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
组织机构
中国植物营养与耙料学会(Chinese Society of Plant Nutrition and Fertilizer Science,CSPNF)是我国植物营养与肥料科学技术工作者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依法成立的全国性一级学术性社会团体。
发展历程
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原系中国农学会土壤肥料研究会。1978年筹备时为中国农业土壤肥料学会,1982年2月经国家科委批准,在北京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并产生理事会。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陈华癸朱祖祥侯光炯当选为正、副理事长和顾问,通过了徽章。到目前为止,已召开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1985年11月,1990年5月分别在湖北省武汉市、北京市召开了第二、三届会员代表大会,陈华癸、刘更另分别任理事长:江朝余、黄鸿翔分别任秘书长。推举陈华癸为第三届理事会名誉理事长。
1993年9月,根据学会发展工作的需要,经民政部批准,更名为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属全国性一级学会。
1994年10月,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了第四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出理事104名,后又增补理事!5名共119名,组成第四届理事会。陈华癸为名誉理事长,刘更另连任理事长,黄鸿翔连任秘书长,陈礼智、郭炳家任副秘书长。
1999年4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召开了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出理事150名,组成第五届理事会。陈华癸、刘更另为名誉理事长,林葆为理事长,李家康为秘书长,陈礼智、郭炳家任副秘书长。
2004年4月,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了第六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出理事151名,组成第五届理事会。刘更另、林葆、朱兆良为名誉理事长,金继运为理事长,李家康为秘书长,郭炳家任副秘书长。
2008年4月,在海南省海口市市召开了第七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出理事163名,组成第七届理事会。刘更另、林葆、朱兆良为名誉理事长,金继运为理事长,白由路为秘书长,同延安、刘宝存、洪丽芳、杨少海、魏丹、赵林萍任副秘书长。
学会成立26年,,历经七届理事会,在有关部门的关杯和挂靠单位的支持下,历届理事会为促进我国农业生产和植物营养与肥料学科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自成立之日起,就发挥了群众学术团体的优势,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促进学科发展;对国家有关重大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和技术措施以及植物营养与肥料在科研、教学和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对策、建议,充分发挥了学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文化活动
学会的基本任务和宗旨是团结广大植物营养与肥料和相关学科的科技工作者,学习和运用辨证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态度,认真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技进步,科技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开展学术交流和科技咨询,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精神,为繁荣和发展我国植物营养与肥料科学技术事业,提高和普及我国植物营养与肥料的科学技术水平,促进我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工作更好地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服务做出应有的贡献。
组织结构
学会常设办事机构有:学会办公室、咨询服务中心、《植物营养与肥料学报》编辑部。
学会下设的分支组织,根据发展需要曾有变动。目前,学会共设有学术、教育、编辑出版、科普、组织、青年等6个工作委员会和根际营养、肥料与环境、化学肥料、有机肥料、新型肥料、土壤肥力、微生物与菌肥、农化测试等8个专业委员会。
第七届理事会组成
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第七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讨论会于2008年4月15日至17日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经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第七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163人,经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第七届一次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56人,经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第七届一次常务理事会选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7人、秘书长1人。同时确定了名誉理事长3人、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6人、专业委员会负责人8人、副秘书长6人、顾问13人、荣誉理事5人。
第七届理事会正副理事长、正副秘书长
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按姓氏笔划排列)
2008年4月15-17日第七届一次全体理事会选举通过
第七届理事会理事(按姓氏笔画排列)
荣誉理事:宋长青、张夫道、范可正、王金等、孙建奇
2008年4月15-17日第七届一次全体理事会选举通过
学术顾问
顾问:毛达如、张世贤、朱钟麟、奚振邦、毛炳衡、李生秀、李学垣、谢建昌、李家康、黄鸿翔、
曹一平、唐近春、王运华
第七届理事会工作委员会负责人
学术委员会:梁永超教育委员会:张福锁
编译出版委员会:金继运科普委员会:高祥照
组织委员会:张维理青年委员会:王朝辉
第七届理事会专业委员会负责人
土壤肥力:徐明岗化学肥料:周卫
肥料与环境:陈同斌有机肥料:沈其荣
根际营养:李晓琳农化测试:王旭
新型肥料:赵秉强微生物与菌肥:沈德龙
产品服务
在上级主管部门和挂靠单位关心支持下,充分发挥分支机构、各位理事的作用,并得到单位会员和人个会员积极配合,团结广大植物营养与肥料科技工作者,噗学科发展和产业的振兴,勤奋工作,开拓进取,与日俱进,取得显著成绩,受到上级主管单位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学术界及企业单位的关注;新型肥料技术专业委员会新型肥料研究与产业化:针对我国化肥利用率不高、液体肥料生理活性利用效率偏低、缓/控释肥料生产关键技术落后等突出问题,国家“十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课题“纳米肥料关键技术研究”以纳米材料技术创新为核心,以纳米材料胶结型和包膜胶结型缓释肥料产品为目标,建立了纳米肥料关键技术平台,为发展无公害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荒漠化土地修复奠定了基础,并取得如下研究成果:(1)纳米材料胶结包膜型缓/控释肥料技术及工艺设备;(2)纳米级风化煤多功能肥料修复荒漠化土地技术;(3)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及工艺设备。共研制了16种农用纳米材料产品,申报国家发明专利16项。建立了北方(天津康龙)、南方(益阳市康利泰)和西部(包头钢山)三个产业化示范基地。预期经济效益:总投资1.8万元,年生产总值6亿元,年利润9000万元。化学肥料专业委员会高效土壤养分测试与推荐施肥系统:全套设备包括土壤样品风干设备、土样粉碎机、土样量样器、样品盘、样品车、加液稀释器、土样搅拌器、样品盘冲洗器、泵吸式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搅拌式酸度计、纯水制务装置及氧化镁器等。这些设备可成套使用,也可单独用于一般土壤测试实验室的常规分析,以提高分析速度。60平方米的实验室即能满足全套设备安装的要求,每个工作日可分析土样60个以上。该方法显著优于土壤养分的常规分析,在土壤样品粉碎机采用锤片式结构,不会破坏土壤的微团取性能;体积量样,使得分析结果和重现性更好,批量加液衡释器的使用,能完成批量加液,同时还使加液和稀释一次完成,大大节约了土壤分析过程中移液、稀释、显色、定容等繁琐的手续;样品盘冲洗器可一次冲洗十一个容器,并能一次完成自来水和去离子水的冲洗。微生物与菌肥专业委员会我国微生物肥料行业发展状况及标准体系的建设:一、微生物肥料行业状况微生物肥料(微生物菌剂)又称接种剂|生物肥料|菌肥,是一类含有活微生物的特定制品,应用于农业生产中,作物能够得到特定的肥料效应。我国微生物肥料的研究、生产和应用曾有过3次大的起伏,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形成第4次大的发展,基本上形成了具500家企业、年产量500万吨的微生物肥料行业。二、微生物肥料标准体系的建设与微生物肥料行业快速发展相比,我国的标准建设去相对滞后,影响了微生物肥料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农业部微生物肥料质检中心和中国农科院土壤肥料研究所在国家项目的支持下,构建了出通用标准、使用菌种安全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和技术规程5个方面18个标准构成的微生物肥料标准体系框架,并获得了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成果二等奖
主要活动
1986年7月在北京召开了“‘七五’、‘八五’及2000年全国化肥需求量学术讨论会”,在中国科学院院士陈华癸教授等一批有声望专家的参加下,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到2000年全国氮磷钾化肥的总需求和氮磷钾比例的建议。
1987年3月由本学会牵头,会同有关学会和单位,在北京举行了“非豆科作物固氮学术讨论会”,与会专家指出,非豆科作物固氮是当前国内外研究的热点问题,应进一步深入探讨。
1990年5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土壤肥料学术讨论会”,有30个省(市、区)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农业高等院校等单位120多名专家、教授参加会议,交流了“七五”科研成果,探讨了今后的研究方向与目标,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了“八五”植物营养与施肥科研选题的建议。
1992-1993年先后召开了“第七届全国土壤微生物学术讨论会”、“全国高产高效农田建设和施肥效益学术讨论会”、“南方吨粮田地力建设和肥料效应学术讨论会”、“微生物肥料检测技术讨论会”等。对“两高一优”农田地力建设和肥料效益以及微生物肥料监测技术国家标准提出意见和建议。
1994年10月在成都市会同中国土壤学会联合召开了“全国土壤肥料长期定位试验学术讨论会”,肯定了作物高产、稳产、优质、高效必须要氮磷钾养分分配和使用,并对今后加强长期定位研究的内容和研究方法提出了具体意见。
1995年4月在北京会同有关学会和单位联合召开了“95全国微生物肥料专业会议”,总结了我国微生物肥料研究、生产、应用中的经验教训,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1996年5月在北京会同中国化工学会共同召开了“提高肥料养分利用率学术讨论会“,交流了国内外肥料产、供、用的情况,讨论提高肥料利用率的途径、方法等问题,并向国家提出了关于大力提高化肥利用率和肥效的建议。1996年7月国务院副总理姜春云对建议作了批示:“建议很好,应当抓好落实的工作。对配方施肥和深层施肥应加以强调。”
1997年8月在乌鲁木齐市同新疆土壤肥料学会联合召开了“全国有机肥、绿肥学术讨论”,肯定了有机肥、绿肥是我国农业生产中的重要肥源,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提出了应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发展有机肥、绿肥这一战略措施落到实处,应加强有效机制的建立,促进有机肥料建设;加强有机肥机制专业化,稳步推进有机肥产业化;加强科技进步,增加有机肥使用中的科技含量等建议。
1998年9月在北京举办“旱地土壤管理与施肥技术”学术讨论会,邀请加拿大、美国专家学者,就粪肥的应用管理、减少重金属镉从土壤向植物中的转移、硫肥的管理技术、免耕体系下的肥料管理等进行了交流讨论
1999年10月7一9日,由本会根际营养与施肥专业委员会、矿质营养与化学肥料专业委员会、中国土壤学会土壤和生物化学专业委员会和山东省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共同主办、山东寿光市农业局承办在山东省寿光市召开“全国蔬菜营养、品质与环境学术研讨会、围绕蔬菜生产、施肥、土壤肥力、营养遗传特性、营养高效利用、环境效应与对策等问题进行交流研讨。
2000年11月16一18日,本会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共同在云南昆明市召开了“全国复混肥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学术讨论会”,会议主题是:分析国内外复混肥料(专用肥、BB肥、有机无机化合物复混肥、缓控释肥)产、销、用的情况,交流讨论各种复混肥料在农业增产中的作用和提高肥效等问题。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复混肥料的出现和迅速发展,是科学施肥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标记,代表建议:坚持复混肥料质量监测,保护农民利益;加强新型肥料的研制,因地制宜发展多功能肥料;清洁生产,保护环境;加强肥料科研和肥效监控,为宏观调控肥料生产与施用提供依据;尽早制定全国肥料法,使用肥料生产纳入法制轨道。
2001年4月18一21日,本会、中国微生物学会中国土壤学会中国林学会,在武
华中农业大学联合召开“第八届全国菌根学术研讨会”,邀请法国英国和国内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60多位专家出席会议,就菌根的资源调查、收集、鉴定、分类,菌根在农、林业生产、生态恢复中的地位与作用,菌根的应用前景及菌剂生产工艺与产业化等问题进行交流研讨。
2001年5月13一17日,由本会、中国土壤学会、中国作物学会、中国园艺学会、中国地理学会中国化工学会等在福建厦门联合召开了“氮素循环与农业和环境学术研讨会”,会议主要内容是:农业生态系统中氮肥的去向与氮素管理、农业生态系统中氮素转化与迁移的数学模拟和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与氮素管理等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大家认为,充分发挥氮肥在农业生产中增加产量、提高品质的作用,并减少其对大气和水体污染,是土壤学、植物营养学、农学和环境科学等科技工作者共同关心的问题。研究证明,确定适宜施用量、氮肥深施、避免在作物生长早期过早施用,以及平衡施肥、合理灌溉、氮肥新剂型等是降低氮肥损失,提高利用率的可靠技术途径。
2001年11月20日,本会与IMC化肥公司和加拿大钾磷研究所(PPIC),在广西南宁共同举办“中国磷肥应用现状与展望学术讨论会”,有农业部、中国农业科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农科院等领导,IMC公司代表、加拿大钾磷研究所总裁和企业代表以及本届理事等150人出席会议。有10位专家大会作专题报告,环绕中国的磷肥生产、使用现状与问题,未来农业发展对磷肥的需求,以及就如何提高磷肥利用率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
2001年11月21日,本会在广西南宁召开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农业结构调整中的土壤肥料问题学术交流会,有12位专家作专题发言,对西部大开发,农业结构调整、发挥区域资源和特色农业的优势,加强土壤肥料攻关协作,提高水、土、明利用率,促进农业市场竞争力和增加农业经营者的收入,实现新时期农业结构调整的总体目标等问题开展交流研讨。
2001年12月26日,本会青年工作委员会、耕作制度矾究会和中国农业大学在北京联合召开“间套作提高水肥资源利用率学术研讨会”,并就间套作的发展、在持续农业中的作用,提高水、肥、光资源利用效率等问题开展交流研讨,还对存在问题和今后研究方向提出意见和建议。
2002年3月7一8日,本会测试与诊断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召开新型肥料登记、执法研讨会,围绕新型肥料登记、销售和执法等问题进行研讨并对规范市场管理、行政执法、规范执法」、按章执法等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2002年10月21一24日,本会在深圳市召开全国新型肥洋牛与废弃物农用研讨和产品展示会。就近年来,国内外新型肥料与废弃物农用的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以及产业化的进程与问题等开展交流研讨,并指出研究开发新型肥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对提高农田养分再循环水平和肥料,增产效益,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一条经济可行的新途径。全体代表建议: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应尽快筹备成立“新型肥料产业化协会”,以推动这一领域健康有序的发展。
2002年11月3一6日,本会青年工作委员会与中国土壤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在福建福州共同召开第八届全国青年土壤暨第三届全国青年植物营养与肥料科学工作者学术研讨会,有130多人出席会议,大会有12位青年学者作专题报告和6位代表作学术报告,分别就新型肥料研制、植物营养与施肥、土壤污染与治理、土壤动物、土壤养分和肥料管理信息技术、区域生态与生产力协调发展等进行交流讨论。
2003年9月15一19日,本会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召开全国新型肥料产业化研讨、展示暨协会筹备会。有20位专家、学者、企业代表作专题报告和发言,就近年来国内外新型肥料产业化研、产、用的情况、新产品、新剂型、新工艺设备进行交流分析,并讨论“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中有关肥料发展战略等问题,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关于成立新型肥料产业化协会问题,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成立,它的成立将对新型肥料产业化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03年9月21一23日,本会微生物与菌肥专业委员会、中国微生物学会农业微生物专业委员会、中国土壤学会土壤生物和生物化学专业委员会主办,农业部微生物肥料质检中心、江苏省微生物研究所和无锡鸣放生物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共同协办的“第二届全国微生物肥料生产应用技术暨产品展示会”在江苏无锡召开。会议特邀12位专家教授分别就微生物肥料生产技术、植物内生菌、AM真菌的研究进展,以及微生物肥料行业管理现状和标准建设做了专题论述。会上安排20位代表就微生物肥料生产应用的效果、菌种筛选、发酵工艺探讨、产品质检技术等方面进行交流研讨。
2004年4月24~26日在青岛市,由本会、中国农科院土肥所等单位联合举办全国节水农业理论学术讨论会。就作物需水规律、耐旱节水机理、水分控制效益、土壤耕作节水机理、水肥调控规律等进行研讨并取得共识。还就今后研究方向重点、节水高效农业理论、节水技术协同化、标准化与高效化、高新技术应用、构建节水农业科技平台等提出建议。
2004年11月20~22日在北京,由本土壤肥力专业委员会、中国农科院土肥所共同主办了全国土壤肥力演变规律与持续利用学术讨论会。就土壤肥料监测网建设构想、监测基地建设进行讨论、总结和布置。大家认为,土壤质量对生态系统质量、人类生命健康与安全及社会稳定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05年5月18~20日在天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由本会新型肥料技术专业委员会主持召开了全国新型肥料技术研讨、产品展示会。围绕我国新型肥料使用、新型肥料发展与趋势、微生物肥料发展与趋势及标准体系建设、缓/控释肥料研制及应用、喷滴灌、涂层、茶树缓/控释肥料与应用等进行交流研讨。专家呼吁:要发展环保友好型和生产节约型肥料,要科学、平衡施肥,提高利用效益,增施有机肥,提高耕地土壤质量等。
2005年8月11~13日在青岛市,由本会农化测试专业委员会主持,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等单位在青岛共同召开全国耕地与肥料质量标准化研讨会。就肥料命名及分类原则、测土配方施肥、我国肥料标准体系、缓/释肥料标准、农化测试新方法及耕地与肥料质量标准化等进行交流研讨。
2005年8月26~28日在新疆石河子市,由天津市重庆商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农垦科学院共同主办全国节水灌溉精准施肥学术研讨会。对推行节水灌溉、提高水、土、肥料资源利用率等取得共识。还就大力推广应用膜下滴灌技术应用同时,应因地制宜研究提出不同的节水技术模式;加快节水灌溉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同时,应加强提高水土肥综合利用率的研究;加快制定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规程;建立健全技术服务体系等建议。
2006年5月28日至6月1日在苏州市,由本会有机肥料专业委员会召开了全国首届有机、有机无机化合物复混肥和微生物有机肥学术研讨和产品交流会。围绕我国有机肥研究前景、有机肥产品生产技术与经济效益分析、有机肥产品的生物效应、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生产加工销售及国家政策扶持等交流探讨。
2006年8月20~22日在泰安市,由本会微生物与菌肥专业委员会、中国微生物学会中国土壤学会等共同召开了第十届全国土壤微生物学术讨论会暨第三届全国微生物肥料生产应用技术研讨会。其主题是:土壤微生物、微生物肥料、农业可持续发展。就微生物资源与多样性、生物固氮、微生物与植物相互作用、菌根真菌、PGPR的研究与应用前景、微生物肥料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与应用进展、产业化、市场推广、区域应用、效果机理等交流研讨。
2006年8月26~28日在北京,由本会根际营养专业委员会、中国土壤学会等单位共同举办了”菌根研究高级论坛”。交流我国根际研究的新进展,讨论国际新动向及国内外根际研究的热点问题。根际生物间的相互作用,特别是“根际对话一rhizosphertalk”、以及根的形态建成和根际调控等会成为未来我国根际研究工作的热点和创新领域。
2006年10月16~17日在武昌,由本会主持召开了肥料资源高效利用与耕地保育学术讨论会。围绕我国粮食安全与环境保护、肥料资源高效利用、耕地保育等提出新的战略思路,还就如何为国家测土配方施肥行动、沃土工程、耕地质量保护等提供技术支撑开展深入讨论。
2006年10月22~24日在南京,由本会青年工作委员会、中国土壤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共同召开了十届全国青年土壤暨第五届全国青年植物营养与肥料科学工作者学术讨论会。从土壤学、植物营养学、生态环境营养生理学分子生物学,从微观到宏观,从基础理论到实践应用,就科学施肥、土地利甲、耕地保育、环境保护等领域展开交流研讨。
2007年5月23~26日永州市,由本会土壤肥力专业委员会与有关单位共同举办南方红壤地区种草养畜国际学术讨论会。共同研究提出了牧草规范化栽培管理技术,肉牛高效饲养技术,建立饲草周年供应模型和草食动物发展潜力预测模型。对促进南方红壤地区的草业和草食畜牧业的跨越发展有重要意义。
2007年6月25~26日在哈尔滨市,由本会土壤肥力专业委员会主持召开了全国农田土壤质量与碳氮循环学术讨论会。就农田土壤质量与碳氮循环和其他学科的交叉、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农田土壤C、N等养分转化、循环过程及机制等研究进展进行交流研讨,对我田农田土壤质量与碳氮循环研究发展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2007年9月16~17日在青岛市,由本会学术工作委员会成功举办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科高峰论坛。其主题为:植物营养与肥料持续创新与协调发展。就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植物氮素高效利用相关基因克隆等方面的研究进展开展交流探讨。
2007年10月26~28日在临沂市,由本会新型肥料技术专业委员会主持召开了全国缓/控释肥料研究应用论坛。共同总结我国缓/控释肥料研究、生产和应用20年来的成就存在问题和发展方向等并对缓/控释肥料的技术标准和检测方法进行交流讨论还提出建议。
2007年10月14~15日在山东寿光,由本会肥料与环境、有机肥专业委员会主办,有关单位承办共同召开了第二届全国有机肥、有机无机化合物复合(混)肥和微生物肥料学术暨产品交流会。会议主题是:有机肥、环境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围绕有机肥资源高效利用、有机肥与生态环境建设、有机肥料生产工艺技术、有机肥与有机农业、有机肥与食品安全、新型有机类肥料产品展示等进行交流研讨。
2008年1月19日在北京,由本会主办,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协办召开了肥料与食物链营养学术讨论会。围绕营养缺素与人体健康、养分管理在食物营中的作用、肥料与植物健康、肥料与农产品质量等进行交流讨论。与会代表认为,管好食物链的养分已成为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家、科学工作者的重要使命,要深入研究探索食物链营养中养分资源律综合管理政的策和技术,进一步推动我国有机、无机肥料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实现作物优质高产、保护生态环境双赢目标作出贡献。
组织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英译名(ChineseSocietyofPlantNutritionandFertilizerScience),缩写[CSPNFS],简称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植物营养与肥料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学术性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本学科科技工作者的纽带和发展农业生产与科学事业的助手。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广大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和生产战线的植物营养与肥料工作者、管理干部、行政人员,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依据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点,坚持“求真务实”,“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科技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为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为加强农业持续发展和实现农业现代化服务。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农业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住所设在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内。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1)适应国家农业生产与科技发展的重点任务和本学科自身发展的需要,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提高本学科学术水平;2)编辑出版与学科有关的学术刊物,技术资料和科普读物等;3)为国家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提供本学科技术发展战略、政策、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4)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加强同国际有关科学技术团体和个人的友好往来;5)向党和政府反映本会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6)维护本会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发现、培养和推荐人才,开展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7)表彰奖励在本学会工作获得优秀个人称号和先进集体;8)组织本会会员和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交流与联谊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的会员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本会的章程;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3)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4)从事植物营养与肥料科研、教育、生产、技术推广和管理工作,具有研究实习员(助教、助理农艺师、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5)从事植物营养与肥料工作时间较长,具有相应学术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6)从事植物营养与肥料的科研、教育、推广和行政管理单位以及肥料生产、销售的企业可以申请成为单位会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1)单位会员由单位直接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个人会员向所属单位会员提出申请,汇总报本会;2)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3)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天津市重庆商会办公室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本会的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活动;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1)执行本会的决议;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4)按规定缴纳会费;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单位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1)制定和修改章程;2)选举和罢免理事;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决定终止事宜;5)通过提案和决议;6)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需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最长不超过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它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本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3)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5)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7)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8)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9)制定内部管理制度;10)决定开展表彰奖励活动和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需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1)、3)、5)、6)、7)、8)、9)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需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2)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3)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岁,秘书长为专职;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5)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6)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职4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会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2)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3)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日常工作;3)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4)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5)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本会经费来源:1)会费;2)捐赠;3)政府资助;4)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5)利息;6)其他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会配备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会的自有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会解散须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会中之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2004年4月20日五届三次理事会讨论通过,2004年4月22日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2008年4月17日海口通过)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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