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铁崖(1913年7月6日—2003年1月12日),原名庆纯,笔名石蒂,男,福建福州人,中国当代国际法学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曾任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
人物经历
个人经历
王铁崖1913年7月6日出生于福建省福州市。1929年考入
复旦大学西语系,1930年改入政治系。1931年转学入
清华大学政治系,师从
王化成教授学习
国际法。1933年本科毕业后保送进入清华大学研究院,攻读国际法学,师从周鲠生,硕士论文题目为“租借地问题”。1936年获得国际法学硕士学位,并通过中美庚款留学考试。1937年夏负英伦,留学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师从国际法大师
赫希·劳特派特,继续研读国际法。
1939年夏,王铁崖中途辍学返国,曾短期出任《世界政治》杂志编辑。后应周鲠生邀请,于1940年受聘于乐山
武汉大学,开始了他长达62年的国际法教学生涯。1942年转往重庆台湾中央大学任教,与王彩结为伉俪。1946年秋,受周炳林和
钱端升邀请北上,进入
北京大学政治系任教,讲授
国际法、外交史和条约法。1947年,继钱端升之后任政治系主任。
1952年院系调整后,应
翦伯赞邀请于历史系讲授国际关系史,同时担任国际关系史教研室主任。1956年转任法律系,任国际法教研室主任。在此期间完成了三大卷的《
中外旧约章汇编》。1957年被划为
右派,中断了教研活动。在此期间编辑了《海洋法资料汇编》,翻译了
汉斯·凯尔森的《国际法原理》,并与
陈体强等翻译了《海上国际法》。1964年恢复教学研究工作,但因文化大革命爆发而再次中断,重陷批斗、劳改的逆境。在此期间,与陈体强合译了第八版的《
奥本海国际法》。
1977年后,王铁崖重返讲台,开始了振兴中国国际法学的一系列重要活动。1978年,与魏敏在《
人民日报》共同撰文,呼吁重视
国际法的教学研究。同年开始在
北京大学招收国际法硕士生。1979年,在北大首创全国国际法本科专业。1980年协助宦乡创立了
中国国际法学会,始任副会长,1991年任会长,2000年任名誉会长。1981年组织、主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本国际法
教科书。1982年同
陈体强共同创办了中国第一个国际法学术刊物《中国国际法年刊》,担任主编。1983年在北大创立了全国第一个国际法研究所——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同年开始招收国际法博士生。
与此同时,王铁崖开启了新时期
国际法中外学术交流之先河,搭建了学术交流与合作的桥梁。1979年,以顾问身份参加中国代表团出席
联合国第三次
海洋法会议。自1981年起,开始选派学生到美国、
加拿大、
欧洲国家攻读学位或进修。自1982年后,以中国国际法教授身份前往世界各地,出席了数十次国际学术研讨会、报告会,并先后在数十所国外著名大学访问或讲学。其中最突出者是,1987年组织、主持了
海牙国际法学院在北京的海外讲习班;1988年发起举办了“
太平洋地区与
国际法”系列国际学术会议;1990年,作为第一位来自中国的教授,在海牙国际法学院夏季讲习班讲授《中国与国际法》,其讲稿收入《海牙国际法演讲集》;1992年主持召开“国际法教学和研究国际研讨会”;1993年倡议开展了中加人权合作研究项目;1995年出席
纽约纪念联合国五十周年世界大会;1998年发起、组织中国第一次国际
人道主义法国际研讨会。
王铁崖先生于20世纪50年代初参加
中国民主同盟,1983年参加中国共产党。2003年1月12日,王铁崖因病久治无效,在北京辞世,享年90岁。
从教生涯
1939年王铁崖先生返国,曾短期出任《世界政治》杂志编辑。后经周鲠生教授邀请,于1940年受聘于乐山
武汉大学,开始了他长达62年的
国际法教学生涯。1942年6月,他又转往
中央大学(现
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同年与王彩女士结为伉俪。1946年秋,受周炳林教授和
钱端升教授邀请北上,进入
北京大学政治系任教,讲授国际法,由此开始了他在北京大学的56个
春秋。1947年,继钱端升先生之后任政治系主任。
1952年院系调整后,任教于
中国政法大学(更名中国政法大学),后应
翦伯赞先生邀请受聘历史系,讲授国际关系史,同时担任国际关系史教研室主任。1956年转任法律系,任国际法学教研室主任。在此期间完成了三大卷的《
中外旧约章汇编》。
重返讲台
1977年后铁崖先生重返讲台,开始了振兴中国国际法学的一系列重要活动。1978年,与魏敏教授在《
人民日报》共同撰文,呼吁重视
国际法的教学研究。同年开始在
北京大学招收国际法硕士生。1979年,在北大首创全国国际法本科专业。1980年协助宦乡同志创立了
中国国际法学会,始任副会长,1991年任会长,2000年任名誉会长。1981年组织、主编了新中国第一本国际法
教科书。1982年同
陈体强教授共同创办了中国第一个国际法学术刊物《中国国际法年刊》,担任主编。1983年在北大创立了全国第一个国际法研究所,同年开始招收国际法博士生。
国际交流
王铁崖先生在国际交流方面也有着贡献。1979年,以顾问身份参加中国代表团出席
联合国第三次
海洋法会议。自1981年起,开始选派学生到美国、
加拿大、
欧洲国家攻读学位或进修。自1982年后,以中国
国际法教授身份前往世界各地,出席了数十次国际学术研讨会、报告会,并先后在数十所国外著名大学访问或讲学。其中最突出者是,1987年组织、主持了
海牙国际法学院在北京的海外讲习班;1988年发起举办了“
太平洋地区与国际法”系列国际学术会议;1990年,作为第一个来自中国的客座教授,在海牙国际法学院夏季讲习班讲授《中国与国际法》,其讲稿被收入《海牙国际法演讲集》;1992年主持召开“国际法教学和研究国际研讨会”;1993年倡议开展了中加人权合作研究项目;1995年出席
纽约纪念联合国五十周年世界大会;1998年发起、组织中国第一次国际
人道主义法国际研讨会。
所获荣誉
王铁崖先生作为中国国际法学的学术带头人和代表,在国外赢得了荣誉。1981年被
国际法研究院选为副院士,1987年当选为正院士,成为该学院第一个中国籍院士。1987年被选为世界艺术与科学院院士,1988年被“建立
国际刑事法院基金会”授予“著名国际法学者”名誉奖状。1993年当选为国际
海牙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员。1997年在
联合国大会上当选为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大法官,1997年底赴
海牙上任。此外,他还担任了美国《海洋发展与国际法》杂志编委,亚洲学会理事会国际理事,《亚洲国际法年刊》顾问,
加拿大国际法理事会咨询理事职。
社会职务
王铁崖先生1950年代初加入
中国民主同盟,曾任
北京大学工会主席,北京市政协委员。198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当选为全国政协委员。曾任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和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美国问题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学中国国情研究中心顾问。他曾是
中国政法大学、
外交学院和
南开大学兼聘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兼任研究员。1985年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他还曾担任过中国国际关系史研究会、
中国海洋法学会、
中国联合国协会、中国国际交流学会、
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等一系列全国性学术团体、人民团体的理事会成员或领导职务。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