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应蛟(1550-1628),字潜夫,号登原,南直隶徽州府婺源段莘村人。
明朝万历二年(1574年)中
进士,初授
南京市兵部
主事,后历任南京礼部郎中、兴泉宪副、
济南市参政、
山西省按察使、右
都御史代
天津市巡抚与
保定市巡抚、工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累迁至南京
兵部尚书,加太子少保。平生著作甚富,有《诗礼学略》、《乡约记》等百余卷。
史书记载
《明史·汪应蛟传》
汪应蛟,字潜夫,南直隶徽州婺源人。万历二年进士。授南京兵部主事,历南京礼部郎中。给由入都,值
吏部侍郎陆光祖与
御史江东之等相讦,应蛟不直光祖,抗疏劾之,于政府多所讥切。
累迁山西按察使。治兵
易州,陈矿使王虎贪恣状,不报。
朝鲜再用兵,移应蛟天津。及
天津市巡抚万世德经略朝鲜,即应蛟右
佥都御史代之,屡上兵食事宜,扼险列屯,军声甚振。税使王朝死,帝将遣代。应蛟疏请止之,旨,切责。朝鲜事宁,移抚
保定市。岁旱蝗,振恤甚力。已,极言民困敝,请尽罢矿税。会奸人柳胜秋等妄言括畿辅税可得银十有三万,应蛟三疏力争,然仅得减半而已。三十年春,帝命停矿税,俄中止。应蛟复力争,不纳。
应蛟在天津,见
葛沽镇、白塘诸田尽为污莱,询之土人,咸言斥卤不可耕。应蛟念地无水则碱,得水则润,若营作水田,当必有利。乃募民垦田五千亩,为水田者十之四,亩收至四五石,田利大兴。及移保定,乃上疏曰:“
天津市屯兵四千,费饷六万,俱敛诸民间。留兵则民告病,恤民则军不给,计惟屯田可以足食。今荒土连封,蒿莱弥望,若开渠置堰,规以为田,可七千顷,顷得谷三百石。近镇年例,可以兼资,非独天津之饷足取给也。”因条画垦田丁夫及税额多寡以请,得旨允行。
已,请广兴水利。略言:“臣境内诸川,
易水可以溉金台,水可以溉
恒山,溏水可以溉中山,水可以溉襄国,漳水来自邺下,
西门豹尝用之,瀛海当诸河下流,视江南泽国不异。其他山下之泉,地中之水,所在而有,咸得引以溉田。请通渠筑防,量发军夫,一准南方水田之法行之。所部六府,可得田数万顷,岁益谷千万石,畿民从此饶给,无旱潦之患。即不幸
漕河有梗,亦可改折于南,取籴于北。”工部尚书
杨一魁亟称其议,帝亦报许,后卒不能行。召为工部右侍郎,未上,予告去。已,进兵部左侍郎,以养亲不出。亲没,竟不召。
光宗立,起
南京市户部尚书,
天启元年改北部。东西方用兵,骤加赋数百万。应蛟在道,驰疏言:“汉高帝称
萧何之功曰:‘镇国家,抚百姓,给饷馈不绝,吾不如萧何。’夫给馈饷而先以抚百姓,故能兴汉灭楚,如运诸掌也。今国家多难,经费不支,势不得缓催科,然弗爱养民力,而徒竭其脂膏,财殚氓穷,变乱必起,安得不预为计?”因列上爱养十八事,帝嘉纳焉。
熊廷弼建三方布置之策,需饷千二百万,应蛟力阻之。廷议“红丸”事,请置
崔文升、
李可灼于法,而斥
方从哲为编氓。
应蛟为人,亮直有守,视国如家。谨出纳,杜
虚耗,国计赖之。帝保母客氏求墓地逾制,应蛟持不予,遂见忤。会有言其老不任事者,力乞骸骨。诏加太子少保,驰传归。陛辞,疏陈圣学,引宋儒语,以宦官、宫妾为戒。久之,卒于家。应蛟学主诚敬,其出处辞受一轨于义。里居,谢绝尘事,常衣缊。
译文:
汪应蚊,字潜夫,
婺源县人、
万历二年
进士。授任南京兵部
主事,曾任南京礼部郎中。经考核入京。恰逢
吏部侍郎陆光祖与
御史江东之等互相攻击。汪应蛟认为陆光祖不对,盲言上疏弹劾他,对政府有很多劝谏。
经多次进升至
山西省按察使,在
易州统兵,上书陈述矿使王虎贪婪横行的情形,皇帝没有答复。
朝鲜再次发生战事,调汪应蚊到
天津市。到天津
巡抚万世德任朝鲜经略后,就提拔汪应蛟为右愈
都御史代替他任天津巡抚。多次上书陈述审饷事宜,控制险要的地方驻扎军队,军队声势很振奋。税使王朝死了,皇帝将要派人代替。汪应蛟上疏求伫派,冒犯了皇帝旨意,被严厉谴责。朝鲜的事情平息后,调任
保定市巡抚.这年遭受旱灾、蝗灾,赈灾很得力。过后,极力进言说明京城地区自姓困顿凋敝,请求完全废除矿税。适逢奸人柳胜秋等胡说搜刮京城地区的税可得白银十三万两,汪应蛟三次上疏尽力争辩,但仅得到减税一半的结果而已。三十年春天,皇帝命令停收矿税,很快又中止了这道命令。汪应蛟又竭力争辩,没被采纳。
汪应蛟在
天津市.见葛沾、白塘等处田地部是草莽丛生,询问当地人,都说盐碱地不能耕种。汪应蛟心想地无水就成盐碱地,有水就会滋润,如果改造成水田,肯定会有收益。于足招募
白姓开垦田地五千亩,开成水出的有十分之四,亩产达到四五石,土地的效益人大地板发出来。调任
保定市后,就上疏说:“天津驻兵四下.花费军饷六万,都从民间收取。留下军队刚百姓叫苦,体恤百姓则军饷不足,想来只有屯出可以使军粮充足.现在荒地无边,野草无际,如果开通沟渠建立堤坝,分划为田,可得得田七千顷,每顷收获谷物三百石。邻近军镇的年度费用,可以一并资助.不只是
天津市的粮饷足以自取供给。”因而分条规划开垦田地的农夫和税收数额的多少以请示,得到圣旨允许实行。
后来,请求广泛兴建水利.人略说:“臣辖区内的各条河流,
易水可以灌溉金台,滹水可以灌溉
恒山,溏水町以灌溉中山,滏水可以灌溉襄国。漳水来自邺下,
西门豹曾利用它。瀛海在众河下游,与江南水乡相比没有差别。其它山下的泉,地下的水,到处都有,都能引来灌田。请开渠筑坝,酌情征调士兵民夫,完全依照南方水田的办法实行.所属六府,”可获得农田数万顷,每年增收谷物一千万石,京城地区的百姓从此富足,没有早涝的忧患;即使不幸运粮的河道有阻塞,也可以在南方将粮税折合成钱,在北方来贸取粮食。”工部尚书
杨一魁一再称赞他的提议,皇帝也答复许可,后来最终没有能推行.召入京任工部厶侍郎,还未上任,赐予告假离去。后来,进升兵部左侍郎,因为奉养父母没有出任。父母死后,最终没有征召。
赵惇即位,起用任
南京市户部尚书。
天启元年改任北京户部尚书。东方,西方打仗,突然增加赋税几百万。汪应蛟在路上,紧急上疏说:“汉高祖称赞
萧何的功劳说:‘镇守国家,安抚百姓,供给军粮不断,我比不上萧何。’供给军粮要先安抚
白姓,所以能使汉兴盛把楚减掉,如同在
手掌上运转一样。现在国家灾难多,经费不足.势必不能放松催租;但如果不爱惜保养百姓的财力,而只图收尽他们的钱财,财尽民穷,变乱必然发生,怎能不预先为此作好打算。”于是列出献上爱护保养百姓的十八件事。皇帝赞许并采纳了。
熊廷弼提出在三个方向布防的策略.需要军饷一千二百万两,汪应蛟竭力反对它。在朝廷上讨抡“红丸”案,汪应蛟请求将
崔文升、
李可灼绳之以法,而贬斥
方从哲为平民。
汪应丝为人,忠诚正直有节操,把国当作自己的家。谨慎地收支、杜绝浪费,国家经济依仗他。皇帝的保姆客氏对墓地的要求超过了制度,汪应蛟坚持不给,于是得罪了皇帝,恰逢有人说他年老不能干事,他坚持请求退休。下诏加太子少保,用传车送回乡。辞别皇上,上疏陈述圣人的学说。引用宋代儒者的话,劝告戒备宦官、宫中妇女.很久以后,死在家中。汪应蛟为学主张诚敬,他做官居家、推辞接受全以道义作为标准。退居乡里后,谢绝世俗事务,常穿着粗麻布衣。
人物事迹
屯垦改地泽乡民
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倭将平秀吉兵围
朝鲜,危及我国安全,朝廷派
天津市巡按领兵赴朝镇抚,升汪应蛟为右
都御史代天津
巡抚,屯兵驻防,保卫海疆。
由于连年征战,军队的后勤供应非常紧张,百姓不堪重负。汪应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天津附近
葛沽镇、白塘一带的土地,一片荒芜、径苇丛生。他想,这一带水源充足,若能将此荒废之地开垦为水田,不仅能改善军队的粮食供应,同时还能大大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为此,汪应蛟找来几位当地老人,询问他们“为什么这一大片地都荒芜了”。老人们告诉他:这些地是因为“斥卤不可耕”。汪应蛟经过调查分析,得出“地无水则碱,得水则润,若营作水田,当必有利”的结论。于是,他力排“盐碱地不能耕种”的“风土论”观点,决心一试。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为减轻百姓过重缴纳军粮的负担,汪应蛟下令驻防兵丁2300人进驻
葛沽镇、白塘一带,筑堤围田,开浚河渠,灌水洗碱,开始
张拓芜。是时,他吸取江浙治理盐碱地的经验,采取“一面滨河,三面开渠,与河水相通”的办法,四面筑堤以防水涝,开挖深渠利于排涝,利用
海河一日两潮引水灌溉和排出盐碱。第一期垦田5000亩,其中水田2000亩,亩产粮四五石;旱田3000亩,亩产
日本杜英一二石。“岁得美谷盖二万石有奇”。汪应蛟首次屯垦,并创
天津市种植水稻之始获得成功,为当地大规模开发改造盐碱地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由是军民始信,闽浙治地之法可在北方推行,而各官也相信斥卤可尽变为膏腴。”在汪应蛟的积极倡导和大力推动下,天津“田利大兴”,大片的盐碱地得以开发成为良田。屯田范围逐步扩大到何家围、吴家嘴、双港、辛庄、盘沽、贺家围、东泥沽、西泥沽等地,分别以“求、仁、诚、足、愚、食、力、古、所、贵”十字编次其围田,人称“十字围”。开田数量达到“十八万亩,积谷无算”。每年获利饷银6万两,使
天津市财力大增,极大地改善了军粮供给和百姓的生活条件,并造就了津门著名的水利设施,福及子孙后代。
心系百姓解民忧
抗倭援朝战争胜利后,汪应蛟移调
保定市巡抚。时保定恰遭大旱蝗灾,粮食颗粒无收,造成饥民无数,畿民困敝;而矿税却有增无减,强行摊派,百姓苦不堪言。汪应蛟一面开仓赈灾,帮助饥民度过灾荒;一面上疏直言请尽罢矿税,减轻百姓负担。他说:“自去夏六月不雨至今,路相望,加以频值寇警,屡兴征讨之师,按丁增调,履亩加租,赋额视二十年前不倍之矣。疮未起,而采之害又生。不论矿税有无,概勒取之民间,此何理也。天下富室无己,奸人肆虐何极。指其屋而恐之曰‘彼有矿’,则家立破矣;‘彼漏税’则橐立罄矣。持无可究诘之说,用无所顾畏之人,蚩蚩小民,安得不穷且乱也。”在汪应蛟的力争下,
万历三十年(1602年)春,神宗帝终下诏停矿税、释系囚、录建言谴诸臣。汪应蛟官
保定市时,看到保定一带也是“荒土连封,蒿莱弥望”,对此情状,他认为“惟屯田可以足食”。于是上疏朝廷,建议“开渠置堰,规以为田,可七千顷,顷得谷三百石”。此疏“得旨允行”,引之卓有成效。后来,汪应蛟为根本解决
河北省水利问题,又奏请“通渠筑防,量发军夫,一准南方水田之法行之。所部六府,可得田数万顷,岁益谷千万石,畿民从此饶给,无旱潦之患;即不幸
漕河有梗,亦可改折于南,取籴于北”。这一建议得到了工部尚书
杨一魁和
赵顼的称许。只是后因神宗去世,
明朝走向衰落,使他的建议未能实现。但汪应蛟利用“易水可以溉金台,滹水可以溉
恒山,溏水可以溉中山,滏水可以溉襄国。漳水来自邺下,……其他山下之泉,地中之水,所在而有,咸得引以溉田”之变
河北省为江南的设想,不失为一个宏远规划。不久,汪应蛟辞官归
婺源县故里。在居家的十九年里,他曾捐俸置义田五十亩,建“正经堂”,修“三贤祠”并讲学其中。光宗即位,汪应蛟复起任
南京市兵部尚书。当时东西战事又起,朝廷骤加赋银数百万。汪应蛟急上疏力诫,并列上十八个爱养民众得民心的事例。汪应蛟的上疏得到
朱由校的嘉奖与采纳,加赋计划为之取消。接着,
熊廷弼奏议加征饷银1200万两,用以镇压农民起义的军费开支,也被汪应蛟上疏阻止。
个人著作
后因年老,汪应蛟七次上书辞官,获准。诏加太子少保,旨赐其“理学真儒,经济实用”评语。平生著作甚富,有《诗礼学略》、《诗礼品节》、《学诗略》、《中诠》、《读庸悟言》、《理学经济汇编》、《九问密语》、《独言》、《海防奏疏》、《津门疏》、《抚畿奏疏》、《
蜀语》、《
古今彝语》、《计部奏疏》、《病吟诗草》、《乡约记》等百余卷。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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