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利,男,1964年生,教授,
历史学博士(毕业于
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曾任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主任,安徽省首批学科与技术带头人,安徽大学
三级教授。兼任中国社会史学会副会长、
中国明史学会理事、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委员、安徽省徽学会副会长。现为
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1964年9月生,
泗县人。历史学博士、教授,曾任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主任,历史学、
社会学和
经济学(经济史方向)硕士生导师,历史
语文学博士生导师,安徽省高等学校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兼任中国社会史学会副会长常务理事、中国明史学会理事、
中国民俗学会理事、安徽省法史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安徽省徽学会副会长等职务。2017年调入南开大学历史学院,现为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徽学、明清区域社会经济和法制史、
民俗学等领域的研究,负责主持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安徽省社科基金、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基金和安徽省社联课题多项。
独撰学术专著有《国家与社会的冲突与和整合——论明清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与农村基层社会的稳定》(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徽州民俗》(
安徽人民出版社,2005)、《明清徽州社会研究》(
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江西婺源》(
中国旅游出版社,2005)、《胡宗宪评传》(
中国文联出版社,2001)与《徽州古桥》(
辽宁人民出版社,2002)等,合著有《淮河流域经济开发史》(
黄山书社,2001)、《淮河流域历史文化研究》等学术专著5部,在《
历史研究》、《
中国史研究》、《
中国农史》、《
中国农村研究》、《
文献》、《
江海学刊》、《社会科学》以及《
人民日报》和《
光明日报》理论版等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十余篇论文被《
新华文摘》、《
历史学》、《法理学法史学》等转载。所著《明清徽州社会研究》、《明代徽州的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分别获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和第五届安徽省优秀社科成果
三等奖。多次赴
日本、
韩国、
德国、
法国、
意大利及中国台湾、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等国家和地区进行学术交流与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