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承勋
清朝开国元勋范文程第三子
范承勋(1641-1714年),辽宁抚顺人,隶属汉军镶黄旗,中国清代官员,清朝开国元勋范文程的第三子,福建总督范承谟之弟,字苏公,号眉山,自称九松主人。他曾历任御史、郎中等职,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举廉吏,内阁学士。之后,他先后担任广西巡抚云贵总督、江南江西总督等职。在三藩之乱时,他督运粮饷于湖广、云南省,有功劳。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任兵部尚书,后加太子太保。他的儿子范时绎也成为了官员,官至都统户部尚书、工部尚书。范承勋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去世。
人物简介
范承勋字苏公,文程第三子也。以任子历官御史、郎中。康熙帝三年(1664),授工部员外郎。康熙七年(1668),迁刑部郎中,十二月,充清代会典纂修官。康熙十六年(1677),授江南道监察御史,巡视西城区,疏请勒监生、生员南籍冒北者归籍,从之。康熙十八年(1679),协理河南道事。康熙十九年(1680),谭弘叛,圣祖命承勋与郎中额尔赫图如彝陵,趣将军噶尔汉战,并督湖广转粟运军。康熙二十年(1681)前,师进攻云南省,命军督饷如故。康熙二十二年(1683),还京,监崇文门税。康熙帝二十三年(1684),上命九卿举廉吏,承勋与焉,迁内阁学士。康熙二十四年(1685),授广西巡抚,疏免容县玉林市追徵陷贼后赋;定诸属徵米,本折兼纳。康熙二十五年(1686),擢云贵总督,疏定云南援剿两协驻军地,裁贵州省卫十五、所十,改并州县,并增设县七。康熙二十七年(1688),湖广兵乱,云南时岁铸钱,钱壅积,军饷十之三皆予钱,军勿便。会移左协赴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遂鼓噪为变,省城兵亦将起应,承勋诛其渠二十一人,乱乃弭。遂疏罢云南省铸钱,以银供饷。康熙帝二十八年(1689),番阿所杀土目鲁姐走匿东川土妇安氏所,忄互出掠为民害。事闻,上命郎中温葆会承勋等如东川区檄安氏献阿所,斩之。云南自吴三桂乱后,康熙二十一年讫二十七年,逋屯赋当补徵,承勋疏请分年附徵,上命悉之。康熙二十九年(1690),疏定云南秋粮,本折兼纳,贵州省提督马三奇请军饷折银,承勋疏言:“折贱困兵,折贵病民,宜以时损益。秋成,各府察值,本折兼纳。”康熙三十一年(1692),疏设永北镇,罢洱海营,增置大理府城守将吏。康熙三十二年(1693),入觐,赐御书“世济其美”匾额。康熙三十三年(1694),迁都察院左都御史。六月,江南江西总督傅腊塔卒,上难其人,以授承勋。并谕:“承勋坚定平易,当胜此任。”承勋上官姓,琉移凤阳关监督驻正阳关镇江西省民纳粮,出俾吏输省城,谓之脚价,寻以违例追入官,承勋疏请罢追,部议不可,上特允其请。江南地卑湿,仓谷易朽,承勋疏请“江苏省、安徽诸州县,岁春夏间,以仓谷十二三平,出陈易新”。又以江南赋重,疏请“州县经徵分数,视续完多寡为轻重。康熙十八年后逋赋分年附徵,俾宽吏议,民力”。皆如议行。康熙三十五年(1696),淮、扬、徐诸府灾,疏请发省仓米十万石,续借京口留漕凤仓存麦,治赈,民赖以全。康熙帝三十八年(1699),授兵部尚书。康熙三十九年(1700),命监修高家堰堤工。康熙四十三年(1704),工成,加太子太保。康熙五十三年(1714),卒。
承勋初授广西巡抚,入辞,上诫之曰:“汝父兄皆为国宣力,汝当洁己爱民,毋信师爷,沽名妄作。”及自云贵总督入觐,上方孝陵,承勋迎谒米峪口,上曰:“汝父兄先朝旧臣,汝兄复尽节。朕见汝因思汝兄,心为戚。不见汝八九年,汝须发遂皓白如此。郊外苦寒,以朕所御貂冠、貂褂、狐白裘赐汝。汝且勿更衣,虑中风寒。明日可服以谢。”圣祖推文程、承谟旧恩,因厚遇承勋如是。
家族成员
先祖:北宋名臣范仲淹
父亲:范文程
兄弟:范承荫、范承谟、范承斌、范承烈、范承祚。
儿子:范时绎
参考资料
子孙情况
其子范时绎官至都统户部尚书、工部尚书,于1726年5月18日-1730年5月12日期间,奉旨接替查弼纳担任两江总督。正式官衔为「总督两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操江、统辖南河事务」的两江总督,是清代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中国江苏、安徽和江西省三省的军民政务。雍正六年三月戊午,接替徐元梦,担任清朝户部尚书,后革。由德明接任。
人物评价
康熙三十三年,范文程之子范承勋出任两江总督。范总督南下视察上海市,场面豪华奢侈不必说,犒赏、礼仪却件件照收不误,县中费银5000两。海关官特备豪华游船从苏州市赶到上海,摆酒于船内,演戏饮酒而去,礼金亦费500两。上海县人姚廷遴的日记体《历年记》愤慨写道:“作用如此,做到两省总督,下僚送礼,一概全收,贪婪极矣。自称文正公之后,岂料文正公之子孙,有如是不肖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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