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万公(?~1207) 金大臣。字良辅。今
东阿县人。万公自幼聪悟,喜读书。金正隆二年(1157),登进士第,调
新郑市主簿,丁忧离职,服丧毕,除
费县主簿。
大定四年(1164),为东京辰盐副使,迁长山令。久之,补尚书省令史,
河北西路转运司都勾判官,改
大理评事、
侍御史、尚书右司
员外郎。万公敷奏明敏,
完颜雍对他十分赏识,不久,迁
刑部侍郎。
完颜璟即位,始设九路提刑司,以万公为南京路提刑使,有政绩,又迁
御史中丞。蒙古时常侵扰北方边境,章宗欲发兵击之,万公言:“劳民非便。”乃罢兵。张万公升任彰国军节度使。
明昌二年(1191),知大兴府事,拜参知政事。明昌四年(1193),知
东平府事,六年(1195),改知河中府。时用兵频繁,粮米调发加剧,万公行宽假之策,使民力易办。民绘其像于薰风楼,又建“去思堂”。后移镇
济南市,母忧去职。起复拜平章政事,任资善大夫,封寿国公。万公平时沉厚深谨,以安静少事为治,与同朝官员议多不合,然颇谨慎,从不犯颜强谏,须帝有问,然后审度利害而言之,皇帝表面虽从而实际并不施行。万公于是两上表以衰病乞闲,诏不许。
泰和元年(1201),万公连连上奏请老,帝不许,迁荣禄大夫。次年,万公再以病请老,帝仍不许。泰和三年(1203)正月,再请,仍不允,加封银青光禄大夫。三月,荐举朝臣有名者以自代,求去甚力,帝知其不能留,谕之曰:“朕初即位,擢卿执政,继迁相位,以卿先朝旧人,练习典故,朕甚重之。且年虽高而精力未衰,故以机务相劳。为卿屡求退去,故勉从之,甚非朕意也”。加金紫光禄大夫,致仕。泰和六年(1206),南边对宋用兵,
完颜璟认为
山东省重地,须用大臣镇抚,先任
完颜守贞卒,于是特起万公知济南府、山东路安抚使。当时战事正紧,费用紧张,万公乃上言将僧道度牒、师德号、观院名额及盐引,付给山东行部,在五州内售卖,纳栗易换。又言督责有司禁止盗贼之方。章宗皆从之。后宋人请和,万公再请致仕,许之,加崇进,仍给平章政事俸禄之半。
泰和七年(1207),病卒。赠仪同三司,谥号“文贞”。
《
金史》称:张万公,字良辅,东平东阿人也。幼聪悟,喜读书。父弥学,梦至一室,榜曰“张万相公读书堂”,已而万公生,因以名焉。登
正隆二年进士第,调
新郑市簿。以忧去。服阕,除费县簿。
大定四年,为东京辰渌盐副使,课增,迁长山令。时土寇未平,一旦至城下者几万人,万公登谕以乡里亲旧意,众感悟相率而去,邑人赖之,为立生祠。久之,补尚书省令史,擢
河北西路转运司都勾判官,改
大理评事,就升
司直,四迁
侍御史、尚书右司
员外郎。
丞相徒单克宁尝谓曰:“后代我者必汝也。”俄授郎中,敷奏明敏,世宗嘉之,谓侍臣曰:“张万公纯直人也。”寻迁
刑部侍郎。
金史
完颜璟即位,初置九路提刑司,选为南京路提刑使。以治最,迁
御史中丞。会北边屡有警,上命
枢密使夹谷清臣发兵击之。万公言:“劳民非便。”诏百官议于尚书省,遂罢兵。寻为彰国军节度使。
明昌二年,知大兴府事,拜参知政事。逾年,以母老乞就养,诏不许,赐告省亲。还,上问
山东省、
河北省粟贵贱,今春苗稼,万公具以实对。上谓宰臣曰:“随处虽得雨,尚未沾足,奈何?”万公进曰:“自
皇帝即位以来,兴利除害,凡益国便民之事,圣心孜孜,无不举行。至于旱灾,皆由臣等,若依汉典故,皆当免官。”上曰:“卿等何罪,朕所行有不逮者。”对曰:“天道虽远,实与人事相通,唯圣人言行可以动天地。昔
商汤引六事自责,
周宣遇灾而惧,侧身修行,莫不修饬人事。方今宜崇节俭,不急之务、无名之费,可俱罢去。”上曰:“灾异不可专言天道,盖必先尽人事耳,故
孟子谓王无罪岁。”左丞
完颜守贞曰:“陛下引咎自责,社稷之福也。”上由是以万公所言下诏罪己。
进士李邦乂者上封事,因论世俗侈靡,讥涉先朝,有司议言者罪,上谓宰臣曰:“昔唐
张玄素以桀、纣比文皇。今若方我为桀、纣,亦不之罪。至于世宗功德,岂容讥毁。”顾问万公曰:“卿谓何如?”万公曰:“讥斥先朝,固当治罪,然旧无此法。今宜定立,使人知之。”乃命免邦乂罪,惟殿三举。其奏对详敏,多类此。
金史四年,复申前请,授
东平府事,谕之曰:“卿在政府,非不称职,以卿母老,乞侍养,特乡郡,以遂孝养。朕心所属,不汝忘也。”万公谢,且捧书言曰:“臣狂妄,有一言欲今日以闻,会受除未及耳。夫内外之职,忧责如一,亩之臣犹不忘君,荛之言,明主所择,伏望圣聪省察。”上嘉纳之。六年,改河中府,时军兴,调发丛剧,悉为宽假,使民力易办。人为绘像于薰风楼,又建“去思堂”。
金史移镇
济南市,以母忧去职。卒哭,诏起复,拜平章政事,迁资善大夫,封寿国公。时
李淑妃有宠,用事,帝意惑之,欲立为后,大臣多不可。
御史姬端修上书论之,帝怒,
御史大夫张暐削一官,
侍御史路铎削两官,端修杖七十,以赎论。淑妃竟进封
元妃。又大兵虽罢,而边事方殷,连岁旱?,灾异数见。又多变更制度,民以为弗便而又改之。纷纷无定。万公素沉厚深谨,务安静少事以为治,与同列议多不合。然颇嫌畏,不敢犯颜强谏,须帝有问,然后审画利害而质言之,帝虽从而弗行也。万公于是两上表以衰病丐闲,诏谕曰:“近卿言数事,朕未尝行,乃朕之过。卿年未老,而告病,今特赐告两月,复起视事。”
金史初,
明昌间,有司建议,自西南、西北路,沿临潢达泰州,开筑壕堑以备大兵,役者三万人,连年未就。御史台言:“所开旋为风沙所平,无益于御侮,而徒劳民。”上因旱灾,问万公所由致。万公对以“劳民之久,恐伤和气,宜从御史台所言,罢之为便”。后
丞相襄师还,卒为开筑,民甚苦之。兵者又言:“比岁征伐,军多败,盖屯田地寡,无以养赡,至有不免饥寒者,故无斗志。愿括民田之冒税者分给之,则战士气自倍矣。”朝臣议已定,万公独上书,言其不可者五,大略以为:“军旅之后,疮未复,百姓拊摩之不暇,何可重扰,一也。通检未久,田有定籍,括之必不能尽,适足以增猾吏之敝,长告讦之风,二也。浮费侈用,不可胜计,推之以养军,可敛不及民而足,无待于夺民之田,三也。兵士失于选择,强弱不别,而使同田共食,振厉者无以尽其力,疲劣者得以容其奸,四也。夺民而与军,得军心而失天下心,其祸有不可胜言者,五也。必不得已,乞以冒地之已括者,召民莳之,以所入赡军,则军有坐获之利,而民无被夺怨矣。”皆不报。一日奏事,上谓万公曰:“卿昨言天久阴晦,亦由人君用人邪正不分。君子当在内,小人当在外,甚有理也,然孰谓小人?”万公奏“
张炜、田栎、
张嘉贞等,虽有才干,无德可称”。上即命三人补外。
金史
泰和元年,连章请老,不许,迁荣禄大夫,赐其子
进士及第。明年,章再上,有旨:“得非卿有所言,朕有不从者乎?或同列情见不一,而多违卿意邪?不然,何求去如是之数也。”万公谢无他,第以病言。三年正月,章再上,不允,加银青
光禄大夫。三月,历举朝臣有名者以自代,求去甚力。上知其不能留,谕曰:“朕初即位,擢卿执政,继迁相位,以卿先朝旧人,练习典故,朕甚重之。且年虽高而精力未衰,故以机务相劳。为卿屡求退去,故勉从之,甚非朕意也。”加金紫光禄大夫,致仕。
金史六年,南鄙用兵,上以
山东省重地,须大臣镇抚之,先任
完颜守贞卒,于是特起万公济南府、山东路安抚使。山东连岁旱蝗,沂、密、莱、莒、潍五州尤甚。万公虑民饥盗起,当预备赈济。时兵兴,国用不给,万公乃上言乞将僧道度牒、师德号、观院名额并盐引,付山东行部,于五州给卖,纳粟易换。又言督责有司禁盗贼之方。上皆从之。宋人请和,复乞致仕,许之,加崇进,仍给平章政事俸之半。
泰和七年,。命依宰臣故事,
烧饭,葬。赠仪同三司,谥曰文贞。
金史万公淳厚刚正,门无杂宾,典章文物,多所裁正。上尝与司空襄言秋山之乐,意将有事于春也。顾视万公,万公曰:“动何如静。”上改容而止。辅政八年,其所荐引,多廉让之士焉。
大安元年,配享章宗庙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