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本公(?-1541),明朝政治人物,山西行都指挥使司朔州卫(今
山西省朔州市)人。
正德九年(1514)
进士,历任县令、
监察御史、通政参议、大理寺丞、太仆寺少卿等职。郑本公为人刚直,敢于直言,世宗即位时力言不可加本生父兴献王帝号。
嘉靖改元后,出按
辽东,劾罢副总兵张铭、都指挥周辅。后因再次争论兴献帝事,与世宗发生冲突,被夺俸。又与同官痛劾
张璁、
桂萼,被廷杖系狱。最终回任
南京市太仆少卿。
正德九年,登进士,历任监察御史。
朱厚熜即位后,
大礼议中郑本公反对明世宗改皇考,下诏狱,获杖刑罢免。之后调任通政使司参议,九年后因病改南京。之后授职大理寺丞,稍微升为
南京太仆寺少卿,此后因病请辞。
嘉靖二十年,言官邢如默、贾准举荐,诏令起用不赴任。
清·张廷玉等,《
明史》(卷192):“郑本公,朔州卫人。正德九年
进士。历
御史。武宗不豫,国本未建,本公请慎选宗室亲贤者正位
东宫,系天下望。不报。世宗嗣位,及冬而
乾清宫成,帝由
文华殿入居之。本公上言:“事之可思者有六。是宫 八年营构,一旦告成。陛下居安思危,当远群小,节燕游,以防一朝之患。重妃配,广继嗣,以为万世之计。慎终如始,兢兢业业,常若天祖之临。求言益切,访政益勤,用防壅蔽之 患。持圣心,远货色,毋溺于鸩毒。重兴作,惜财力,永鉴于先朝。”帝嘉纳之。逾月,帝欲加兴献帝皇号,本公力言不可。
嘉靖改元,出按
辽东。劾罢副总兵张铭、都指挥周辅。还朝,论救给事中
刘最,旨切责。二年十月,时享
太庙,帝不亲行。本公与同官
彭占祺极言遣代非宜,报闻。明年三月,帝欲考兴献帝,立庙禁中。本公偕同官力争,谓:“陛下潜邸之日,则为孝宗 之侄,兴献王之子。临御之日,则为孝宗之子,
朱祐杬之侄。可两言决也。至立庙大内,实 为不经。
刘协之灵既不得入太庙,又空去一国之祀而托享于大内焉。陛下享太庙,其文曰 ‘嗣皇帝’,于献帝之庙,又当何称?爱敬精诚,两无所属,献帝将蹙然不安。”帝怒,责其朋 言乱政,夺俸三月。其年六月,以
席书为
礼部尚书,召
张璁、
桂萼入京。本公偕同官四十四 人连章言:“萼首为乱阶,再肆欺罔,黄、黄宗明、
方献夫、席书连汇接踵。尚书之命,由 中而下。行取之旨,已罢再颁。大臣因此被逐,言官由之得罪,虽往日瑾、彬之奸,流祸不 若是酷也。”不纳。已,偕廷臣伏阙哭谏。系狱,廷杖还职。当是时,争“大礼”者,诸
御史中,本公言最切中。寻迁通政参议。九年不调,以疾请改
南京市。乃授大理寺丞,稍迁南京太仆少卿。谢病归。二十年,言官邢如默、贾准等会荐,诏用不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