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
陕西省西安警备区(简称西安警备区)隶属于中部战区陕西省军区,正师级单位,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
西安市委员会的军事部门和
西安市人民政府的兵役工作部门,接受陕西省军区和西安市的
双重领导。
1953年3月
西安市郊区人民武装部成立,1954年10月改称西安市兵役局,1958年9月改编为西安军分区,几经变革后,1970年4月改称西安警备区,1983年3月复称西安军分区,2003年12月恢复为西安警备区。
1953年3月11日,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市郊区人民武装部,隶属
西北军区。下辖
雁塔区、
长乐区、
未央区、阿房区人民武装部。
1954年10月16日,
西安市郊区人民武装部改称西安市兵役局,辖4个区兵役办事处。局机关设6个科。
1958年9月27日,西安市兵役局改称西安市人民武装部。机关设4个科,下辖7个兵役办事处。12月下旬,陕西省军区直辖的
长安区人民武装部,
渭南军分区所辖的
临潼区、
蓝田县人民武装部,
宝鸡军分区所辖的户县人民武装部划归
西安市人民武装部序列。
1965年11月30日,撤销雁塔区、
灞桥区、未央区、阿房区人民武装部,成立西安市郊区人民武装部。
1970年4月5日,西安军分区改称西安警备区,后勤处改编为后勤部。12月,西安警备区所辖的咸阳市人民武装部交归
咸阳军分区。
1983年3月,西安警备区改称西安军分区,部下设科。11月5日,
渭南军分区所辖之
蓝田县、
临潼区人民武装部和咸阳军分区所辖的
高陵区、
周至县、户县人民武装部划归西安军分区。
2013年,西安警备区始终着眼应急应战中可能担负的任务特点,紧紧围绕区域性中心城市动员潜力优势,结合地区性军事需求实际,狠抓国防动员工作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
地方武装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压缩规模、整合结构、实现三个转变”的思路,初步完成应急、支援、储备新的三类民兵组织结构调整。
新城区、
碑林区、
雁塔区组织民兵接受
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考核拉动,齐装满员,受到表扬。不断发挥西安科技动员潜力优势,持续加强网络攻防等高技术民兵分队建设,雁塔区试编的《网络攻防分队训练》教材针对性强、质量较高。
针对征兵时间首次调整于夏秋季实施的实际情况,精心筹划,积极应对,扎实搞好军地各项协调工作,圆满完成新兵征集任务。
莲湖区、雁塔、
未央区、
灞桥区、
长安区、
周至县6个区(县)实现“一好三无”(一好:完成任务好;三无:无责任退兵、无严重违纪、无告状信)目标,其中灞桥区实现“零”退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