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青年科技奖是由省委组织部、省
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省科协于1995年共同设立的面向全省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奖项,该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八届奖项
2012年1月17日晚,第八届“甘肃青年科技奖”表彰大会在
甘肃宁卧庄宾馆隆重举行,来自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29个单位的30名青年才俊喜获“甘肃青年科技奖”,每人奖励5000元;另有何继红、岳金成、赵海云和秦勇4人获得“甘肃青年科技奖
提名奖”,每人奖励2000元。
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连辑,副省长郝远,省政协副主席
栗震亚,中国科学院院士
魏宝文、郑晓静、
赖远明、
涂永强,中国工程院院士
薛群基、
南志标等出席并为获奖者颁奖。
青年科技奖获奖者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
司建华 中科院寒旱所副研究员
刘清海 环县海明农技科研有限公司
李 强 中科院近物所研究员
李兴茂 甘肃省农科院副研究员
周军利 甘肃省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历届获奖名单
第七届获奖者名单
何建平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
芦光荣 兰州兰石重工新技术有限公司
原有进 中科院兰州近代物理研究所
第六届获奖者名单
马双富 天水电气传动研究所
王有云 天水电气传动研究所
熊玉卿 航天科技集团510所
柳根平 天水锻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刘民祥 天水锻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杨世杰 华亭煤电股份公司
王 荣 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
杨永岗 甘肃省农科院蔬菜研究所
齐永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兰州石油化工公司研究院
第五届获奖者名单
杨天育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
冯 起 中科院寒区与旱区环境工程研究所
薛德胜 兰州大学
潘广勤 兰州石油化工公司研究院
汪有奎 甘肃祁连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王 刚 甘肃金桥给水排水设计与工程有限公司
第四届获奖者名单
石玉成 国家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
马清林 甘肃省博物馆
杨生荣 中科院兰州化物所
张 军 天水电气传动研究所
李晓凌 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闫克峰 兰州有色冶金设计院甘肃蓝野建设监理公司
彭鸿嘉 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所
伍 虹 天星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科技奖条例
甘肃青年科技奖条例
(2006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为激励我省青年科技工作者投身于
科学教育兴陇和建设创新型甘肃的伟大事业,造就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奖励为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共同设立并实施甘肃青年科技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评选条件:本奖授予符合下列条件的
甘肃省青年科技工作者:
(一)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创造了新的方法,对某一学科的发展产生了现实推动作用;
2.在技术开发或工程建设中锐意创新,解决了我国或我省经济建设中的重要难题,取得了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转化或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
第三条 奖励名额:本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一届获奖人数不超过30名,对同一个人不重复受奖。
第四条 推荐单位: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人事劳动)局、科协,各大企业、高等院校、省直各部门(单位),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
第五条 甘肃青年科技奖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一)省委组织部、省
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共同成立甘肃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名,主任由当届
甘肃省科协第一副主席担任;副主任3人,分别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负责同志担任;委员3至5人,由著名科学家、专家担任。
(二)甘肃青年科技奖设立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领导委员会成员兼任,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若干人。
(三)甘肃青年科技奖组成学科评审组,设5个学科组,每组组长1人,另有评审组成员若干人。
(四)甘肃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省委组织部、省
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省科协有关部门联合组成。办事机构设在
甘肃省科协组织宣传部。
第六条 各组织领导机构的职责和评审程序。
(一)甘肃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决定奖励工作有关事项,审议、修改《甘肃青年科技奖条例》;审议、批准评审委员会和各学科评审组组成人员;审批评审结果。
(二)甘肃青年科技奖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指导初评,
进行复评。
(三)甘肃青年科技奖学科评审组负责初评工作,推选出进入复评的人选。
(四)甘肃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甘肃青年科技奖实施细则》,受理推荐、组织评审、颁奖和其它日常工作。
(五)甘肃青年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对进入复评的人选进行投票表决。复评结果报领导工作委员会审批。经公示后予以确定。
第七条 省委组织部、省
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共同发布颁奖决定,举行颁奖仪式,获奖决定将分别通报各推荐单位、获奖者所在单位及获奖者本人。获奖者有关材料应存入其人事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评奖工作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合理,保证质量,以维护本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凡发现弄虚作假者,撤销其奖励并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 推荐和评审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条 本条例由甘肃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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