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租理论是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地租理论于17世纪由
威廉·配第创立,经由雅克·杜尔阁、
亚当·斯密、
詹姆斯·安德森、
大卫·李嘉图等人进行了研究补充,
卡尔·马克思深入探索并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剥削关系,从而形成了系统的地租理论体系。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地租理论做了专篇的论述。马克思在批判继承前人地租理论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了地租产生的条件、原因和来源等,对地租理论进行了系统和科学的论述。
马克思地租理论不仅可以揭示
资本主义条件下土地所有者、农业资本家共同剥削农业工人的经济关系,也可以在
社会主义实践中,为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土地增值收益的公平分配提供理论指导,对于社会主义实践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指导意义。
时代背景
卡尔·马克思于19世纪20~30年代生活在德国,40年代两次移居
法国,40年代末定居
英国。当时英、法、德三国都处于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时期。
英国是资本主义发展最早的国家。18世纪60年代,随着珍妮纺纱机和
蒸汽机的发明,英国开始了
工业革命。到了19世纪30年代末,棉纺织工业及
轻工业等部门基本上实现了大机器生产,40年代,又出现了
机械化的机器制造业。至此,英国各个工业部门基本上都实现了机械化,确立了机器生产的现代工厂制度。
法国的
资本主义发展水平仅次于英国,它在英国产业革命的影响下,18世纪末,在个别新兴企业中也开始了工业革命,使用了蒸汽机和珍妮式纺纱机。到19世纪20~30年代,工业革命遍及各个主要工业部门。大工业在
法国北部、西北部、东部和罗亚河流域迅速发展起来。从1830年到1849年,工业部门使用
蒸汽机的台数增加了7倍。煤的开采量,1847年比1831年增加了3倍。法国成了欧洲大陆上资本主义最发达的国家。
德国是欧洲资本主义发展较晚的一个国家,但到了19世纪30年代,也开始了
工业革命。随着关税壁垒的取消和铁路运输的发展,
资本主义经济有了明显的增长。1840年与1820年相比,工业总产值增加了将近一倍。1837年与1826年相比,普鲁士邦的蒸汽机台数增加了将近五倍。特别是邻近法国的莱茵地区,20年代已出现了机器大生产,建立了煤矿工业、钢铁工业和机器制造业。此外,萨克森、西里西亚和柏林,也先后发展成为重要的工业区。
欧洲大陆的其他各国,如
比利时、
瑞士、
西班牙等国,到了19世纪30~40年代,资本主义也都有了显著的发展。
资本主义大工业的迅速发展,使整个社会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一方面,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资本主义竞争加剧,资本越来越集中在少数大资本家手中;另一方面,随着大工业的发展,
无产阶级队伍日益壮大,并且无产阶级和
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尖锐。由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资本主义
生产方式内在的基本矛盾——
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并表现为
经济危机的频繁爆发。自1825年爆发第一次经济危机以后,每隔十年左右就
周期性地爆发一次,使
资本主义经济处于无法解脱的恶性循环之中。怎样才能解释这些现象。这就是当时社会发展所提出的带有根本性的历史课题。
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马克思的
政治经济学的主要著作《资本论》就科学地回答了这些问题。
历史源流
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地租理论(17世纪中叶到19世纪初)
威廉·配第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奠基人。他认为,一个人从他的收获物中,扣除自己投入的种子,并扣除自己食用及为换取衣服和其他必需品而给予别人的部分之后,剩下的谷物就是这块土地一年的自然的真正的地租。级差地租的概念最初就是由
威廉·配第提出来的。他不仅提出由同等面积的土地,因土地的丰度不同产生级差地租,而且还提出由于距离市场的远近不同以及投在等量土地上的劳动生产力的差别而产生的级差地租。他对地租理论做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
弗朗索瓦·魁奈是
法国重农学派的创始人。他的地租理论是“纯产品”学说。他把社会不同的生产部门归并成为两类:一类是使社会财富扩大的部门,另一类是使社会财富相加的部门。农业因为有自然的帮助而为社会创造财富,而自然是不会向人类索取报酬的。所以农业部门的农产品扣除了所消耗的一切以后,还会有剩余品,从而使财富扩大。除了农业部门以外的一切部门,如加工工业等,只能使社会财富数量上相加,而不能使社会财富有所扩大。因此在农业中,由自然界的帮助而生产的
剩余产品称为纯产品。这些纯产品以地租形式归土地所有者所有。
弗朗索瓦·魁奈提出“纯产品”(即
剩余价值)不是流通领域而是生产领域创造出来的观点是其重要的贡献。
亚当·斯密在
经济学发展历史上,最先系统地研究了地租。他看到了地租是土地
私有制发生以后出现的。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斯密指出地租是作为使用土地的代价,是为使用土地而支付的价格。这个代价是产品或产品价格超过补偿预付资本和普通利润后的余额。土地所有者把它作为自己土地的地租而占为己有。
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中
大卫·李嘉图最充分地研究了级差地租,他指出了一般意义上的地租和经济学意义上地租的不同。一般意义上的地租实际是租金,是农场主每年实际付给土地所有者的一切;
经济学意义上的地租仅指“是为使用土地的原有和不可摧毁的生产力而付给地主那一部分的土地产品”。租金中多付的“地租”部分是因为使用了土地所有者投入在土地上的各种设施设备,这个多付部分不是地租,而是土地所有者所有的资本应当获得的利润。因此经济学上的地租很明确,是因为也只是因为使用土地而付给土地所有者的定额才是地租。在
大卫·李嘉图的地租理论中,不仅考察了级差地租的第一种形态,即耕种优等土地和中等土地而获得的超额收入转化为的地租;而且考察了级差地租的第二种形态,即在同一块土地上追加等量资本和劳动由
生产率不同而产生的地租。
庸俗政治经济学的地租理论(19世纪上半叶)
萨伊运用效用价值论考察地租问题。他认为“所谓生产,不是创造物质,而是创造效用”“人力所创造的不是物质而是效用”。他认为生产出来的物品具有效用时,人们就给这种物品以价值。这样他把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混在一起。在此基础上他提出生产的三要素理论,即劳动、资本和土地。凡生产出来的价值,都应归于劳动、资本和土地三种
生产要素作用的结果。因此工资是对劳动服务的补偿,利息是对资本服务的补偿,地租是对使用土地的补偿。
托马斯·马尔萨斯提出地租是总产品价格中的剩余部分,或者用货币来计算是总产品价格中扣除劳动工资和耕种投资利润后的剩余部分。产生这个剩余部分的原因:一是土地的性质(土地的肥力),土地能生产出比维持耕种者的需要还多的生活必需品;二是土地所生产的生活必需品具有特殊的性质,由此,生活必需品在适当分配以后,就能够产生出它自身的需求,如粮食的充裕可以加强人口增长的趋势,形成新的需求,使粮食价格支付各种费用后还有剩余,从而形成地租;三是肥沃土地的相对
稀缺性。而土地的性质是剩余产品产生的主要原因。因此地租是“自然对人类的赐予”,它和其他垄断无关。
杜能创建农业
区位论。主要研究级差地租I中由于位置的优劣不同而产生的地租。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19世纪下半叶)
卡尔·马克思把劳动价值论贯彻到地租理论的始终。提出
资本主义的地租是
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之一。地租分为三种形式:绝对地租、级差地租、垄断地租。土地价格是地租的资本化。
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地租理论(20世纪初到20世纪下半叶)
阿尔弗雷德·马歇尔是新古典主义经济学著名学者。他认为一般而言的地租由原始价值、私有价值和公有价值所组成。土地的私有价值是指土地所有者为改良土地及建造建筑物等投入的资本和劳动所带来的收入。公有价值是国家建设各种基础设施,提高了土地使用效率而带来的增值。土地的原始价值才是
经济学意义上的地租,是大自然赋予的收益,是土地供给和需求相互作用的结果,地租是土地供求达到均衡时的均衡价格。
新古典综合派的代表人物
保罗·萨缪尔森认为地租是为使用土地所付的代价,由于土地供给数量是固定的、缺乏弹性的,因而地租量完全取决于土地需求者之间的竞争。现代土地经济学家雷利·巴洛维在《土地资源经济学——不动产经济学》中提出,地租可以简单看作是一种经济剩余,即
总产值或总收益减去总要素成本或总成本之后余下的那一部分,各类土地的地租额取决于产品
价格水平和成本之间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的地租理论
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
一切地租都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是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而获得的一种剥削收入。不同性质的地租和不同形式的土地所有权相联系。因此,分析资本主义地租必须首先了解资本主义的土地所有制。
资本主义在农业中的发展尽管形式不同,但在本质上都是资本主义土地
私有制形成的过程。资本主义土地私有制的特点是:土地所有权与土地经营权相分离;土地所有权与劳动者人身依附关系相分离。在资本主义社会,大土地所有者掌握土地所有权,但他们自己不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而是将土地租给农业
资本家,由农业资本家雇工耕种,从而形成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同时,大土地所有者与农业资本家之间,农业资本家与农业工人之间,除了纯粹经济上的契约关系之外,不存在任何其他关系,不存在封建土地所有制中那种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
资本主义地租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农业生产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涉及三个阶级之间的关系:一是土地所有者;二是租地的农场主(资本家);三是农业雇佣工人。农业资本家向土地所有者租来土地,雇佣农业工人进行生产,建立起资本主义农场。农业
资本家投资于土地,如同将资本投资于工商业部门一样,必须获得平均利润。如果得不到平均利润,他就会将资本转移出农业部门。同时,土地所有者把土地租给农业资本家,作为土地使用者的农业资本家为了得到在这个特殊生产场所使用自己资本的许可,要在一定期限内按契约规定支付给土地所有者一定货币额。如果土地所有者得不到地租,他宁愿让土地荒芜。这样,农业资本家所获得的
剩余价值,必须大于平均利润,以便把它分为两部分,其中,相当于平均利润的那部分剩余价值,为农业资本家所有;超过平均利润以上的那部分剩余价值,则以地租的形式付给土地所有者。所以,
资本主义地租是农业
资本家为了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缴给土地所有者的超过平均利润以上的那部分剩余价值。它的本质上是农业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它体现了土地所有者和农业资本家共同剥削农业雇佣工人的关系,这是资本主义地租的本质。
在农业部门中,农业工人所创造的
剩余价值,在农业资本家获取平均利润以后,还有一个余额作为地租缴给土地所有者。
卡尔·马克思分析出资本主义地租的两种形态,即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
资本主义地租和封建地租的区别
资本主义地租和封建地租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资本主义地租体现土地所有者和农业资本家共同剥削农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关系;封建地租只体现封建地主对农民的剥削关系。第二,资本主义地租只是农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封建地租则包括农民的全部
剩余产品甚至包括一部分必要产品。第三,资本主义地租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和经济以外的强制;封建地租则存在人身依附关系和超经济强制。
资本主义地租和租金的区别
在
资本主义制度下,租金是农业资本家在租赁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交纳的全部货币额。真正的地租是为了使用土地本身而支付的货币额,因此,地租只是租金的一部分,租金大于地租。租金包括以下几项:第一,真正的地租。纯粹为了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那部分货币。第二,土地上
固定资产的
折旧费和利息。在出租的土地上往往会有一些附属生产设施,如灌溉设备、排水系统和农用建筑等。这些固定资产连同土地一起出租给农业
资本家,因此,租金中要包括这些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和利息。第三,租金还可能包括农业资本家的一部分平均利润,以及农业工人的一部分工资。在土地所有者索要高额租金的情况下,农业资本家的一部分平均利润会作为租金交给土地所有者。如果农业资本家要保证自己获得平均利润,就会克扣农业工人的一部分工资作为租金交给土地所有者。所以,租金中还可能包括平均利润和工资的扣除部分。
级差地租
级差地租是经营较优土地的农业资本家所获得的,并最终归土地所有者占有的超额利润,其来源是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与社会生产价格的差额,由于这种地租与土地等级相联系,故称为级差地租。
理论前提
假定:1、劣等地没有地租,即暂时抛开绝对地租,把级差地租当作
资本主义地租的唯一形式进行考察。这样,有利于把握属于级差地租本身的有关因素。2、农产品和工业品一样,按社会生产价格出售。只有这样,才不违背平均利润规律,才会有农业投资,才谈得上农业地租问题。
形成原因
造成土地等级差异大致有三个原因:一是不同地块在
丰度、肥力上具有差异性;二是不同地块的地理位置即区位存在差异性;三是同一块土地上连续投资产生的劳动生产率的差异性。上述差异,使土地客观上具有不同的等级,进而使不同等级的土地,在投入等量劳动的条件下,形成不同的级差生产力。这种以使用不同等级土地或在同一土地上连续追加投资为条件产生的土地级差生产力是产生级差超额利润的物质基础,从而也成为级差地租的物质条件或自然基础。
在任何情况下,用于农业的土地(首先是耕地)其肥力和位置总是有差别的。劳动者在不同肥力或位置的土地上耕种,其劳动生产率必然有差别。在较优土地上产量高,产品个别生产价格较低;相反,在劣等土地上耕种,产量低,产品个别生产价格就相对较高。然而在
市场经济条件下,同样产品在市场上是按同一价格销售的。
由于土地面积有限,特别是优、中等地面积有限,仅仅把优、中等地投入农业生产,不能满足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因而劣等地也必然要投入农业生产。进一步说,如果劣等地不投入农业生产,中等地就成了投入农业生产的相对的“劣等地”,结论仍然成立。如果农产品也像工业品一样,由中等生产条件决定市场价格(社会生产价格),那么,经营劣等地的农业
资本家就得不到平均利润,最终就要退出农业经营。这样,农产品的产量就不能满足社会需求,价格就要上涨。当价格上涨到使劣等地的经营者也能获得平均利润时,劣等地会重新投入到农业生产。可见,为了满足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必须以劣等地条件决定的个别生产价格作为社会生产价格。这样,经营优、中等地的农业资本家的个别生产价格低于社会生产价格,就能获得一定的超额利润。
由此可见,级差地租产生的条件是自然力,即优越的自然条件。但自然力不是超额利润的源泉,仅是形成超额利润的自然基础,因为它是较高劳动生产率的自然基础。级差地租产生的原因是由土地有限而产生的
资本主义经营垄断。正是由于这种有限的优越自然条件被部分经营者垄断,因而能获得持久而稳定的超额利润。而当土地所有权存在的条件下,这部分超额利润就要转化为级差地租,归土地所有者占有。
根据造成土地等级原因的不同,
卡尔·马克思将由于土地丰度(肥力)和位置差异产生的超额利润转化的级差地租称为级差地租I。将由于在同一地块上各个连续投资的劳动生产率差异所产生的超额利润转化的级差地租称为级差地租Ⅱ。
两种基本形式
级差地租I
从表3-2中可见,面积相同的优、中、劣三块土地,虽然投资水平相同(均为10000元),但由于肥沃程度不同,其产量分别为600、500和400个单位。其单位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为20元、24
元和30元。如果以中等地的个别生产价格为社会生产价格,那么劣等地上生产的产品无法获得社会平均利润,因而会退出生产。因此,在社会整体的需求水平给定时,供给减少,市场价格水平会提高,只有当市场价格提高到使劣等地也能提供同样的平均利润,才会达到均衡。因此,决定社会生产价格的是投入生产的最差等级的土地的个别生产价格。在上例中,以劣等地的个别生产价格(30元)为社会生产价格,那么全部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就分别为18000元、15000元和12000元。因此,优、中等地就可以获得6000
元和3000元的超额利润,转化为级差地租I。
土地位置(距市场远近)差异也是形成级差地租I的条件之一,见表3-3。
上述三块土地,面积和肥沃程度相同,由于距离市场远近不同,其运费分别为500元、750元和1000元。按20%的平均
利润率计算,个别生产价格分别为126元、129元、132元。在市场上按社会生产价格(距市场最远地块丙的个别生产价格)132元出售,则甲乙两块土地分别获得级差地租600元和300元。
级差地租Ⅱ
随着人口增加和经济发展,农业用地日益稀缺,农产品也是许多
加工业的基本原料来源,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多,推动农业日益采用集约化经营。实行集约化经营,就是要在同一块土地上连续追加投资,每次投资的劳动生产率必然会有差异,只要高于劣等地的劳动生产率水平,就会产生超额利润。这种由于在同一块土地上各个连续投资劳动生产率的差异而产生的超额利润转化的地租就称为级差地租Ⅱ。级差地租Ⅱ的形成见表3-4。
由表3-4可见,在优等地上追加投资10000元,由于新投资的劳动生产率提高,每单位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降为17.14元。如产品仍按社会生产价格每单位30元出售,全部产品可得21000元,其中比劣等地全部产品12000元多出的9000元就是优等地追加投资所得超额利润,它将转化为级差地租Ⅱ。
可见,由追加投资带来的超额利润,是级差地租Ⅱ的实体。不论优等地还是劣等地,追加投资所获得的较高劳动生产率形成超额利润,在
资本主义土地
私有制的条件下,最终都会转化为级差地租Ⅱ,落入土地所有者手中。
级差地租Ⅱ和级差地租I之间关系
级差地租Ⅱ和级差地租I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级差地租I在历史上先于级差地租Ⅱ,它是资本主义初期的主要级差地租形式。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在农业中开始集约化经营,于是便形成了级差地租Ⅱ。级差地租Ⅱ的形成是以级差地租I为基础的。因为在同一块土地上追加投资能否产生级差地租Ⅱ,以及能够产生多少级差地租Ⅱ,同样都要以土地的丰度为基础。
级差地租Ⅱ与级差地租I虽然有密切联系,但二者也有差别。首先,二者投资的方法是不同的。级差地租I的投资是向不同等级的土地上扩散;级差地租Ⅱ是资本在同一土地上的集中。其次,二者形成的条件是不同的。级差地租I是以土地肥力和位置差别为条件的;级差地租Ⅱ则以同一土地的追加投资,从而以不同的
生产率为条件。最后,二者所涉及的分配关系也是不同的。在优等和中等土地上形成的超额利润,都作为级差地租交给地主;在同一土地上连续追加投资所形成的级差地租Ⅱ,在租约有效期间内为农业
资本家所有,而在租约期满重定租约时,则为地主所有。
绝对地租
在研究级差地租时,假定农产品是按照劣等土地决定的社会生产价格出售的,因此,劣等土地只能提供平均利润,不能提供任何地租。但是,在土地
私有制存在的社会条件下,不论租种什么等级的土地,地主都要收缴地租。这种由土地私有制的存在而必须缴纳的地租,便是绝对地租。
卡尔·马克思把这种只要使用所有者的土地就需要支付的地租称为绝对地租。事实上,不仅使用劣等地要支付绝对地租,而且使用中等地和优等地所支付的地租中,也包含绝对地租。
形成条件
在
资本主义社会,农业中的资本有机构成长期低于工业中的资本有机构成。在
剩余价值率相同的情况下,农业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要高于平均利润,农产品的价值要高于生产价格。如下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工业和农业的投资都为100,资本有机构成工业为80c+20V,农业为60c+40V,剩余价值率都是100%,这样,工业中的剩余价值是20,农业中的剩余价值是40,平均利润都是20,生产价格(成本价格+平均利润)都是120,工业产品的价值(成本价格+剩余价值)是120,而农业产品的价值则是140,它比生产价格高出20。农产品是按照高于生产价格的价值出售的,因而这一余额可以保留在农业部门中,并形成绝对地租。
农业资本有机构成长期低于工业的资本有机构成,造成农产品按照高于生产价格的价值出售,这是形成绝对地租的条件。
形成原因
土地私有权的垄断是绝对地租形成的原因。土地私有权的垄断使其他资本不能自由转移到农业中,在这种情况下,农业中的
剩余价值被保留在农业,不参加整个社会的利润平均化过程。由于资本不能向农业部门转移,因此,农业部门不参加利润的平均化。这就决定了农产品必须按照高于生产价格的价值出售,只有这样,农业
资本家才能收回成本价格,并获得平均利润,然后把超过平均利润以上的超额利润,交给土地所有者。
来源
绝对地租的来源是剩余价值和平均利润的差额。绝对地租作为超过平均利润以上的超额利润,它只能来自农业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这部分剩余价值不参加利润平均化,作为超过平均利润以上的超额利润,交给土地所有者占有。因此,绝对地租只能来自对农业工人的剥削,来自农业工人创造的
剩余价值。
由于农产品按照高于生产价格的价值出售,剩余价值高于平均利润的部分就作为超额利润被土地所有者占有,而农业
资本家只能得到平均利润。因此,绝对地租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态,它体现着农业资本家与土地所有者共同剥削农业工人的关系。
其他各种地租和土地价格
垄断地租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
资本主义制度下,除了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两种基本地租形式之外,还存在着垄断地租。
垄断地租是由垄断价格产生的超额利润所构成的地租。这种垄断地租产生的条件是某些土地具有特殊的自然优势,适合种植某些名贵而又稀少的产品,如质量特别好的水果、茶叶等。这种土地及其产品数量极为有限,社会对这些产品的需求又大,这类产品可以按大大超过生产价格而且超过其价值的垄断价格出售。
卡尔·马克思把这种垄断价格称为“真正的垄断价格”。这种垄断价格不由产品的价值或生产价格决定,而由购买者的购买欲和支付能力决定。这种垄断地租产生的原因是
资本主义经营垄断,对这种土地进行垄断经营的人,可按垄断价格出售所生产的农产品,由此获得超额利润形成垄断地租。土地所有权与超额利润的形成无关,但土地所有权垄断的存在,决定了这部分超额利润将转化为垄断地租,归土地所有者占有。这种真正的垄断价格不以垄断资本的存在为前提,所以不同于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垄断价格。
矿山地租
矿山地租是投资于矿山开发经营的
资本家,为了采掘矿藏而向矿山土地所有者支付的地租。矿山地租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级差地租。由于各矿山矿藏的丰度、开采难易程度和距市场远近等差异,以及对矿山连续追加投资所带来的产量差异,各矿山生产的矿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就各不相同。由于矿山经营的垄断,矿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只能由劣等生产条件下生产的矿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来决定,因而经营优等和中等矿山的资本家以及连续追加矿山投资的资本家,以其个别生产价格低于社会生产价格便可获得超额利润,并将其转化为级差地租。第二,绝对地租。由于矿山土地私有权垄断的存在,土地所有者要求包括条件最劣的矿山也必须交纳绝对地租,否则宁可闲置也不让
资本家们经营。通常
采矿业的资本有机构成低于社会资本的平均有机构成,因而矿产品的价值高于其生产价格,矿产品按价值出售,便可稳定地获得超额利润,并将其转化为绝对地租。最后,经营某些蕴藏珍稀矿产品的矿山资本家,还必须向矿山土地所有者交付垄断地租。某些矿山蕴藏
金刚石、轴等珍稀矿产品,可以按垄断的高价出售,垄断价格超过其生产价格或价值的超额利润,便可转化为垄断地租。所有上述各种形式的地租,都是出售矿产平时所获超额利润的转化形式在本质上都是采矿工人创造的一部分
剩余价值。
战后因科学技术长足发展,
发达国家的采矿工业资本有机构成大为提高,甚至高于制造业,而且发达国家各种矿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已被国际垄断资本所掌握,垄断资本集团可以按垄断高价出售矿产品,从中分出一部分支付绝对地租之后,他们仍然可以得到高于平均利润的垄断利润。这一点,既与稀有矿产以“真正垄断价格为基础”的垄断地租不同,也与战后发达国家农业中的绝对地租在来源和构成上有所区别,因为其经营者是非垄断的中小资本家。
建筑地租
建筑地段地租是为建筑住宅、企业、公路或其他各种建筑物租用土地,而交付给土地所有者的地租。建筑地段地租也分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和垄断地租,均由真正的农业地租来调节。除了具有和农业地租相同的特点以外,建筑地段地租还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土地的位置对级差地租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例如,大城市的市中心的建筑地段的地租,要比市郊建筑地段高得多;二是建筑住宅、企业、公路以及各种其他建筑物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侧面,而土地所有者不断收取高额地租,不断坐享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并直接影响社会发展;三是建筑地段地租之高,往往达到惊人的程度,在这里,垄断价格甚至起着决定性作用。
土地价格
在
资本主义制度下,土地所有者不仅可以凭借土地所有权攫取地租,而且还可以通过出卖土地获得巨额土地收入。土地本来是天然存在的东西,并不是劳动产品,因此没有价值。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随着
商品经济的发展,土地也成为买卖的对象,具有价格。土地价格不是土地价值的货币表现,不是土地的购买价格,而是土地所提供的地租的购买价格,是资本化的地租。
土地价格是资本化的地租,也就是说,土地价格应相当于这样一笔货币资本,即把它存入银行所得的利息应当和这块土地所带来的地租相等。因此,土地价格的计算公式是:
假定某块土地一年能得5000元地租,银行
存款利率是5%,土地价格就是5000元/5%=100000元。可见,土地价格同地租量成正比,土地价格同
利率成反比。
随着
资本主义的发展,地租具有不断增长的趋势,而利息率却趋于下降,因此土地价格具有不断上涨的趋势。土地价格上涨不利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理论争议
卡尔·马克思曾
预言,在未来的较高级的
共产主义社会里,不仅消灭了土地私有制,而且消灭了土地所有权,也不存在商品、价值、价格、货币等,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等一切地租形式都将消失。
约瑟夫·斯大林在全苏第一次
马克思主义土地问题专家代表会议上,宣布
苏联废除了土地私有制,实现了土地
国有化,消灭了绝对地租。长期以来,学术界的一部分人坚持
社会主义社会既没有级差地租、也没有绝对地租的观点。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学术界一方面逐渐开展了对
社会主义有无绝对地租的争论;另一方面转向对社会主义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内涵理解上的积极探索。
围绕着社会主义有无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的争论,实质是和社会主义是否存在
商品经济、
市场经济密切联系着的,它不仅是
马克思主义中的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而且是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的实践问题。20世纪80年代,对社会主义是否存在绝对地租展开了激烈争论,形成了两种完全相对立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肯定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绝对地租,并较一致地认为土地所有权的存在是社会主义绝对地租存在的原因。第二种观点不承认
社会主义存在绝对地租。
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理论的逐步确立,传统社会主义观念被突破。已有研究关于
卡尔·马克思地租理论现代价值的探讨,至少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马克思地租理论结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内涵解读”;一是马克思地租理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指导意义”。第一,正确理解马克思关于土地所有权的论述,推进土地制度改革。第二,正确理解马克思关于地租、地价的论述,推进和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第三,正确理解马克思关于地租分配的论述,处理好
社会主义地租的归属。
理论意义
马克思地租理论不仅可以揭示
资本主义条件下土地所有者、农业资本家共同剥削农业工人的经济关系,也可以在社会主义实践中,为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土地增值收益的公平分配提供理论指导。当前中国已进入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中,面临着很多错综复杂的矛盾和问题,土地资源日趋紧张与土地资源的铺张浪费同时存在,失地农民问题不断积累与因征地而“暴富”群体同时存在,“涨价归公”与“涨价归私”的价值倾向同时存在,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参与工业化、
城市化的不平等权利同时存在。将这些问题置于
卡尔·马克思地租理论的视角之下,开展具体研究,做出合乎逻辑的说明,对于
社会主义实践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指导意义。
地租理论发展
城市地租理论
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中期,
发达国家的土地和住宅价格普遍暴涨,由此产生的“城市地租”现象引起国外学者关注。
大卫·哈维(D.Harvey)、鲍尔(M.Ball)和海依拉(A.Haila)等学者运用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分析了城市空间特质、土地所有权和
社会关系对城市地租的影响,推动了
马克思主义城市地租研究的兴起。国外学者尝试将马克思的地租理论转用于城市情况,深入分析了发达国家的各类城市和住房问题。
中国
改革开放之初,城市土地有偿使用、经营权转让等问题也逐渐在中国城市发展过程中被提出。一些中国学者开始探讨
社会主义城市地租,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
城市化快速发展,城市空间扩张、“
土地财政”、房价攀升、房地产金融化等问题受到中国学者的重视。
在
资本主义条件下,城市地租特殊性不会改变
卡尔·马克思地租理论包含的一般规律,但会影响地租形成的具体机制。如何将城市地租特殊性与马克思地租理论一般性逻辑相结合,是城市地租理论建构的关键。
中国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诸如房屋库存高、居住隔离、房价攀升、房地产金融化趋向等问题。结合中国实际情况,主要有三点启示:第一,合理利用地租进行土地开发,能有效推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第二,房地产金融化表面上是一种货币现象,实际则涉及城市地租分配问题。第三,城市地租对社会发展起何种作用关键受
社会关系的影响,制度条件可以引导各类主体之间的关系及行为。总之,要将
卡尔·马克思经典地租理论的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吸收国内外学者的有益思想,在实践中进一步推动
马克思主义城市地租理论发展。
数字租金
正如
资本主义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私有权获取地租,资本主义平台资本则通过对数据和数字劳动的占有与控制获取数字租金。劳动时间是价值增殖的源泉,尽可能多地将劳动者的自由时间转化为数字剩余劳动时间是平台资本攫取
剩余价值的形成机制,由数字剩余劳动创造并被平台资本无偿占有的数字租金,具有与地租相同的
政治经济学意义。
卡尔·马克思地租理论是理解和分析平台企业利润以及垄断问题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作为促进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中介组织,平台本身不生产价值。平台企业的利润属于租金,本质是使用平台的职能资本生产或实现的超额剩余价值。根据平台类型,平台企业可以获得级差租金或垄断租金,或同时获得两种形式的租金。平台企业获得租金的原因是数据要素所有权垄断,其中,数据要素以
大数据与算法等技术为基础。当平台租金被纳入虚拟资本运动链条,金融资本投资成为平台企业垄断的主要机制。
平台企业获得租金涉及两个深层次的理论问题,一是平台租金本质上是使用平台的职能
资本家雇佣工人生产和实现的超额
剩余价值,但是,这部分超额剩余价值并不归使用平台的职能资本家所有,而是被平台的所有者占有。二是与土地作为自然资源具有竞争性不同,平台本质上是非竞争性“资源”,但是平台租金却没有在市场竞争过程中被平均化。回答这两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平台企业之所以能够在保持平台开放性的同时获得租金收入,是因为它能够垄断与平台有关的一种特殊
生产要素。
卡尔·马克思在分析土地获得地租原因时指出,超过平均利润的剩余价值必然留在农业部门并成为租金,是因为农业部门存在土地自然资源的经营权垄断和所有权垄断。同样地,平台企业能够将生产和实现的
剩余价值留在本部门内部,也是因为存在与平台有关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垄断。平台企业获得租金是通过对数据要素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垄断实现的。
重要相关学者
威廉·配第
威廉·配第(WilliamPetty,1623年5月26日-1687年12月16日)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之父,
统计学创始人,最早的宏观经济学者。威廉·配第是
英国一个贫苦工匠的儿子。少年时代曾学过
希腊语、拉丁语、数学和
天文学。并利用在
货船上做侍工的机会,一边做事,一边学习
法语和航海术,还曾在
法国学习过
解剖学。1649年获得
牛津大学医学博士学位,曾任医学和音乐教授,医生、秘书、土地分配总监、
爱尔兰土地测量总监、英国皇家协会副会长等职。1658年被选为英国会议员,晚年成为
资产阶级化的土地贵族。
威廉·配第能叙述
荷兰、法国的情况,并和英国的国力相对比,论证英格兰的情况及各种问题,为英国争夺世界霸权出谋划策。由于他的博学,才能以培根(1561—1626)所创始的经验科学的方法(即依据观察、比较、实验、归纳等方法)为根据,提出“对于人口、土地、资本、产业的真实情况的认识方法”,用计量作比较,用数字作语言,阐明社会经济现象的规律,写出《政治算术》这本名著,为后人所推崇。
卡尔·马克思评价他是“
政治经济学之父,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
统计学的创始人。”他把
经济学研究对象从流通领域转到生产领域,运用统计和数学方法来分析经济现象,并最先提出了劳动
价值论的一些根本命题。提出对财政收支要进行总体分析,主张减少非生产性支出,增加生产性支出。
大卫·李嘉图
大卫·李嘉图(1772-1823年)于1772年4月18日出生在英国伦敦的一个犹太移民家庭,父亲为证券交易所经纪人。李嘉图的早期教育很不完备,12岁到荷兰商业学校学习,14岁跟随其父亲从事证券交易活动。1793年同家庭脱离关系,独立经营证券交易业务,获得了极大成功,成为
英国头等的富豪。
大卫·李嘉图成为巨富后,开始致力于学习和科学研究。他最初热心自然科学,但在1799年阅读了
亚当·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后,对
政治经济学产生了浓厚兴趣,由此开启了一生的研究生涯。
1817年,
大卫·李嘉图的《
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出版了,这是一部划时代的经济学著作,它把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发展到了新的最高层次。在这部著作里,李嘉图讨论了价值问题、地租问题、分配问题、国际贸易问题等,所有这些,都是当时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须解决的问题。李嘉图从发展社会生产力出发,重点讨论了分配问题,认为分配是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中心。该书以
杰里米·边沁的
功利主义为出发点,建立起了以
劳动价值理论为基础、以分配理论为中心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
大卫·李嘉图在
亚当·斯密学说的基础上正式建立起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大厦,达到了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顶峰,对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思想影响很大。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是
卡尔·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重要来源,对马克思研究《资本论》提供了有益的启发,是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直接思想理论来源之一。马克思的价值、货币和资本的理论就其要点来说是斯密、李嘉图学说的必然的发展。
卡尔·马克思
马克思出生于一个犹太人家庭,父亲是当地著名的律师,学识渊博,思想开明。马克思从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受着进步思想的熏陶。他同情劳苦群众,立志为人类的福祉而献身。17岁时,马克思在中学毕业作文《
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所说:“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而献身;那时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地存在下去,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
1841年,
卡尔·马克思大学毕业后投入社会生活,参加《
莱茵报》的工作,并担任该报的主编。从《莱茵报》到在巴黎创办《
德法年鉴》,这期间,马克思从
唯心主义转到
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转到
共产主义。马克思“成为马克思”,并立志为共产主义提供“理论论证”。1844年8月28日,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巴黎会见,从此开始了他们终生的战斗友谊和共同的理论创作。他们发表在《德法年鉴》的文章和合著的《
神圣家族》,触犯了当权者的利益,遭到反动政府的迫害。
卡尔·马克思从此被剥夺了
德国国籍,先后流亡来到
巴黎、
布鲁塞尔。从1849年8月开始流亡伦敦,直到他1883年3月14日逝世。由于他的思想和活动违背有产者及其当权者的利益,当时的
欧洲国家都拒绝给马克思国籍,马克思成为一个没有任何国籍的
世界公民。
在长期流亡期间,在贫病交加的状况下,马克思与恩格斯合著《
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在新创立的
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指导下,马克思研究
政治经济学,写出了他一生最重要的著作《资本论》。他与恩格斯创立了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参与建立了
国际工人联合会即第一国际,并成为其领袖和灵魂。他亲自参加了1848年的革命,对革命经验作了深刻的理论总结。
卡尔·马克思积极支持
巴黎公社,写作《法兰西内战——国际工人协会总委员会宣言》,总结了巴黎公社的经验教训,用实践丰富了关于
阶级斗争、无产阶级革命和
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马克思即使在晚年也没有停止科学研究,他继续研究
世界历史,探讨东方社会和
俄罗斯农村公社的历史与现状,甚至涉猎数学的多个领域,并在这些研究领域有独到见解。
马克思是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学家、哲学家、经济学家、革命理论家、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他认为
资产阶级的灭亡和
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他和恩格斯共同创立的
马克思主义学说,被认为是指引全世界劳动人民为实现
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而进行斗争的理论武器和行动指南。他创立了广为人知的哲学思想——
历史唯物主义,最大的愿望是对于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