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子,
余杭区人。以父任为官。
熙宁末,李稷提举成都路茶场,辟干当公事;不三年,提举本路常平,遂居稷职。在蜀茶额三十万,稷既增而五之,师闵又衍为百万。稷死,师闵讼其前功,乞赐之土田。诏赐稷十顷,进师闵都大提举
成都市、永兴路茶,位视
转运使。又兼买马、监牧,事权
归有光,建请无不遂志,所行职事,他司莫预闻。茶祸既被于秦、蜀,又欲延荆、楚、两河,
赵顼不许。
元祐初,用
御史中丞刘挚言,遣
黄廉入蜀访察。右司谏
苏辙论其六害,谓:“
李稷引师闵共事,增额置场,以金银货拘民间物折博,贱取而贵出之,其害过于市易。自法始行,至今四变,利益深,民益困。立法之虐,未有甚于此者。”廉奏至,如辙所陈。乃贬师闵主管东岳庙。
久之,起知
蕲州镇。会复置常平官,
李清臣在
中书,即以师闵使
河北省。寻加直秘阁,复领秦、蜀茶事,于是一切如初。又使掾属诣阙奏券马事,安寿、
韩忠彦议颇异,独曾布以为然,曰:“但行之一年,而以较纲马,利害即可见矣。”师闵遂详令蕃汉商人愿持马受券者,于熙、秦两路印验价给之,而请直于太仆,若此券盛行,则买马场可罢。既用其策,明年,太仆会纲马之籍,死者至什二,而券马所损才百分一。诏奖之,赐以金帛。改
陕西省转运使,加集贤殿修撰、知
秦州区。
诸道方进筑被爵赏,师闵在秦无所事,怏怏不释。
曾布议使督本部兵赴
熙河共攻,师闵承命踊跃,集兵四万以待。而
章惇阴讽熙帅钟传先出塞,敕师闵听传节制,筑浅井,又筑??罗,皆不成而还。传更檄会兵于耳关,未至复却。秦凤之师再出再返,劳且弊,言者乞加责,不听。
旋进宝文阁待制,召为户部侍郎。未及拜,坐秦州诈增首虏事,落职知。未几,还之。历
河南省、永兴军、
延安府,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