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盾(477—542),字宣卿,南朝东莞莒人。曾为新安
知府。
臧盾,字宣卿,东莞莒人。高祖焘,宋左光禄大夫。祖潭之,左民尚书。父未甄,博涉文史,有才干,少为外兄
汝南郡周颙所知。宋末,起家为领军
主簿,所奉即
萧赜。入齐,历
太尉祭酒、尚书主客郎、
建安、庐陵二王府记室、前军功曹史、通直郎、
镇江市中正、丹阳尹丞。高祖平京邑,霸府建,引为骠骑刑狱
参军。
天监初,除后军议中郎、南徐州
长史,入拜黄门郎,迁右军安成
王廞、
少府卿。出为新安太守,有能名。还为太子中庶子、司农卿、太尉长史。丁所生母忧,三年庐于墓侧。服阕,除廷尉卿。出为安成王长史、
江夏区知府,卒官。
盾幼从征士琅邪
诸葛璩受《五经》,通章句。学徒常有数十百人,盾处其间,无所比。璩异之,叹曰:“此生重器,
王佐才也。”初为抚军行参军,迁尚书中兵郎。盾美风姿,善举止,每趋奏,高祖甚悦焉。入兼
中书通事
舍人,除安右录事参军,舍人如故。
盾有孝性,随父宿直于廷尉,母
刘姓在宅,夜暴亡,左手中指忽痛,不得寝。及晓,宅信果报凶问,其感通如此。服制未终,父又卒,盾居丧五年,不出庐户,形骸枯悴,家人不复识。乡人
王端以状闻,高祖嘉之,敕累遣抑譬。服阕,除丹阳尹丞,转中书郎,复兼
中书舍人,迁
尚书左丞,为东中郎武陵王
长史,行府州国事,领
会稽郡丞。还除
少府卿,领
步兵校尉,迁
御史中丞。盾性公强,居宪台甚称职。
中大通五年二月,高祖幸
同泰寺开讲,设四部大会,众数万人。
南越国所献驯象,忽于众中狂逸,乘羽卫及会皆骇散,惟盾与散骑郎
裴之礼嶷然自若,高祖甚嘉焉。俄有诏,加
散骑常侍,未拜,又诏曰:“总一六军,非才勿授。御史中丞、新除散骑常侍盾,志怀忠密,识用详慎,当官平允,处务勤恪,必能缉斯戎政。可兼领军,
常侍如故。”大同二年,迁中领军。领军管天下兵要,监局事多。盾为人敏赡,有风力,长于拨繁,职事甚理。
天监中,吴平侯萧景居此职,著声称。至是,盾复继之。
五年,出为仁威将军、
会稽郡知府,视事未期,以疾陈解。拜
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七年,疾愈,复为领军将军。九年,卒,时年六十六。即日有诏举哀。赠侍中,领军如故。给东园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袭,钱布各有差。谥曰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