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超,男,1997年10月28日出生,重庆市丰都县人,
徐玉玉案从犯之一。
2015年开始,熊超伙同他人冒充教育局、房产局工作人员拨打一线电话,照本宣读发放助学金、购房补贴的台词剧本,诱骗被害人拨打二线诈骗电话领取款项,并负责转移诈骗赃款,期间造成
临沂市高考录取新生徐玉玉死亡。2017年7月19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熊超进行一审宣判,熊超因
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1999年,熊超2岁的时候,就随父亲熊昌华一起去
福建省生活。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熊超与其同伙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房信息,将高考学生做为主要诈骗对象,拨打诈骗电话2.3万余次,骗取他人钱款共计56万余元,并造成
徐玉玉案死亡,参与
钦州市的诈骗犯罪中,拨打诈骗电话1.1万余次,骗得钱款22万余元,并帮助
陈文辉等人在
九江市转移诈骗赃款。8月26日,熊超潜逃中打算投靠亲戚时落网。2017年7月19日,熊超因
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熊超在随父亲熊昌华去
福建省生活后,仅回过老家两次,一次是17岁的时候,回去办理身份证,还有一次是熊超的外婆去世的时候。
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熊超与同伙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
陈宝生、
郑贤聪、陈福地等人交叉结伙,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房信息,分别在
江西省九江市、
新余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
海南省海口市等地租赁房屋作为诈骗场所,冒充教育局、财政局、房产局的工作人员,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购房补贴为名,以高考学生为主要诈骗对象,拨打诈骗电话,骗取他人钱款。拨打诈骗电话累计2.3万余次,骗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56万余元。2016年8月19日,熊超跟同伙以发放助学金的名义骗取
临沂市高考录取新生
徐玉玉9900元,造成徐玉玉死亡。
案件发生以后,公安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
山东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广东省等地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经查明此案为犯罪嫌疑人熊超、
陈文辉、
郑金锋、陈福地、
郑贤聪、
黄进春、
陈宝生等人所为。2016年8月26日,犯罪嫌疑人熊超潜逃到
平和县坂仔镇打算投靠亲戚时落网;8月27日,犯罪嫌疑人陈文辉、郑贤聪通过新闻媒体得知
徐玉玉案被骗死亡后,分别到福建省
安溪县公安局、
永春县公安局投案自首;10月29日,犯罪嫌疑人陈宝生到安溪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2016年9月30日,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对徐玉玉被电信诈骗致死案的犯罪嫌疑人熊超等7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2017年4月17日,该案经审查终结,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向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2017年4月20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该案。
2017年6月27日,
徐玉玉案在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熊超等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电信诈骗,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
诈骗罪追究
刑事责任。
2017年7月19日,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熊超进行一审宣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熊超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徐玉玉案发生后,
山东省公安厅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受立案机制,接到电信诈骗警情和群众报案,第一时间录入信息,经初步审查后一律立为
刑事案件侦办。要加大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力度,多警种合成作战,重大案件局长挂帅,集中优势警力,尽快侦破。山东公安还要求反诈骗中心实行24小时快速响应,开展资金查询止付。要加强案件串并分析,拓展
大数据信息技术在打击治理工作中的广度、深度应用,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伪基站、
黑广播等关联犯罪打击力度和追赃、返赃力度,实施全链条打击,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山东公安机关还会深入推进社会化宣传,及时向群众通报新型诈骗犯罪手法,并针对学生、中老年人等开展专项防范知识培训,减少案件发生。
2016年12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法律标准,统一执法尺度,依此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类犯罪。2017年5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又与最高法出台了《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