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一鹏,字云博,男,出生于1873年,
江苏省苏州府吴县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法学家。他早年进入南洋公学,后辍学并加入兄长张一麟创始的苏学社。1893年(光绪19年),他中癸巳科举人。此后他赴
日本留学,毕业于
法政大学速成科。归国后,他历任法部
主事、京师地方检察厅厅长、吴江地方检察厅厅长、云南高等检察厅检察长。从
云南省回后,任《
时事新报》主编。1944年7月14日,他因在视察监狱时感染
斑疹伤寒而去世。享年72岁。
张一鹏(1873年-1944年7月14日),字 云博,
江苏省苏州府吴县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法学家。
辛亥革命爆发后,他曾任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云南代表。中华民国成立后,他任江苏司法筹备处处长、北京政府平政院评事兼第三庭庭长。1913年(民国2年),他下令撤销江苏省内36所初级审检厅,遭到省内各阶层反对。不久,他处理
宋教仁被刺遭暗杀事件,终于被迫辞任。
1917年(民国6年)8月,他任
江西省财政厅厅长。同年12月,他升任
北洋政府的署理司法部次长。1920年(民国9年)7月,他任
萨镇冰临时
内阁代理司法总长。在此期间,他任东吴大学教授。
1927年(民国16年)3月,国民革命军在
苏州市成立吴县临时行政委员会,张一鹏任主席兼民政局长。同年6月辞职。此后他在上海开业律师。
1943年(民国32年)12月他任
南京国民政府(
汪精卫政权)司法行政部长。翌年7月14日,他因在视察监狱时感染
斑疹伤寒而去世。享年7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