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
赵恒天禧三年(1019年)中进士,为广济军司理参军,以秘书省校书郎改知万年县,
赵祯朝(1023-1053年)中历知
丽水市、福州、
赣州市、
池州市、扬州、洪州诸州,
江南西路转运按察使。仁宗
皇祐五年(1053年)以尚书工部郎中迁淮南转运使,知越州浙东兵马辖。仁宗
至和元年(1054年)知荆南府
荆湖北路兵马钤辖,加直龙图阁知衮州、全州,官终尚书兵部郎中致仕。北宋·
吕希哲《杂记》载其赠
蔡襄诗1首,北宋·
阮阅《
诗话总龟》、南宋·
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三十八》 (宋代史料辑集,原名《事实类苑》)载其咏酒旗1联。生平事略见《曾巩集·卷四二·王公墓志铭》有小传。
北宋·
赵顼熙宁五年(1072年)病卒,享年82岁。著有《文集》50卷,今已散佚。
君讳逵,字
司马懿,家
太原市。其谱云:隋文中子通之后,唐季避乱家
濮阳市,故今为濮阳人。
曾祖父考温。祖考名犯濮王讳。考翰,赠尚书
工部侍郎。君幼学于母史氏,聪警绝人。及长,学于
侍御史高弁。
天禧三年及进士第,为广济军司理
参军,母丧去。
姜遵知永兴军府事,取君主万年簿。万年令免官,君行令事,大去旧弊。王文康公代遵,与安抚使
王沿、
转运使李紘皆荐君宜令万年,诏特以为试秘书省
校书郎、知县事,后不得为例。
晏殊为三司使,奏君为三司检法官。
李谘代殊,会
天圣十年掖庭火,
梁启超具材用治宫室,五日而用足。仁宗闻而嘉之,迁秘书省著作佐郎。
王鬷知
益州,取君书节度判官厅公事,迁秘书丞,通判益州事,迁
太常博士。新都里胥捕罪人杀之,狱具当死,君求得其情,为奏,里胥得不死,蜀人以为德。入为
开封府推官,赐绯衣
银鱼。府史冯士元家富,善阴谋,广市邸舍女妓,以诸贵人,一时多与之亲。会士元有罪系狱,君治之,竟其事,及诸贵人。以其故多得罪去者,或谓君祸始此矣。君笑曰:“吾知去恶人耳。”出为湖南路
转运使,蛮人归附。迁尚书祠部
员外郎,坐小法。知
赣州市、
池州市、
福州市、
扬州市、
江南西路转运按察使,迁尚书
刑部员外郎,按知洪州卞咸抵其罪,改
荆湖北路转运使。初,谏官李京尝奏君某事,及是,京以言事斥监
鄂州市税,闻君至,移病不出。君要谕之曰:“前事君职也,于吾何负哉?”卒与之欢甚。京死,又力周京家,而奏官其子。改河东转运使,赐紫衣金鱼,坐小法,知
光州市,逾月迁尚书兵部员外郎,知
徐州市。是时
山东省大饥,君所活数万人,收遗骸为十二冢葬之,亦数万。是时富
丞相弼为
京东东路安抚使,自为文祭其冢。明年,迁尚书
工部郎中、淮南
转运使。岁饥,又多所全活。就加直昭文馆,知越州浙东兵马钤辖,迁尚书
刑部郎中,判刑部加直龙图阁、知荆南府
荆湖北路兵马钤辖,浚渠为水利,又开新河通漕,公私便之。请知
兖州区,坐法免。起知金州,提举州景灵宫,知
莱州市。迁尚书兵部郎中,知西京,留司御史台,提举
崇福宫,皆不赴,遂乞致仕。居郓州,
熙宁五年四月癸亥终于郓州昭庆坊之私第,享年八十有二。有文集五十卷。君娶朱氏、贾氏、高氏。高氏封
长安区君,其父弁,君所从学者也。皆先卒。有子五人。子骏,
卫尉寺丞。子渊,郓州寿张
主簿。
曹植,河南伊阙尉。子皋、子英,未仕也。女七人,适蕲州黄梅令
李纲、尚书职方
员外郎马渊、右班殿直侍其伉、
进士程行、大理寺丞刘士邵、邓州穰县主簿李毅、进士张伉。
君为人志意广博,好智谋奇计,欲以功名自显,不肯碌碌。所至威令大行,远近皆震。然当是时,天下久平,世方谨绳墨,蹈规矩,故其材不得尽见于事,而以其故,亦多龃龉,至老益穷。然君在撼顿颠㚄之中,志气弥厉,未尝有忧戚不堪之色,盖人有所不能及者也。君尤笃于好善,一时与之游者,皆当世豪杰、知名之士。若予者,亦君之所厚。故君之葬,其子来属以铭,而予不得辞也。君葬于其卒之岁某月某甲子,而墓在
郓城县之某乡某原。铭曰:
(《
元丰类稿》卷四二。又见《曾文定公集》卷一三,《文章正宗》续集卷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