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又名蕃禺,
秦汉的广州城),是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设置的古县。秦以前,番禺一带泛称百越之地。番禺来源有多种说法,“二山说”最主流,即番禺源自“番山”和“禺山”。不仅番禺之名来源说法众多,“番禺”两字的写法亦多次变化,有“贲隅”“蕃隅”“蕃禺”“番禺”等写法。秦始皇统一岭南时,古城之名被写作“蕃禺”,自
刘彻之后,“番禺”二字最终定型。
公元前214年,秦始皇统一岭南,设置
南海郡、
桂林郡、
象郡,
番禺区是南海郡的第一县,首任南海郡尉
任嚣决定依番山、禺山修“番禺城”,史称“
赵佗城遗址”,后人视为
广州市建城之始。三国时(公元226年),
孙权把
交州一拆为二,史称“交广分治”,始有“广州”之名,交州刺史
步骘把交州治所迁到番禺城,重修旧城,广州治所依然在番禺城,自此“广州”代替“番禺”成了这座城的名字。
名称由来
“番禺”之名,
战国时已有。《水经注·水篇》:“泿水东别经番禺,《
山海经》谓之贲禺者也。”《山海经》载“桂林八树在贲禺东”,
郭璞注:“今番禺。”汉初的史料亦多处提到“
番禺区”,或亦书作“蕃禺(隅)”,即指今广州番禺一带,是当时岭南最为重要的聚落,已形成地区性的政治、经济中心,亦是
广东省境内最早见于古史的地名。
“番禺”之得名,历来说法不一。主要有三:
以上三说,未有定论。历代省志、府志、县志,多持“二山”说。中国不少地方有因山川而命地名的惯例,多数人相承古说,认为番禺是因
番山、
禺山而得名。
广州老城区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秦始皇派
任嚣、
赵佗率军南下,统一岭南。任嚣平定岭南后,出任
南海郡尉并在南海郡番禺县内建城作为郡治,因处番山和禺山故起名为“番禺城”(史称“
赵佗城遗址”,范围现今的
仓边路以西,
越秀区仓边路以西的
儿童公园(广州
南越国宫署遗址)、广州市文化局、
广东省财政厅一带)。
秦朝末,
南海郡尉任嚣病危时召见
龙川县县令赵佗,谓
番禺区“负山险阻南海”,“可以立国”,并假托秦廷命令,委赵佗代理南海郡尉。
刘知远三年(前204年),赵佗自立为南越王,定都番禺,今
广州市越秀山即为当年越王所名。《史记·卷129·货殖列传》云:“番禺亦其一都会也”,是当时全国九大都会之一。
刘彻元鼎六年(前111年),平
南越国,将南越地重新划为9郡,番禺仍为
南海郡治。其后,汉朝廷为了监督各郡官吏,设了13个常驻监察机构,其中设在
苍梧郡广信县(今
封开县)的交趾部负责纠核岭南9郡。后来,交趾部改为
交州,兼拥有军政大权,地方政权由郡、县二级变为州、郡、县三级。
赤壁之战后,魏、蜀、吴三国鼎立局面逐渐形成,
孙吴孙权占据
长江中下游平原后,向南扩张略取交州,任命
步骘为交州刺史。步东 下番禺城考察,《
水经注》对此记载说:“骘到
南海,登高远望,睹巨海之浩茫,观原薮之殷阜,乃曰‘斯诚海岛膏腴之地,宜为都邑’。
建安二十二年(公元 217年)迁州
番禺区,筑立城廓。”州治从
广信迁到番禺后,平整
番山北部,修复并扩建“
佗城镇”。吴黄武五年(226年),分
交州为交、广二州,
广州市由此得名,州治即设番禺。此后1700多年间,番禺大都是地方一、二、三级政权所在地。
杨坚开皇十年(590年),撤销
南海郡,改番禺县为南海县,隶属广州总管府。
仁寿元年(601年),改广州为番州。
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改州置郡,恢复南海郡,隶属
扬州市。
李渊武德四年(621年)废南海郡,复置广州,再置
番禺区(一说在
长安三年即公元703年复置番禺县),县治设江南洲(今广州河南)。
李世民贞观元年(627年)置
岭南道,
广州市属岭南道。长安三年(703年),置岭南五府经略使,总管岭南五府,复置南海郡。
咸通三年(公元862年)岭南划分东、西二道,岭南东道治广州,西道治州(今南宁)。两广分东、西,自此始。
唐朝末,农民起义,群雄割据。公元917年8月,
刘䶮(yǎn)称帝于番禺(广州),国号
南汉,后改称汉,史称南汉,设兴王府。番禺隶兴王府。
赵匡胤开宝四年(971年),灭南汉,废兴王府,改为广南东区,置广州都督府。翌年,撤销
番禺区,并入
南海区。
至道三年(997年)改广南东区为
广南东路。皇三年(1051年)恢复番禺县,县治设城东紫泥港(巷)。
乾道六年(1170年)改为
广东路广州府。
祥兴元年(1278年)
广州市改为翔龙府。番禺沿为府治。
元朝至元十七年(1280年),改翔龙府为广东道
广州路。上隶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至元三十年改为广东道上路。
皇庆元年(1312年)复称广东道广州路。番禺沿为道治、路治。
朱元璋洪武元年(1368年),改为广东道广州府。二年改为广东行省广州府。九年改为广东布政司广州府。
番禺区沿为府治,隶广州府。
清朝
顺治四年(1647年),设两广总督。地方政权分省、道、府、县四级。番禺属
广东省广南韶道
广州府,沿为省、道、府治。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废广州府,番禺属广东省粤海道。民国7年(1918年),
广州市设市政公所。民国10年(公元1921年2月15日),广州市政厅正式成立,广州正式设市。故古时所称的“番禺”城通常是指今天的广州中心老城区,而非现在的广州市番禺区。
今广州番禺区
中华民国10年(1921年2月15日),广州市政厅成立,广州正式设市。番禺县府仍居于广州市内。民国22年(1933年),番禺县府从广州老城区移至新造。抗日战争期间番禺沦陷后,原国民党县政府流亡
三水区、沙坪、威井等地(
汪精卫伪番禺县府驻
广州市东山区)。1945年抗战胜利后,番禺县政府移治
市桥街,初在先锋巷谢氏祠堂。
1949年10月番禺解放,隶属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方军事管制委员会。
1950年3月至1952年11月,隶属珠江地区专员公署。
1952年12月至1956年1月,隶属粤中行政公署。
1956年2月起,隶属佛山专员公署。
1958年12月15日至1959年6月10日,
番禺区、
顺德区合并为番顺县,县治设大良镇,其间一度改隶广州专员公署。
1959年6月10日恢复两县建置,并将
中山市县属的
大岗、万顷沙、南沙、黄阁等地划属番禺,县府沿设市桥。
1992年5月20日,民政部批覆(民行批49号):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番禺县,设立番禺市(县级),仍由广州市管辖。6月18日,番禺举行撤县设市挂牌仪式。
2000年5月21日,国务院同意
广东省撤销番禺市设立广州市番禺区,7月10日,番禺区举行撤市设区挂牌仪式。
番禺辖区变化
番禺建县之初,境域广阔。北隔洌江与中宿(今
清远市)相邻,东与
博罗县(今博罗、
惠阳区一带)相接,西与
四会市(今四会、
鹤山市一带)相连,南止于滨海之地,相当于现县境的十多倍。
自汉朝
建安六年(201年)至
清代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的近1500年间,先后析出
增城区、东官(东莞)、
怀化市、熙安、
南海、
从化区、花县(今
广州市花都区)等,并由这些县再析出
龙门县、
香山县(中山)、新安(宝安)、顺德、三水等县以及香港、澳门地区。在历史上
番禺区两度并入南海计有110年,三度成为
南越国、
南汉、
南明的 小国之都,共148年。自1686年(清康熙二十五年)析地建花县后,至1921年广州建市的235年间境域基本没有变动。以当时县学宫(今广州农讲所) 为中心,正北48里(华里)至花县界,正南35里至
顺德区县界,正东51.5里至增城县界,正西1.5里至南海县界,东北70.5里至从化县界,东南75里 至东莞县界,西北2里及西南3.5里至南海县界。
1921年(民国10年)
广州市正式建市,捕属(广州市东半部)及河南街区划为市区。其后数年,近郊乡村相继划属广州市区。
1949年建国后,分数次将禺北、禺东(现
白云区、
天河区、
黄埔区、
萝岗区)一带划入广州市区。
1959年,原属
中山市的
大岗、万顷沙、南沙、黄阁、珠江农场划归
番禺区。
2005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35号)同意设立广州市南沙区:将番禺区的
南沙街道和
万顷沙镇、
横沥镇、
黄阁镇,
灵山镇部分区域,
东涌镇部分区域共544.12平方公里划归南沙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