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邹县人。北京大学堂优级师范科毕业。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任
内阁中书。1911年7月,任盐政院北监厅川、滇科总核。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任第一届国会参议院议员。1914年9月,任甘肃财政厅秘书兼第一科科长;后改任总务科科长。1916年1月,任
甘肃省省城征收局局长,7月辞职回
北京市仍任国会参议院议员,同年9月任
山东省济南道道尹兼外交部特派山东交涉员。后任山东防疫总所总办,山东管理敌国人民财产事务分局局长。1920年9月,任
厦门市关监督兼厦门交涉员。嗣任山东全省路政局总办,山东救济民众筹备处总办,
泰安市道道尹兼警备司令。1930年9月,任
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委员兼总务处长。后任蒙古会议秘书长、国民政府特派调查康藏事宜专员、参谋本部边务组专门委员、行政院新疆建设计划委员会委员。1938年在武汉成立中国
回族救国协会,任副理事长。后转至
重庆市,抗战胜利后迁
南京市。1947年8月,任蒙藏委员会委员。1950年在南京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