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民镇隶属于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地处市区南部,西部毗邻
嫩江市。通过齐平线铁路可以到达该地区,镇政府所在地距离市中心约9公里。
清朝初期,该地区被称为大木噜屯,意为“江”,后来又经历了多次更名,如大梅勒屯、谋勒屯、大们屯、大梅屯、大梅楞屯,直至1932年起使用现名。清代
乾隆形成的花力屯和顾甸屯最初由齐齐哈尔副都统一级单位管辖,后期则属于黑水厅和龙江府的管辖范围。
中华民国成立后,大民镇归属于
龙江县。
日本占领期间,先是作为大民屯乡保,随后更名为大民村。 1945年抗日战争结束后,大民村被划归龙东县。1948年,随着龙东县的撤销,大民村再次回归龙江县,成为第十一区的一部分。
1951年,
大民村并入
齐齐哈尔市,隶属于农村区。1954年,转属榆树屯区。1956年,设立大民乡。1958年,更名为东风人民公社大民管理区。1961年,改制为大民农业分社。1965年,升级为大民公社,隶属于郊区。1972年,划归
龙沙区。1984年,改制为大民乡。1988年,升格为大民镇。2001年,原
龙沙乡的部分行政村并入大民镇,同时龙沙乡被撤销。2004年,大民镇被撤销,其下辖的行政村划归城市街道办事处管理。
大民镇地理位置靠近
嫩江市,地形主要为平原。整个镇的总面积约为34平方千米,其中包括大约1.5万亩的耕地。
截至2002年,大民镇下辖大民村、五福玛村、三合村、新光村、爱国村、明星村等六个行政村。同年,全镇总人口达到25,92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占比超过三分之一,为8,110人。镇政府驻地位于大民村。
大民镇的经济以农业生产为主,特别是蔬菜
种植业。此外,还涉及畜牧业、副业和
渔业。镇内设有砖厂、毛毡厂等工业企业,1992年时乡镇企业的总产值达到了3,68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