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
国家行政机关
南平市人民政府是南平市的行政管理机关。
历史沿革
【清及其以前】  南平是福建省最早开发的地区之一。早在4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就有土著人在此繁衍生息。夏商时期,天下分九州,南平属扬州市。周时,属七闽地。姬扁三十五年(前334年),建立闽越,南平属之。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南平属闽中郡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年),南平属闽越国。汉建元六年(前135年),馀善封为东越王,在闽北割踞,闽越改称东越。馀善分别在今浦城县武夷山市建阳区邵武市建成六座城堡拒汉。汉元封元年(前110年),东越被汉王朝所灭,立冶县,南平市属之。
东汉建安初年(约196年),福建省境内始置5县,南平有南平(今延平区)、建安(今建瓯)、汉兴(今浦城)3县,属会稽郡南部都尉,是最早的县级政区。建安八年(203年),移南部都尉于建安。建安十年,析建安桐乡及今江西上饶一部分地置建平县(今建阳)。
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年),以会稽南部地置建安郡郡治建安,辖10县。
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州、郡、县三级地方政区制。晋太康三年(282年),建安郡属扬州市。元康元年(291年),属江州(今江西九江)。南梁普通六年(525年),属东扬州。陈永定初年(约557年),改属闽州(今福州)。光大二年(568年)属丰州(今抚州市)。
隋开皇九年(589年)废郡为县,将原州、郡、县三级政区制改为州、县二级政区制,废郡后的建安泉州市(今福州)。大业初(约605年),属闽州(治福州市)。大业三年(607年),闽州又改名建安郡
唐王朝实行道、州、县制度。武德四年(621年),州治从福州移至建安(今建瓯),并改郡为泽州,属泉州都督府。景云二年(711年),属闽州都督府。天宝(742年),改建州为建安郡,属江南东道采访使。乾元元年(758年),又改为建州,属福州都督府。肃宗上元元年(760年),属福州节度使大历六年(771年),属福州都团练观察处置使。
五代十国闽龙启二年(934年),王审知福建省建立闽国建州属之。后晋天福八年(943年),王审知之子王延政在建州建国,国号“殷”。南唐保大四年(946年),殷亡,改建州为永安军,不久又改为忠义军。同年,析泽州地置南平市,治剑浦(今延平区)。时南平境内二州并立。
宋代,实行路、府(州、军)、县三级政区制。开宝八年(975年)改忠义军为建州。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建州、剑州同属两浙西南路。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因四川省亦有剑州,改南平剑州为南剑州。太平兴国五年(980年)增置邵武市军,治邵武,时南平境内2州1军并立。雍熙二年(985年),建州、南剑州、邵武军改属福建路端拱元年(988年),升建州为建宁军节度,绍兴市三十二年(1162年)再升为建宁府
元代,至元十三年(1276年)改邵武军为邵武路。至元十五年(1278年),改建宁府为建宁路,南平市为南剑路。大德六年(1302年),改南剑路为延平路,闽北3路同属福建行中书省
明代,洪武元年(1368年),改建宁路为建宁府,邵武路为邵武府。洪武二年(1369年),改延平路为延平府。3府同属福建布政使司。
清代,建制沿袭明制,境内仍设建宁延平区邵武市3府。
【民国时期】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州、厅)改道,实行省、道、县三级政区制。福建省设东、西、南、北4道,南平为北路道,道所在地南平,辖16县。民国3年6月,改为建安道。民国16年废道,实行省、县二级政区制,南平市各县直属福建省。
民国22年11月“福建事变”,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即福建人民政府,在南平设延建省。民国23年1月,福建人民政府失败,2月成立福建省人民政府。7月由于福建省属“剿匪”省份,为便于督察,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制度,设置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全省划为10个行政督察区,闽北境内设第三(驻南平)、第九(驻邵武市)、第十(驻浦城县)3个行政督察区。民国24年10月,福建省改划为1市7个行政督察区,闽北境内设第二(驻南平市)、第三(驻浦城)2个行政督察区。民国27年8月,第三行政督察区专署由浦城移驻建阳区。此后,两区建制沿续至民国38年5月闽北大部分县解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49年5月,闽北大部分县解放,9月境内设两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为福建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即第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建瓯)、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南平)。
1950年3月,为便于与民国建制的识别,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冠以驻县名。4月1日,第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名建瓯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名南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9月27日,建瓯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地迁至建阳区,改称建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1月1日,建阳、南平市两公署分别改称福建省建阳区专员公署、福建省南平区专员公署。1955年3月,又分别改称建阳专员公署、南平专员公署。1956年3月26日,撤销建阳专员公署,所属各县划归南平专员公署。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7年2月19日成立南平地区革命造反委员会。3月18日,改称南平地区革命委员会。1968年5月15日,根据福建省军区的指示,改称为南平专区革命委员会。1970年9月,南平专区驻地迁驻建阳区。1971年7月1日,正式改称建阳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8年3月,撤销建阳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福建省建阳地区行政公署。1988年10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建阳地区驻地迁回南平市,1989年1月1日正式改称南平地区。1994年9月,国务院批准撤销南平地区设立地级南平市,原县级南平市同时改设为延平区。1995年1月18日,南平地区正式改称南平市。201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建阳撤市设区,南平市政府驻地迁至建阳区。2019年底,南平市行政中心驻地正式迁至建阳区武夷新区
政府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南平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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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教育局
南平市科技局
南平市民宗局
南平市公安局
南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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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林业局
南平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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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统计局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南平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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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应急管理局
南平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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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南平市医疗保障局
南平市信访局
南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南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南平市城市管理局
对外合作
2023年3月26日,南平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烹饪协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书。
参考资料
建置沿革.南平市人民政府.2022-08-02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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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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