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是由
黄约瑟、
刘俊文撰写,1993年由中华书局出版的图书。内容涵盖了
中原地区古传说之研究、唐宋时代观、南北中国历史以及东亚民族发展史序说等主题。
尧、舜、禹三王之事迹,略如上述。吾人必须平心静气,以极冷静之头脑考察。《
尚书》中《尧典》、《舜典》、《大禹谟》等篇,皆非当时所记。此从每篇必以“曰若稽古”云云起笔,并从“今昔”可知之。再者,三王遗迹之大小轻重,有甚失权衡之处。就中以舜事业最多,行迹最著;尧专关天文,禹专主治水,而其他事业,皆归之舜,此实应大疑。加之尧之事业主要关乎天文,舜之事业涉及人事,禹之事业则限于土地,三王事迹截然区划,颇不自然,亦使人抱有疑围。
又考舜之孝道,以常识判断,颇难置信。舜虽本一匹夫,但既成为
万乘之天子,其异母弟纵或骄慢,父子相谋以杀之,亦不能不称为奇事。盖叟之顽迷及
无慈悲、象之傲慢及不悌等,皆为突出舜之孝道而设,乃虚构之谈。舜之德行,有此等父及有此等弟始能明显,传说虚构之迹至此益明。
禹之洪水又如何?据称塞之无功,荡荡滔天、浩浩怀山。泛滥者非只
黄河,诸水皆然,
中原地区举士悉荡,为逆流所没。惟悠远鸿荒之世,治水工事虽不完善,其灾亦不应大如此。若果真如是,禹如何能于十三年中以一人之功克治耶?然若无此洪水,与禹相关之传说又何以载于古书,是为应考虑之问题。比之为圣经中
诺亚之大洪水,但利希德西洋之汉学者初见中国古传说中此洪水说时,德基努等、霍·封等否定此说,以为禹之洪水所传为事实,非如诺亚之说乃虚构故事,并以符合实际之地理为证,反问若非洪水,又是何物?然而吾仍疑其说。据
法国东洋学者
保罗·伯希和及
荷兰东洋学者等所言,
中原地区之河川,合
黄河、
长江、
汉江,全长一千五百里。加之其他河水,不知又再延几千里。若诸水同时泛滥,禹以十三年之功亦不可能塞之。万里长城延伸四百五十许里,然并非
秦始皇一代之经营,从此亦可推知禹单独治水之不可能。又长江古来并不成灾,其遗害甚者主要为黄河。黄河出于
青藏高原,水流清澈,流入
甘肃省后始带黄色。此即利希德霍·封氏之所谓黄土(Loss)灌流。黄河流过
陕西省、
山西省二省之境,东屈
河南省,至
东京汴梁之段为
急流。然出河南省后地势一转,坦坦平原,故留下沈淀,河床渐高,河水屡屡泛滥。其害及生民者,主要为
开封市以东,有史以来之事实即如此,故不难推断有史以前情形亦相同。若然,
汉族之大灾害实为洪水,彼等因之而苦、因之而尤。若有王者能尽力沟洫,使黎民安于其土,即为圣明之王。汉族之其他灾害,乃在西戎、北狄之入侵,能使之服或加以惩罚者,亦不失为受命之君。鸿水滔天、夏禹治水之传说,即由此起。有洪水始有禹,若洪水是历史上之事实,而此传说又有史上之事实为据,禹仍不外为汉族之理想人格化。传说虽或是事实,然如诸水逆流、中国举土没水等,亦显示其之所以为传说。
若上述臆断不误,吾人不得不疑尧、舜、禹三王之历史存在。尧主司天事,司人事者为舜,而彼之德为孝,并不为奇。孝乃百行之本,为中国人道德之基本。不难推知,彼等以舜为其
道德理想之人格化。禹之事业与土地有关,已如上述。若然,尧、舜、禹三王传说之作者,应是心中先有自太古即存在之天地人三才说,始攒成此传说。易言之,尧、舜、禹之三传说,实非一相继(succeessive)之事,乃一并立(coexistent)之事。因作者眼中存有三才说,故传说整体有不自然及人为之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