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近思(1671年~1727年),男,字位山,号闇斋,又号庵斋,运河镇五杭人,
清代官吏、诗人。
九岁即孤,家贫不能存活,送
灵隐寺为僧。主僧爱其敏慧,使其读书应试,入
钱塘县学,项某以女许之。二十一岁,完婚有期,主僧惧,关于寺中,予以披剃。“三学”诸生连名诉诸学使,主僧惧,始出之。建双忠(
岳飞、
于谦)祠,以昭忠义。
离营之日,士吏攀车洒泣,道不得行。升任广西南宁府同知,执法不避权贵,豪吏敛手。
南宁市山险多盗,力行保甲,严督缉捕,一年之内,四境安宁。不久,因病请归,招集生徒讲学。后又被推荐监督清河东裕仓,到任一月,分别制定利弊,整订纲纪,奸吏敛迹,旗弁暴悍者,痛加惩处。未满两月,又奉命掌管
台湾府事,时台湾暴动初平,正需安抚,作《远虑四论》,认为台湾为沿海诸省保障,鹿耳天险,澎湖孤悬,非若内地之可以臂指使;以两千里之幅员,只设三县,不易管辖,主张多设数县,每县都分图保甲,统领约束,丝连绳贯,以便稽察;从乡民中选取壮勇,加以操练,增加驻兵;对流杂之民,则审其籍贯,稽其家口,授其田土。帝纳其义。
雍正帝元年(1723年),任吏部文选司郎中,密察舆论,杜绝宿弊,升太仆寺卿。不久,又升
吏部侍郎。以真诚剀切、敢于直谏,名著一时。四年,主
江南试。
雍正帝称其是草“草比寒潭洁,心同秋月明。”次年春,升都察院左
都御史,总裁礼闱,得士称多。
近思少孤贫,9岁丧父,为僧
灵隐寺。主僧爱其敏慧,使读书应试。有项某,奇其才,以女嫁之。21岁入
钱唐县学。完婚有期,主僧悔,关于寺中,予以披剃。县学诸生连名诉于学使,主僧惧,始出之。
康熙三十九年(1700)
进士。四十五年,授
临颍县知县。
颍河经
许昌市东入临,许州孔家口下距临颍境仅百余步,堤屡,水入临颍,害禾稼。近思请筑堤,临颍任夫十之七,士民争输谷。日役千三百人,人谷二升,二十日而堤成。水至不为患,岁大熟。近思又捐资建社仓,积谷4000余石;建立紫阳书院,教士以正学。;建双忠(
岳飞、
于谦)祠,以昭忠义。县西葛冈村俗最恶,近思为置塾,课村童,立书程簿,躬教督之。化行于其乡,俗日驯。离临颍之日,士吏攀车洒泣,道不得行。
五十二年,
巡抚鹿佑荐卓异,迁广西南宁同知,执法不避权贵,豪吏敛手。
南宁市山险多盗,力行保甲,严督缉捕,一年之后,四境安宁。不久,因病,告归。招集生徒讲学。五十九年,以贤能被
浙江巡抚朱轼荐,敕部调取引见,命监督清河东裕仓,到任一月,分别利弊,整订纲纪,奸吏敛迹。旗弁悍者,痛加惩处。未满两月,浙江
福建省总督满保奏请以
知府拣发福建,檄署台湾知府。近思议析置数县,
道镇弹压,府治驻兵三千,分布营汛,收材勇入行伍,严加操练,以渐移充内地各标。流民至者,必审籍贯、稽家口,方授以田土,否则悉驱过洋。时台湾暴动初平,正需安抚,因作《远虑四论》,提出:台湾为沿海诸省保障,鹿耳天险,澎湖孤悬,非若内地之可以臂指使;以2000里之幅员,只设三县,不易管辖。主张多设数县,每县分都图保甲,统领约束,丝连绳贯,以便稽察;并从乡民中选取壮勇,加以操练,增加驻兵;对流杂之民,则审其籍贯,稽其家口,授其田土。帝纳其议,台湾乃治。
议未即行,
雍正元年(1723),召授吏部文选司郎中,赐第,帑金四百。密察舆论,杜绝宿弊,寻授太仆寺卿,仍兼领文选司事。二年,超授
吏部侍郎,命与尚书阿尔松阿如
河南省按治诸生
王逊等纠众罢考,论如律。以真诚剀切,敢于直谏,名著一时。四年,充
江南乡试考官。例以乡试录进呈,上嘉近思命题正大,策问发挥性理,谕奖之。雍正称他是:“操比寒潭洁,心同秋月明。”时侍郎
查嗣庭、
举人汪景祺以诽谤获罪,停浙江人乡
会试。近思疏言:“浙省乃有如嗣庭、景祺者,越水增羞,吴山蒙耻!”因条列整饬风俗,约束士子,凡十事。上曰:“浙省有近思,不为习俗所移,足为越水、
吴山洗其羞耻!”所陈委曲详尽,下
巡抚李卫、观风整俗使
王国栋,如议施行。五年春,都察院左
都御史,仍兼领吏部事,得士称多。卒后,室
无余,命
讷尔苏爱新觉罗·福彭往奠,加吏部尚书、太子少傅。以其子方幼,令吏部遣司官为治丧,赐祭葬,谥端恪。
世宗通佛理,尝以问近思,近思对曰:“臣少年潦倒时,尝逃于此。幸得通籍,方留心经世事以报国家。亦知皇上圣明天纵,早悟大乘,然万几为重,臣原皇上为尧、舜,不原皇上为释迦。即有所记,安敢妄言以分睿虑?”上为改容。及耗羡归公议起,上意在必行,近思独争之,言:“耗羡归公,即为正项,今日正项之外加正项,他日必至耗羡之外加耗羡。臣尝为县令,故知其必不可行。”上一再诘之,近思陈对侃侃,虽终不用其言,亦不以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