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普利策奖获奖作家马宽德著长篇小说。中国女作家张爱玲仿袭这部小说的情节和结构,创作出了长篇小说《
半生缘》,后改名为《半生缘》。张爱玲在给朋友
宋淇的一封信中,提到《半生缘》其实是根据
美国作家马宽德(J.P.Marquand)的小说《普汉先生》改写的。小说中最经典的句子,“
世钧,我们再也回不去了”,也是翻译自《普汉先生》中那句,“darling , we can't go back。”
亨利生长于
波士顿,在
哈佛大学上学时,认识了并非上流社会出身的比尔,两人成为好友。毕业后,比尔说服亨利放弃去父亲创办的金融公司上班的机会,留在
纽约创业。亨利结识了在同一公司上班的玛文,两人相爱,并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可亨利的父亲突然去世,他只能回乡奔丧。鉴于长子的身份和家庭的重担,亨利留在了波士顿,没有再回纽约。比尔造访波士顿的时候结识了亨利幼年的伙伴凯,两人暗生情愫,但比尔终究只是个过客。不久,凯便在家人的安排下与亨利结婚。婚后,凯还一直忘不了比尔。二十五年后,
哈佛大学同学会上,亨利和玛文再次相遇,亨利再度对玛文动心,可他最终还是选择回到凯的身边。曾经的爱恋,纵使心动依然,却也只能是“我们回不去了”,半生纠缠难解的缘分,永远封存心底,时而浮现的悸动,注定是命运对人生无情的捉弄……淡淡的忧伤与怅惘,写尽
美国上流社会男女围城内外的苦痛与挣扎。
马宽德 美国著名作家。1893年出生于
特拉华州最大的城市
威尔明顿市,成长于
纽约郊区。1915年哈佛大学毕业,先后做过报纸和周刊记者。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曾在军队服役。他的写作生涯从通俗故事起步,靠间谍系列小说“摩多”先生的故事扬名立万,赢得了大批读者。1938年,他凭借小说《波士顿故事》赢得了
普利策奖。他的小说的永久主题之一是描写美国上层社会生活的拘束性,以及那些渴望过上那种生活的人们。马宽德以尊重与讽刺相结合的手法描写了这些被不成文的规矩所约束着的人们的生活。
1949年,张爱玲平静地迎接了时代的巨变。是年7月,《亦报》找她写连载,她欣然应允,开始写《十八春》。写长篇,对当时的张爱玲来说,是个挑战。第一,那是她第一次写长篇,没有经验;第二,她需要向时代靠拢,向政府表明立场,她的那些传奇的弄堂的故事,显然与红色风潮不符。(张爱玲给了《十八春》中的人物一个革命的结局,多少年后,她对这个结局很不满意,改了改,《十八春》变成了《半生缘》。)时事而逼,她必须写。怎么写,成了问题。张爱玲想到了借鉴。对比《普汉先生》和《
半生缘》很有意思。从文风看,张爱玲短篇小说的文风,走的是华丽风。但到了《半生缘》,她的文笔忽然转变成淡雅,这一点与《普汉先生》淡淡的忧伤不谋而合;其次,两书的结构十分相似。《普汉先生》中是波士顿和
纽约的双城记,《半生缘》中,则是
南京市和
上海市。人物关系的设置,更是惊人雷同。普汉对应世钧,玛文对应曼,凯对应翠芝,比尔对应叔惠。场景和情节的设计也有许多重复。还有细节,比如狗,比如煤气味道,比如行李箱,等等。最令人咋舌的是“金句”。张爱玲《
半生缘》中那一句荡气回肠的:“我们再也回不去了。”竟也是直接从《普汉先生》中翻译过来的。由此可见,尽管是连载,张爱玲《十八春》,是写之前就已经成竹在胸,故事大概已经了然。
那么作为华语文坛功力最深的女作家,张爱玲的自我发挥在哪儿?她的创造力在哪儿?她是如何把
美国小说,改造成了轰动
上海市的言情经典?空间、人物的改动自不必说,毕竟张爱玲需要讲一个中国故事。就技术层面来说,第一,她变动叙事的角度——《普汉先生》是第一人称叙事,《
半生缘》是第三人称。而用第三人称写,也一直是张爱玲最拿手的;第二,加情节。《
半生缘》中,曼桢姐姐曼璐,隐隐对应《普汉先生》中普汉的妹妹玛丽,但又有位移,亲戚关系变了。而曼璐丈夫的形象,则是上海式的,张爱玲创造的。曼桢被阁楼里的一段,也显然是融合了张爱玲早年被父亲关在阁楼的亲身体验——张爱玲常常不放过任何一个写作资源。就情感浓度来说,《普汉先生》更淡雅,《半生缘》更苍凉怨念,更像是一个“苍凉的手势”。对于《普汉先生》的仿袭,张爱玲自己也不否认。在一封写给
宋淇的信中,她提到《
半生缘》其实是根据
美国作家马宽德的《普汉先生》一书所改写的。事实上,从后面的创作来看,中短篇小说,才是最适合张爱玲的文体样式。长篇太长了,需要太多的精力和高屋建瓴的架构,更像个体力活儿。长篇不一定要求文笔的精致,但一定要磅礴有力,文气充沛。张爱玲后来的长篇小说,比如《
小团圆》,更像是小片段的连缀,缺少了一种一以贯之的气韵,比全盛时期的《
金锁记》《
红玫瑰与白玫瑰》,差了一截儿。比晚期的短篇力作《
色戒》,也少了一种言少意长的概括力。
独独一部《
半生缘》,一出手就是经典,其中张爱玲本身的写作魅力自不必言,但终究也是该感谢《普汉先生》这样一部小作品。张爱玲对马宽德很尊重。她流落
香港特别行政区时,
普利策奖得主马宽德正如日中天,他们在香港有过一面之缘。前香港美新处处长麦卡锡在高全对他的访问录中提到:“那一年,在美国颇负盛名,曾得普利兹小说奖的马宽德访港,我负责招待。是个星期日,我请他与爱玲吃中饭。爱玲盛装引起马宽德的好奇与兴趣。他偷偷问我为何张爱玲的脚趾头涂着绿彩。我问爱玲,她一时颇受窘,说是外用药膏。我交《秧歌》给马宽德,请他评鉴。他说应酬多,大概没工夫看。当晚下大雨,他就在香港半岛酒店里读完。次晨打电话来,我刚好不在家。他告诉我太太:‘我肯定这是一流作品。’他带了这两章返美,帮助推介,使《秧歌》在美国出版。”这世间的事就是如此有趣,曲曲折折的缘分,好像上天安排好了似的。现在《普汉先生》中译本有了。虽然是本小书,但对照着《
半生缘》看,读起来也饶有兴致。喜欢张爱玲的朋友们,不妨随便翻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