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丘城遗址位于
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故县村。《左传。
齐桓公五年》记载:“夏,齐侯,郑伯如纪。天王使
仍叔之子来聘。葬
陈桓公。城祝丘”。“汉置
即丘县。”
孟康曰:“即丘,古祝丘也”;《临沂县志·古迹》中记载:“汉即
邱县,今治东迤北四十里。故县社有四村,音转故钦。北遗址数十丈,高丈余,俗呼高城。故县故城遗址历经2700余年,1983年被列为临沂县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4年被河东区人民政府公布为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已申报
临沂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东距水十余里,西北距
诸葛城三十里”。《史部。水经注》“即丘,故祝丘也”。有的文献中称“祝邱”,有的称“即丘”,正如《寰宇记》中记载的“祝与即,齐鲁之音也,其实一焉。”
鲁桓公五年,
鲁国在此建邑,设置政权机构;
秦朝建立后,实行郡县制,郡下设县,在这里设置了县级管理机构;西汉初期设县,西汉末年
王莽建立
新朝后,即邱改名就信;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地方上仍然是州、郡(国)、县三级,琅国辖临沂、开阳、即邱等十余县;西晋灭亡,
东晋南迁后,
宋武帝执掌朝政时曾经北伐,占领了一部分土地。他建
刘宋以后,设置了徐州琅琊郡,下设即邱、
费县;
北齐与
北周时期,州、郡、县废置,
临沂市并入即
邱县;
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即邱县并入临沂县,翌年将临沂县治所从今
汤河镇四故县村移到今天的临沂城。此后1300多年即邱故城再没有设立县以上政权机构。又因几经战火,城垣倒塌,故城消失。
1973年,在文物复查工作中,曾在该遗址采集到
新石器时代的鸟啄形鼎足、骨箭头、黑陶残片;
春秋时代的鬲足、印纹硬陶片、三棱铜箭头;汉代的罐形鼎、铜鼎、博山炉、
铜剑吞口、陶博山炉盖、铁锄、“大泉五十”铜币等物。1983年3月,又对该遗址做了进一步的调查。古城范围在春秋时可能还不很大,但至汉代至少包括目前的四个自然村,即自北向南的张、赵、周、王四个故县村。目前,在张故县以北70余米处尚有城墙遗址一段,东西长200米,南北最宽处为50米。城墙顶部50公分为汉文化层,有大量瓦片挤压。以下都是灰土层,包含有
新石器时代至
春秋的各种陶片,层位错乱混杂,系筑城时堆积而城。在灰土层中还可看出层层夯土迹象。该遗址下层为新石器时代文化。城墙北部及西部有一道水沟,当为
护城河遗迹,因其形似弯月,当地群众称之为月河。相传现在的村庄,是明洪武年间(1368~1398年)人们在废墟上重新建立的,名为“故县”,即旧县城的意思。四村同名并列,各冠姓氏,以
张姓为主的村即“张故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