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农民起义
明朝末年各地农民战争
明末农民起义,又称明末农民战争、 明末民变、 晚明民变等,是明末天启七年(1627年)到康熙帝三年(1664年)期间,爆发的遍及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大规模的农民阶级反封建斗争。
明末农民起义最早爆发于陕北地区,那里土地贫瘠,生产力落后,人民赋税严重,加之连年自然灾害,百姓民不聊生。崇祯元年(1628年),以王二为首的农民队伍率先攻打官兵、杀富济贫、开仓放粮、得到了附近百姓的极力拥待。此后全国各地纷纷响应,高迎祥起义、李自成起义、张献忠起义等大大小小的战役一共持续了37年。其中起义军和明军斗争17年,和清军斗争20年,各个起义军从分散到集中,从游击到运动,最终推翻了明朝统治。清军入关之后,农民军虽然采取了”联明抗清“的政策,但是因为农民的局限性和战略的失策,最终以失败告终。
著名历史学家、农民战争和民族关系史问题研究专家孙祚民认为明末农民战争不仅推翻了明朝的封建统治,还打击了清军入侵的气焰,对解救人民的苦难,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其在战略上的缺陷也给后世的农民起义提供了丰富的历史经验,有着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
起义背景
阶级矛盾
在明中后期,由于皇帝的铺张浪费,国家财政严重困难,导致了不断加派赋税的情况。朱厚照时期开始,太仓银两被提取供内用,国家财政入不敷出,不得不加税。各地也被要求输送外库的藏银。这种过度税收导致内外交困,加速了国家财政的崩溃。除了土地赋税,明代还有宗室的禄米和赐予的庄田需要通过加税来支持。此外,各种形式的徭役也不断增加,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导致了大规模的农民逃亡。地方官员通过各种手段逃避粮税,甚至采取严刑峻法追讨,使农民的生活更加困苦。
这种财政压力和加税政策对农民的影响愈发严重,导致了大规模的社会动荡。一个突出的例子是辽东战事,这场冲突耗费了大量的军费。明代不得不加派辽饷,这一举措直接影响了广大农村地区的生计。辽左用兵时,每亩的银税增加了九厘,万历年间的加派粮税更是导致了大范围的负担。崇祯年间,根据杨嗣昌的建议,天下按亩加粮六合,每石折银八钱,称为剿饷;崇祯十二年又加派练饷七百三十万两。这一系列加派赋税的措施使农民感到十分沉重的负担,田亩荒芜,村庄变成了废墟。此外,地方官吏还采取了一系列压榨手段,严刑峻法,甚至追逼逃亡农民,以确保足额的税收。在加税政策下,农民逃亡成了一种普遍现象。他们的田地被弃置不耕,村庄变得荒芜,社会生产受到了严重的阻碍。
最令人痛心的是,这些农民不堪重负的情况并没有引起当地官员的关切,反而加剧了官员们对赋税的贪婪。许多官员私下里滥用职权,采取私派、压榨、敲诈勒索等手段,严重损害了农民的生计。整个社会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农民生计艰难,社会动荡不安。
土地兼并
明中期以后,土地高度集中,从皇室到官绅地主兼并土地变得愈加猖狂。他们通过政治权势大量侵占官地和私田,这一现象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存在。皇帝设立了众多皇庄,而宗室诸王、勋戚、太监也通过"乞请"和接受"投献"等方式,霸占了大片跨县土地,成为全国最大的土地占有者之一。
勋戚和太监主要在辅地区侵占土地,他们依靠与皇帝的亲近关系,通过各种手段拨取大片土地建立庄田。这种现象一直延续到明末,其中包括太监谷大用和权监魏忠贤等人的土地侵占行为。勋戚也乘势请乞,如朱由检的岳父周奎就曾乞给赠地七百顷,充分说明了政治势力在土地兼并中的作用。
官僚地主,即绅之家,也在政治上的优越地位下,巧取豪夺,兼并大片土地。虽然每一户官僚地主的土地规模不及宗室、勋戚、太监,但由于其人数众多,成为地主阶级中最有权势者。明末农民战争中,农民军重点打击的对象之一就是官僚地主,而官僚地主也是反抗农民起义最顽固的一部分。《明世经文编》《明清史料》等史籍中充斥着有关明末官僚地主占田的记载,郑廉记载河南省的情况说:"缙绅之家, 率以田庐仆从相雄长.田之多者千余顷。即少亦不下五七百有顷。" 崇祯初年, 河南巡按毛九华上言,"势豪之家,仆隶多至数百,奸民乘势投献,百姓受其 鱼肉。"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顾诚认为这些记载都反映了土地高度集中,绝大多数农民被剥夺土地,变成官绅地主的佃仆或被迫流亡的情况。这种极端的两极分化加剧了社会矛盾,成为明末农民战争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政治腐败
在顾诚的《明末农民战争》一书中,他着重强调了明末农民战争背后的政治腐败问题。他认为,这种腐败主要体现在明朝晚期政权的各个方面,包括皇帝的昏庸无能、不关心政务、宦官的专横统治、奸邪权臣的专权、以及贪污风气的盛行等等。
洪焕椿在他的《明末农民战争史略论》中也提到了类似的观点,他认为地主阶级的统治已经陷入了极度的黑暗和腐朽状态。政治上的专制压迫不断加剧,国家政权已经完全变得反动。封建统治体制急速走向崩溃。尽管明朝政权看似强大,但实际上却非常脆弱。
这种政治腐败不可避免地加剧了社会和阶级矛盾的激化。郭沫若在《甲申三百年祭》中也通过分析举人李岩投奔李自成的事件,得出了明朝政府腐败统治的结论。
军制破坏
明朝末期,军队和政府陷入严重困境。最初,朱元璋实施了军民分籍制度,将农民编为军户,提供土地和农具,以供兵士们屯田自给自足。然而,随着时间推移,这一制度被滥用,土地被军官和富豪占有,导致军队的屯田能力大幅下降。同时,边境军事活动增多,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财政支持,导致军队物资匮乏,士兵生活困苦。
军队战斗力急剧下降,士兵生活陷入困境,饷银拖欠严重,军事纪律混乱。军阀将领克扣饷银,挥霍浪费,与士卒之间产生严重矛盾。为了维护个人利益,一些将领建立了私人家丁制度,使得士卒的待遇大幅下降。这种家丁制度在关键时刻成为将领的工具,兵变在这一时期频繁发生,官军的行为恶化,对百姓和地主也造成了伤害。军队的纪律严重败坏,带来了灾难,因此出现了"剿兵安民"的呼声。
天灾人祸
明朝后期,中国大地进入罕见的”小冰河时期”,极度寒冷,环境问题骤然加剧,粮食严重减产,旱灾次数频繁,鼠疫加剧严重。不仅给农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也成为各地战争、起义的导火索。在明代中期,由于气候变化草场不断退化,游牧民族为了改善处境不断南侵,也加速了明朝的灭亡。
加上明末的水利设施失修严重,导致频繁的灾荒,对农民生计造成了巨大冲击。政府财政困难,无法有效维护水利工程,而腐败的地方官员进一步削减了本应用于修复水利的资金。黄河的淤积问题尤为严重,河床不断上升,河堤屡次决口,河患频发。其他水系也遭受类似的问题,导致农田既遭受干旱又遭受水患,农民的生存能力遭到严重削弱。
水利设施的荒废让农民在面对自然灾害时束手无策,而政府对于危机的应对显得力不从心。明朝政府在国家财政岌岌可危的情况下,无法对灾民提供援助和粮食救济,农民的处境变得更加困难。饥荒中,农民被逼至绝境,不得不采取可怕的生存手段,甚至出现食人现象,社会秩序逐渐崩溃。
在这极端的背景下,农民纷纷组成盗匪团伙,试图寻找生存的机会。逃亡和盗匪行为蔓延至各地,社会动荡不安。这些灾难和社会矛盾的积累为明末农民战争的爆发创造了必然条件,也预示着明朝王朝的衰落和灭亡。
起义过程
首建义旗
天启七年(1627)三月,农民大起义首先在地瘠民贫、赋役苛重、又连年灾荒的陕北高原爆发。当时陕西省大旱,饿遍野,澄洲知县张斗耀不顾人民死活,仍然收取苛捐杂税。白水人王二率众攻入澄城县,杀知县张斗耀,紧接其后,王嘉胤、王左挂(原名王子顺)、高迎祥(号"闯王")、王大梁等也纷纷举义。熊熊烈火,燃遍陕北地区各地。大批怀抱愤恨、飘流异地的饥民、边兵和驿卒决然从之,视死如归。
崇祯二年(1629年),后金兵发兵入关,明朝征集地方军队勤王,很多士兵因为缺少粮饷,轰然溃散,也加入了起义的队伍。这一年明朝为了减少开支将驿站裁减3/10,被裁的驿卒很多也加入了起义队伍。其中李自成张献忠就是在此刻加入队伍,带领饥民、边民在黑暗中杀出一条血路。
澄城县爆发的农民起义拉开了明末农民战争序幕。澄城地处山谷,当时贫困,土地不肥沃,农民负担沉重的赋税导致许多人逃亡,留下无人耕种的土地。在隆庆和万历年间,来自邻近县份的农民开始开荒耕种。然而,天启以后,政府加大了对农民的压迫,自然灾害也频繁发生,导致人口锐减。农民的生活陷入极度困苦,但政府继续追逼赋税,使农民感到走投无路,于是在天启七年(1627年)二月十五日黄昏,一群农民持科器冲入知县堂比粮,追杀知县张斗耀,引发了农民抗粮杀官的浪潮。这一事件迅速传播开来,激发了全国各地的农民和饥军响应,形成了一场席卷全国的农民起义浪潮。
澄城农民起义爆发后,陕西省的其他地方也爆发了饥民和饥军的抗议活动。府谷县王嘉胤率领一伙人掠夺富家粮食,白水县的王二等人起义攻占宜君县县城,释放囚犯,然后北上与王嘉汇合,总人数达到五六千人,聚集在延安和庆阳市黄龙山。但不久后,明朝陕西督粮道洪承脉率军击败他们,之后他们退入山谷。安塞区高迎祥也在崇祯元年率领众人起义,与王嘉胤的队伍汇合。
逐步蔓延
在杀害澄城县的贪官张斗耀后,起义运动正式拉开帷幕。于崇祯元年(1628年),一些领袖如王嘉胤、王大梁、高迎祥等率先发动起义。随后,张献忠、神一元、不沾泥、红军友、点灯子等各支起义力量纷纷崛起,组成了三十六个营,总人数超过二十万。他们展开了一系列的战役,转战山西省河北省地区。
崇祯六年,高迎祥等领袖率部队渡过黄河,南下河南省,然后进军湖广,其声势愈加壮大。崇祯八年和九年期间,起义军相继集结在荣阳、白沙、兰阳等地商议作战计划。在八年春季,他们攻占风阳并焚毁明皇陵。从此刻起,起义军分裂成两支,张献忠攻克庐州并陷麻城市高迎祥李自成返回山西,在与官军的多次交战中屡获胜利。
崇祯九年,高迎祥被俘并牺牲,李自成接管了领导权,其队伍逐渐壮大,发展到数十万人。在崇祯十一年,面对明军的"四正六隅"围剿和招抚政策,李自成遭到了潼关县原的惨败,被迫撤退到陕南的商、洛山区域,而张献忠也短暂地投降了明朝,驻扎在谷城县。起义运动进入低谷。
崇祯十二年,张献忠重新崛起,开始西向进军四川省。崇祯十三年,李自成突围入侵河南省,提出"均田免粮"等口号,吸引了大批饥民的支持,队伍迅速壮大到数十万人。崇祯十四年,他们攻占洛阳市,杀死了明朝的弘光帝。随后,他们将裹阳改称襄京,李自成自称新顺王。不久后,他们攻占了西安市,次年(1644年)建立大顺国,李自成称帝,定年号为大顺。三月份,他们攻克北京,结束了明朝统治。张献忠也在同一年攻克成都市,建立大西,自称皇帝,定年号为大顺。农民军因连续获胜而自信满满,对敌人的威胁缺乏足够警觉。
然而,明将吴三桂在四月份背叛,与清军合作,于山海关击败了起义军,迫使李自成被迫离开北京。次年,李自成在湖北不幸丧生,而张献忠也于顺治三年(1646年)被清军俘虏并牺牲。大西和大顺两支农民军的大部分领袖转而加入联合明朝对抗清朝的斗争。
推翻明朝
农民起义军作战方式由之前的流动作战渐渐转为集中作战,占领优势。崇祯十六年(1643年)正月,李自成率大军南下,攻占了承天,接着占领了襄阳市。同年三月,他将襄阳更名为襄京,并自称为"新顺王"。尽管政权粗糙,没有正式的国号或改元,但这标志着农民自发建立政权的初步尝试。五月,李自成召开了他建政后的第一次军事会议,计划先夺取西安市以巩固后方,然后再进军北京。与此同时,张献忠在武昌建立了"大西"政权,自称为"大西王"。十月,李自成率领军队北伐,经过一场激烈的潼关战役,成功击败孙传庭,彼时明朝军队的主力已经全面溃自称为"大西王"。十月,李自成率领军队北伐,经过一场激烈的潼关战役,成功击败孙传庭,彼时明朝军队的主力已经全面溃败。
崇祯十七年(1644年)正月,李自成在西安宣布建立国家,将其命名为"大顺",并改元为"永昌",同时将西安改为唐长安城,进一步完善了政权组织。在取得胜利后,他分兵两路渡过黄河东征:一路由李自成和刘宗敏领导,夺取了太原市,随后进攻大同市、宣化,占领康居庸关,最终直抵京师;另一路由刘芳亮指挥,沿黄河东行,经过邯郸市正定县,攻占保定市,最终与第一路在北京会师。他们发布了一份檄文向全国宣告,揭露了明廷的罪行,公布了"均田免粮"、"除暴恤民"(也称为"剿兵安民")以及"平买平卖"三项政策,这些政策深受人民欢迎。
他们的军队行进迅速,迎头赶上。到了三月十六日,他们已经包围了北京。崇祯皇帝感到无计可施,不停地仰天长叹,徘徊于殷庐之间。十八日,北京城被攻破,崇祯皇帝匆忙逃至煤山(景山公园)山顶,自缢而亡。十九日清晨,李自成、刘宗敏、牛金星宋献策等文臣武将率领,进入了北京城,标志着明朝的覆灭。
联明抗清
李自成进军京城后,面对的局势异常复杂,其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便是如何铲除尚未被消灭的明朝残余势力。在这些残余势力中,盘踞在山海关的宁远总兵吴三桂力量最为强大。尽管吴三桂原本有意归顺大顺,但在崇祯十七年(1644年)四月初,他突然得知大顺军在北京进行了大规模的逮捕,针对明朝的勋戚大臣展开了严刑拷问,追缴财物助饷,并拘留了许多人家眷,这让他感到非常不安。在这种情况下,他击退了大顺派来的使者唐通,随后迅速调集兵力,开始布置防御措施,并向关外的清军请求支援。随后,吴三桂与清军合作,共同镇压起义军,采取行动抵抗大顺军的威胁。同年阴历四月二十一、二两日,李自成率领的大顺农民军同吴三桂及其所勾引来的清军,在山海关前进行了激战。从此农民军由盛转衰、未能重振。
随着局势急转直下,崇祯十七年(1644年)六月二十九日,李自成匆忙地称帝,建立了大顺国。仅仅一天后,李自成不得不迅速率领他的队伍紧急撤离了京城,最终溃败回到西安市
顺治元年(1644年)冬天,清军分成两支对西安展开进攻。次年正月,潼关失守,李自成不得不离开西安,经过襄阳市,最终抵达武昌。顺治三年(1646年),清军从陕南入侵川地,对大西军进行了攻击。随后,张献忠在次年七月撤离成都市,北上与清军交战。然而,到了十一月,他在凤凰山(今四川南溪区北)壮烈牺牲,为抵抗清军作出了最后的努力。
李自成死后,他的余部分为两支,仍然活跃在抗清最前线。而建立大西政权的张献忠阵亡后,以其义子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等人为主的大西军余部自顺治四年(1647年)应黔国公沐天波之约入滇平定土司叛乱;大西军余部占据滇黔二省全境,川省一部,在1652年联合永历政权抗清,定都安龙府,并对清朝进行全面反击。
事件结果
明末农民起义自天启七年(1627年)爆发,持续至康熙三年(1664年)结束,横跨了37年的时间,涵盖了陕西省河南省四川省湖南省甘肃省等多个地区。清军入关之后,农民军采取抗清联明的政策,但是因为自身的局限性和重要战略失误,加上清兵英勇善战和地主阶级的疯狂镇压,最终以失败告终。康熙三年(1664年),清军逐步将起义军余部绞杀尽,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最终宣告结束。
事件影响
积极影响
首先,农民起义对明代的生产关系和封建秩序造成了严重冲击和破坏,为清朝前期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契机。其次,农民起义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土地的剥削关系,还对城市工商业的发展产生了影响。在李自成领导的起义军中,城市工商业问题得到了关注,首次提出了"平买平卖”“公平交易"等口号,反映了城市工商业者的利益和诉求,这为工商业的繁荣创造了有利条件。此外,李自成起义军还首次明确提出了"均田"口号,深刻触及土地问题,激发了农民自发地争取土地的斗争,对清代农民起义产生了重要影响。
消极影响
明末农民战争对封建统治秩序造成了严重干扰,最终导致了明王朝的崩溃。这使得中国失去了一个统一的机构来有效对抗清朝的侵略,最终导致了农民军和南明军的溃败。后来,清朝为了巩固自身的统治,采取了保守而僵化的政策,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秩序的混乱。此外,明末农民战争持续了近20年,导致大量人口伤亡和农业生产环境的破坏。战区内的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受到了严重影响,生产链条中断,社会生产力长期停滞不前。文化也受到了冲击,农民战争所经之地的士绅和儒士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冲击,许多私人藏书和书院的史料典籍都遭到了损害,有些甚至彻底失落。这对中国的文化传承产生了不利影响。
失败原因
学者郭彦华认为农民起义失败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民阶级自身的局限性,以及封建制度下的政治、经济制度、宗教迷信等多重因素的制约,使得他们未能彻底改变封建剥削制度和建立新的生产关系。
学者陈新权认为《试析明末农民战争的“流寇主义”》起义军特别是张献忠的部队流寇主义作风严重,不重视根据地和政权的建设。
学者刘韫在《“决不当李自成”——《甲申三百年祭》的现实启示》中提到李自成的将领获得胜利后生活腐败,无组织无纪律,被胜利冲昏头脑,对敌人麻痹大意。忽视了地主阶级猖狂反扑的危险,滋生了很多腐化的思想,政治上处理不当,导致逐渐消磨了革命意志,军队纪律松散,战斗力持续下降。
学者胡允恭在《李自成张献忠起义》中提出在李自成、张献忠等重要将领死后,起义军势力分散,战斗力不复从前。
历史评价
学者柳义南在《李自成农民大起义作用试探》中提到明末农民起义爆发于天启七年(1627年),终结于康熙三年(1644年),全程耗时37年之久,是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时间最长,规模最大的一次起义。这次农民起义虽然以失败告终,但是他破坏了和打击了明朝的生产关系和封建秩序,为清朝前期社会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学者王兴亚在《李自成经济政策研究》中提到农民起义中李自成的一些经济政策改革不仅改变了土地剥削关系,而且对城市工商化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李自成起义就注意到了城市工商业的问题,在中国农民战争史上第一次提出”平买平卖”、”公平交易”的口号,从而反映了工商业者的利益和要求,保护了工商业的发展;并且李自成第一次提出了”均田”的口号,深刻地触及到了土地的问题。触及了农民自发地争取土地的战争,对清朝的农民起义有着深远的影响。
《清初的皇权专制和军机处的产生》提到明朝农民起义加速了明王朝的灭亡,给了清军入侵的机会,导致明朝和农民军全部被消灭,也导致后期清朝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加大了对汉人的打压力度,甚至出现剃发易服的文化断层
学者张扬在《明末清初时期时事剧的散佚》提到农民军对于文化的保护意识不强,起义过程中很多文化典籍和士绅儒士都受到冲击,部分典籍损坏或者遗失。
事件争议
名称争议
由于领导农民战争的一些主要领导者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农民,所以学者杨津涛指出,所谓"明末农民战争"的"农民"二字更需要商。
关于起义初期领导权的问题
一九七八年八月出版的部编中学历史课本《中国历史》第二册第四章第四节以"李自成领导的明末农民战争"作为标题,进行了论述。一九七八、一九七九年部颁《全国商等学校招生考试复习大纲》也都以"李自成领导的明末农民起义(或战争)"作为专题。然而,学者王纲认为李自成直到崇祯四年(1631)才加入高迎祥的军队,并且还不是知名领袖。他的名声开始崭露是在崇祯七年(1634年),当他使用诈降计策成功脱困后。因此,李自成不是起义初期的主要领导者,他的地位是在后来逐渐上升的。
李自成活动范围
学者赵光贤在《明末农民战争史事丛考》提到:李自成自崇祯七年六月从兴安车箱峡突围之后,即在陕西省活动,八年、九年、十年、十一年均未出关,根本不在河南省和安徽。因此,所谓李自成在会上排解马守应张献忠之争、提出分兵定向战略为重要内容的河南荥阳大会应属子虚乌有;李自成也根本没有参加和领导攻凤阳县、焚皇陵、围滁州市的几次战役。李自成很早即是一支独立部队首领,并不是高迎祥的部将,即令曾为高的部将,为时恐怕也是很短的。说高迎祥牺牲后,李自成统率其众,遂自称闯王,全不可信。
均田免粮是否实行
史料《罪惟录》曾记载李自成在崇祯十七年实行过"贵贱均田之制",这说明了"均田"是一种制度;根据《出劫纪略》中关于李自成"割富济贫"这条史料,又论证了农民军确实实行过均田制。但农民夺得土地以后如何实施"均田"制度的,确无记载。
屠蜀真相
四川省作为明末农民战争中遭受兵祸最大的地方,每天有大量的人口被绞杀屠戮。对于其幕后真凶的推断一直没有结果。一种认为是当时的农民军领袖张献忠所为;一种认为是入关的满清军队所为;还有一种认为是南明军和地方地主武装所为。
重要人物
王二
王二(?-1629),陕西白水人,在明末农民起义初期担任重要领袖之一。在天启七年(1627年),澄城县的知县张斗耀(又称张耀采)施行严苛的征税政策,民众难以承受重负。于是王二在二月份联络了数百名民众,他们用墨涂抹脸部,突袭了澄城县城,将张斗耀杀害,并在山中集结。这一事件被称为“澄城民变”,标志着明末农民大起义的开端。
崇祯元年(1628年)七月,王二率领残部逃往山西省,活动范围扩展到蒲城县韩城市一带。十一月,他劫持了宜君县的狱吏,之后与王嘉胤等人北上,聚集了约五六千名起义军,他们在延庆黄龙山一带建立了根据地。然而,在崇祯二年(1629年)正月,明朝商洛道刘应遇成功地打击了他的势力,王二在这次战斗中丧生,而他的余部则躲入了黄龙山首精沟。
李自成
李自成(1606年-1645年)是明末农民起义的杰出领袖。他出生在陕西米脂县,来自贫苦的农民家庭,曾经从事放羊和驿站工作。在崇祯二年(1629年),他加入了农民起义,最初是在王左挂的部下,后来投奔了闯王高迎祥,被称为"闯将"。李自成擅长骑射,勇猛果断,深受群众尊敬。
在崇祯九年(1636年)秋季,高迎祥被俘并丧生,李自成接管了部队的领导,并自称"闯王"。然而,此时官方军队展开了名为"四正六隅"的大规模围剿行动,情势对起义军非常不利。李自成表现出机智和果断,他率领部队采取躲避实力强大的敌人,转战于陕西省四川省甘肃省等地。
崇祯十一年(1638年),李自成在潼关县原战败,几乎全军覆没,只有他和刘宗敏等十余人幸存,隐匿在商、洛山地区。崇祯十二年五月,张献忠罗汝才东山再起,次年,李自成得知消息后,率领数十名轻装骑兵,迅速进入了河南省,这是一个千里红地,饥民纷纷响应,各地义军纷纷加入,使李自成的队伍迅速壮大到几十万人。他采纳部下的建议,提出"均田免粮"和"平买平卖"等口号。同时,他大力整顿部队纪律,宣布"不淫妇女,不杀无辜,不抢夺财物"的原则。他采取了分化瓦解敌人的策略,根据民愤的程度区别对待。从此以后,起义军焕然一新,成为当时各路起义军的主力。
崇祯十四年(1641年)一月,李自成攻克洛阳市,杀害了明朝皇室的福王朱常润,还开仓赈济饥民。崇祯十六年,他将裹阳改称为襄京,自封为新顺王,并设立了内阁和六府。次年初,他在西安市建立了大顺国,国号为大顺,年号为永昌。在永昌二年(1645年),他率领大军经过山西省直捣北京,占领太原市、破坏代州,使大同市、宣府和居庸关等地纷纷归顺。三月,他攻占了北京,结束了明朝统治。尽管进京后,他仍然过着朴素的生活,与士卒共甘苦,但他无法阻止部下将领受到声色财物的诱惑,军纪开始腐化,战备开始松懈,他们变得骄傲自大,对敌人产生了轻敌的思想。
四月,在讨伐明将吴三桂的战斗中,李自成的军队被清军击败于山海关区。回到北京后,他匆忙登上皇帝宝座,次日放弃了北京,撤退到山西和陕西省,然后又转移到湖北境内。永昌二年(1645年),他在湖北通山县九宫山遭到地主武装的袭击而丧生。他的余部数十万人,在李锦、高一功等领导下,坚持抗清斗争长达二十年。这些历史事件的资料来源包括《明史》第309卷《李自成传》,《明史纪事本末》第78卷《李自成之乱》,《甲申传信录》第6卷《李闯始末》,以及《绥寇纪略》,《怀陵流寇始终录》,《明季北略》和《明季南略》等书籍。
高迎祥
高迎祥(?-1636)是明末农民起义前期的杰出领袖,出生在陕西安塞。有一种说法认为他与李自成是亲戚关系,也有说是结义兄弟。在崇祯元年(1628年),高迎祥积极响应了农民领袖王二的起义号召,自称为“闯王”。这里的“闯”字意指“马贼”,因为高迎祥曾经是一名善于骑马的匪徒,因此他被称为“特起”的“马贼”。
崇祯四年(1631年),高迎祥联合了紫金梁(即王自用)以及来自山西的各支起义军,他们自称为“三十六营”,总人数达到了二十余万,每个营都有自己的领袖,而高迎祥是其中之一。
崇祯六年(1633年)十一月,高迎祥率领他的部下与其他地区的起义军一同渡过黄河,进入了河南省。崇祯七年(1634年),他和李自成共同攻克了巩昌、平凉市临洮县凤翔府等地的府州县城。之后,他们再度进军秦岭,然后返回河南。在崇祯八年(1635年),高迎祥参加了荣阳召开的起义军十三家七十二营的会议,代表其中的一家,共商作战计划,并与张献忠、李自成一同东进。他们成功攻占了风阳,还焚毁了朱元璋的祖坟。随后,高迎祥与李自成一同西进归德,再次进入陕西省。当年冬天,他带领起义军自华阴南原越过大岭,夜袭朱阳,第四次进入河南省高迎祥的部队在起义军中实力最强大,他们善于冲锋、埋伏,战术高超,几乎无往而不胜,攻城略地非常娴熟,对抗敌人几乎无往而不克,明朝军队的统帅洪承畴和卢象昇都对他感到非常恐惧,认为他的力量强大。
然而,自从在滁州市遭受失败后,高迎祥的部队在江北和河南接连受挫,精锐大部分丧失。崇祯九年(1636年)暮春,他率领部队经过、襄,前往兴安和汉中。五月,他攻占了石泉县,然后进军汉阴县。七月,他经过子午峪,接近了西安市,但不幸被明朝陕西巡抚孙传庭俘虏,最终在北京被处决。他的余部归附了李自成
张献忠
张献忠(1606-1646),明末农民起义的杰出领袖,字秉吾,号敬轩,出生于陕西延安府柳树洞。他的家境并不富裕,父亲是一位务农,母亲则织席为生。年轻时,他曾流浪江湖,做过捕快和边防士兵。
崇祯三年(1630年),张献忠加入了陕西米脂地区的十八寨起义,自封为“八大王”(有一说法称为“西营八大王”)。次年,他参与了农民军的三十六营行动,转战山西省,成为其中一支军队的首领。崇祯八年(1635年),他参加了荣阳大会,并在会后与高迎祥李自成等领袖联合兵力东征,攻占了明朝的都城凤阳县,甚至焚烧了明皇陵。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率领部队不断转战于院、豫、鄂、陕等地,取得了显著的战绩,在农民军中威望卓著,被尊称为诸部的领袖之一。
然而,崇祯十一年(1638年),他在袭击南阳市时遭受明军的失败,被迫撤退至湖北的谷城。为了寻求休整的机会,他曾向明朝表示愿意“抚”降,但明朝并未满足他的要求,因此他实际上仍然保持着武装割据的地位。次年五月,他再次发动起义。明朝派遣督师杨嗣昌全力围剿他,但张献忠采取了“以走制敌”的策略,使明军筋疲力尽,最终在开县的黄陵城完全歼灭了明军的追击部队,然后迅速撤离川地,袭击了杨嗣昌的后方大本营襄阳市,彻底粉碎了明军的大规模围剿,迫使杨嗣昌自杀。
然而,胜利也使他有些骄傲,势力开始受到一些损失。崇祯十六年,当地的僮仆爆发叛乱,受到地主武装的围攻,张献忠派兵前去解围。随后,他进军武昌,自称为大西王,并提供金币以救济饥民。他还移驻长沙市,宣布“三年免征钱粮”的政策,控制了湘赣地区和两广北部。然而,由于明军的不断包围,他决定前往蜀地。
在崇祯十七年(1644年)八月,他攻占了成都,自封为秦王,建立了大西,改元大顺,随后在十一月称帝,将成都改为西京。他采取严厉手段压制了地主武装的反叛行动。然而,大顺二年(1645年)清朝下诏招抚,但他拒绝了,随后率领大军北上抗击清军。十一月,他在西充县的风凰山突遇清军,进行了英勇的战斗,但最终为清军所围,壮烈牺牲。他的余部归附了其他领袖,继续抵抗清朝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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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起义背景
阶级矛盾
土地兼并
政治腐败
军制破坏
天灾人祸
起义过程
首建义旗
逐步蔓延
推翻明朝
联明抗清
事件结果
事件影响
积极影响
消极影响
失败原因
历史评价
事件争议
名称争议
关于起义初期领导权的问题
李自成活动范围
均田免粮是否实行
屠蜀真相
重要人物
王二
李自成
高迎祥
张献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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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