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绍(1770年-1834年),字兰皋,又字南,
山西省太原府兴县(今属
吕梁市)人,清朝政治人物。
爱新觉罗·颙琰四年
进士,曾任兵部
主事、军机章京、郎中、鸿胪寺少卿等职。康绍镛在
滑县教匪起事时,随扈至辅、
山东省、
河南省地区,向皇帝提交了关于地形险易、将帅贤否、各镇兵籍等情况,受到
赵祯赏识。曾参与劾副都统以下,论如律。历任
通政司参议、大理寺少卿等职。
人物简介
康绍镛(1770—1834)字
郝懿行,
兴县人,江西广信
知府基渊子,
清代大臣。嘉庆四年进士,授兵部主事,充军机章京。累迁郎中,鸿胪寺少卿。十八年,滑县剿匪起,绍镛随扈,以畿辅、山东、河南地形险易,将帅贤否,各镇兵籍,列册进御,受仁宗知。会有大名民人司敬武等十馀人佣工热河、
锦州市,闻畿南寇起,驰归,过
山海关区,关吏执之,诬其预闻逆谋,命绍镛偕
内阁学士文孚往,白其诬,释之。劾副都统以下,论如律。历通政司参议、大理寺少卿。
十九年,出为安徽布政使。值大水,被灾者四十馀州县,仓谷缺乏,库储不给,劝绅商输各恤其乡,与官赈并举,灾民赖之。二十三年,就擢
巡抚。
宿州市、
灵璧县以睢河堤堰崩,比年患水,绍镛亲往相视,奏请修复;又筑
无为州黄丝滩临江堤千二百馀丈。先后捕获凤、等府土匪五十馀人,置诸法。二十四年,调广东巡抚。
爱新觉罗·旻宁元年,诏各直省清查陋规杂税,绍镛疏陈,略曰:“广东州县所资办公,专在兵米折价。因产谷少,民间皆原折纳,相沿已久。在驯谨良民,向依旧规完纳,而刁生劣监,不能无抗欠。有於正数之内丝毫无馀者,更有於正赋之内收不足数者。是杂税诸项之难於清釐,较兵米折价尤甚。且各项所入,既名陋规,逐款胪列,上渎圣听,於国家体制,亦殊未协。事有窒碍,不敢不据实密陈。”疏入,与
两江总督孙玉庭所议同,其事遂寝。
二年,召署
礼部侍郎。丁母忧归,服阕,授
广西巡抚。禁土司科派扰累,惩土民刁讼者,缉治逸匪,边境稍安。五年,调
湖南省,编查
洞庭湖渔船,以军法部伍之,盗无所容。
澧县诸湖,上承
涔水,下泄洞庭,两岸悉垸田,地低下,洩水不畅,檄道府率属履勘疏濬,得可耕田万四千馀亩,奏淤田赋万一千馀亩,从之。九年,入觐,面陈苗疆设立苗弁额数过多,倚势虐使
苗族,易激事端,请酌其可并省者,缺出不补,
总督意不合,格不行。十年,召授光禄寺卿。寻值京察,以在湖南任内废弛,降四品顶戴,休致。十四年,卒。
经历
中举入仕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壬子
举人。考取
内阁中书。
嘉庆四年(1799年)己未科第三甲第四十四名同进士出身。分发兵部记名候补
主事。
十年(1805年):闰六月授军机章京。
十五年(1810年):补授兵部职方司主事,充军机章京。
十六年(1811年):兵部职方司主事,升
员外郎,仍兼军机章京。
三月,
爱新觉罗·颙琰巡幸
五台山,吏部议叙加恩赏给五丝缎二件。
平步青云
嘉庆十八年(1813年):兵部职方司员外郎。五月升郎中。十二月擢鸿胪寺少卿。
河南滑县天理教匪起事,直隶奸民响应。康绍镛随驾扈,把直隶畿辅、
山东省、
河南省地形险易情形、将帅优劣、各镇兵籍,整理列册进呈,得到嘉庆帝知遇。
当时有
大名县人士司敬武、马永福等十余人佣工前往热河、
锦州市,获悉京畿南方有乱,快速返回,过
山海关区时遭到守关官吏拘捕,指控他们预闻逆谋,刑逼认罪,副都统额勒金布轻率定奏报。
爱新觉罗·颙琰命康绍镛会同
内阁学士文孚前往审鞫,揭穿其受到诬陷并释放他们。于是弹劾副都统及以下官员以至弁兵,都依律论处。
十九年(1814年):鸿胪寺少卿。二月迁通政使司参议,充方略馆提调官。七月升大理寺少卿。同月十六日升授安徽布政使。
闰二月,受命与通政司副使
博尔济吉特·琦善前往
江苏省审讯
睢宁县监生王玺赴京控诉的命案,将殴杀王垫的史嘉言依律论罪。
任布政使后上疏:“皖省各属仓谷亏短,逐款察核,酌议章程,谕确实查明,分别追补。”
安徽时值大水灾,有四十余州县受灾,仓谷缺乏,库存储粮不足供给,康绍镛广劝乡绅、商人各自捐赀赈恤其家乡,与官方赈济同时进行,灾民赖之得以生存。
封疆大吏
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安徽布政使。四月二十六日升授安徽巡抚加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副
都御史提督军务衔。六月召京陛见。授资政大夫。
九月,奏报英吉利国贡使已入安徽省境,行走安稳无扰。
十一月,安庆府等六府水灾,奏请赈恤并缓征赋税。准允。
二十二年(1817年):安徽巡抚。
一月,奏报遵照旨意,监督各属严格缉捕盐枭及红胡捻匪。
四月,奏请以
全椒县知县杨国荣调任宣城县,
爱新觉罗·颙琰认为杨国荣多次遭到吏议不应调任,申饬康绍镛。
九月,因按察使司狱囚逃逸,下吏部议处。
十月,奏报安徽省五河等县水灾,并请缓征钱粮。
十二月,清查安徽省各属仓库亏缺之数目。因亏空公款尚未补完,被传旨申饬。
二十三年(1818年):安徽巡抚。
宿州市、
灵璧县因为睢河堤堰崩塌未重修,连年水患;康绍镛亲自前往视察、奏请修复。又修筑
无为州黄丝滩临江堤一千二百余丈。
康绍镛清查后上奏开列安徽省亏空一万两以上之知县,
爱新觉罗·颙琰下严旨将多人革职并监控、追索欠款。
二十四年(1819年):安徽巡抚。闰四月一日改广东巡抚。九月,兼署两广总督印务。
二月,因
宿松县民王金秀被盗劫案悬宕三年,下部议处。
康绍镛奏报罗国王
拉玛二世遣使捧表文、方物“来广恭进例贡”,九月二十六日自
广东省起程进京,所有员役、沿途所需民夫、马匹、船只、粮,照例填给勘合应付,遴委廉州府
知府何天衢等伴随护送赴京。
爱新觉罗·旻宁元年(1821年):广东巡抚,六月三日召京。八月署
礼部左侍郎。
道光帝下诏命各省清查陋规、杂税,康绍镛疏陈:“广东州县所资办公,专在兵米折价。因产谷少,民间皆原折纳,相沿已久。在驯谨良民,向依旧规完纳,而刁生劣监,不能无抗欠。有
于正数之内丝毫无余者,更有于正赋之内收不足数者,州县往往以赢补绌,自行偿补。今若定为折收额数,则所浮之价,悉为应输之额,其挂欠代偿,恐较前益甚。况贪官污吏,视所加者为分内应得之数,以所未加者为设法巧取之数。
雍正时将地丁火耗酌给养廉,议者谓正赋之外又加正赋,将来恐耗羡之外又加耗羡。八九十年以来,钱粮火耗,视昔有加,不出前人所虑。兵米折价,与之事实相近。即能明察暗访,坚持于数年之间,断难远虑 周防,遥制于数十年之后。至杂税及舟车、行户、盐当、规礼等款,名目不一,或此有而彼无,或此多而彼寡,愿者减其数以求悦,者浮其数以取赢。究之浮者即浮,数已定而难改;减者非减,事甫过而仍加。此时毫发未尽之遗,即将来积重难返之渐。其中更有强狡之徒,向不完纳平余,致馈规礼。今以案经奏定,在有司视为当然,在小民视为非旧,两相胁制,互为告讦,既不能指为官吏分外婪索,予以纠弹;又不能因民间不缴陋规,惩以官法:宽严两穷。是杂税诸项之 难于清厘,较兵米折价尤甚。且各项所入,既名陋规,逐款胪列,上渎圣听,于国家体制,亦殊未协。事有窒碍,不敢不据实密陈。”奏折递入,与
两江总督孙玉庭所议相同,此事于是中止。
八月,以
礼部左侍郎身份偕同吏部尚书
松筠前往
浙江省审理有疑点的案件。
丁母忧归乡。
四年(1824年):服阙,二月四日补署礼部左侍郎。三月一日授
广西巡抚。
九月,康绍镛审理那马司土民黄天保等京控案件,奏请严禁土司科派扰民,并惩处刁蛮滥讼的土民、土目。
有匪徒许光勋等聚众拜会,康绍镛捕诛之。又奏报粤西窃盗盛行,是因旧案逃逸的匪徒潜匿勾结导致,随即派遣文武官吏严加查缉,捕获逃犯二百余人,并请鼓励办案的州县杂佐,都获准。边境于是安定下来。
力理湘政
爱新觉罗·旻宁五年(1825年):广西巡抚。八月三日改湖南巡抚。
编查
洞庭湖渔船,以军队的方式编伍,减少盗贼容身处。
州直隶州诸湖泊上游为
涔水,下游入洞庭湖,两岸都是垸田,地势低下,排水不畅;康邵镛檄令各道、府率领所属履勘、疏浚,于是得到可耕田一万四千余亩。奏请蠲免淤田赋一万一千余亩,道光帝听从之。
六年(1826年):湖南巡抚。
原先
监察御史贺熙龄疏请将洞庭湖面恢复旧规,委派官员巡逻查缉,道光帝敕令督抚查奏。康绍镛偕同湖广总督嵩孚勘查,十月上奏,认为湖面辽阔,委任官员实际难以巡查周延,且容易使地方官凭恃有专人稽查,导致观望松懈。奏请按照界址,指令滨临湖边的州县、营汛各在自己管辖的区段内督率兵役,发现贼匪便互相防堵,并随时派员查核勤惰。既然要求的任务专一,巡防更加缜密,可期待除尽匪徒、肃清湖面。
十月,
湖南省水灾,奏报勘察
醴陵市、
攸县、茶陵州三州县灾情,遵旨先行分别赏恤、并查办各官员责任事宜。
将陵、县、茶陵三州县衙署、仓库被水冲,康绍镛奏请筹款修建,应赔仓谷、银两斟酌议定分期赔偿补回。遭冲失的谷石照例豁免,其发霉浸烂的谷物每石还可兑换钱二三百文,照成案指示该州县变价后分别捐凑、买补还仓。都得到允准。
十二月,康邵镛获赏《续大清通礼》一部。
奏请以病愈不久的知县调署苗疆重要职缺,因与惯例不符,遭申饬。
七年(1827年):湖南巡抚。
以辰永靖道管辖苗疆距离省治较远,奏请将一般遣犯交由巡道勘明后详细转报
巡抚;
爱新觉罗·旻宁认为辰州府距离省治不远,仍照旧办理,其余则准许由巡道审讯转报。
五月,参劾将命案隐匿、不详报或请检迟延的各署任知县。
六月,特奏参劾仓谷储粮短缺的知县。其中
江永县知县张汝说应交常平仓谷,亏欠达到五千五百余石,奉上谕将其革职拿问。
八年(1828年):湖南巡抚。
二月,参劾追比客欠被控失手杖毙的试用杂役、以及滥权委任代行追比的通判、勘验报告含混的知县,康邵镛奏请奉谕旨分别将其革职、解任、审办。
九月,奏请
准将已故湖南籍
大学士刘权之入祀乡贤祠,得到上谕准许。
十月,以
醴陵市等县水灾奏请缓征;又屯田遇干旱,也请缓征,并借支储粮困。都得旨意允许。
十二月,奏言:“
桂阳州属石家岩、
黄沙坪镇二处铅厂,嘉庆年间定解铅二十五万斤。近来产砂短少,祇可采办五万三千斤。请减额办解。”谕旨回复:“姑允所请,嗣后仍照部议定额不得短绌。”
九年(1829年):湖南巡抚。
召京陛见。入觐,向道光帝面陈苗疆设立苗弁名额过多,苗弁仗势虐待、役使苗民,易激起冲突事端;请求斟酌其能够裁并省去的,遇缺不补。但湖广总督嵩孚对此提议意见不合,于是不实行。
十年(1830年):湖南巡抚。六月召京陛见,六月九日起调署工部左侍郎。九月七日授光禄寺卿。
正月,奏报屯田遭水灾,民丁人力不济,请求将应运漕粮用船暂停造运。朝廷听从之。
十一年(1831年):光禄寺卿。京察,正月二十六日以湖南巡抚任内建设废弛,降为四品顶戴,令休致。
评价
《
清稗类钞》恩遇类.康绍镛受知仁宗:“兴县康光禄绍镛值军机时,勤于趋职,专心掌故,以周知当世之务为急,大枢董文恭、戴文端、卢文肃诸公咸倚如左右手。嘉庆癸酉,
林清倡乱畿南,
山东省、
河南省响应。康方随扈,即以各省应行防堵之处,及将弁姓名、曾否经历行阵、所辖兵数多寡,记之小册,以自随。会上询问各要隘将弁,当轴即以其册进,上由是知其才可大用,遂擢鸿胪卿,扬历封疆,于此兆矣。”
爱新觉罗·旻宁十一年正月上谕:“康绍镛前在湖南巡抚任内,诸事废弛不能整顿,著降四品顶戴休致。”指责康绍镛未能有足够积极之施政建设。
《
清史稿》评论:“
李忱以恭俭为治,一时疆臣多清勤之选。(康绍镛)等或由卿寺受知,或以守令拔擢,虽间有旋倔旋起、晚置闲散者,其为要并可观焉。”肯定其清廉操守。
著作
嘉庆二十五年〈筹补安省历年亏空疏〉收录于
魏源《清经世文编》卷二十七.户政二.理财下
家庭及关联
兄弟:
康维锦,嘉庆十五年举人、署信阳州场大使。
从兄弟:
康伦钧。
康亮钧,嘉庆元年恩荫、直隶顺德府知府。
友:李兆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