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三监狱
中国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苏三监狱修建于洪武二年(1369年),是中原地区目前仅存的一座明代监狱,位于中国洪洞县古槐南路66号政府院内西南侧,总面积为610平方米。
著名的戏曲故事《苏三起解》发生在洪洞县,相传这里的明代监狱就是关押苏三之囚所。因而,现在人们习惯称之为苏三监狱。苏三监狱位于山西省洪洞县,门前一对汉白玉狮子,没有通常吉祥物的憨态,显得面目狰狞。门楣匾额“苏三监狱”系董寿平题字。监狱总面积为610平方米,由普通牢房、狱神庙、死囚洞、虎头牢、丈八墙、苏三井等组成。每一处景点都完好地保留、展现了当年的情景。
监门内有一影壁,照壁左面与大墙相接,右边有一小巷可以通过,通道不仅狭窄,而且多拐,拐处都是直角。一进监门,必须接连拐四个直角,穿过一道比一道小的五道门,然后才能进入监院。
历史沿革
苏三监狱建立于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由当时的知县杨茂兴建。康熙帝三十四年(1695年),因地震而倒塌,随后进行了重建。光绪四年(1878年),知县艾绍濂对大堂进行了全面修复。曾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然而不幸的是,在1977年遭受毁损。
为了保护仅存的明代监狱建筑,洪洞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修复工作。修复工程于1984年5月启动,并于同年10月完成。该景区位于中国洪洞县古槐南路66号政府院内西南侧。
2014年末,苏三监狱进行了扩建,在苏三监狱的东北角重新修建了明代古县衙。该建筑面积约3550平方米,建筑含有有大门、仪门、大堂、二堂等单体,两侧分别有赋役房、生门和死门、兵刑工房、史户礼房、耳房、师爷房等,在古代用于县衙的案件审理过程及苏三冤案审判场景等。
重要景点
监狱建筑
苏三监狱的结构呈东西对称的坡式瓦房,共有十二间,用作普通牢房,用以囚禁一般罪犯。这些牢房虽然低矮,但非常坚固。每间牢房约为四平方米,墙壁厚度约为一尺三寸,窗户非常小,内设几根粗壮的窗,只留下少许窗缝,甚至监狱的墙内还灌装了流沙以防止犯人挖墙越狱。监狱牢房内部狭小且潮湿,地面以下约一尺深,足够一般身高的人平躺,床沿只能到达膝盖位置。只有蜷缩着才能睡觉,如果人数众多,只能依靠墙壁坐着。阳光无法进入这些牢房,使其显得阴森凄凉。天井的顶部覆盖着铁网,并装有响铃,形成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格局。
监狱布局
普通牢房的南侧朝东拐出一个直角,便是死囚牢。牢门较为低矮,门上雕刻着狴犴头像,因其形似虎头,又被称为“虎头牢”。虎头牢的门高约一点五米,但墙壁却有八尺厚,门与门之间需要蹲身弯腰行走几步,方能穿过两道门。而且这两道门的开启方向相反,不了解情况的人很难通过。
进入虎头门后,是一个四合院,东西两侧各有五间相同的牢房。北侧有两间无窗的窑洞式囚室,用于关押女性死刑犯。据传说,苏三就被囚禁在西侧的那个窑洞里,相较于普通牢房更显阴暗潮湿。院内设有一口水井,旁边摆放有水槽和捶衣石,供犯人汲水和洗衣之用。院子的南西侧为监狱围墙,高约一丈八尺,厚约五尺。著名的中国文物专家王治秋曾来此参观,为此地题写了一首应景诗:“虎头牢里羁红装,一曲搅乱臭水浆。王三公子今何在,此地空余丈八墙。”
在“虎头牢”的对面墙中部,嵌入一个由沙石制成的神,里面供奉着狱神,传说中可能是皋陶。旧监狱内有规定,犯人每天可以前来拜祭狱神,实际上这是封建统治者用来安抚犯人,削弱她们的精神抵抗,使她们顺从天命的手段。《苏三起解》中的长篇解崇公道也写道:“狱神狱神,稳坐庙中,天天求她,顶个屁用”。在狱神庙的左下方墙角处,开设有一个小洞,高与宽都不过尺半,与外面的大街相通。这被称为死囚洞,俗称“老虎屁股”。当犯人死在监狱里时,不允许从正门抬出,只能从这个洞里拖出。人们称这个洞为“老虎屁股”,类比整个监狱如同一只老虎,进去时从虎口进,死后从老虎的屁股出。
开发保护
保护
1977年,苏三监狱遭受严重损毁,为保护仅存的明代监狱建筑,洪洞县人民政府着手进行修复工作。修复工程于1984年5月开始,并于同年10月圆满完成。
开发
苏三监狱已被评定为国家AA级旅游景区,并荣获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的殊荣。
相关故事
苏三京剧玉堂春》的主人公的现实原型,她的故事里揭示了一个发生在明朝时期的重要案件。
苏三,本名周玉姐,生于明代,原籍山西大同府周家庄。在六岁时失去双亲,随后被拐卖至北京苏淮妓院,并因此改姓为苏。在进入妓院之前,已经有两位妓女使用了“儿”字在名字中,因此她取名三儿。而“玉堂春”则是她的艺名。一次机缘,官宦子弟王景隆与苏三相遇,二人产生了深厚的感情。苏三要求王景隆发愤读书,发誓不再沦为别人的人财。王景隆离京回到家乡,尽管对苏三的情感难以释怀,却坚决立志读书。她两次参加京城的科举考试,最终以第八名的成绩考中举人,获得进士资格。然而,当王景隆准备返家之际,苏三却被妓院的管理人以一千二百两银子的价格卖给了山西洪洞的马贩子沈燕林作为妾室。沈燕林经常在外经商,而她的妻子皮氏则与邻居赵昂私通。沈燕林将苏三带回洪洞县,皮氏产生了恶意,并与赵昂合谋毒死了沈燕林,并将罪名推到苏三身上。
初审阶段,洪洞县衙将皮氏和苏三拘留起来。赵昂从皮氏家中拿出一千多两银子行贿。之后贪赃枉法的知县王氏对苏三实施严刑逼供,尽管苏三受尽折磨,最终还是被迫画押认罪,被判处死刑,囚禁在死牢中,而皮氏却未受法律制裁,逍遥法外。
苏三在洪洞死牢中遭受冤屈之时,恰逢王景隆被提升为山西省巡按。尽管之前王景隆曾听闻苏三被卖到洪洞县,但并不知晓真相。因此,上任后首先前往巡视平阳府,得知苏三已被判死刑。她随即秘密前往洪洞县,了解苏三冤狱的情况,然后命令迅速押解所有与苏三案件有关的人员前往太原市。为了避免引起亲疏关系的怀疑,王景隆便委托刘推官代为审理此案。刘推官审理过程公正,最终作出判决,洗清了苏三的冤屈,将真正的罪犯定罪,而贪污的官员王氏则被撤职并接受调查。因此,苏三的冤屈得以昭雪,她与王景隆,这对有情人,终于得以团聚。
就是在这样的时刻,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脆弱女性,就在这个地方,发出了震撼人心的呐喊:“左也恨来右也恨,洪洞县里无有好人。”
相关文化
苏三是一个因其在话本和戏剧中的故事而闻名的人物,在中国家几乎喻户晓。她离开了洪洞县,来到大街前,心情悲惨,却未开口说话,只希望过往的君子能够倾听她的故事。苏三因与话本和戏剧有关,成为了一个广为人知的名字。她与玉堂春落难逢夫的故事,发生在洪洞县,直到民国九年(1920年),洪洞县司法科还保留着关于苏三的案卷。在苏三的供词中,揭示了与苏三同乡的王景隆这个情节。
明代小说家冯梦龙创作了《玉堂春落难逢夫》,将其收录于《警世通言》之中。京剧和许多地方戏曲也将这个故事编为《苏三起解》《苏三起解》等剧目。
门票信息
以上参考资料:
以上参考资料:
交通信息
火车站上车,乘坐[洪洞2路]到[苏三监狱站]下,步行101米可达。
铁路车站上车,乘坐[洪洞26路]到[西门口站]下,步行617米可达。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重要景点
监狱建筑
监狱布局
开发保护
保护
开发
相关故事
相关文化
门票信息
交通信息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