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元年,护
巡抚,奏请豁免积年民欠常平仓粮八万馀石,擢福建巡抚。二年,奏言:“汉患钱乏,造币赡国;宋有交引、钱引、交钞;元、明制钞法,或直千文、五百不等。我朝准岁入为出,因民利而利,帑项夙充,奚庸过虑?自海防多事,销费渐增,粤西军务,河工拨款,不下千数百万,目前已艰,善后何术?捐输虽殷,仅同勺水。督催稍迫,且碍闾阎。与其筹画多银,不若改行钞引。历考辅、山左以及关东,多用钱票,即
福建省各属,银钱番票参互行使,便於携取,视同现金,商民亦操纸币信用。况天下之主,国库之重,饬造宝钞,尤易流转。惟钞式宜简,一两为率,颁发藩库,通喻四民,准完丁粮关税,自无窒滞。或疑库银溢出,悉成钞引,银日以少,钞日以贱。岂知朝廷不蓄为宝,以天下之财供天下之用,能收能发,自能左右逢源也。”疏入,谕军机大臣同户部议行。兼署闽浙总督。三年,奏福建匪徒纠结滋扰,请宽地方官失察处分,俾获盗自赎,允之。
时会匪四起,突入
海澄县劫狱官,又掠
同安区、
安溪县,遣兵会剿。
漳州市猝为匪陷,镇、道皆遇害。游击
饶廷选方率兵他出,闻警回援。近城乡民及城中绅士密约,启廷选入,擒匪首谢厚等,歼匪数百,复其城。
延平区亦被匪攻,副将李寿春击走之。大田、
德化县有匪阑入,绅士率乡团杀贼数百。永春为匪所踞,游击恩等会勇破贼,擒其渠,馀党遁走,被诏嘉奖。台湾南路亦有匪扰,懿德奏陈防剿情形,谕曰:“
福建省绅练素谙
大义。前同安县义民杀贼,
泉州市在籍副将
吕大升等自原募勇渡台,是其明验。务当激扬士气,灭此群丑。”寻以
海澄县、
同安区、
厦门市、
安溪县、
仙游县相继陷,疏请治罪,下吏议。令参将
李煌、都司
顾飞熊破贼,
尤溪县城失而旋复。水师提督
施得高、
金门县镇总兵
孙鼎鼇击贼於金门,破之。厦门、仙游皆复。四年,上游以次定,贼首林俊尚焚毙,实授闽浙总督。户部议限制行钞,奏言:“钞之能行,不在於发而在於收。内自部库以及各关税务,外则丁耗钱粮、盐典契纸各税,果能悉收钞票,不限成数,且示以非钞不用,则百姓争相买钞。有银之家,以钞轻而易藏;纳课之氓,以率定而无损;贸迁之商,以利运而省费。部臣见未及此,惟恐解钞而不解银,故限以成数。夫以为无用,则钞、银均非可食可衣;以为有用,则钞、银不能畸轻畸重。今於领钞之时,区以一省,由部知照,方能行用。己不自信,人岂可强?徒开藉端渔利之门。请饬部臣及各省督抚,以此发即以此收,无论各项
度支,示天下非钞不用。新收买钞银两,积於部库、藩库,以为母金。行钞不分域,则银日丰而本源厚。”疏入,下部议,格不行。
五年,因病请改京职,不许。七年,粤匪自
江西省窜入境,陷光泽、
长汀县,寻先后克复。遣总兵
饶廷选进援
浙江省、江西。八年,京察,诏以懿德攘外安内,布置咸宜,予议叙。粤匪复自江西窜陷
浦城县、
松溪县、政和等县,
邵武市、光泽、
连城县亦被贼扰。
周天培军赴援,贼复回窜江西,
诸城市皆复。十年,以病乞罢。十一年,卒,谥靖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