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是西南政法大学建立较早的法学院系之一,经济法学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拥有国家优秀教学团队、国家精品课程、
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庆市首届高校创新团队,承担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A级)等10余项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多项国际合作项目和30余项省部级项目,在人才培养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自2000年起,在由
中原地区管理科学院组织的全国研究生培养水平评估中,经济法学科点均被评为A++级,位居全国第一。
学院设置
经济法学院是
西南政法大学建立较早的法学院系之一,有教职工75人,在校本科学生2000余人,硕士、
博士研究生800余人。学院下设6个教研室,拥有经济法学、环境资源法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经济法学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拥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国家级精品课程、
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庆市首届高校创新团队。自2000年起,在中国管理科学院组织的全国研究生培养水平评估中,经济法学科点均被评为A++级,位居全国第一。环境资源法学是省部级重点学科,拥有重庆市优秀教学团队和重庆市精品课程。近年来,学院承担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A级)等30余项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多项国际合作项目和90余项省部级项目,在人才培养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发展定位:依靠
国家重点学科经济法学科的优势,整合经济法、环境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资源,建设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打造高层次的学术精品,培养高素质的政法人才,将学院建设成为国内一流法学院。
2个学科:经济法学科、环境法学科。
2个博士点:经济法学、环境资源法学。
6个教研室:经济法基础理论、企业与竞争法、金融
财税法、房地产法、劳动与
社会保障法、资源与环境法。
历史沿革
1980年3月21日,中共
西南政法大学委员会决定组建经济法教研室;
1985年,学校在经济法系设立经济法基础理论、企业法、财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教研室;
1990年,经济法学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1993年,经济法学科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唯一的经济法重点学科;
1996年,经济法学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1999年4月,在学校院系调整中成立法学二系,包含经济法、
国际法、法理学三个学科;
2002年,经济法学被国家教育委员会评为国家级高等学校重点学科;
2003年,经济法学建立
博士后流动站;2003年7月,在学校院系调整中组建经济贸易法学院,法理学科划转到
行政法学院,设立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国际法教研室、资源与环境法教研室;
2003年,环境资源法学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3年,国际法学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2005年,环境资源法学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2006年11月,环境资源法学被评为
重庆市“十一五”重点学科;
2009年4月,学校以国际学科为主体,单独成立国际法学院;
2009年9月,更名为经济法学院,设立经济法基础理论、企业法与竞争法、金融
财税法、房地产法、资源与环境法教研室;
2010年2月,劳动与
社会保障法教研室由民商
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并入经济法学院;
2010年,重庆市政府批准在经济法学科设“两江学者”岗位。
学生成绩
学院所培养的学生专业功底扎实、能力突出,多次在国内外的各种辩论、英语演讲、学生学术论文评比活动中名列前茅。学生撰写的
学位论文被评为全国优秀
博士论文提名奖1篇,全国优秀
法律硕士论文1篇,
重庆市优秀博士论文3篇,重庆市优秀硕士论文4篇。
发展规划
现状和发展基础
学院有教职工55人。学院设经济法基础理论、企业法与竞争法、金融
财税法、房地产法、资源与环境法五个教研室;有经济法和资源与环境法三个博士点,经济法和资源与环境法3个硕士点。其中经济法学科系西部地区唯一的法学类国家级重点学科。在学术研究方面,已承担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余项,省部级重点研究项目20余项,国家软科学项目1项,
欧盟项目2项,与校内外合作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和海外基金课题6项。两名教授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李昌麒教授领衔承担的《改革发展成果分享法律机制研究》是
重庆市乃至
中国西南地区首次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A级)。1999年,李昌麒教授为江泽民、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主讲了《依法保障和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与稳定》。《经济法学》课程于2005年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有8人多次承担司法部和教育部规划教材的主编或副主编。学院教师完成个人和合作专著共60余部,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论文500余篇。在科研、教学成果中,获国家级
二等奖的3项,省部级
一等奖的3项,二等奖10项。
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稳定学生规模,着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扩大师资队伍,着重提高师资队伍质量;继续做强优势学科,着力实现学科的协调发展;努力解决科研数量不足的问题,着力提升科研成果的质量;实现教学行为标准化、规范化,着力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改革与发展的具体目标
(一)学生规模:在2006-2010年保持有普通本科生2200人的规模。(二)学科及专业:在现有经济法国家级重点学科的情况下,争取将环境法学科建成省部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科应当进一步扩大学科优势,继续确保在全国的领先地位;环境法学科应当抓住机遇,并进入全国学科排名前三名。(三)师资队伍:控制教职工总规模,逐步扩大专职教师队伍,大幅度扩大兼职教师数量,优化教职工结构,提高师资队伍素质和整体水平。加强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争取推出3-5名在全国学界有影响的知名中青年法学家;稳定和充实师资队伍,使学院的专职教师达到70人左右;提高学院教师的学历层次,使学院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达到50人;优化教师的职称结构和
年龄结构,使学院的教授达到18-21人、副教授达到25-28人。(四)科学研究:完成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改革发展成果分享法律机制研究》,完成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和合作研究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建立各学科课题库,每年组织申报并争取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2-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7-10项、校级重点科研项目8项以上,出版不少于10部本学科领域有开拓性、有一定影响的专著。重点建设科研实力和广泛参与学术交流。科研实力建设主要围绕重点科研项目竞争能力的建设和实际承担并高质量完成科研项目的能力建设。在规划期结束后,环境法力争达到
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建设标准。(五)课程与教材:在巩固《
经济法学》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基础上,在环境法学科建设一门校级精品课程。(六)学术平台和专门网站:在规划期内,建立经济法学科和国际法研究所专门网站,办好《经济法博士精品文库》、《经济法论坛》、《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系列,形成稳定的学科学术阵地。
重点学科
国家级重点学科——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系西部地区唯一的法学类国家级重点学科。该学科始创于1982年,是全国率先设立的5个经济法专业之一。1985年开始招收本科生,并接收我国港澳台地区学生。1990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2年被评为
四川省首批重点学科,1993年被评为司法部唯一的部级重点学科,
重庆市直辖以后,又被确定为重庆市重点学科。1995年面向海外招收硕士研究生,1996年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开始向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招收
博士研究生。2002年被教育部评定为国家级高等学校重点学科。2003年建立
博士后流动站。2004年,在中国
管理科学研究院科学研究所完成的《2004中国大学研究生院评价》
中将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评价为A++,位居全国第一。这也是该学科点连续四次蝉联全国第一。
强化科学研究,打造学术精品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是全国最早对经济法理论和实务进行系统研究的学科之一,对我国经济法学科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七五”至“九五”期间,该学科点承担了国家级研究项目9项,省部级研究项目12项,与校内外合作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和海外基金课题6项,先后完成了各类著述100余部,其中个人专著和合作专著共20余部,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论文400余篇。在国家级和省部级的教学科研成果评奖中,获国家级
二等奖3项,省部级
一等奖4项,二等奖6项,
三等奖3项。
种明钊教授主持完成的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农村经济法制研究》和
李昌麒教授主持完成的中华
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管理法学研究》,均被专家鉴定为“填补了法学研究的空白”,受到法学界的广泛关注。1999年,李昌麒教授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第九次法制讲座上,为江泽民、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主讲了《依法保障和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与稳定》的专题,受到江泽民同志和温家宝同志的充分肯定,在国内外引起了重大反响,其中讲座中所提到的一些观点为中央决策所采纳。近5年来,该学科点先后出版学术专著20余部;公开发表论文160余篇;完成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6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校级科研项目10余项;正在进行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国家软科学项目1项、
欧盟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10项,校级项目10余项。其中以
李昌麒教授为首席专家承担的2005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A级)《改革发展成果分享法律机制研究》是
重庆市乃至
中国西南地区法学类国家重大课题的零的突破;以
吴越教授为负责人的欧盟项目《中国—欧盟法律和司法合作项目》和《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试点、国际经验与创新》分获10万和7万欧元的高额资助。在该学科点的科研成果中,截至2004年,被CSSCI来源期刊转引的达506次,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等著名刊物转载20余篇;同时在教学成果中获国家级教学成果
二等奖2项、重庆市教学成果
一等奖1项,在科研成果中获司法部和重庆市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
三等奖2项。
优化学术梯队,增强学科实力
学科的发展需要高素质的师资和高水平的人才作支撑。为此,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点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以提高师资水平和凝聚高层次人才为目标,制定了旨在稳定、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的激励措施,不断增强师资队伍的整体实力。目前,该学科已经形成了一支年龄、学历、职称、知识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现有教师35人,其中教授10人,博士生导师9人,副教授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9人,在读博士生8人;在教授中除3名教授外,其余均为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授。为了造就一支结构合理、业务能力突出的学术梯队,鼓励青年教师报考
博士研究生,安排青年教师参加外语或专业培训,同时推荐青年教师出国进修或攻读学位;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针对每位青年教师的情况,制定其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为新进青年教师指定指导老师,并对指导老师的指导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青年教师申报高级职称提供条件;从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中提取10%建立“青年教师科研教学基金”,用于优秀科研教学成果的奖励。近年来,该学科点的中青年教师先后出版了多部具有鲜明学术特色、反映经济法前沿问题的专著,赢得学界普遍好评。如
卢代富教授所著《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获得
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
一等奖,
胡光志教授所著《
内幕交易及其法律控制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获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
二等奖,
吴越教授所著《企业集团法理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曹明德教授所著《生态法原理》(
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张怡教授所著《企业破产制度重塑》(
南方出版社2002年版)产生了广泛的学术影响,
岳彩申教授所著《论经济法的形式理性》(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获
重庆市优秀
博士论文等。经过近几年的建设,该学科师资队伍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中青年教师中已有多名在学术界树立了较高的地位或开始崭露头角,一些教师已成长为全国知名的中青年学者。1995年,
顾培东教授被评为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04年,
卢代富教授荣“全国师德先进个人”,2005年被评为重庆市首批“巴渝学者特聘教授”。
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培养质量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点一直致力于教学改革,始终将提高人才培养的水平作为学科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积极探索提高教育质量的新途径。1992年,《经济法课程建设》在
四川省首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评奖中获
二等奖;1994年,《经济法重点学科建设》在四川省第二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评奖活动中获二等奖;1996年,《经济法概论》课程被四川省评为A级课程;1996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法教学改革》在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评选中获四川省
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该学科点先后有8人次承担了司法部和教育部规划教材的主编和副主编。教育部和司法部规划的法学本科核心教材之一的《
经济法学》和首批
法律硕士教材《经济法学》均由本学科点的学术带头人
李昌麒教授担任主编,
卢代富教授担任副主编。近年来,该学科点一方面注重本科的教学改革,继续探索本科教学改革的新路子,《经济法学》课程于2004年和2005年先后被评为
重庆市市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另一方面,针对硕士生的培养多着眼于课堂讲授,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多采取放任的态度的现象,提出把研究生的培养与国家级重点学科的建设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的教学改革方案,该教学改革方案以《在经济法重点学科建设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新思路》为题,被评为重庆市优秀教学成果
一等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
二等奖。近年来,该学科点教研活动涉及经济法基础理论、企业法、竞争法学、财税法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学、资源环境法学、证券法学、房地产法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学等领域;在教学与考试模式改革方面,充分运用案例教学、课堂讨论、
模拟法庭等教学手段,以改变过去那种理论与实践脱节、学生被动接受老师灌输、死记硬背书本以及
高分低能的现象,形成师生双向互动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教育模式。与此同时,在遵守本科教育的一般规律的基础上,要注重教学内容、教学方式、考试方式以及对学生的评价方法与司法考试接轨。迄今为止,该学科已培养本科生2000余人,硕士研究生400余人,
博士研究生和海外进修生50余人,在法律人才培养方面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构筑科研平台,展示学术成果
科研上水平,平台是关键。“十五”期间,为了展示经济法学科的研究成果,学科点本着学术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宗旨,为本学科点的教师、研究生以及广泛的学术交流搭建了以下五个平台: 1.建立了学科点的三个网站,即“李昌麒经济法网”、“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网”和“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网”;2.与法律出版社合作,出版了《经济法博士精品文库》,现已出版7部学术专著;3.与
群众出版社合作,出版了《
经济法论坛》,现已出版3卷;4.与
厦门大学出版社合作,出版了《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系列》,已出版6部;5.设立了
重庆市首批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和校属“经济法研究中心”。该学科点的学科平台为学术成果的展示和学术交流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以学科点负责人
李昌麒教授的名义命名的网站“李昌麒经济法网”,一般只载学术水平较高的文章,作为一个纯学术网站,开通一年多,其点击数现已接近16万余次;在《经济法博士精品文库》已出版的7部著作中,已有一部被评为省部级
一等奖,两部被评为省部级
二等奖;《经济法论坛》已出版3卷,受到读者的广泛好评;《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系列》已出版的6部专著,其中有5部为
博士论文,其研究的领域具有前沿性。
扩大学术交流,服务经济建设
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是学科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很重视开放性办学和学术交流活动。2000年,学科点主办了“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2003年,学科点与我校外事处联合举办了“民事经济法律国际研讨会”;2004年,学科点与外事处联合举办了“21世纪经济与法律发展展望研讨会”;2005年,学科点与
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
重庆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了“第六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暨三农法律问题学术研讨会”;2006年,学科点举办了“全国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研讨会”以及“中英社会创新学术座谈会”;现在拟准备在2006年秋季召开“政府责任与社会财富公平分配法律问题国际研讨会”和“中国
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2006年年会暨第五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学科点邀请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
杨良宜、韩国东国大学教授孙晟、德国
法兰克福大学教授赫尔穆特?科尔、美国联邦仲裁与调解局局长贝肯博、北京大学教授
盛杰民、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徐孟洲等20余名国内外知名专家来校讲学,同时还与英国
牛津大学、
法兰克福大学、
马赛三大、
广岛市修道大学、
香港城市大学等国内外著名大学互派
访问学者多名。随着科研成果的不断积累和学术水平的提高,学科点重视将科研成果应用于社会实践。较长时间以来,学科点的一批专家和学者被聘请为
重庆市政府法律顾问、重庆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使他们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国家和重庆市的立法、司法和重大决策活动,为法制建设作出了贡献。鉴于重庆市是一个大农村、大城市的格局,因此,经济法学科十分重视农村法制的研究,并围绕着重庆市的重大
招商引资、重大工程建设、三峡移民工程、环境保护以及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为党和政府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意见。
经济法学科重点研究方向
1.经济法理论。主要致力于研究中国经济法的研究
范式、经济法的权利范畴、经济法的基本功能、经济法的价值取向、经济法与行政法民商法及社会法的互动关系、经济法的实施机制的健全、经济法体系的完善、
西部大开发与经济法、新农村建设和经济法以及经济法现代化的实现途径等方面的问题。 2.经济法主体制度。主要致力于研究企业形态法定化、经济法主体的
市场准入、企业运行中的国家干预、企业的社会责任、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以及农村合作社等方面的问题,力求构建经济法的主体
法律制度。 3.市场秩序法。主要致力于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维护市场秩序的
基本法的研究,力求构建符合中国实际的市场秩序法律体系。 4.宏观经济调控法。主要致力于
国民经济稳定增长法、财税法、金融法、投资法、产业调节法等方面的研究。 5.社会分配法。主要致力于对我国分配制度的改革以及分配秩序的规范等方面的研究,尤其是要把研究改革发展成果的公平分享的法律机制作为研究的重点,主要是研究土地利益、自然资源利益、环境利益、产业利益、劳动就业利益、社会保障利益、公共投资利益、融资利益等方面的公平分享问题。 6. 农村经济法制。主要致力于农村产权
法律制度、农村市场交易法律制度、农村
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农村社会事业法律制度以及农村
可持续发展法律制度等方面的研究。
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
1.《改革发展成果分享的法律机制研究》 2.《经济法理念研究》 3.《我国农村社会福利保障与发展问题研究》 4.《生态补偿制度研究》 5.《农民工劳动权利保护问题研究》 6.《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试点、国际经验与创新》 7.《金融创新法律规制研究——民间借贷法律制度的创新与监管研究》8.《全球化背景下的金融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9.《
西部地区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问题研究》 10.《国家干预法治化研究》 11. 《
重庆市农村社会福利保障与发展问题研究》 12. 《重庆市促进就业政策与法制研究》 13.《中国金融经营体制改革与金融控股公司法律制度的构建》
学院荣誉
2019年9月,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