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同祖
中国历史学家
瞿同祖,男,1910年7月12日出生,湖南长沙人,中国历史学家。
1934年入燕京大学研究院。1936年获硕士学位,1939年任云南大学社会、政经、法律三系讲师,后升任副教授、教授,1944年兼任国立西南联合大学讲师,期间撰写了《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成为学术界的开新之作。
1945年春应邀赴美,先后任哥伦比亚大学中国历史研究室研究员、哈佛大学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研究员,从事汉史研究。出版《清代地方政府》,在西方汉学界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1965年回国。2006年当选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
2008年10月3日,因病逝世于北京协和医院,享年98岁。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祖父瞿鸿禨亲自教授,为其开蒙。除了让瞿同祖为《论语》断句,还以朱笔写楷书,让年幼的孙子在上面描摹。
瞿同祖的叔父瞿兑之先后任燕京大学、南开大学、清华大学教授,着有《汉魏六朝赋选》《中国社会史料从钞》等。他指点瞿同祖文言文,给他讲汉赋,还教他历史。
幼承庭训,瞿同祖的文史知识远远超过了同龄人,他还在中学时便自学了《尚书》,而《尚书》之难,居五经之首,连韩愈都认为它十分难懂,称其为“屈聱牙”。
教育经历
1930年,瞿同祖以优异的成绩被保送至燕京大学,主修社会学吴文藻时任社会学系主任,瞿同祖与同门费孝通、林耀华、黄迪等皆生于狗年,四人被冰心戏称为“吴门四犬”,都是社会学牛人。
1934年获燕京大学文学士学位后,即入燕京大学研究院,在吴文藻与杨开道的指引下,从事中国社会史研究。
1936年,瞿同祖硕士毕业,又因成绩优异而获得金钥匙奖,其硕士论文《中国封建社会》翌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清华大学图书馆至今存有瞿同祖1937年的亲笔赠书,上书“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惠存,著者敬赠。”该书由陶希圣和杨开道为之做推荐序,很快成为了国内若干大学的指定参考书,书中以社会学的观点和方法研究古代中国社会,引起国内学界的瞩目。罗隆基后来告诉瞿同祖,他在西南联大兼课时即以此书为主要参考书,并说若无此书,他便无法开课了。但瞿同祖本人并不苟同,他认为20多岁写不出好书。
工作经历
1936年毕业于燕京大学社会系。不久,抗战爆发,瞿同祖南下避乱,并应吴文藻和费孝通邀请,到云南大学任教,兼任国立西南联合大学讲师。
1939年,瞿同祖到昆明云南大学执教,并兼任西南联大的教师,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
期间,他撰写了一生最重要的著作《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当时的写作条件极其艰苦,为了躲避空袭,瞿同祖和费孝通等一起住在了云南呈贡区的农民家里,每个礼拜都骑马到火车站,然后坐火车到城里去上课,上完课又坐火车,再骑马回来。
1945年后,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学研究员,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副教授。
1965回国。历任湖南文史馆馆员、湖南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着有《中国封建社会》《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清代地方政府》《汉代社会》等。
1947年,《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由商务印书馆出版,1961年以《传统中国的法律与社会》为名,在巴黎和海牙出版英文版,赢得国际声誉,后者被认为是关于中国法律研究最好的西文著作。而当此书还在征订单上时,著名经济学家哈耶克就提前预订了。这位20世纪伟大的思想者,不断追问自己的中国学生林毓生,这本书有无到货,以及他对于该书的意见。
1945年春天,经费孝通联络,应卡尔·奥古斯特·魏特夫的邀请,瞿同祖携赵曾玖及子女抵达纽约,先后任哥伦比亚大学中国历史研究室研究员、哈佛大学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研究员。瞿同祖的研究日臻化境,美国《亚洲研究学报》赞扬他的新作《清代地方政府》,认为其“为我们提供了迄今为止最为完整的关于中国地方行政运作的图解。”
1944年应德裔美籍社会史学家魏特夫邀请,入哥伦比亚大学中国历史研究室任研究员。
1955年,应费正清之邀前往哈佛大学任研究员,在东亚研究中心继续从事中国史的研究,并与中心成员杨联陞教授和哈佛法学院梅伦(Arthur von Mehren)教授共同开设“中国法律”一课。
1961年英文版《传统中国的法律与社会》(瞿同祖先生在哥伦比亚大学用业馀时间将此书译成英文,并利用哥大图书馆丰富的馆藏,弥补了最初在昆明市写作此书时由于缺少《宋刑统》这份材料而造成的遗憾,写成了英文版的《传统中国的法律与社会》),由巴黎和海牙穆东书店出版。
1962年英文著作《清代地方政府》,由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
1962年瞿先生应朋友威廉·荷兰的邀请,到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担任亚洲系副教授,讲授中国通史。
归国之后
1965年辞职回国。先在北京后回湖南省,等候安排。
1972年,英文著作《汉代社会》由华盛顿大学出版社出版。
1976年,被借调(1978年正式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工作。
1976年与夫人赵曾玖应约合译的《艾登回忆录》,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后编译的《史迪威资料》一书,1978年由中华书局出版。
1976年,时任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副所长的李新,听说了瞿同祖的际遇,将瞿同祖借调到了近代史研究所,且于1978年,为之正式办理了调动手续。此时,瞿同祖已年近七十,方回归到学术圈内。他始终记得燕京大学师友的鼓励,再写一本好书。为此,他每天坚持坐公共汽车,去王府井和美术馆之间的中国科学院图书馆查数据,但渐渐感到力不从心。
1981年后,瞿同祖的胃病多次复发,数次住院,没有治愈。直到他在北京协和医院碰到张孝骞,解放前张孝骞就曾经给瞿同祖看过病,张孝骞一针见血,你的病是由于想写书而写不成书引起的。瞿同祖从此彻底放弃了写书,结果10多年病都没有复发。
人物事件
1976年,赵曾玖病逝,给瞿同祖带来了莫大的打击。
1978年,瞿同祖正式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为了写书,瞿同祖每天坐公交车去近代史所附近的中国科学院图书馆
按照瞿同祖严谨的写作习惯,年事已高的他明显精力不够。随着时间的逝去,瞿同祖心里越发着急。有一次因胃溃疡住进北京协和医院,著名的内科大夫张孝骞就忠告他,为健康考虑,最好放弃写书的想法。限于诸多条件,瞿同祖最终放弃写书,安享晚年。
个人生活
与赵利栋
2007年3月起,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学者赵利栋对瞿同祖进行了数次访谈,而在多次交流中,赵利栋从未主动涉及瞿同祖归国后的话题。一个传统的知识分子,爱国而报国无门,不问名利,但求努力工作而未果,他不愿触及这份时代造成的隐痛与焦虑。而瞿同祖亦从未向外人公开过自己的想法。当他预感到赵利栋将是最后一个采访他的人,以后可能再也没有机会讲话,一次,凌晨5点,他拨通了赵利栋家的电话,详尽解释了自己当年写《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的经历;还有一次,瞿同祖委托儿子瞿泽祁,告诉赵利栋自己半生蛰伏的缘由,瞿同祖表示:“过去说回国后没能写出书,是自己的疏懒,那是谦虚,实际上,各方面的条件都不允许。”
家庭生活
祖父为晚清大学士瞿鸿禨。父瞿宣治先后任职于中国驻瑞士及荷兰公使馆,1923年病逝于马赛。叔父瞿兑之,妻子赵曾玖。瞿同祖九十寿辰时全家合影,立者左起:儿子瞿泽祁、女儿瞿泽仁、大外孙媳郝玉玲、小外孙媳姚晖、小外孙余启新、孙女瞿浩东、儿媳蔡梦、大外孙余启晴。前排小女孩为大外孙的女儿余咪咪。
情感生活
1932年8月,瞿同祖与赵曾玖结婚。
健康状况
2008年10月3日,著名历史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研究员瞿同祖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98岁。
个人作品
出版图书
论文作品
人物评价
学术成就斐然,堪称国际一流的学者,其极富原创性的法律社会史研究庶几可与马克斯·韦伯法律社会学研究东西辉映,其中国法律社会史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堪称独步学林,足可垂范后世。
美国社会经济史学家魏特夫认为:瞿同祖的工作已经将中国社会和历史的研究提高到了新的水平。
魏特夫表示:“瞿教授在与他早些时候返回中国大陆的妻儿会合之前,完成了他的工作。一本书有一本书的命运,在这个计划里面,世界大战和中国的发展都留下了印记。”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学者赵利栋:“瞿同祖不能够算是同代知识分子的典型代表,他的出身就决定了他的不具代表性。使得他有能力不求名利、努力工作,永远不会因为受到一点挫折而走向偏激。”。
林端认为:瞿同祖回到大陆,其后半生清淡无为,反而成就了他的人格典型,既然被大环境左右,没有办法随心所欲,便做一个隐逸之士,回到他自己的生命世界里去。林端钦佩这样的“者”,因为无论入世还是退隐,进出之际,都需要强大的自我克制和自我信心。而他认为,这种自信,源于真正的学贯中西,是传统中国与西方现代性的天作之合。
吴正茂:瞿先生的法律观虽然受到西方的影响,但仍较为偏狭,主要体现在将“礼”排除在法律概念之外,以及忽略了对体现君臣关系法律的考察。
获得荣誉
2006年,瞿同祖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称号。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教育经历
工作经历
归国之后
人物事件
个人生活
与赵利栋
家庭生活
情感生活
健康状况
个人作品
出版图书
论文作品
人物评价
获得荣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