陆瑁
三国时期吴国官员
陆瑁(?―239年),字子璋,吴郡吴县(今苏州市)人,三国时期孙吴官员,丞相陆逊之弟。嘉禾元年(232年)受东吴朝廷征召,担任议郎、选曹尚书。曾劝诫孙权放弃出兵,孙权最终采纳了他的建议,取消了亲征计划。
人物经历
劝谏孙权
陆瑁少年好学,于嘉禾元年(232年)受东吴朝廷征召,担任议郎、选曹尚书。同年,曹魏辽东知府公孙渊派使者到东吴,向孙权称藩。孙权在次年就派太常张弥、执金吾许晏等循海路带着金银财宝和赐九钖的各种物品送给公孙渊,公孙渊却在他们到后将张弥等人杀害,并送他们首级到曹魏朝廷。后孙权打算亲征辽东,陆瑁前后写了《 陆瑁谏吴主孙权书 》和《 陆瑁复谏吴主孙权书 》,以曹魏大敌在近,而辽东位置偏远,应先集中力量对抗近强敌而非花费军力去远征辽东反对孙权征伐辽东的计划,终得孙权嘉许其论理详实,并接纳他的建言,打消远征念头。赤乌二年(239年),陆瑁逝世。
致信暨艳
时任尚书暨艳沉迷于对士人品评褒贬,在选拔并评议朝廷三署官员之际,他偏爱揭露他人不光彩的过失。陆瑁特书信给暨艳,信中言道:“古之圣人,善者嘉之,愚者怜之,忘其过而记其功,此乃教化之根本。况今皇基初定,正欲四海归一,恰如汉高祖之时,不拘一格,唯才是举。若能效仿古人,如许邵、许靖兄弟之月旦评,明辨是非,固可整饬风俗,光大教化,然此非易事。当远追孔子之博爱无疆,中学郭泰之广施援手,近思则须有益于国家大业之奠基。望公三思。”然而,暨艳并未采纳陆瑁之谏,终因行事偏颇而招致不幸,落得败亡之果。
家族成员
父祖
祖父:陆纡,字叔盘,官至守城门校尉
父亲:陆骏,字季才,官至九江都尉
哥哥
陆逊,本名陆议,字伯言,官至大都督、上大将军、丞相
儿子
陆喜,字文仲,陆瑁次子,孙吴选曹尚书,入晋为散骑常侍
陆英,陆喜之弟,官至高平市相,员外散骑常侍。
孙子
陆晔,字士光,陆英之子,官至车骑将军、仪同三司。
陆玩,字士瑶,陆之弟,官至司空,死后追赠太尉
史书记载
《三国志·卷五十七·吴书十二·虞陆张骆陆吾朱传第十二》
人物评价
陈寿三国志》:“陆瑁笃义规谏,君子有称焉。”
参考资料
陆瑁.族谱网.2024-08-25
三国人物陆瑁简介.历史新知网.2024-08-25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劝谏孙权
致信暨艳
家族成员
父祖
哥哥
儿子
孙子
史书记载
人物评价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