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训,出生年月:1960年代出生。籍贯:台湾省人。学历:1994年台湾大学
政治学研究所硕士。现职:“总统办公室主任”。
个人简介
主要经历:与马永成、罗文嘉等同属民进党学运世代。大学期间即积极投入
学生运动。毕业后就成为“立法委员”
陈水扁的“国会助理”。
曾任1994、1998年陈水扁竞选
台北市市长竞选总部西区服务处主任。
1994年任台北市长陈水扁市长室秘书,后任福尔摩沙基金会执行长。
2000年陈水扁选举“总统”竞选总部资讯搜集与基层联络负责人。
2000年5月任“总统办公室”秘书。
2004年任陈水扁“总统”竞选总部候选人事务群行程小组主任。
2005年1月接替马永成任陈水扁“总统办公室主任”
一直为陈水扁核心人马,现参加陈的一切重要活动。
其人个性内敛、沉稳,行事作风低调。
妻子淡季蓉,同为
陈水扁嫡系人马,曾任
台北市市长陈水扁市长室秘书,1998年两人结婚。叔叔林重宏,曾任
台糖副总经理。
政治主张
很少就台湾前途等重大问题发表意见。
硕士论文《1997香港主权移转之政治经济分析》,指导教授萧全政。
与其同所、同期毕业之同学有
童振源、
马振坤、王建凯、、
唐开太、陈建仲、徐育茂、魏中平、张嘉兰、苏清良、黄德怡、石振国、赖昱安等。
自我告白
扁家四大案,“
国务机要费案”召开准备庭时传扁办前主任林德训。林德训也不认罪,对于针对他的指控,他表示自己没办法接受。
林德训情绪比较激动,一度哽咽,并表示自己“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他还强调自己只是听命行事。
出庭相关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11日再度提讯
羁押在台北看守所的陈水扁,扁律师石宜琳开庭前表示,将提出31名证人交互诘问名单。下午庭讯时,陈水扁果然提出第一波名单,除声请调阅马英九
特别费案卷证以及李登辉等历任机要费资料外,还将声请刚请辞“
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局长”的
蔡朝明说明奉天案。
此外,陈水扁也提出第一波要求传讯名单,包括前随扈警官张春波、罗太太施丽云、马永成、林德训等人。
再出庭 坚持认错不认罪
扁家洗钱案2月17日在台北地方法院再度开庭,
陈水扁前后任办公室主任马永成、林德训上午9时20分乘坐计程车抵达,马永成在律师陪同下走地院大门,林德训由台北地检署进门,两人脚步匆匆,均不接受记者采访。
昨天法官列出18个问题,面对审判长
蔡守训询问是否认罪,马永成、林德训都表示“如上次所说的”,都认错不认罪。庭审昨天进行到傍晚6点才结束,检辩双方争执不停。
昔日是陈水扁重要的心腹及左右手的马永成、林德训,在法庭上见面两人没有互动,连眼神也几乎没有交集,都是直盯电脑屏幕,唯一相同的是他们采取一样的诉讼策略,把
公务机要费所有经手的款项全都推给
陈镇慧。
面对记者询问做人是否要饮水思源及是否认罪等问题,马永成笑笑不回应,林德训则从台北地检署门口进到台北地院,针对关键问题也是不愿响应,只说谢谢。
与1月20日首次出庭时的情况一样,马永成与林德训又都认错不认罪,并坚持“奉扁命行事,未贪分文”。
马永成、林德训的委任律师甚至推说检方最重要的证据———陈镇慧随身U盘内公务机要费的名单与细目,只有部分是陈镇慧亲手编制的,其中有前任留下的数据,所以也不能成为证据。
对此,法官
蔡守训当庭指出,
陈镇慧的随身U盘是在扁办搜出来的,里面的公账和私账分得清清楚楚,
公务机要费的流向也非常清楚,因此具有证据力。听到蔡法官的裁示,马、林两人脸色难看。台湾名嘴指出,如果陈镇慧连账都做不清楚,跳起来的,第一个绝对是
吴淑珍。
而陈镇慧当初也只认了伪证和
伪造文书两罪,不认贪污,认为马永成和林德训应该负责任。台北地院也将在19日再次传唤陈镇慧,厘清究竟谁在说谎。
林德训被收押 马永成疑列被告
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三日被特侦组当庭逮捕,并向台北地院声请后裁定收押禁见。他是
洗钱案爆发后,第三名被收押的被告。他是洗钱案爆发后,第三名被收押的被告。检察官认定林德训长期核准同意
陈镇慧出具不实审核报告,核销不实金额,协助扁家诈领、侵占“
国务机要费”,且湮灭事证,已触犯
贪污罪。
据台媒报道,特侦组指出,林德训涉嫌的罪名包括贪污治罪条例的“侵占公有财物罪”、“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与伪造文书罪,涉嫌重大且有串证、湮灭事证之虞。
核销以多报少蒙骗会计处
林德训成为扁家弊案中第九名被告,也是继扁家帐房陈镇慧、“白手套”蔡铭哲之后第三位遭收押者。
另前台湾当局领导人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特侦组怀疑他也曾经手“国务机要费”,知悉
吴淑珍以不实发票诈领情事,不排除近日传唤他到案后,改列被告侦办。
林德训在当年查黑中心侦办“
国务机要费案”时,已被依
伪造文书、
伪证罪起诉。但当时查黑中心认为他对于吴淑珍长年以他人不实发票诈领“
国务机要费”一千四百八十万元部分,并不知情,经特侦组重新调查,发现林德训对于吴淑珍诈领“国务机要费”过程,知之甚详,甚至是协助的共犯。
特侦组发现,“机密费”支用须由林德训签章同意后,再由
陈镇慧自台湾当局领导人办公室会计处提款。陈镇慧每个月提领机密费现金后,再将现金暂存保管于私人租用的银行保险箱内,林德训对整个过程相当清楚。
依规定,陈镇慧每个月提领、核销“国务机要费”,身为陈镇慧长官的林德训,必须执行其监督责任,对于每个月的支领情形作出总结,并制作一分“审核报告”,交给台湾当局领导人办公室会计处列管、查核之用。
但林德训却长期未尽监督之责,在“审核报告”上登载不实,涉嫌
伪造文书。特侦组发现,林德训的审核报告上,不但领据的金额与实际核销支用的资金数额不符,而且还有“以多报少”的情形。
参考资料
腾讯新闻客户端 http://news.qq.com/a/20061215/000825.
HTML 西陆网 http://
NEWSclub.xilu.com/bbs/xrjd/newsview-958474-314001.html
壹海网 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08-10-04/3179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