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之韩,字奇玉,号莲仙,生于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十二月十八日,病逝于
康熙帝八年(1669年)六月二十四日,葬于
山东省兰陵县大仲村镇寨子村东;明末一代圣贤文人、古文家、都察院
佥都御史宋鸣梧次子,
崇祯御史大夫、户部侍郎、
南明大学士首辅
宋之普之胞弟;贡生,授东昌学博,因其博学多才深受清
康熙帝的“才堪效用,力可宣”之赏识,而特被敕授为
泸州市通判。
宋之韩与
清朝大诗人
宋琬交往甚密,并有诗证(分别被收录在宋琬的《安雅堂集)和宋之韩的《
海沂诗集》中),但其一生清心寡欲,陶醉自然,虽年少时与兄宋之普一起历经坎坷,但走向仕途后却没有经历太多的大起大落,因此其作品缺乏宋琬式的社会震撼力。但宋之韩一生诗兴执著,作品颇丰,从少年到老年几十载笔耕不辍,先后一共写下了两千多首诗(今保存下来的只有八百余首),不仅内容丰富,题材多变,而且诗体不拘,多彩多姿,是一份难得的明末清初的齐鲁、江浙、川陕等其涉足之地的历史画卷,而在咏物抒情上,更是拥有无数的妙语佳句,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和感染力,实属难得的好诗。
宋之韩出生于儒者之家。其父亲为贡生,为当地有名的孝子。宋之韩自幼聪慧,兴趣广泛,酷爱读书。他不仅能诵读五经六义,诸子百家,就连医学、卜卦等杂书也无不能晓。在同龄的儿童中,他的举止很是引人注目。
嘉靖四十一年(1561年),宋之韩考中
举人,四十四年(1565年)再登进士科,初授襄陵(今
睢县西)令。当时襄陵有通往
四川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云南省、
贵州省的驿路穿过县境,设有驿站,而驿站往来全仗县令接待,驿站耗费巨大,历任县令叫苦不迭。宋之韩到任后,严加整顿,按计划做好供应工作,解决了驿站供需费用。
隆庆元年(1567年),有土匪袭击襄陵县城,当时因守城兵力不足,城墙多为
土坯所筑,不易防守,宋之韩下令派遣民工土卒开渠,将
汾河引入
护城河。土匪不能攻城,只得撤退,使百姓免遭一场兵难。事后,宋之韩申请改筑成砖城,带头捐出自己俸金倡导大家捐资。并亲为筹划督帅,耗时三个多月,砖城竣工,从此解除了百姓对土匪侵扰的后顾之忧。两台(指
门下省“
东台市”,中书省“西台”)禀报于穆宗,得到穆宗的嘉许。
宋之韩在襄陵任职不及两年,这位清官遭到小人诬陷,将他迁职为
西安府府丞(佐吏)。但他毫无怨言,挥鞭赴任。到任之后,帮助
府尹铲除弊政,使府政为之一清。由于政绩显著,宋之韩又升为中央谏官,任户部吏科给事中(从七品官)。在朝廷之中,这种职位显然是微职,但宋之韩却不避权,为官敢言,首次向上陈述三种弊端,涉及朝中众多大臣。其言词虽多激烈,但切中要害。他还对屯政漕运、屯田制度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可行的建议,都切实可行。于是,又迁任刑科给事中(正七品官)。
隆庆六年(1572年)五月,穆宗驾崩,
朱翊钧即位。掌司礼监兼提督
东厂(
明朝特务机构)的大宦官
冯保,公布穆宗与太子的遗诏,内有“你要依三阁臣并司礼监辅导”等语。宋之韩有鉴于自古无司礼监辅导皇帝之例,认定这是冯保假传圣旨,加上素知冯保专擅朝政,卖官受贿的种种不法事,马上上了《劾冯保四逆六罪疏》。疏中历数冯保的罪行,要求
赵顼“束力下三法司,亟将冯保拿问,明正典刑。”宋之韩的抗疏,触犯了当朝权奸。冯保大怒,又假传神宗圣旨,要将宋之韩活活杖死在朝堂。不想宣圣旨的太监正要开读,忽然摔倒在地而亡。冯保大为害怕,以为这是
李恒在天之灵惩罚他“矫旨”,才不敢再进行迫害,宋之韩才免予受刑,只把他解职了事。宋之韩于是回归乡里,时年40余岁。
宋之韩回乡之后,对仕途已绝心,遂以诗酒为友,游乐于田间溪畔。他在紫山南、水边建屋开圃,自称“紫滨逸叟”,过起了优游泉石的隐居生活,其后30载,一直未从仕,期间写了许多反映田园生活,表现自己忧郁不得志的“闲适诗”,直到69岁时死去。宋之韩的著作有《主敬堂文集》、《说文举要》。其诗文多骀宕之气,五古尤有特色,如《春早适近郊》:“紫溪有逸叟,壮岁归田。千载何茫茫,惠夷堪尚友。斗柄初指寅,东郊已鞭丑。呼仆驾巾车,旁挂一壶酒。雪山传新容,古木撑秃肘,玉散几枝梅,金入千条柳。”意态似乎很逍闲,但之后即流露出苦闷的情绪:“人生多愁颜,今兹开笑口”,“得兔时一欢,磋跌间常有。追忆古人心,倦倦叹烹狗。”被朝廷所弃之愤懑,还是难以酒所消除。可见他的隐居,其实是违心之举。综观宋之韩的诗,其客观上描写了祖国的壮美山河,他的诗歌格调清新,感情真挚,大有
陶渊明的“
田园诗歌”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