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溪村
浙江临安行政村
马溪村位于浙江省临安区东部。
村庄介绍
马溪村位于浙江省临安县东部,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浙江青山湖国家森林公园西隅,间距仅2公里。东距杭州市 市区43公里。西距於潜镇31.6公里。南距富阳区新登镇30公里。北距余杭县瓶窑镇31公里。交通甚为方便。
村委会驻地锦城镇青年路。主要辖地为锦城镇东北部一带,所属有马溪、徐家头、许家头、大溪滩等4个自然村,设村民小组6个。全村232户、724人。耕地760亩(其中水田700亩、旱地60亩),竹山县70亩,茶山50亩,水果山50亩,用材林70亩,柴山150亩,蔬菜田185亩。
历史沿革
马溪村,因马溪发源于马岭而得名,汇大马、龙浮水,过境入南苕溪。据清《(宣统)临安县志》载:清康熙十年(公元1671年),即有马溪村。村区北自南苕溪与浙江青山湖国家森林公园接壤,西与锦城镇吴马村相连,南依竹林村,东邻新民村,遥对绿树幽径的钱王陵公园。村民多为清太平天国以后浙南、浙东一带移居来的客民,主要姓氏有马、张、吴、陈、李等。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军多次入侵临安区境,马溪村一度被战火困扰。为抗击日本侵略军,保国安民,马溪曾是新四军的驻地,当时村民踊跃参军,为新四军带路作向导,纷纷参加革命活 动,在临安县革命史上谱写了光辉的一页。 1945年3月24日,新四军苏浙军区第一纵队由司令员王必成、政委江渭清率领,兵分两路,从孝丰出发。一路过山川乡(今属安吉县)出龙门、古城、白水、横、谷昌、贤义至临安县城;一路经永安乡出灵、苕溪、天目、新化县、东山、横溪至临安县城。25日下午,两支队伍在临安区县城会师。驻城中国国民党党政机关要员闻讯仓惶逃离县城,新四军解放了临安城,并建立了中共临安县委和县抗日民主政府。
马溪村位于临安县城西北隅,正是新四军自北而南进取临安县城的必经之地。1945年3月24日下午,新四军王必成部自新溪桥进驻马溪村,每位战士的枪上都扎着红缨,数百名官兵皆露宿街头,纪律严明,对村民秋毫无犯,镇压恶霸地主和土匪,打开地主家的粮仓,开仓分粮,穷苦人当家作了主人。可是,村里还经常有小股土匪来骚扰,为一举歼灭土匪,军民团结一条心,共同对敌。村东北角老虎湾上有一股中国国民党兵盘踞负隅顽抗,携有机枪、迫击炮重武器,25日清晨,新四军决定歼灭这股顽匪,村民陈善璋自告奋勇为新四军侦察小分队带路,从敌后迂回包围,一场激烈枪炮战打响了。新四军奋勇杀敌,老百姓很快随后组成救护小分队,终于在天亮前一举歼灭了顽敌。村民吴美土为另一支侦察小分队作向导,围歼了驻扎在黑龙坡上的国民党挺进支队的溃军。25日下午,新四军撤离马溪村。出发前,官兵一起将村内打扫干净,村民纷纷夹路相送。放牛娃孟原财等踊跃参加新四军,随部队离村,后在解放战争中牺牲。
1958年属临安人民公社回龙大队,1961年称马溪大队,1962年属临天人民公社,1983年为临北乡马溪村,1992年属锦城镇。
经济发展
马溪村地处南苕溪下游河谷平原,地势开阔,土地肥沃,水资源丰富,水田阡陌纵横,村 民以种植水稻、蔬菜为主。
50年代初期,全村92户人家,300来人口,只有10户人家是二层楼房,平房瓦房也仅有10余间,其余均为茅棚草舍。1953年,村里开始搞互助组。1955年成立初级社,有78户入社,由于管理不善,生产搞不上去,不少农户退社。后来,仅剩下缺乏劳动力而经济困难的23户和一头耕牛,靠国家的支农贷款进行农业生产,维持生活。1961年后,因长期实行公社化制度,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未能发挥,又仅以粮食生产为主,村民经济收入甚微,一个正劳动力每天劳作仅有10分工,分红仅0.30~0.40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实行经济责任制,农民生产积极性获得充分发挥,生产发生了较大的变化。1983年,马溪村列入县蔬菜生产基地范围,村里划出200亩田种蔬菜,由县蔬菜公司定任务,计划收购供应上市,以保障城镇居民蔬菜供应。县里对菜农则予以粮票、化肥等奖励贴补的优惠政策,扶持菜农种植蔬菜。1990年始,县里取消蔬菜种植基地的有关奖励贴补规定,菜农可自产自销,自由上市,或直接与单位挂钩联系,当年,全村85%以上的村民从事经营蔬菜。1992年每亩蔬菜单产2000公斤,总产量达370余吨。
马溪村除抓好蔬菜生产外,还合理安排好粮食生产,仅1992年就安排种植200亩小麦、200亩油菜籽等。全村400多男女劳动力大部分以种植蔬菜为主,小部分人则从事养殖业、运输业、渔业、水果种植业以及从事制锁、铝制品加工和小商品批零销售等。1992年已发展到茶园面积50亩,年产量达4吨。果园50亩(黄桃、李子各25亩),年产量为7吨。生猪年末存栏数300头,全年饲养量660头。家禽年末存栏数1150羽,年内出栏数达800羽,出售700羽,禽蛋产量为1500公斤。村民经济收入有了很大增加。
70年代中后期,马溪村的茅草棚渐渐开始减少,到80年代后期村内茅草棚已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幢幢崭新的2层至4层楼房。1992年,每户住房面积达300至400平方米,家家户户拥有彩色电视机,大部分农户拥有现代化灶具和摩托车等。70年代村民人均收入仅100余元,1992年人均纯收入已逾2000元。
公共事业
马溪村人靠党的富民政策、靠自己辛勤劳动,换来丰硕的劳动果实。虽然村里的领 导人换了一茬又一茬,而每一位村干部在任时无不为村里办实事,为村民着想。村里投资30万元建造了村委会办公综合楼,并修筑了临水桥至马溪的一段公路,长900米,宽8米。早在70年代后期,村里就办起了幼儿园,配备专职教师,在园幼儿50多名,为村民从事农贸生产活动解除了后顾之忧。
每年的"三·八"妇女节,村里组织妇女外出旅游和参加一些纪念活动;对育龄妇女则发放营养补品。独生子女第一年可享受130元的补贴,第二年开始每年享受30元补助。1993年始,村里又拿出近8000元给独生子女参加养老保险。计划生育工作,在马溪村由于党支部委员、副村长、妇女主任马国琴的不懈努力和党支部书记祝定木、村长施水根的积极支持关心及全体村干部的密切配合,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自1979年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以来,马溪村的独生子女率一直保持100%,连年被市、县各级人民政府评为计划生育先进村,1992年全村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69%。马国琴也多次获得市、县三八红旗手、农家女能手等称号,并当选为杭州市第八届人代会代表和临安区第九次党代会代表。
1993年3月,村里成立了老年人协会,有60多位老人享受养老金待遇。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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