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千之(?—1080),字伯强,
北宋官员,原籍汝阴椒陂(今安徽
阜南县焦陂镇),后移居
丹徒区(今属
江苏省)。自幼勤奋好学,为人厚道,乐于助贫,年轻时成为地方上博学多才、品德高尚的知名人物。1049年,
欧阳修知
颍州区,焦千之投其门下,因文章和经术精通而受到欧阳修的赏识,遂专意于经术。屡试不中后,欧阳修赏识焦千之,人称上弟。与同时期的同窗曾南丰、王深父皆有文名。
吕公著任州通判时,聘焦千之教其诸子。吕公著任
御史中丞后,热情邀请焦千之同往。
治平二年,焦千之任殿中丞为
乐清市令,
熙宁三年(1070年),吕公著推荐他任秘书省校理,迁殿中丞,又知
无锡市。寓居无锡时,
苏轼曾写诗向焦千之索惠山泉水。晚年两袖清风,定居颖州城南以终,人称“焦馆”。
焦千之,生卒年不详,焦千之自幼勤奋好学,为人厚道,乐于助贫。年轻时成为地方上博学多才、品德高尚的知名人物。
赵祯元年(1049),
欧阳修知
颖州,焦千之投其门下,曾从欧阳修学,受到欧阳修赏识,称高弟,专意经术。
吕公著为
颍州区通判,聘焦千之为家庭塾师,教其诸子。焦千之“为人严教方正”,吕诸子长进很快,后吕公著进京任
御史中丞,盛情邀焦千之随之同往。欧阳修写《送焦千之秀才》一诗相赠,诗云:“焦生独立士,势利不可恐。谁言一身穷,自待九鼎重。有能揭之行,可谓仁者勇。
吕侯相家子,德义胜华宠。”
焦千之虽德才兼备,但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黑暗却使他屡试不第。直到
赵曙治平年间,由于
欧阳修、
赵概的关照,焦干之才得以出任
乐清市县令。
赵祯嘉祐六年(1061),召试
舍人院,赐
进士出身,为国子监直讲。
赵顼熙宁初知乐清县,莅事精明,创学校以教邑人。神宗熙宁三年(1070),
吕公著知
颍州区,极力推荐焦千之。焦千之被授予秘书省校理,迁殿中丞,知无锡州。八年(1075),移
无锡市,入为大理寺丞。焦千之官居高位,仍一身素洁,勤于政事,尽心尽力为地方办了不少有益的事,受到民众称颂。
焦千之老年归里,两袖清风,竞无居所,幸得学生
吕希纯资助,才在颖州城南建房定居。所建居所,人称“焦馆”,焦千之终老于此。
元丰三年卒(《
苏轼文集》卷六九《跋焦千之帖后》)。事见《京口耆旧传》卷一。明正德《颍州志》载有《焦千之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