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备区
正师级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西安警备区(简称西安警备区)隶属于中部战区陕西省军区,正师级单位,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西安市委员会的军事部门和西安市人民政府的兵役工作部门,接受陕西省军区和西安市的双重领导
1953年3月西安市郊区人民武装部成立,1954年10月改称西安市兵役局,1958年9月改编为西安军分区,几经变革后,1970年4月改称西安警备区,1983年3月复称西安军分区,2003年12月恢复为西安警备区。
沿革
1953年3月11日,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市郊区人民武装部,隶属西北军区。下辖雁塔区长乐区未央区、阿房区人民武装部。
1954年1月1日西安市郊区人民武装部划归陕西省军区序列。
1954年10月16日,西安市郊区人民武装部改称西安市兵役局,辖4个区兵役办事处。局机关设6个科。
1956年12月13日,随着西安市行政区划的变更,所辖的4个兵役办事处组建为莲湖区新城区碑林区、阿房区、未央区、长乐区、草滩区、灞桥区、雁塔区等9个兵役办事处。
1958年9月27日,西安市兵役局改称西安市人民武装部。机关设4个科,下辖7个兵役办事处。12月下旬,陕西省军区直辖的长安区人民武装部,渭南军分区所辖的临潼区蓝田县人民武装部,宝鸡军分区所辖的户县人民武装部划归西安市人民武装部序列。
1960年3月16日,莲湖区、新城区、未央区、阿房区、桥区、碑林区、雁塔区兵役办事处改称区人民武装部
1960年5月12日,西安市人民武装部改编为西安军分区,下辖7个区和4个县人民武装部。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处。
1961年9月21日,户县人民武装部划归咸阳军分区,蓝田、临潼县人民武装部划归渭南军分区。
1965年11月30日,撤销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阿房区人民武装部,成立西安市郊区人民武装部。
1966年7月,西安市公安大队改归西安军分区建制。9月14日,咸阳市人民武装部划归西安军分区。
1967年3月9日,增设了阎良区人民武装部。
1970年4月5日,西安军分区改称西安警备区,后勤处改编为后勤部。12月,西安警备区所辖的咸阳市人民武装部交归咸阳军分区
1976年3月21日,陕西省军区独立第二团交由西安警备区领导。
1980年8月25日,西安市郊区人民武装部改称雁塔区人民武装部,增编灞桥区未央区人民武装部。
1982年,陕西省军区独立第二团交归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省总队
1983年3月,西安警备区改称西安军分区,部下设科。11月5日,渭南军分区所辖之蓝田县临潼区人民武装部和咸阳军分区所辖的高陵区周至县、户县人民武装部划归西安军分区。
1985年,西安军分区撤销了科的编制。
1986年5月,莲湖区碑林区、新城、雁塔、灞桥、未央、阎良区人民武装部和长安区、临潼、蓝田、高陵、鄠邑区、周至县人民武装部交由地方政府领导。
2003年12月,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命令,原陕西省西安军分区改为陕西省西安警备区。
国防动员
2013年,西安警备区始终着眼应急应战中可能担负的任务特点,紧紧围绕区域性中心城市动员潜力优势,结合地区性军事需求实际,狠抓国防动员工作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地方武装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压缩规模、整合结构、实现三个转变”的思路,初步完成应急、支援、储备新的三类民兵组织结构调整。新城区碑林区雁塔区组织民兵接受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考核拉动,齐装满员,受到表扬。不断发挥西安科技动员潜力优势,持续加强网络攻防等高技术民兵分队建设,雁塔区试编的《网络攻防分队训练》教材针对性强、质量较高。
针对征兵时间首次调整于夏秋季实施的实际情况,精心筹划,积极应对,扎实搞好军地各项协调工作,圆满完成新兵征集任务。莲湖区、雁塔、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周至县6个区(县)实现“一好三无”(一好:完成任务好;三无:无责任退兵、无严重违纪、无告状信)目标,其中灞桥区实现“零”退兵。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2023-11-24
目录
概述
沿革
国防动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