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元飙(1599年-1645年),字尔,又字邺仙,号邺仙,
慈溪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父亲冯若愚曾任南京太仆寺少卿,兄冯元为
崇祯年间
进士,任
天津市巡抚、右
佥都御史,抗击清军。
天启间,冯元飙曾被委任为揭阳知县,赴任途中,遇一女名黄月容,扬州人士,孤苦无依,冯就收留了她。黄月容才貌双全,知书达理,并帮冯元飙办案断案。黄月容成为冯元飙的二夫人后,遭冯元飙原配苏氏的忌恨。苏氏趁有冯元飙远赴潮州府城公办之隙,杀害了黄月容,当时黄年仅十八岁。冯元飙回来后得知黄已死,悲痛万分,当地百姓也为之惋惜。冯元飙亲自为黄氏选择墓址,将她安葬在黄歧山的阳面。冯元飙又出资建了“侣魂庵”,请当地名士
郭之奇写了《侣云庵记》和《月容传》以示纪念。冯元飙作《钟铭》,并铸于
铜钟,以纪念之。今
揭阳市仍留存有
黄月容墓,每年悼念者不断。
冯元飙并为东林党健将。出任
兵部尚书前,冯已是重病在身;任上李自成起义,大明已风雨飘摇,大厦将倾。
崇祯四年,征授户科给事中。帝遣中官出镇,元飙力争。时元飏亦疏论中官,兄弟俱有直声。无何,上疏力诋
周延儒,被切责。寻论
山东省总督刘宇烈纵寇主抚罪。又言
礼部侍郎王应熊无大臣体,宜罢。复荐词臣
姚希孟孤忠独立,不当夺讲官;科臣赵东曦正词谠论,不当夺言路。皆不纳。应熊谋改吏部,元飙复摭劾其贪秽数事。被旨谯责,遂乞假归。
八年春还朝。时
凤阳县明皇陵毁,廷臣交论
温体仁、王应熊朋比误国。元飙上言:“政本大臣,居实避名,受功辞罪。平时养威自重,遇天下有事,辄曰:‘昭代本无相名,吾止供票拟。’上委之圣裁,下委之六部,持片语,丛百欺。夫中外之责,孰大于票拟?有汉、唐宰相之名而更代天言,有国初顾问之荣而兼隆位号,地亲势峻,言听志行,柄用专且重者莫如今日,犹可谢天下责哉?”迁礼科右给事中,再迁刑科左给事中。数言部囚多轻罪,请帝宽宥,并采纳之。诏简
东宫讲官,左谕德
黄道周为
大学士张至发所扼,且疏诋之。元飙言:“道周至清无徒,忠足以动人主,惟不能得执政欢。”至发,两疏诋元飙,帝皆置不问。由户科都给事中
太常少卿,改南京太仆卿,就迁
通政使。
十五年六月召拜兵部右侍郎,转左。元飙多智数,尚权谲,与兄元飏并好结纳,一时然称“二冯”。然故与
冯铨通谱谊。初在言路,诋
周延儒,及为侍郎,延儒方再相,元飙因与善。延儒欲以振饥为功,复冠带,惮众议,元飙令引
吴甡入阁助之,既而背延儒议。
熊开元欲尽发延儒罪,元飙沮止之,开元以是获重谴。
兵部尚书陈新甲弃市,元署部事。一日,帝召诸大臣游西苑,赐宴
明德殿,因论兵事。良久,出御马佳者百余匹,及内制火箭,次第示元飙,元飙为辨其良楛。帝曰:“
大司马缺久,无逾卿者。”元飙以多病辞,乃用
张国维。
十六年五月,国维下狱,遂以元飙为尚书。帝倚之甚至,元飙顾不能有所为。
河南省、湖广地尽陷,关、宁又日告警。至八月,以病剧乞休。帝慰留之,赐瓜果食物,遣医诊视。请益坚,乃允其去。
元飙颇能料事。
孙传庭治兵
渭河平原,元飙谓不可轻战。廷臣多言不战则贼益张,兵久易懦。元飙谓将士习懦,未经行阵,宜致贼而不宜致于贼。乃于帝前争之曰:“请先下臣狱,俟一战而胜,斩臣谢之。”又贻书传庭,戒毋轻斗,白、高两将不可任。传庭果败。将归,荐
李邦华、
史可法自代。帝不用,用兵科都给事中
张缙彦,
首都遂不守。福王时,元飙卒,其家请恤。给事中吴适言:“元飙身特简,莫展一筹,予以祭葬,是使误国之臣生死皆得志也。”部议卒如所请。
元飏,字尔赓,举
崇祯元年
进士,授都水
主事。帝遣中官
张彝宪总理户、工二部事。元飙抗疏谓:“内臣当别立公署,不当踞二部堂,二部司属亦不得至彝宪门,犯交结禁。”帝责以沽名,彝宁亦愠,元飏请告归。寻起
礼部主事,进员外郎中,迁苏松兵备参议。
温体仁当国,
唐世济为
都御史,皆
乌程人,其乡人盗
太湖,以两家为奥主。元飏捕得其渠魁,则世济族子也,置之法。迁
福建省提学副使,
巡抚张国维奏留之。
太仓市人
陆文声讦其乡官
张溥、张采倡复社,乱天下。巡按
倪元珙以属
元飏,元飏盛称溥等,元据以入告。体仁庇文声,两人并获谴,元飏山东盐运司判官。十一年,
济南市被兵,摄
济宁市兵备事。十四年,迁天津兵备副使。十月,擢右
佥都御史,代
李继贞巡抚
天津市,兼督辽饷。明年叙军功,一子
锦衣卫。时元飙已掌中枢。帝顾其兄弟厚,尝赐宫参疗元飏疾。而元飏以衰老乞休。诏遣
李希沆代,未至而京城陷,元飏乃由海道脱归。是秋九月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