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中央银行(
日语:満洲中央銀行,英文:Central Bank of Manchuria)成立于1932年7月1日,是
日本在占领
东北地区期间设立的一家银行机构。
1932年,满洲中央银行通过合并
东三省官银号、吉林永衡官银号、
黑龙江省官银号和
边业银行四家银行成立,总行设在
新京(今
长春市)。
满洲中央银行是日本在占领中国东北期间实现对中国经济掠夺的工具,日本当时通过该银行独占货币发行权,加速转动印钞机实行通货膨胀,加强对东北民众的掠夺。满洲中央银行成立初始实行的是较为克制的货币发行方针。1936年后发行量大幅度增加,到1941年末发行量已达13.17亿元,比1932年增长8倍。1942年后,随着侵略战争的扩大,满洲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急速增加。到1945年7月发行量猛增至80亿元,比1932年增长52倍。
介绍
该行成立时资本定为“满洲圆”3000万元,实交750万元,最后又增资到伪币10000万元,实交2500万元”。早在
九一八事变时,
关东军就迅速封锁和接管了中国“满洲地区”的四大金融机构(
东三省官银号、吉林永衡银钱号、
黑龙江省官银号和
边业银行),打算设立伪满洲中央银行来接收和领有这些金融机构。并将这些银行的发行准备金强行集中,作为伪满洲中央银行成立时的准备金。一开始由
南满洲铁道公司筹划建立伪满洲中央银行,并草拟《满洲中央银行关系法规草案》,研究审议
中国建设银行的有关事宜。
伪满洲中央银行筹备成立期间,《满洲国货币法》也在1932年6月11日公布。《满洲国货币法》规定,货币的制造及发行之权归伪满政府,由“满洲中央银行行使之”。1932年6月15日伪满洲国政府任命并公布了伪满中央银行的主要头目,总裁由荣厚(满州镶蓝旗人)担任,副总裁由原
台湾银行理事山成乔六担任。
建筑
1932年7月1日“满洲中央银行”开始对外营业,总行初设于“满洲国”首都
新京(今
长春市)城内北大街,原吉林永衡官银钱号长春分号旧址。
为显示具有整个
东北地区金融、经济命脉中枢机关的气派,“满洲国”都的建设计划把新行址也列为第一期的重点建设项目,1934年4月23日,“满洲中央银行”开始建筑大同广场(今人民广场)总行大楼。
《吉林日志》记载,建筑结构为钢架整体混凝土浇筑,外墙用东北产的
花岗石石贴面,主楼高21.5米,到最高部位为27.5米,地上4层,地下2层,建筑内有一个内采光天井(在营业大厅内)和两个外采光天井。该建筑采用欧美式建筑模式,是
希腊古典风格和现代造型相结合的典范,大楼正门是厚重敦实的檐口,门柱以十根带棱凹槽的花岗岩雕成,挺直的柱身从台基上拔地而起,大厅正面和两侧有
天然大理石柱28根,是典型的古希腊风格,地面铺的是
意大利产的大理石。墩链式的围墙独具特色。该建筑除主要设施外,还建有装备齐全的附属设施并且耐火耐震,对空袭也有特殊的防御能力。整个楼内有暧气及空调设备,送风机及排风机共有三十六台。
宽敞明亮的营业大厅在当今的
金融业营业场所中也是罕见的,其中还保留着许多历史遗物:有日本仙台工厂制造的珍贵瓷砖壁画,伪满洲中央银行第一任总裁荣厚所书的"基础"字样,意大利进口的
大理石的壁炉、大理石的桌子等物品,地下室的金库大门是在美国定做的,金库门长4米,宽2米,厚1.5米,最轻的15吨,最重的25吨,均为钢铁制作。据说当初把金库大门运来时,费了很大的周折,它们在美国制成以后,由海路运至
大连市,又用火车从大连运到
长春市,由于太笨重,没有车辆能拉动,当时使用了30匹马、50个壮劳力和若干圆木,用最原始的运输方式运进银行大楼,最轻的运了一整天,最重的运了四五天的时间。当时“满洲中央银行”大楼,被日本人称为
亚洲第一坚固的建筑。
银行大楼构造的坚固性,无形中又给它带来了另一个功能,那就是,
中国国民党曾把它作为踞守长春的最后堡垒。史料记载,仅银行大楼周围修建的永久性工事就达150多处。1948年10月19日,国民党将领郑洞国被迫从银行大楼走出,
长春市宣告解放。
“满洲国”
国家银行总行坐落于“新京市大同大街501号”(今人民大街2219号,人民广场西北侧)。占地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68万平方米。1934年4月22日动工兴建,1938年6月15日竣工。原计划造价600万“满洲币”,实际支出1000万元。钢材耗用五千多吨。以雄伟、庄重、坚固著称的建筑界与金融界,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现为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等金融单位的办公及营业场所。溥仪、
宋美龄、蒋经国、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宋庆龄、班禅大师等重要的历史人物都曾经参观过此楼,今天仍是
长春市的旅游景点之一。这座承载着长春半个多世纪历史的建筑被定为
吉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总裁理事
总裁一职,本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原则,“满洲国”财务总长
熙洽将总裁一职交给自己的亲信荣厚担任。荣厚是“满洲”镶蓝旗人,北洋政府时期历任
奉天省内务司司长、辽沈道道尹、黑吉两省财政厅厅长等职,这次出任满中央银行总裁,也算是“人尽其才”了。
“满洲中央银行”的副总裁职位,是要经过更激烈的争夺的,
关东军、满铁、
横滨正金银行和
朝鲜银行都想染指。最后,总务厅长官驹井德三力排众议,决定由
台湾银行理事山成乔六来担任此职。山成乔六之所以胜出,首先他是
驹井德三的亲戚;另外,他与创办委员长五十岚保司有同门之谊,二人均毕业于素有“财界领袖摇篮”之称的东京商科大学。
山成乔六果然不同反响,在他召集的“满洲中央银行”创立协议会上,根本没请一个中国人参加,就连总裁荣厚也靠边站了。山成所带来的最大变化是,他删除了满
货币法中关于兑现的规定。就是说,“满洲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将不可兑现。
原
横滨正金银行某支店经理尾矶一、
原朝鲜银行大连支店经理武安福男、原
东三省官银号会办吴恩培、刘芬、五十岚保司、刘世忠为理事,原热河都统
阚朝玺为监事。
1935年,日本人田中接任总裁,副总裁由蔡运升(原任
吉林省永衡官银号总办兼实业厅长)担任,1937年,蔡运升升任伪满经济大臣,阚朝玺接替其职,充任副总裁。1940年秋,总裁田中卸职,阚朝玺升任总裁。从进伪满
国家银行算起,阚朝玺任职长达10年之久。
职能
“满洲国”中央银行是“满洲国”政府通过立法设立的具有发币权、金融监管权的中央银行。
“满洲中央银行”成立后,即将所谓整理回收过去的旧币定为首要的任务。7月1日满中央银行对外营业当日,即颁布实行《旧货币整理办法》,规定从即日起,在两年内收兑原四大金融机构发行的15种货币,其它各种钞币也限期收回。
东北地区原流通的营口过炉银、安东镇平银也禁止发行和流通,并限期兑换成伪满洲中央银行的纸币。“在收缴旧币中,有意压低兑价”。如
东三省官银号发行的奉天票被强行按50:1(后又改为60:1)的比价兑换;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发行的“官帖”,流通额约有103.1亿吊,被日本极力贬低价值,规定360吊换满圆1元,几天后又规定500吊换满圆1元)。对
黑龙江省官银号发行的“官帖”,更以1680吊比满圆1元的比价收兑。到1934年,满圆收回各种旧币合满圆14223余万元。
在日本政府控制支配“满洲”金融的侵略政策下,这种所谓货币兑换,实际已变成了对“满洲”人民的一次掠夺。到1934年6月时,原有的各种
东北地区旧币已被收回93.1%,1935年6月收回率更高达97.1%。这时,日本政府通过伪满洲中央银行及其强制推行的钞票,已控制掌握了中国东北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命脉。
日本政府更利用1934—35年白银上涨
日元放弃金本位制的机会,由日本大藏省次官津岛寿一和伪满洲国财政部长
星野直树联合发表共同声明,宣称在1935年12月10日开始,将“满洲国”编入日元金融圈”,由日元与“满洲中央银行”钞票按1:1的比例直接挂钩。这个声明,直接将“满洲”的金融纳入
日本金融势力范围中,与日本金融合成一体。
“满洲中央银行”开业后,其主要职能之一是发行纸币“满洲国圆”。“满洲中央银行”的货币采用银本位制,1元纸币含纯银23.91公分,发行百元、十元、五元、1元、五角5种纸币,铸造1角、5分、1分和5厘等4种辅币。
日本帝国主义在侵略战争中节节失利。为了贯彻《战时紧急经济方策要纲》,日本要求“满洲政府”提供大量军需物资,包括各种金属。为此,“满洲中央银行”在强行收缴各种金属制品,甚至包括金属铸币。据有关资料统计,仅回收熔毁而献给
日本的“满洲”铸币就有2700吨,折合铸币金额达9000余万元。这就造成了社会上的金属和流通中的辅币严重短缺。
“满洲中央银行”利用其分支机构,收买“满洲”地区所产黄金、白银及现大洋、现小洋等,再运往英、美、日各国换取外汇,购入战争必需物资,供日本军需。自1932至1945年运往美国、日本、
泰国、
越南等地黄金多达29吨,白银480吨、
铂117公斤和大量有色金属。
参考资料
长春市历史沿革.www.changchun.gov.cn.2024-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