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寿(1849~1911年),字鹤龄,满洲正白旗人,1907年授闽浙总督。
武昌起义爆发后,
福建省省内的革命军起事,松寿兵败,在他自己的府邸内吞金殉国。
松寿出身满洲功臣之家,以父荫起家为工部笔帖式,逐渐升迁为郎中。在京城担任郎中数载后,松寿获得外调的机会,出任陕西督粮道。到清光绪二十一年(公元1895年)时,他已经晋升为
山东省按察使,掌管一省的司法、监察以及驿传事务。此后7年间,松寿的官越做越大,历任
江宁区布政使、
江西省巡抚、江苏巡抚、
河南巡抚、工部右侍郎兼正蓝旗蒙古副
都统、热河都统等要职。
慈禧认为松寿可堪大用,遂在清光绪三十年(公元1901年)将他召至京师担任
兵部尚书,1年后又改任工部尚书。松寿回朝任职仅2年时间,便再度外放,起初担任察哈尔都统,到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时又出任
清代最后一任闽浙总督。
武昌起义爆发后,
福建省革命党人
彭寿松从
日本回来,在争取到福建新军协统
许崇智等人的支持后,决定在1911年11月12日发动起义。1911年11月8日,福建谘议局议员劝告松寿交出政权,但被他拒绝。于是,革命党当天晚上便发动起义,松寿也组织了旗兵拼死抵抗,双方激战了一个晚上。最后,革命党和
新建陆军击溃旗兵,松寿见大势已去,吞金自杀,福州将军被击毙。清廷追赠他为太子少保,子孙
世袭二等轻车
都尉,
谥号忠节。
松寿,字鹤龄,
正白旗人。以荫生官工部笔帖式,累迁郎中。出为
陕西省督粮道。光绪二十一年,晋
山东省按察使。明年,调
江西省,晋江宁布政使。二十四年,擢江西
巡抚。越三载,移抚
江苏省,历
河南省,加尚书衔,所莅皆称职。二十八年,召为工部右侍郎,兼正蓝旗蒙古副都统,寻授热河都统。疏陈续修矿章四条,允行。复以地控蒙部,号难治,条上吏治、军政、兴学、理财方略甚悉。又召还,拜
兵部尚书。明年,调工部。又明年,出为
察哈尔省都统。三十三年,授闽浙总督。居官垂二十年,不务赫赫名,然律己以廉,临下以宽,为时论所美。
宣统三年秋,鄂、湘、江、浙
新建陆军踵变,
闽军乘之,将举事,使人要松寿,令缴驻防营军械,斥之,遂决战,初获胜,继乃大挫,愤甚,饮金以殉。事闻,赠太子少保,予二等轻车
都尉世职,谥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