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炼(1507-1557),字纯甫,号青霞山人,明朝中期名臣,锦衣卫, 浙江会稽(今
绍兴市)人。
沈氏一族自
唐朝迁至杭州钱塘,元末时追随
朱元璋起兵,自此世代居住在
浙江省会稽县。至沈炼父亲沈璧时,家道旁落。成长于这样家庭环境的沈炼天资聪颖,嘉靖元年(1522),其年仅15岁便补为县学生员,嘉靖十年(1531),顺利通过乡试,考中
举人。嘉靖十七年(1538),沈炼进士及第,自嘉靖十九年(1540)始,先后任
溧阳市、
茌平区、清丰三地县令,颇有政绩。嘉靖二十八年(1549),经
陆炳的推荐,沈炼调任
锦衣卫。此后,为人亢直的沈炼看不惯
严嵩一党败坏朝纲之举,于嘉靖三十年(1551)上疏弹劾严嵩的十宗罪,被嘉靖处以杖刑,居保安。尽管去职,但沈炼依旧是心怀天下,其对于宣大守将畏惧而不敢拒敌,往往采取退让之策,杀良冒功,感到愤怒,修书痛斥的同时还上疏言明;宣大总督
杨顺等人担心事情败露,与严嵩父子合谋,诬陷沈炼造反。嘉靖三十六年(1557),沈炼遭弃尸于宣府街头,享年51岁。
隆庆元年(1567),追赠沈炼光禄寺少卿;
天启初年,追谥沈炼为忠湣。
沈炼死后,长子
沈襄将其作品汇编成了《
青霞集》,另外,其行世的作品还有《青霞山人集》5卷、《鸣剑集》12卷等。沈炼深受
儒家“士以天下为己任”理念的影响,其在与严氏父子的斗争中表现出了不卑不亢的品格,以及执着坚守道义的原则,成为了后世文人士子所敬仰的楷模。
人物生平
少年英才
沈炼的祖系来源于
东汉沈戎的一支,
唐朝时迁至杭州钱塘;传至宋代,
沈焕又迁入
绍兴。沈炼一脉的一世祖名为沈继先,字承美,为
南宋淳熙年间的
进士,官至江宁
知府,沈继先后裔再由绍兴徙居于
丽水市,元末群雄割据之时,沈氏祖、祥二公随
朱元璋起兵,被编为军户,隶属于绍兴卫,自此世代居住在
浙江省会稽县。
按照明朝的惯例,军户实行严格的世袭制,不过,沈家至少在沈炼父亲沈璧这辈时,已经摆脱了军籍的制约,得以自由发展。沈璧不乐家居,执意将家中财物尽数变卖,只身赴京经商,誓不回乡,致使家道旁落。成长于这样家庭环境的沈炼,天资聪颖又学博观而手不释卷,文史经义自然不在话下,同时兼通书法绘画,熟知兵法韬略,展现出了远超同龄人的才华,年仅15岁便于嘉靖元年(1522)补为县学生员,备受明代文学家,亦是同乡后辈的徐渭推崇;明代大儒王阳明回乡守制期间,对于拜于门下学习的沈炼,也是青睐有加,多番赞赏。此外,嘉靖五年(1526)时任
浙江省督学
汪文盛考察浙江士子,惊艳于沈炼诗文,将其拔居为第一名。
嘉靖十年(1531),沈炼顺利通过乡试,考中
举人,却倒在了次年的会试,这一年,沈炼见到了落魄已久的父亲,恳请其归家,但沈璧执意不肯。沈炼不禁哀号痛哭,长不起,沈璧被儿子的孝诚之心大为感动,二人得以一同踏上归途。归乡之后,沈炼并未因家境窘困而有所言,一心侍奉父亲,一家人将以往的隔阂抛诸脑后,相亲如初。嘉靖十二年(1533年),母亲俞夫人生病,沈炼一连三个月衣不解带,昼夜侍于床畔;病情加重之时,甚至焚香祷告,希望由自己代替母亲生病;俞夫人病愈,乡人都认为完全是沈炼的孝心感动了上天。
步入仕途
学从良师,年少成名的沈炼心无旁骛,潜心读书,于嘉靖十七年(1538)终于进士及第,嘉靖十九年(1540)出任溧阳县令一职,由此入仕,亢直的个性伴随了其整个仕途生涯。这一方面是未出仕之前,沈炼深受儒学的滋养,将“恪守孝道”的“小伦”扩展到“忠君爱国”的“大伦”,其认为“父不慈,子不可以不孝”,因此“君不礼,臣不可以不忠”,但君臣纲常又凌驾于所有伦理关系;另一方面则受到沈氏家风的影响。将沈氏迁到
绍兴的
沈焕在
赵顼重用
王安石,大力推行
王安石变法的时代背景之下,直言青苗法之弊端,受到宋神宗的赏识,官至枢密副使;
赵构时,沈焕长子沈琰官至
御史,因上疏弹劾
秦桧和议之策引高宗不悦,左迁翰林博士,后致仕归家;沈琰长子沈继禄同样因逆权臣而遭到免职;
赵扩时,诏补御史,但沈继禄却托病不仕。
溧阳市任上的沈炼,不仅廉洁勤政,而且还勇于搏击豪强,保护良善,多次为弱势群体出头,杖毙了县中仗势欺人的恶霸,受到百姓的爱戴,但同时也容易得罪官场,嘉靖二十二年(1543),由于刚直而得罪御史而调离阳,转任平县令。到任后,沈炼依然坚持自己的理念主政
茌平区,几个月内便政通人和,同时,沈炼体恤民情,饥荒之年,为民请命,开官仓借粮于民,救民于水火之中。此外,沈炼践行着儒家经典,不仅亲自为民众讲论经义,而且数次受邀到民间家塾中言传身教。一年后,父亲去世,沈炼回到家乡守孝。丁忧期间,沈炼不仅热心桑梓教育,广收门徒而亲自授学,一时间,呈现了“户外之履常满,虽为铁门限,亦不胜求道者之出入矣”的盛况,还与
徐渭、
陈鹤、杨珂、朱公节、钱、
诸大绶、萧勉、柳文、吕光升意气相投,结成了越中十子社,在当时复古思潮和
心学思潮
共振的背景下,完成了由
颜师古转向师心,最终突破了复古的梏,引领了晚明的文艺解放思潮。
调任锦衣卫
嘉靖二十六年(1547),结束丁忧的沈炼转任清丰县令,期间,其“以澄清为己任”“化易民俗兴民利”,造福一方,颇得民心,声名很快传到了京城,受到时任锦衣卫指挥使
陆炳的注意。嘉靖二十八年(1549),经陆炳的推荐,沈炼调任锦衣卫,担任七品的经历一职,主要掌文书之出入;陆炳对沈炼渐渐有了一定的了解以后,并没有看轻,反而欣赏其气节,以平等之礼相待。此时的明朝不仅有“南倭北虏”的外患,更有朝纲不稳的内忧,为此,朝中大臣进谏不止,常有因言获罪者,沈炼在陆炳面前,极力斡旋,令不少大臣免于危难。
另一方面陆炳是
朱厚熜朱厚熜身边的红人,其父祖为朱厚的潜邸旧人,其母是朱厚熜的乳母,而陆炳又与
严嵩父子交情深厚。在
陆炳身边的沈炼有机会近距离接触严嵩、
严世蕃,对其倚恃权威,贪污纳贿等败坏朝纲之举是深恶痛绝。一次在酒宴之上,恃宠而骄的严世蕃强灌不胜酒力之人,如若不饮者则用酒浇洒在身上。看不惯此等行为的沈炼一把夺过严世蕃手中的酒杯,将酒强行灌入其口中,并声称这是代客人的回礼,严世蕃忌惮于陆炳,只得忍气吞声。
弹劾严嵩
嘉靖二十九年(1550),蒙古土默特部因数次请求互市不成,在首领
俺答汗的带领下攻破北古口,至京郊修书一封,再次要求互市,否则将兵临城下,言辞轻慢,史称“
庚戌之变”。司业
赵贞吉极力反对通贡,朝中大臣迫于
严嵩父子的淫威,无人敢于声援。关键时刻,沈炼挺身而出,分析形势利弊,支持赵贞吉的主张。当即遭到了严嵩党羽、吏部尚书夏邦谟的质疑,声称朝中重臣都没说话,哪里轮得到七品芝麻官;沈炼也不退缩,直接回击,大臣不敢说,所以小吏来说这件事。次日,沈炼又上疏请调集万余军队应对,不过,奏疏却拦截,落入严嵩之手。严嵩一党因畏怯
俺答汗,力主互市,沈炼则坚决反对,认为敌人狡诈贪婪,双方为此发生了激烈的争执,以致沈炼一连数日意难平。
而后沈炼继续目睹了
严嵩、
严世蕃父子把持朝政的种种不法。如平时边臣便竞相贿赂送礼,一旦战事失利又惧怕获罪,更加奉上重礼贿赂位尊的严嵩,从而边事更加被忽视;沈炼更加忧心如焚严嵩一党对待边事放任的态度,与尚宝司丞张逊业喝酒时,其痛斥严嵩父子误国时,声泪俱下,不能自已。嘉靖三十年(1551),沈炼为天下计,上疏斥责严嵩“贪婪之性,疾如膏盲,愚鄙之心,顽于铁石”,并列出其纳贿、揽权等十大罪状,直指严嵩父子为误国奸臣,兼劾夏邦谟贿嵩之罪,请求
朱厚熜罢斥之。遗憾的是,经过大礼议事件后,嘉靖愈发不喜欢谏诤之臣,此前已有
沈束弹劾
严嵩而落得凄惨下场的前车之鉴,而沈炼在
庚戌之变时与严嵩一党的几次争执,本就犯了嘉靖的忌讳。更为重要的一点,嘉靖虽久居深宫,但仍然大权并未旁落,此次沈炼疏中言辞犀利,表面上直指严嵩父子的擅权揽政行为,实际上却损害到了嘉靖的尊严。同年,嘉靖下诏将沈炼廷杖数十,贬谪至保安种田。
含冤而死
嘉靖三十年(1551),为官十年,两袖清风的沈炼,原本积蓄就不多,加之被突然贬谪至保安,未能置办屋舍。当地一
贾姓某之人得知沈炼大义,主动腾出房屋,百姓们听闻后,在生活上对沈炼多有接济,里长老天天送柴米给他,沈炼亦乐于在当地开办书院,教导诸生。不过,尽管答应了互市的请求,但
俺答汗因“市利不博”,时不时越境骚扰;嘉靖一怒之下下诏罢马市,俺答汗的愈加频繁。保安属于边塞,紧靠着了明代
九边重镇宣府、
大同市,深受其害;而宣大守将畏惧而不敢拒敌,往往采取退让之策,杀良冒功。
嘉靖三十三年(1554),虽已去职,但心怀天下的沈炼修书一封加以痛斥,而后战事日紧,又以“不发兵,必闻之朝廷”相威胁。
严嵩党羽,时任宣大总督
杨顺害怕,密报严嵩父子,谎称沈炼勾结死士欲图谋刺严氏;早已与沈炼结下梁子的
严世蕃此前便听闻,沈炼在保安的“斑斑劣迹”,诸如常驰马至居庸关下,凡遇绅往来,必南望恸哭唾骂严氏父子;还扎了数个草人,分别贴上
李林甫、
秦桧和严嵩的名字,以乱箭射之;同时还听闻沈炼与四方
游士公然论议朝政得失,毫不避讳,甚至还打算起义以清君侧之恶。
于是,严世蕃串通宣大总督
杨顺,巡按
御史路楷,借白莲教蛊惑民心之机,逮捕了白莲教教徒阎浩等人,上报名单时,将沈炼之名也列入其中,诬其谋反。举朝皆知其中冤情的情况下,前宣大总督
许论此时是正掌管兵部,竟也不予审理,判沈炼以极刑并籍其家。嘉靖三十六年(1557),沈炼遭弃市于宣府街头,享年51岁。
死后平反
嘉靖四十三年(1564),
严世蕃论死西市,保安弟子持长幡标沈炼姓名入市观刑,完毕大呼“吾师慰地下矣”,恸哭而去。严氏倒台后,沈炼长子
沈襄得以无罪获释。
隆庆元年(1567),沈襄为父伸冤,揭露
杨顺、路楷二人罪行,得到朝中大臣的鼎力支持,沈炼冤屈大白于天下,复原官,加赠光禄寺少卿。
天启初年,加谥“忠湣”。
人物评价
明代文学家
徐渭评价沈炼还是
生员时,其才学、思想便远超同龄人,言谈之间气质不凡。
明代大儒王阳明认为沈炼有“真用世之才也”。
《明史》总裁官
张廷玉评价沈炼,为人刚直,嫉恶如仇,每次饮酒不拘礼节、傲慢不敬,旁若无人,是颇为疏狂的。
明末清初史学家
谈迁认为,在严氏父子把持朝政的昏暗时代,沈炼不明刚柔并济,明哲保身之道。
轶事典故
放归白龟
嘉靖八年(1529),有渔民捕获一只白色巨龟,县守听说沈炼博闻便派人询问。沈炼认为,白龟杀之必有水害,力主将其放生。之后白龟不幸遭到其他郡县杀害,果然发生了水灾,县守听说后惊叹沈炼的非凡能力。
得剑劾严
嘉靖二十八年(1549),沈炼宴请
太子宾客饮酒期间,一位道人见,赠予一把宝剑。沈炼一边把玩,一边高兴地问道:“宝剑价值几何?”道人回应道:“不下百金,但沈大人刚正有气节,特前来将此剑相赠,莫谈钱财。”说完,道人长揖而去。沈炼发现道人出门后便不见了,转念一想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认为得到了上天赠予,可以斩除皇帝身边的奸的
斩马剑,旋而拔出剑舞了起来。不久,空中飞来黄布,又有一只鹤从南方飞来,长鸣数声后向北飞去,与沈炼剑舞不相上下。剑舞结束后,鹤在庭畔上栖息了几个月,直到沈炼上疏弹劾
严嵩,才戛然飞鸣而去。
主要作品
沈炼的主要作品为《青霞集》。由于沈炼的作品多数讽刺朝政,包含了许多官员的不法之事,故宣大总督
杨顺,巡按
御史路楷等人为求自保,下令销毁沈炼的全部著作,同时张贴告示“凡匿沈氏遗稿片纸只字者,按捕同罪”,以绝后患,沈炼众弟子被迫将其投诸水火之中,唯有一名叫作武崇文的门生私藏文稿于地下,加之先前已有部分作品刊刻赠友,侥幸免难;沈炼长子
沈襄出狱后,遍寻沈炼生前做官之地和故友门人,最后整理得诗文遗稿五百余篇,约占其原始创作的十之一二,编排成集,名为《青霞集》。
其中诗文题材丰富,风格多样,既有壮志抒怀之作,也有仕宦酬赠之篇,既有秀丽的自然美景,亦有奇幻的世外仙境,不同的诗卷绘刻出不同的风格特色,体现出诗人不同境遇下的心态转折,主要是以斗争为基调的人生历程,诗歌始终覆盖着昂扬豪壮的主旋律,在抑郁忿愤中满怀对国家、君主的期待。而散文则涉及多种文体类型,多叙及军防政事、国计民生,或宣扬德义、昌明教化,渗透着鲜明的载道致用观。相比诗歌,沈炼的文章行文放言驰骋、气势盛大,亦讲究情理兼备、表达真率,更具现实意义,是其政治、文学思想的最直接体现,彰显出士人高度的社会责任意识。此外,还流传下来了沈炼的《青霞山人集》5卷、《鸣剑集》12卷。
人物关系
沈炼家族
越中十子
文艺形象
文学形象
冯梦龙在《
喻世名言》中有《
沈小霞相会出师表》一篇。作品中,刚正不阿的沈链深受诸葛亮《出师表》忠义思想的感染,对严氏父子的倒行逆施极为愤慨,先是当面斥责
严世蕃的胡作非为,继而又上表章弹劾严氏父子十大罪行,结果遭到削职为民,递解宣化保安州,因得知严氏党羽
杨顺杀良冒功而愤而上疏,遭到了严世蕃指使亲信诬陷致死。
影视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