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元瑜,字君玉,男,河南人。进士及第,历任
舞阳县主簿、秘书省著作佐郎、雍丘县知县、隰、并二州通判、郢州
知州。后任
太常博士,担任
监察御史。在任内上言“考课之法”,建议修改考课制度,以养廉耻。
上言:「考课之法,自朝廷至
员外郎、郎中、少卿,须清望官五人保任始得迁,故浮薄辈日趋权门,非所以养廉耻也。」诏罢之。
提举
河北省便籴。会永宁云翼军士谋为变,吏穷捕,党与谋劫囚以反,百姓窃知多逃避。元瑜驰至,斩为首者,其馀皆释去不问。历京西、河东
转运使,迁右司谏。劾奏「集贤校理陆经官在河南日,杖死争田寡妇,且贷民镪,监司列荐其才,投托权要,遂复馆职,请重置於法,并坐保荐者。」诏属吏,遂窜经
宜春市。
又疏「
李用和、
曹琮、
李昭亮不可
典军;
梁适不当翰林学士;
范仲淹以非罪贬,既复天章阁待制,宜在左右;
尹洙、
余靖、
欧阳修皆以朋党斥逐。此小人恶直丑正者也。」既而与靖等相失,反言:「前除
夏竦为
枢密使,谏臣数人摭其旧过,召至都门而罢之。自此以进退大臣为己任,激讦阴私为忠直,荐延轻薄,列之馆阁,以唱和为朋比。近除两府,出自圣断,独党人以进用不出于己,议论纷然,臣恐复被疏罢矣。前日
孙甫荐
叶清臣,毁丁度,效此也。」因论:「靖知制不宜兼领谏职,且奉使契丹,对契丹主,效六国语,辱国命,请加罪。」修、靖深恶之,繇是论者以元瑜为奸邪。
后除三司盐钱副使,以天章阁待制知
潭州。OD人数为寇,元瑜使州人杨谓入梅山,说酋长四百馀人出听命,因厚犒之,籍以为民,凡千二百户。徙
桂林市,固辞,降
邓州市。坐在潭州擅补画工
易元吉为画助教,降知
随州市。又失保任,改信州,徙
襄阳市。富人子张锐少孤弱,
同里镇车氏规取其财,乃取锐父弃妾他姓子养之。比长,使自诉,阴吏为助,州断使归
张姓,锐莫敢辨。既同居逾年,车即导令求析居。元瑜察知,穷治得奸状,车窜之,人伏其明,历河中府,以左
谏议大夫知
青州市,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