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萧常撰。常,
庐陵郡人,乡贡
进士。初,常父寿朋,病
陈寿《
三国志》帝魏黜蜀,欲为更定,未及成书而卒。常因述父志为此书。
以
刘备为正统,作《帝纪》二卷、《
年表》二卷、《列传》十八卷,以《吴》、《魏》为《载记》,凡二十卷。又别为《音义》四卷、《义例》一卷。於《蜀志》增《传》四十二,废《传》四。移《魏志》传入汉十。《吴志》废《传》二十。《魏志》废《传》八十九。多援《
三国志注》以入传。其增传亦皆取材於注。间有注所未及者,
建安以前事则据范书,建安以后则不能复有所益。盖其大旨在书法,不在事实也。然其义例精审,实颇得史法。如魏、吴诸臣本附见二国《载记》之后,而中有一节可名,如
孟仁、
陈表等,则别入《孝友传》;杜德、
张悌等,则别入《忠义传》;
管宁、
吴范等,则别入《隐逸方技传》。其体实本之《
晋书》。又
曹操封魏公,加九锡等事,《陈志》皆称天子命公,而此乃书操自为云云。则本之范蔚宗《
后汉书》本纪。其他笔削,亦类多谨严。惟《陈志·先主传》称封涿县陆城亭侯,而常於《昭烈纪》但云封
刘贞。《陈志》
建安十四年
魏延为
都督,而常则云拔魏延为
镇远县将军。《
三国志注》概无此语,不知常何所本。然常之所长,不在考证。偶然笔误,非别有典据也。常成此书时,尝以《表》自进於朝。所列但有《本纪》、《表》、《传》、《载记》,而无《音义》。至《周必大序》,始并《音义》言之。或成书之后,又续辑补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