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水经注》
渭河支流瓦亭水注云: “瓦亭水西南流,又有落水自西来会,世谓之鹿角口,又南,径阿阳县故城东,其水又南与燕无水合”。
清水河发源于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棉驿乡卧虎山南侧,经川王乡、
龙山镇、四方乡、
秦安县陇城乡、
五营镇、莲花乡入静宁县,注入渭河最大的吏流
葫芦河,全长81.5公里。清水河进入龙山镇后,自郑家村至莲花,形成东西长50多公里,南北宽两三公里不等的
谷地。清水河谷古称略阳川水,清水河谷古称略阳川,在
西晋《
水经注》上有详细记述,提到的略阳川水流向及其小支流均与现今清水河系相符。
夏、商时,据《
尚书·禹贡》记载,清水河谷属“雍州之城”,居住着西戎部落。周时,
秦非子为
周孝王牧马有功,被封为附庸,使建城邑于
秦邑(今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县城西南),清水河谷地属秦亭。
秦昭襄王二十七年(公元前280年)置
陇西郡,
清水河谷地属陇西郡。
从
西汉起,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清水河谷一直是郡、县、道的治地。
西汉时,全国最大的政区、十三部(州)之一的凉州刺史部治今陇城,同时,清水河谷还有街泉县、略阳道、戎邑道,各县、道郡属
天水郡。
东汉时,废略阳道、戎邑道,置
略阳县,街泉县更名为街泉亭,凉州刺史部移治于
陇县(治今张家川县城)。
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
刘秀封
窦友为显亲侯。
建武中元元年(公元56年),窦友之子
窦固袭爵显亲侯,划出成江县的一部分为显亲侯国地,治地在今莲花乡附近。
刘庄永平十七年(公元74年),天水郡更名为汉阳郡、略阳县,显亲侯国属汉阳郡。
刘协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曹丕代汉称帝,国号魏,分
宝鸡市的陇右部分为
秦州区,治上邦,改汉阳郡为
天水郡。
曹丕黄初二年(公元221年),从天水郡分置广魏郡,显新侯国更名为
显亲县。此时清水河谷有显亲县,属秦州天水郡;
略阳县,属秦州广魏郡。
司马炎泰始五年(公元269年),以雍州陇右5郡及
凉州的
金城郡、凉州的
阳平郡等7郡置秦州。泰康三年(公元282)年罢秦州并入雍州。十年后复治秦州,广魏郡更名为
略阳郡,显亲县更名为
显新县。此时,清水河谷有显新县属秦州天水郡;略阳县,属秦州广魏郡。
南北朝时,
拓跋焘统一北方,清水河谷归
北魏。
太平真君八年(公元447年),略阳县更名为陇城县,新置安戎县。略阳郡移置安戎县。此时,清水河谷有显新县,属秦州
天水郡;陇城县、安戎县属秦州略阳郡。
元宝炬大统元年(公元535年),略阳郡移置于陇城县,陇城县更名为
略阳县。
北周时废除显新县、安戎县、清水河谷均属略阳郡略阳县。
唐时,高祖
武德二年(公元619年)置
文州,八年废文州。
贞观三年(公元629年),废长川县并入陇城县,
李豫宝应元年(公元762年)起清水河谷被
吐蕃占领长达87年。
李漼咸通四年(公元863年)废除陇城县。此时,清水河谷全部属成纪县。
宋时,
北宋王朝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在边境地区设置了许多城、堡、寨、关、镇等地方行政区。仁宗
庆历五年(公元1045年),设置陇城寨。
赵昚淳熙十六年(公元1189年)升城、堡、寨、镇为县。此时,清水河谷属秦州陇城县。
元时,世祖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将陇城县并入
秦安县。此后,清水河谷全部属秦安县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