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国朝
杭世骏(1695—1773)撰。世骏有《
续方言》,已著录。是书补
裴松之《
三国志注》之遗,凡《
魏志》四卷,《蜀志》、《吴志》各一卷。松之注摭繁富,考订精详,世无异议。世骏复掇拾残剩,欲以博洽胜之。故细大不捐,瑕瑜互见。如某人宅在某乡,某人墓在某里,其体全类图经。虞荔之《鼎录》,
陶弘景之《刀剑录》,皆按年编入。而《繇》等传《书评》、《
二十四书品》,动辄连篇。其例又如杂记。至於神怪妖异,如
嵇康见鬼、诸葛亮祭风之类。
官小说,累不休,尤诞谩不足为据。他如
曹丕角中弹棋,裴注已引《
博物志》,而又引《世说》。
曹操之发邱摸金,裴注已载
陈琳檄,而又引《宋书·废帝纪》。书各有异,而事迹不殊,亦何取乎屋上之屋。至於崔琬捉刀,
刘峻《世说注》中已辨
裴启《语林》之误,乃弃置刘语而别引《
史通》之文。张飞豹月乌本出
叶廷珪《
海录碎事》,乃明标叶书,又冠以《汇苑》之目。大抵爱博嗜奇,故蔓引词,多妨体要。又《异苑》
王粲识石事,佚其
荆州市刘表数言。诸葛亮《梁甫吟》不载出《
艺文类聚》。辗转稗贩,疏漏亦多。然如《魏文帝纪》之
王凌谢亭侯一条、《明帝纪》之孔晏乂一条、陈泰年三十六一条、《臧洪传》之徐众一条、《崔琬传》之陈炜一条、《华传》之
东海郡人一条、严包交通一条、《蒋济传》之弊勉一条、《张辽传》之大呼是名一条、《楚王彪传》之徙封白马一条、《蜀志·先主传》之
谯周为从事一条、《
后主传》之不置史官一条、《诸
葛亮传》之躬耕南阳一条、《邓芝传》之廖化襄阳人一条、《吴志·孙休传》二子之名一条、《太史慈传》之神亭一条、《黄盖传》之黄子廉一条、《贺齐传》之
徐盛失矛一条,皆参校异同,颇为精核。馀如黄初五经课试之法,
王昶考课五事之目,
司马芝复钱之议,
王肃秘书监之表,
王象、缪袭之撰《
皇览》,引《
正义》辨
郑玄解稽古同天之讹,引《后汉书注》证宗贼之义,引《
风俗通义》证周生为复姓,引《
困学纪闻》证
况长宁为蜀人,亦皆足以资考证。故书虽芜杂,而亦未可竟废焉。末附《诸史然疑》一卷,亦世骏所撰,皆纠史文之疏漏。凡《
后汉书》十四条、《
三国志》六条、《
晋书》三条、《
宋书》三条、《
魏书》八条、《
北史》六条、《
陈书》三条,盖后人抄其遗稿,录之成。其中引《
史通》一条,云:“
习凿齿以刘为伪国者,盖定邪正之途,明顺逆之理尔。而
檀道鸾称其当桓氏执政,故撰此书,欲以绝彼瞻乌,防兹逐鹿。审若所言,则凿齿似未尝尊蜀者。”案:此条见《史通·探篇》。核其上下文义,盖传写《史通》者误於“以刘”二字之上脱一“不”字。其《称谓篇》中自注有曰:“习氏《汉晋春秋》以蜀为正统,其叙事皆谓蜀先主为
刘备。”本书之内,证佐甚明。近时
浦起龙刻《史通》,以此句文义违背,改刘为魏,犹无大害。世骏竟据误本,发创论,殊失之不考。牛继马后一条,责《
晋书》不当袭旧史。全因《
史通》之说,亦不免剿袭。至於三老五更一条,据《杨赐》、《伏恭》、《周泽》三传补
杜佑《
通典》之阙,则蔓延於本书之外,於《
后汉书》绝不相关。亦为自乱其例。然大致订讹考异,所得为多,於
历史学不为无补。以篇页无多,附载《三国志补注》之后。今亦并录存之,以资参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