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社是
中原地区传统民俗节日之一,主要用于祭祀
土地神。春社的时间一般为立春之后的第五个
戊日,在民间也有二月初二、二月初八、二月十二、二月十五之说,春社有各种娱乐活动,有敲社鼓、食社饭、饮社酒、观社戏等诸多习俗。
在
原始社会的农耕时代,人们对土地十分崇拜,每年都举行祭祀土“共工地神的活动。古代社日一年两次,春天举行时叫“春社”秋天举行时叫“
秋社”。春社在
甲骨文中就有记载,是中国最为古老的节日之一,距今已有两千年以上的历史。据学者考证,春社起源于三代,初兴于秦汉、传承于魏晋南北朝,兴盛于唐宋,衰微于元明及清。春社古无定日,具体日期是通过“占卜”的方式确定的。不过,唐朝之后,春社的日期开始固定在立春后的第五个
戊日。在先秦时,春社时间较长,春季时对于土地的祭祀都可以称之为春社。春社的内容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用来祭祀土地和祖先,另一部分则是更重娱乐的春嬉,是当时的人们发泄欲望的狂欢节日。元朝时,春社开始衰落,在中国整个节日文化体系中乃至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大大下降。在北方,春社渐渐与二月二
青龙节结合,而在南方则与土地庙、城隍庙结合。甚至原先社日时的一些禁忌,也被归入二月二青龙节。
春社祈谷,祈求社神赐福,风调雨顺,
五谷丰登,合社平安,寄托劳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祈求,是农耕文化的一个代表性符号,也是各社区综合实力的一次检阅与展示。2021年5月,高要春社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节日名称
在
原始社会的农耕时代,人们对土地十分崇拜,每年都举行祭祀土“共工地神的活动。而“社”就是土地之神。《
左传·昭二十九年》: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后土为社。”祭祀土地神的日子就是社日,祭祀活动则统称为过社。古代社日一年两次,春天举行时叫“春社”秋天举行时叫“秋社”。春社祈谷,祈求社神赐福、
五谷丰登。秋社报神在丰收之后,报告社神丰收喜讯,答谢社神。
历史沿革
节日起源
关于社日的由来,有一个古老的神话传说。据《
礼记·祭法》记载:“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为社。”相传社神原名叫勾龙,是水神
共工的儿子。共工长得人脸蛇身,满头
香克斯,脾气暴烈。有一天,他和天神打仗,一怒之下竟把撑天的柱子碰折了,弄得天崩地裂(共工怒触不周山)。后
女娲炼了
五色石把塌下来的天补好。勾龙见父亲共工撞塌了天,造成洪水泛滥,心里非常难过。当女娲将天补好之后,他就把九州的大裂缝填平。黄帝便由此选中了他,封他一个官叫后土,让他拿着丈量土地的绳子,专门管理四面八方的土地,也就成了人们所称的社神。土地是国家和人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所以人们就要进行祭祀社神的活动,代代相沿,成为习俗。
节日变迁
兴起
先秦时,春社时间较长,春季时对于土地的祭祀都可以称之为春社。春社的内容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用来祭祀土地和祖先,另一部分则是更重娱乐的春嬉(又称桑社、桑林、桑台、春台),是当时的人们的狂欢节日。当时对“社”的祭祀活动,按主办方的不同,可以分为“大社”(王为群姓立社)、“国社”(诸侯为百姓立社)、“侯社”(诸侯自立社)、“置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
春秋战国时期,社的设置是根据行政单位和
行政区划来确定,置设开始渐渐演变成由民间自由组织的“里社”。里社通常被称为民社,与官社由官府主持不同,民社主要由社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地区,又被称为社首、会首等)主持,所需要的费用也主要由民众自己共同承担。这种组织形式提高了民众参与社会的热情,促使民间社祭具有了很强的
社会化功能,并最终实现了社祭的节庆化。
后来随着儒家
程朱理学兴起,春社日男女相会嬉要之俗,被逐渐淡化。在人们的心目中,“社”不再是原来的村社主神,而是变成了一般性质的土地菩萨或者土地公公,成为一个十分世俗的偶像,社日的精神凝聚力瓦解。
秦汉及以后,原先的诸侯之社(国社和侯社)渐渐变郡社和县社所取代,变成了帝王之社(太社)、郡县之社(郡社、县社)和乡里之社(里社)这几个层级。从汉时起,“社神”的神秘性大为减少,逐渐人鬼化、区域化、庸俗化。在汉朝初期,官方延续了战国以来里社合一的制度,控制着社的设置,民间不得私自立社,但后来却出现了里社分离的状况,民间开始出现游离于里社之外的私社,成为独立于官方的民间组织,私社自成立之日起就开始受到官方的限制和打击。
刘彻时期,统治者改用夏历,设立了同样祭祀土地的“
秋社”,与春社合称为“社日” 。
传承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除了原先的春、秋社日祭社之外,还往往在冬腊时加祭一次,但具体时间未定。同时,这一时期“里”这一概念渐渐转为“村”,由原先的“二十五家为里”变为“百家为村”,春社的活动也“结宗会社”。
兴盛
春社古无定日,具体日期是通过“占卜”的方式确定的。不过,唐朝之后,春社的日期开始固定在立春后的第五个
戊日。之所以设在第五个戊日,是因为在
天干中,戊已属于中央,
五行属于土。社,在古代指司土地之神,如《
说文解字-附音序笔画检字》云:“社,地主也。”《
礼记·郊特牲》云:“社,祭土。”在
唐宋时期,春社与
上巳节、
中元节成为当时的祭祀中最常见的节日习俗,更是盛过
中秋节、
重阳节等节日。在唐朝,春社与上巳节、
降圣节等同为公共假日。宋朝,还将
魏晋五月初五“斗草”的习俗移植到春社活动中。
衰微
元朝时,由于元朝统治者害怕
汉民会借着春社聚会时闹事而威胁到自己的统治,所以对春社
严加限制,再加上自然崇拜和村社制度这两大社日赖以发展的因素多受到破坏,春社开始衰落,在中国整个节日文化体系中乃至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大大下降。在北方,春社渐渐与二月二
青龙节结合,而在南方则与土地庙、城隍庙结合。甚至原先社日时的一些禁忌,也被归入二月二青龙节。
明朝时,按《明会典》规定,每百户为一社,春社时,用一羊、一豚、酒、果、香烛等祭祀。祭祀结束后,一人带领读“抑强扶弱之誓”,之后按长幼次序坐下饮酒,“尽欢而退。”但这一仪式在明朝中后期以后,已形同虚设,地方官员只祭县社,而不祭里社。而民间的社日却主要是借娱神之名,行娱人之实。
清代,春社主要在南方地区存在,许多地方的春社同样保留有诸多娱乐活动,如戏社、社祭、聚饮等。当代的春社,在中国北方地区则主要与二月二的龙抬头合并,在部分南方地区则保留有祭社的习俗。
历史记载
唐代
元稹《华岳寺》诗题下注:“
贞元二十年正月二十五日,自洛之京。二月三日春社,至华岳寺,憩窦师院。”《
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开成五年……二月小:一日
戊申、土破,十一日社、春分,六日
清明。《
册府元龟》:“(天成三年二月)
戊戌,开社宴于
玉华殿。”《
续资治通鉴长编·大中祥符三年》:“(大中祥符三年二月)戊申,社宴群臣于王旦第。”《
宋会要辑稿》作“三年二月十八日,社,遣中使张景宗赐近臣待制以上宴于王旦第,左右丞、侍郎、给事中、左右谏议大夫皆预”,“十八日”前当脱一“二”字。
清代厉鹗《是日春社晚归坐雨寄诸君》诗,见于《
樊榭山房集》卷五,紧接在《三月一日同杭大宗符圣几汪西颢游皋园园在城东为严颢亭少司农所筑得诗二首》之后,作于丁未年(1727)。清代
杨芳灿《翠楼吟·丙辰二月花朝适逢春分社日词以记之》词:“春色平分,花期刚到,又逢箫鼓村社。” 嘉庆元年丙辰二月十二日
戊子(
花朝节)正好是立春后五戊,也是春分。
活动与仪式
春社祈谷,祈求社神赐福、
五谷丰登。秋社报神,在丰收之后,报告社神丰收喜讯,答谢社神。其中包括社戏、社祭、巫祝、聚饮等习俗。
社戏
社戏又称社火,为南宋遗风。在许多地区的民间(如
直隶、霍州、汾西、荆州),在春社时会根据村落大小、地位高低而凑钱演社戏。而在山西临汾同时也有举办香火会,扮社火的风俗。
社祭
社祭作为春社的最初目的,社祭也是许多地方春社时的习俗。如六合、京山、宣恩、应山(今湖北省
广水市)等地的春社,老百姓们会或凑
金具酒,或蒸米作糕、或作米粢等来祭祀
土地神。
巫祝
巫祝在清朝的各地地方志中,同样也有许多地方社日有延巫祝以祭社的习俗。巫祝时,很多地方(如罗田、
钟祥市、
石首市、
永定区)多以敲锣打鼓来迎神。
聚饮
聚饮祀仪式结束后,男女老少坐在一起聚饮也是许多地方的习俗,如
黄州府、
武昌、
蕲水、
黄冈市、
沔阳州等皆有此俗。据云饮社酒可治耳聋、有利于子孙成长等说法。
饮食
在古代的春社日当天,官府和民间都会举行祭祀社神的活动,如饮酒、分肉、赛会、妇女停针线等,以此祈求丰收的年景。在春社当天,人们在社庙集会,以丰富的食物供奉社神,如社酒、社肉、社饭、社面、社糕、社粥等。在祭祀仪式完毕后,大家就会分享这些食物。而人们在享用美味的同时,也会念念不忘社神的恩德。
价值与影响
春社是
中原地区传统民俗节日之一,是老百姓通过祭祀土地和
谷神星以祈当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和国泰民安的重要活动之一,饱含着广大农民对大地的敬畏和感恩,距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
春社祈谷,祈求社神赐福,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合社平安,寄托劳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祈求,是农耕文化的一个代表性符号,也是各社区综合实力的一次检阅与展示。
传承与保护
传承现状
2022年12日,
邵武市沿山镇在徐溪村举行“第四届春社民俗文化旅游节”,开展丰富多彩的民俗表演,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沿山镇积极挖掘传统文化,举办春社民俗文化旅游节,打响民俗文化品牌,助推乡村振兴。
2023年3月4日,为进一步保护和传承春社民俗文化,邵武市在沿山镇举行第五届春社民俗文化旅游节活动,为乡村振兴赋予新内涵。
邵武市紧紧围绕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进一步挖掘和传承传统文化,举办春社民俗文化旅游节,是在坚定文化自信中弘扬、传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助力乡村振兴,助力乡风文明。3月21日,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州40周年暨第一届“来咸丰·庆丰年”春社文化活动在曲江镇
湾田村举行,舞蹈《土家社鼓》、
长唢呐《春社》、南剧《女儿会》等以春社民俗为主题的非遗节目轮番上演。
传承保护措施
2021年5月,高要春社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成为
高要区首个、
肇庆市第三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衍生文化
《春社》
今年社是春分节,半月寒深闭户中。
花少有时还朔雪,雨多无日不东风。
村巫环传神语,里老豚蹄望岁丰。
除却农谈吾懒听,何烦分酒更治聋。
《游山西村》
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箫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
从今若许闲乘月,拄杖无时夜叩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