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商务局为市人民政府
工作部门,加挂市招商局、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外开放、国内外贸易、投资促进、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口岸和会展工作的发展战略、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商务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商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流通行业的发展政策,指导全市流通体制改革。拟订全市流通体系建设整体规划,指导和推进城乡流通体系建设。推进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和
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促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汽车流通、旧货流通、
再生资源回收、成品油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管理。负责全市药品流通行业(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生活服务行业管理工作。
(三)按有关规定做好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提出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建议,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市场体系标准,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和政府储备的组织实施,制定市场应急预案。
(四)统筹管理全市对外贸易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下达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指导协调全市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广国际贸易新方式。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政策措施。协助机电产品进出口的审核登记和协调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国际招标采购。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工作。
(六)负责全市服务贸易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进
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组织参与在境内外举办的对内对外贸易促销活动。
(七)负责全市涉及
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进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开展贸易救济工作。协助国家、省有关部门依法实施产业损害调查。
(八)统筹管理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的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组织、指导以我市名义在境内外举办和参加的各种招商引资活动。统筹协调重大招商项目推进落实。指导和参与重点产业招商工作。负责全市招商绩效目标管理及统计分析。依法审批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终止等工作。指导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咨询和联合年报。协助处理外商投诉。指导协调区(开发区、功能区)和市人民政府各驻外办事处的招商引资工作。加强与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济合作交流。
(九)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指导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负责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协调配合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除金融企业外),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依法做好全市企业境外投资、驻境外机构和企业以及境外驻汉经贸代表机构的管理工作。组织参与有关国际组织与全市经济技术合作事务。按规定管理全市国际多边、双边经济技术援助、无偿援助及赠款。
(十)负责对全市水路、陆路、航空、铁路口岸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协调和指导综合保税区和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会展业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会展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和管理,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市会展业发展。
(十二)负责全市商务系统业务指导。负责全市商务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商务行业服务质量和信用建设。
(十三)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
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五)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内设机构
办公室(1305室)
1.牵头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有关工作,负责局党组日常事务、局机关政务和行政事务的综合协调,统筹机关日常工作运转和综合业务推进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重大综合性课题调研工作,承担大型全局性、综合性材料和主要领导讲话材料的起草工作。
3.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接待的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公文管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办、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国家安全、信访、机关综治维稳、机关安全保卫、机关资产管理、
计划生育、办公用房、政府采购、后勤等工作。
6.统筹负责新闻宣传工作。
7.统筹“全面依法治国”专项目标工作。
8.负责局机关办公信息化(不含各业务处室业务信息系统)及政务网站管理工作,负责商务大数据平台、“招商武汉”公众号等运营维护工作。
9.负责外国人来汉商务活动的邀请工作。
10.负责局机关精准扶贫和援藏、援疆等统筹协调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策法规处(1205室)
1.承担商务政策文件拟定和商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
2.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经贸协议、合同和章程的合法性审查及制度廉洁性评估。
3.负责局机关法治建设,开展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法治培训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局机关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的应诉工作,负责法律顾问等协调工作。
4.负责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工作。
5.负责商务年鉴和志书编写组织工作。
6.统筹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对口联系市委改革办。
7.统筹协调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和商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处(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
1.负责商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
2.负责依法办理外资、外贸(含服贸)、内贸、国际经济合作行政审批业务,组织重要行政审批事项的会商会审。
3.负责市商务局驻市政务中心开展政务服务日常工作。
4.负责落实涉及商务审批的企业“直通车”工作和对重大项目、高层次人才实行“绿色通道”的工作。
5.负责指导区、开发区、功能区开展商务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局内外
并联审批工作的协调和办理。
6.负责处理涉及局行政审批事项的投诉工作。
7.负责我局驻市“人才超市”相关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财务处(6603室)
1.负责拟订全市商务发展综合性规划,指导、汇编全市商务系统业务专项规划。
2.负责商务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对口联系市委考评办。
3.负责商务统计数据汇总、商务经济运行综合分析和《武汉商务经济指标》编发工作。
4.负责全市商务经济发展的财税、金融、外汇等政策推动落实工作。
5.综合协调管理商务领域财政专项资金,指导有关业务处室或部门拟定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政策,会同局纪检部门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
6.负责局机关部门预决算编制和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审核,承担局机关会计核算和
财务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监督局属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资产和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对局系统开展审计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流通体系建设处(3201室)
1.拟订全市流通体系建设整体规划,指导和推进城乡流通体系建设。
2.编制全市商业网点建设和发展指导性规划,指导各区编制、实施商业网点建设和发展具体规划。
3.引导利用相关政策,促进流通体系建设和发展。
4.组织和引导全市商业固定资产投资,协调重点商贸项目建设。
5.推进
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和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负责“荆楚优品”等工作。
6.负责汽车流通(含汽车销售、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报废等)、商品现货市场行业管理工作,推进汽车平行进口工作。
7.指导协调社区商业建设发展,完善社区便民服务体系,推进社区
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
9.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
10.协助做好相关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商贸物流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和规范。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商贸物流发展规划、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研究提出商贸流通现代化发展战略,推进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3.负责电子商务推广应用工作,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电子商务统计监测。
4.指导商贸流通领域物流产业发展,负责商贸物流标准化。
5.负责培育大型
流通企业集团工作及中小
商贸企业协调服务工作。
6.指导协调全市生活服务业发展工作,负责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工作。
7.负责老字号企业振兴、促进工作。
9.指导相关生活服务行业的技术、技能、服务质量标准的制定、实施,协调、指导生活服务业的行业统计工作。
10.牵头行业扶贫工作。
11.协助做好相关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13.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场秩序处(3101室)
1.负责推进商务平安建设,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及反恐工作职责,协同有关部门抓好教育防范。承担市商贸(成品油)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工作。
2.负责推进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及诚信兴商工作。
3.负责指导商贸行业文明城市建设及服务质量工作。
4.负责拍卖、直销行业管理,负责药品流通行业规划及统计工作,负责单用途
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
5.负责协调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6.承担商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质量振兴、标准化、食品安全、打击侵权假冒、文明城市建设(未成年人)等工作。
7.负责指导商贸行业社会团体工作。
8.协助做好相关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场运行处(3102室)
1.拟订全市重要消费品、生产资料流通发展规划及政策建议,负责重要商品储备与市场运行调控的有关工作。
2.负责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跟踪分析市场信息和重要商品供求情况,指导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
3.负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绩效目标推进及消费品市场分析工作。
4.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的相关工作,提供应急决策信息。承担“菜篮子”产品和市场供应工作。
5.负责成品油市场、旧货流通等行业管理工作。
6.指导协调全市重大商品展销等商贸会展活动,负责农超对接、农贸工贸产销衔接等工作。
7.组织推动“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
8.协助做好相关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外贸易处(市机电进出口管理办公室)(6608室)
1.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市对外贸易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对外贸易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依法对进出口配额、许可证进行申报和管理。
3.负责推进跨境电商等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创新。
4.负责全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及加工贸易政策实施、规划制定以及贸易促进、市场开拓工作。
5.负责全市货物进出口贸易的统计和运行分析,组织实施外贸进出口绩效管理。
6.推动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组织指导企业参加境内外举办的知名、专业展会,统筹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第13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上海市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相关工作。
7.实施
科技兴贸战略,指导协调全市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指导外贸出口基地建设。
8.负责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协调组织全市企业开展国外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推进对外贸易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贸易救济工作。
9.协助做好相关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10.承担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服务贸易处(6409室)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贸易、
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服务贸易促进工作,组织参与重点服务贸易促进活动,推动重点领域服务出口。
3.负责全市自由类技术进出口的促进和管理工作。
4.指导全市服务贸易示范区、服务出口基地、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公共平台等建设工作。
5.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文化贸易、中医药服务贸易等重点领域促进工作。
6.负责全市服务贸易、服务外包、软件出口和技术进出口等统计分析工作。
7.协助做好相关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8.负责市服务贸易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投资管理处(2301室)
1.研究拟订全市招商引资综合性政策,负责政策解释与督促落实。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招商目标企业库、招商项目库建设工作;负责招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编制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动态。
4.负责重大产业、重大项目统筹协调与督办工作。
5.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6.负责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的项目申报、审核和管理工作。
7.负责外资企业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企业投诉协调工作。
8.负责招商经费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外资投资促进处(2202室)
1.负责拟订外商投资促进政策和吸收外资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2.负责相关产业分析研究,策划、协调、推进和服务外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3.策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外资重大招商引资活动。
4.负责外资500强
企业招商归口工作,统筹全市引进外资500强企业目标任务。
5.负责全市境外投资促进网络建设与管理,负责境外驻汉经贸代表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
6.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
7.负责投资指南等招商外宣品制作发布。
8.对口联系
长江新城、中国贸促会武汉分会、境外驻汉经贸代表机构。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投资促进一处(2204室)
1.牵头负责光电子信息、新材料、
人工智能、
大数据与云计算、网络安全、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统筹工作。
2.负责相关产业分析、研究和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跟踪、协调、服务。
3.统筹协调相关产业重大项目推进和落实,组织开展相关专题招商活动。
4.负责世界500强企业等各类500强相关产业投资项目招商工作。
5.对口联系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临空港经开区(
东西湖区)、
新洲区招商引资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投资促进二处(2303室)
1.牵头负责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能源环保、冶金化工等先进制造业招商统筹工作。
2.负责相关产业分析、研究和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跟踪、协调、服务。
3.统筹协调相关产业重大项目推进和落实,组织开展相关专题招商活动。
4.负责世界500强企业等各类500强相关产业投资项目招商工作。
5.对口联系
青山区(武汉化工区)、
江夏区、
蔡甸区、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投资促进三处(2302室)
1.牵头负责楼宇经济、商贸流通、现代物流、跨境电商等贸易行业以及现代都市农业、
建筑业、公共基础设施等领域招商统筹工作。
2.负责相关产业分析、研究和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跟踪、协调、服务。
3.统筹协调相关产业重大项目推进和落实,组织开展相关专题招商活动。
4.负责世界500强企业等各类500强相关产业投资项目招商工作。
5.联系协调在汉高校校友会,开展校友招商工作。
6.对口联系
江岸区、
江汉区、武昌区、
黄陂区、
阳逻武汉新港招商引资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投资促进四处(2201室)
1.牵头负责大健康、金融保险、文化旅游、教育体育等现代服务业招商统筹工作。
2.负责相关产业分析、研究和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跟踪、协调、服务。
3.统筹协调相关产业重大项目推进和落实,组织开展相关专题招商活动。
4.负责世界500强企业等各类500强相关产业投资项目招商工作。
5.联系市政府驻北京、
上海市、广州办事处、商会、协会开展以商招商工作。
6.组织、协调、推进商务领域国内合作交流、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工作。
7.对口联系
汉阳区、
洪山区、
硚口区、
武汉东湖风景区招商引资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会展处(6401室)
1.拟订全市会展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管理办法、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会展业发展。
3.指导和促进会展业招展引会工作,协调市政府重点支持展会,推动会展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4.综合统计分析全市展览业运行情况。
5.归口管理会展
行业协会,联系指导全市会展业中介组织,规范会展秩序。
6.负责会展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工作。
7.协助做好相关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8.承担市会展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口岸处(6501室)
1.拟订全市口岸发展规划、政策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2.对口岸开放或关闭进行调研、论证及报批。
3.协调指导口岸单位完善口岸设施及功能。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口岸“大通关”建设方案,推动全市口岸“大通关”建设。
5.组织指导口岸各单位精神文明共建活动。
6.指导和协调全市综合保税区和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建设管理工作。
7.统计分析口岸运行情况。
8.协助电子口岸通关信息平台建设。
9.协助做好相关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10.承担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开放合作处(国际经济合作处)(6404室)
1.主要负责研究拟订全市对外开放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对外开放的统筹指导和组织协调。
3.牵头协调全市对外开放重大事项,收集、跟踪、协调并推动解决全市对外开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4.协调推进畅通“大通道”、构筑“大平台”、开拓“大市场”、强化“大支撑”工作并督促落实。
5.参与拟订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6.指导和促进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
7.配合相关部门整顿和维护本市外派劳务市场秩序,组织协调本市外派劳务培训基地建设。
8.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企业对外投资设立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办事处等工作,负责我市驻境外机构和企业的管理。
9.负责出国劳务项目和人员备案工作。
10.负责协调外派劳务(含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及处置工作。
11.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企事业单位承担的国际对外援助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我市国际多、双边经济技术援助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
12.协助做好相关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13.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自贸区工作处(6503室)
1.主要负责拟订武汉片区发展规划,研究武汉片区发展重大问题。
2.统筹协调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有关自贸区工作。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出台武汉片区综合改革、投资、贸易、金融、人才等政策。
4.指导、督促、检查武汉片区改革创新试验任务的落实。
5.跟踪评估武汉片区法规政策实施和运行情况,指导做好相关配套工作。
6.组织对外宣传、交流和自贸区成果推广等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3302室)
1.协助做好局领导班子建设、班子及成员考核等工作。
2.协助局党组加强局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3.负责局管干部履职尽责管理、干部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监督等工作。
4.负责公务员招录、军转安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工作。
5.负责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上级调训、轮训任务。
6.负责干部挂职锻炼等工作。
7.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8.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9.负责局系统统战、侨务、对台工作。
10.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检查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11.负责局机关拥军优属、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工作。
12.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委(1206室)
1.协助局党组抓好党的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组织局机关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组织落实局党组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
3.指导局机关和基层党组织搞好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
4.负责党员发展、党员培训、党费管理、党内统计年报和接转党的组织关系等工作。
5.负责组织机关文明创建工作。
6.牵头负责“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7.履行对党员的监督责任,督促检查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基层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审查处理工作。
8.协助市纪委、市监察委派驻市商务局
纪检监察组工作。
9.负责机关工青妇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