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志》是由
福建省地图出版社于1989年4月出版的一部新县志,全书共计31卷,总字数达100万字,是福建省首部正式出版的新县志。该书印数为1000册,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书中内容涵盖
尤溪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旨在系统地记述该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1984年3月,尤溪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尤溪县志编纂委员会,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新编《尤溪县志》的编纂工作。同年8月,制定了《尤溪县志编纂方案》、《尤溪县志编纂体例初稿》及《尤溪县志纲目初稿》,并向社会各界发布了《征集资料公告》。1985年1月,全县展开了部门志、乡(镇)志及村志的
编修工作,为《尤溪县志》的编修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基础。在编纂过程中,特别派遣编辑前往省图书馆和原辖
尤溪县的各上级机构搜集了相关资料。截至1986年底,共收集整理了800余万志的县志资料。1987年4月,完成了县志各分志初稿,并经过多次审稿易稿,最终于1988年9月定稿。同年12月,经上级批准交付印刷。
《尤溪县志》以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想,遵循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按照横排竖写和详今略古的原则进行编纂。书中内容上限不限,下限一般至1985年,个别事物延续到本书出版前。设概述、大事记、专业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专业志根据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原则设置,按地理、经济、政治、文化的顺序排列。专业志中的层次一般设章、节、目。书中以文为主,辅以表、图和照片。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立传人物为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本县籍和虽属外县籍但长期居住本县的已故者。英名录人物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有关部门认定的烈士。职官表人物为历代本县籍任正县级(或相当于正县级)以上的已故职官。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在世人物,按以事系人的原则,记入有关专业志。各历史时期的政府、官职等,按当时的名称记述。地名按各历史时期的行政区划记述。本志所称“
尤溪县解放后”指1949年7月5日后(含7月5日)。本志纪年:本县解放前用中国历史纪年,括注公历(民国纪年,同一节内,只在首次出现时加注);解放后用公历纪年。计量单位,除个别旧制单位不宜换算之外,一律采用公制。数字表述,执行国家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本志资料来自:档案,单位编写的史志,有关书籍、报刊,有关人士的回忆录,文物。各项数据,一般以本县
统计暨普查局为准,统计局缺的,采用有关单位提供的数字。
《尤溪县志》发行后,受到了社会的高度评价。《
光明日报》发表的文章指出,该书资料丰富,文字通俗流畅,具有浓厚的地方特色和鲜明的时代风貌。
福建省新编地方志评奖委员会则认为它是福建省质量较高的志书之一。1993年10月,该书荣获全国新编地方志优秀成果
二等奖,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奖项。此外,
中国国家图书馆、
福建省图书馆、
尤溪县图书馆、尤溪县档案馆以及尤溪县志办都收藏了此书。
1984年3月,尤溪县人民政府成立尤溪县志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新编《尤溪县志》的编纂工作。由县政府原副县长、时任县政府巡视员詹正心任编委会主任主持编纂《尤溪县志》。县志办副主任黄启注任主编,退休老教师陈华棠、助理编辑余有军任副主编,县志办副主任苏昌煌等12人承担各分志责任编辑。当年8月制定完成《尤溪县志编纂方案》、《尤溪县志编纂体例初稿》及《尤溪县志纲目初稿》,并发出《征集资料公告》在县内外广泛征集民间资料,同时开始搜集档案资料。还编发多期《修志通讯》向各有关部门公开新编县志的任务、方案、体例纲目等,广泛征求意见。1985年1月,全县展开部门志、乡(镇)志及村志的
编修工作,为《尤溪县志》的编修打下资料基础。为使资料收集得更广泛全面,在县志编辑过程中还特派编辑余有军、肖光华等到省图书馆和原辖
尤溪县的各上级机构搜集有关资料。至1986年底共收集整理有关县志资料(包括部门、乡、镇志等)800余万志。在此基础上于1987年4月编成县志各分志初稿,除送省、市方志委及县党政领导及有关老同志审查外,还特请省、市方志委有关领导、编辑到尤进行评审。县志办根据各方面的评审意见,对初稿进一步予以充实修改。1987年底完成《尤溪县志》正式送审稿。后又经几次审稿易稿,于1988年9月定稿,经送省、市方志委再一次审定。当年12月经上级批准交付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