瘴气(英文:Miasma),指中国南部、西南部地区山林间湿热蒸郁致病之气。古人认为瘴气是炎热潮湿之地特有之产物,源自腐败动植物所释放的毒气,加之南方山脉层峦叠嶂,林木葱郁,致使空气难以畅流,从而形成的一种有毒性的气体,此气时而有形,时而无形,有形时如云霞,如浓雾,无形之时则可能腥气四溢,或异香扑鼻。
不过,在中医文献中,“瘴气”却被归于疫病,被定义为“中国南方山林荒野特有的病邪之统称”。古人所指的瘴气与瘴病包括但不限于
热带病、地方病、人体
寄生虫病,以及由水源污染、大气污染等因素引发的多种复杂疾病,如
疟疾、
痢疾、脚气、黄疸、消渴、克汀病、
石蚕蛾热、瘭(biāo)疽、瘴毒发背、癌肿,甚至
梅毒等等。
从历史上看,瘴气之说,萌芽于汉晋之际,其形成跟中原王朝向南扩张过程中遭遇的痛苦记忆有关。这一概念在汉晋时期初步形成后,瘴气的地域分布便经历了一个泛化过程。原本,它被视为南方湿热地区,尤其是岭南地区的特有现象,但随后,其边界不断拓宽,不仅覆盖了南方传统意义上的湿热地带,还延伸到了包括西部高寒区在内的广袤地域,如
甘肃省、
青海省的
黄河以南地区,甚至步入近代后,远至海外的
苏门答腊岛以及北部的蒙古草原,也曾被视为“瘴区”。要对这一现象做出合理解释,单纯从疾病学的视角出发显然无法给出满意答案。实际上,瘴气之说是一个“观念诞生史”,是中原华夏文化对南部、西南部等地区及其族群歧视的一种表达,它更多的是文化概念,而非疾病概念。随着近代医学知识的广泛传播,以及“瘴区”得到深入开发与建设、文化上融入主流文化圈后,瘴气概念也逐渐从人们的认知中淡出,逐渐成为一个历史名词。
历史上,瘴气是历代王朝治理瘴区时的重要考量因素。为吸引官员赴瘴区任职,各朝代推出优惠政策,如
唐朝的“南选”制度,允许地方选
补土人任职;宋代调整赴任时间,避开瘴气高峰期,并出台对官员后代的优待政策;
清代允许官员在瘴气严重时暂迁他地办公。瘴气还影响军事战略,如唐代在
广西壮族自治区设防冬兵,宋代提高岭南将士待遇和抚恤标准。此外,瘴气促使瘴区居民形成独特生活习惯,如岭南人食用槟榔以御瘴,这一习惯延续至今。
定义
“瘴”字的出现较晚,在此之前,古人以“障”字来指代相似的概念,因此瘴气又曾被写作障气。据考,“瘴”字最早见于
南梁顾野王所作《
玉篇》,该书将“瘴”定义为“疟疠也,疫也”。
南宋周去非也说:“南方凡病,皆谓之瘴,其实似
中原地区伤寒。”但是,在多种古文献中“瘴”又常常被解释为一种
有毒气体。比如
天宝刘恂的《岭表异录》云:“岭表山川,盘郁结聚,不易疏洩(xiè),故多岚雾作瘴。”《
六书故》也提到:“瘴,之亮切,山海之厉气,中者辄疾,曰瘴,本亦作障。”由此可见,“瘴”字有两层含义,既指疾病,也指一种毒气,即瘴病与瘴气。而对于“瘴气”,《大字典》则将其定义为“旧指南方山林间湿热蒸郁致人疾病的毒气”,而《大词典》也给出了类似的解释,认为瘴气指“南部、西南部地区山林间湿热蒸发能致病之气”。
不过,在中医文献中,却将“瘴气”与疫病并列为一类,将其定义为“中国南方山林荒野特有的病邪之统称”。经过对中医文献中关于瘴气与瘴病记载的系统梳理,可以发现,古人所指的瘴气与瘴病实际上是一个广泛的疾病范畴,大致涵盖了
热带病、地方病、人体
寄生虫病,以及由水源污染、大气污染等因素引发的多种复杂疾病。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疟疾、
痢疾、脚气、黄疸、消渴、克汀病、
石蚕蛾热、瘭(biāo)疽、瘴毒发背、青腿牙病、高山病、硒中毒,以及因空气污染导致的一氧化碳中毒、硫中毒、汞中毒,还有水源污染引发的乌脚病、癌肿、花粉过敏,甚至
梅毒等,均可被归类为瘴气与瘴病的范畴。
历史发展
战国西汉
“瘴”字首次在文献中亮相,是
南梁时期
顾野王所著的《
玉篇》,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此之前“瘴气”这一自然现象不存在。西汉初年,南粤王
赵佗的叛乱,
汉军南下征讨时,便遭遇了酷
暑湿潮的严峻挑战,导致士兵大规模染病,史书中留下了“会暑湿,士卒大疫,兵不能逾岭”的描述。
新朝时期,西南夷反,
王莽遣冯茂平定,“出入三年,疾疫死者什七”。虽然此时尚未形成瘴气之说,但由于中原军队在征服南方的过程中,多次因湿热气候引发的疫病而受阻,已形成了南方存在某种“害气”的观念。
龚胜生在其《2000年来中国瘴病分布变迁的初步研究》一文中,提出了一个观点,认为
战国西汉,瘴病的分布北界可能在秦岭淮河一线,且长江流域是瘴病较为严重的区域。瘴气和瘴病紧密相关,瘴病的肆虐地域,实际上也是瘴气的分布范围。
东汉至唐
瘴气(或称障气)之说的形成,跟中原王朝向南扩张过程中遭遇的严峻挑战有莫大的关系。东汉永和二年(85年),
日南郡、象林郡的蛮夷区怜等,率数千人攻打象林县,
交州刺史樊演调集万余人救前往救援,然而因长途跋涉,加之对未知地域的畏惧,士兵们心生反意,最终引发叛乱。第二年,
刘保召集朝中百官商议对策,大将军从事中郎
李固反对出兵,理由是南方有瘴气阻隔,难以取胜,“
南州水土温暑,加有瘴气,致死亡者十必四五。”可知从这时起,南方有瘴气之说已形成。
龚胜生在其《2000年来中国瘴病分布变迁的初步研究》一文中指出,隋唐五代时期瘴气主要分布在
大巴山脉及
长江干流以南的广大地域。 但实际上,瘴气之说在形成后广泛流传,并自
南北朝起展现出泛化现象,其分布范围不再限于上述南方湿热地区,而是扩展到包括西部高寒地带在内的几乎所有被视为蛮荒之地,将这些地区的不明疾病,笼统地归咎于瘴气。例如,《
南齐书》卷五十九《河南传》中提及现今
甘肃省、青海黄河以南地区“辄有鄣气,使人断气,牛马得之,疲汗不能行”。从描述的症状来看,这更像是高原反应。《
隋书》卷六十三《樊子盖传》中提到
吐谷浑所在的甘肃、
青海省一带“彼多瘴气”。这些文献记载中的“瘴气”,虽然与南方的瘴气大相径庭,但它们仍被冠以瘴气之名。
而在这一时期,医家对瘴气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见解和认知。“瘴气”一词,首次在
东汉时期编纂的《
神农本草经》中医古籍中出现。随后,晋代《
小品方》卷第六指出了瘴气形成的地域:“南方山岭溪源,瘴气毒作,寒热发作无时,痿黄肿满,四肢痹弱,皆山毒所为也,并主之方。”《
千金要方》卷十二则记载了瘴气传染的严重程度:“
耆婆万病丸……治一切蛊毒妖邪鬼疰(zhù),有进有退,积聚坚结,
胸痹心痛如咬不得坐卧,及时行恶气温病,
风热瘴气相染灭门。”
宋元时期
宋元时期的文献中记载有瘴气的地区,相较于
唐朝并未扩大,主要集中于除江南以外的南方,特别是
中国西南地区,大致集中在
四川省、
重庆市、
云南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等西南地区以及
湖南省、
江西省、
福建省、
广东省等南方区域,西部有瘴的说法仍存但有所减少。不过,对于某些地区是否存在瘴气,文献中存在前后不一的叙述,如福建地区在《
三山志》卷三十九《土贡》中被描述为“得天之气,和平而无寒燠(yù),燠不为瘴,寒不至沍(hù);得地之形,由建、剑溪湍而下,泉、莆潮涨而上,适至是而平。民生其间,故其性舒缓,其强力可以久安无忧,真乐土也。”即认为福建地区是气候宜人、地势优越,与瘴气无涉的宜居之地;而在《
文献通考》卷十七《征榷考四·榷酤》中却将
福建省归为烟瘴之地,“福建、广南等处以烟瘴之地,许民间自造酒服药。”这表明瘴气更多是一种文化概念,而非严格的医学界定。同时,这一时期的人们开始从医学角度探讨瘴气与瘴病,认为山林中的雾露之气、蛇虺(huǐ)郁毒之气等均是形成瘴气的原因,
范成大的《
桂海虞衡志》和医僧继洪的《岭南卫生方》等文献,探讨了其成因与发病机理。
明清时期
明代的瘴气主要分布在今闽、浙、湘、赣、滇、黔、桂、粤诸省,且主要在南岭山地及其以南的地区,
清代的情况与明代大致相仿。另一方面,随着当时人们认知边界的不断拓展,瘴气的概念被泛化至更为广阔的地理空间,从南端的
苏门答腊岛直至北部的蒙古草原,均被纳入其可能存在的范畴。《明史·外国六·苏门答剌》说,苏门答剌(腊)气候“朝如夏,暮如秋,夏有瘴气”。《清稗类钞·疾病类·外蒙古易致寒疾》云:“外蒙古各处,皆有汉人贸易,惟冬令苦寒,时有冷瘴中人,使人腿足肿溃。”
明清时期,中医对瘴气的形成机制有了更为深入的探索,尤其强调了湿热蒸郁因素在此过程中的关键作用。如明代《
古今医统大全》卷之七十六曰:“瘴气门……瘴气出自东南山岚湿气,惟湿郁而为热,所以东南之地,冬不甚寒,雾多风少,阳气不固,冬不藏精,人因虚而感其邪,则病身热头痛,口干腹满,呕逆,状如
伤寒热证,虽云山岚瘴气,其实内因而得之者也。”指出岭南地区是因长期炎热潮湿而积聚成毒,进而形成瘴气的现象。
近现代
进入近代后,随着西方现代医学的引入,以及中国传统文化中自我中心观念的逐渐瓦解,瘴气的观念逐渐淡化。尽管如此,旧有认知的
惯性力量依旧强大,使得那些被视为“未开化”的地域,仍然被贴上“瘴气”的标签。比如在讨论华工输出时,时人
薛福成指出,非洲“鸿荒未尽辟,瘴气未尽除,华民愿往者尚寡”,因此他主张向美洲输出华工。若单纯从气候炎热这一自然特征考量,
中美洲的
墨西哥与
南美洲的巴西与非洲并无太大差异,然而时人却认为美洲无瘴而非洲有瘴。这背后实质上反映了国人将非洲视为“未开化”之地,而美洲则是由西方文明开拓的“文明”之地。由此可见,直至近代,国人仍将瘴气的有无与一个地区的文明程度联系起来。不过,随着自然气候的变迁以及对
南方地区的深入开发与建设,昔日那些被视为不宜人居的“瘴乡”,已逐渐蜕变成为宜居之地。瘴气一词,也逐渐淡出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为了历史名词。
形成原因
最初,古人对瘴气的理解是南方土地卑湿而产生的有害气体。随着时间推移,古人又将其成因扩展到茂密丛林、腐烂植被、山川水域及草木蒸腾的气体等因素。
范成大在《桂海虞衡志·杂志》中提到:“瘴者,山岚水毒,与草莽沴(lì)气,郁勃蒸薰之所为也”。进一步地,毒蛇等动物也被视为瘴气的潜在来源。《
圣济总录》卷三十七《瘴气》中描述:“(广南)七八月之间,山岚烟雾蛇虺(huǐ)郁毒之气尤甚,故当是时,瘴疾大作。”即,古人认为瘴气多发于气候炎热、潮湿多雨的环境,且与死去的动植物腐烂释放的
有毒气体密切相关,再加上南方山脉绵延,树林密布,空气不流通,导致瘴气积聚,难以散去,最终成患。
然而,审视瘴气在中国各个历史时期中的地域分布变迁时,不难发现随着南部、西南部地区的逐渐开发以及汉化后,瘴气的分布地域越来越小。单纯从疾病学的角度来探究这一变化,是难以给出合理的解释。但若从文化学的角度剖析,则可以较好地揭示其背后的原因。瘴气的诞生,与其说是一个自然问题,不如说是一个“观念诞生史”。所谓瘴气,实为中原华夏文明在对异域及其居住族群时,基于主观想象构建形成的文化概念。这种偏见与歧视,实质上是一种中原汉文化对异域与异族进行心理贬低的集体无意识行为,它的出现与消失,就是中国历史上南北方碰撞、交融的历史。
形态
瘴气时而有形,时而无形。其有形之态,如云霞,如浓雾;而无形之时,则可能腥气四溢,或是异香扑鼻。而传说中的“瘴母”,则在历代文人墨客的笔下被赋予了种种怪异之姿。
唐朝刘恂曾描绘瘴母:“岭表或见物自空而下,始如弹丸,渐如车轮,遂四散,人中之即病,谓之瘴母。”明代
邝露亦言:“瘴起时,望之有气一道,上冲如柱,稍顷散漫,下似黄雾,空中如弹丸,渐大如车轮,四下掷人,中之者为痞闷,为疯痖(yǎ),为汗死。人若伏地,从其自掷,则无恙。”
分类
四时之瘴
明代邝露在其著作《赤雅》的卷下《四瘴》篇中指出瘴气一年四季均可出现,各具特色:瘴气四时皆有,春曰青草,夏曰黄梅,秋曰新禾,冬曰黄茅。此外,黄茅瘴又称黄芒瘴,早在晋代
嵇含的《
南方草木状》一书中便已有所提及。
香花瘴
香花瘴是
四季桂花开时发生的瘴气,“当木樨开时,山岚气随之而发,行者闻尤异香出林,味如桂菊,氤氲不散,则香花瘴之所为也。瘴以香诱人,爱其香而以鼻呼吸,则其毒灌入心脾,不可药矣。”
药瘴
药瘴,在旧时观念中,指的是由某些药物散发出的、被认为对人体健康有不良影响的特殊气息。《卫藏通志》卷四:“四十里至折多山麓,有塘铺,有旅舍,崇冈在望,峗嵲(wéi niè)逼人,药瘴气候异常,令人气喘。”又:“折多过山,山虽长,不甚峻,产大黄,药气熏蒸,过者多喘,秋冬积雪弥漫。”
雪瘴
雪瘴,是指在高寒地区,由于积雪长时间不化,加之寒冷气候与特殊地理条件相互作用下形成的一种特殊瘴气。《藏行纪程·十二阑干道中》:“十九日至二十五日住,阴晴不时,地多雪瘴,饮阴泉之水者,皆喘急,手足触雪即坠,兼伤目。”
冷瘴
冷瘴,旧时常被用来形容高寒地区那种能致病的冷空气现象,但实际上更多地是指高寒地区由于海拔高、气候严寒而导致的缺氧、干燥且空气稀薄的气候条件。《道光云南志钞》卷七“
西藏自治区载记”:“其国风、雨、雷、雹,每隔日有之,盛夏节气,如中国暮春之月。山有积雪,地有冷瘴,令人气急,不甚为害。”
瘴气防治
古人认识到瘴气的危害性后,就开始摸索其防治措施。《岭南卫生方》与《
瘴疟指南》是两部反映中国古代防治瘴气与瘴病的重要医学著作。《岭南卫生方》由元代释继洪所著,最具岭南特色的治瘴
方书,也是对宋元以前治瘴技术的系统总结。该书强调气候环境与生活方式对岭南人体质的影响,认为这种环境下人们易阳气不足、阴湿偏盛,导致
久疟病理上表现为上盛下虚、外热内寒。治疗上,它根据热的轻重和脉象,将瘴病分为冷瘴与热瘴,并考虑病程长短、大便情况、体质虚实等因素,提出清上温下、除痰截疟、行气健脾的治疗原则,注重保护脾胃正气,避免过度使用寒凉、攻下等峻猛之法。治疗方法上,冷瘴主张药治与针灸并用,热瘴则采用挑草子法外治,结合青蒿水内服或附子汤冷服等多种方式,用药上偏向温热或寒温并用,慎用寒凉药。
明代郑灵渚的《
瘴疟指南》则是
中原地区古代治瘴技术的集大成之作。全书分两卷,卷上侧重于辨证,即详细区分
久疟与其他相似病症(如
伤寒、内伤等)的异同,进一步细化冷瘴、热瘴、痖瘴等类型,结合脉象、病程、患者人群特征进行精准辨证,并探讨病前病后的调理及灸法治疗,同时批判了当时治疗瘴病的一些误区。卷下则提供了丰富的御瘴药方,包括正气方、和解方、温中方等多种方剂,以及针对痖瘴和其他并发症的治疗方案。除此之外,古人还将饮酒与嚼食槟榔视为抵御瘴气的手段之一,不过这两种方法存在广泛争议。
影响
对官僚制度的影响
在历朝历代对瘴区的治理过程中,为鼓励官吏前往这些有瘴气之患的地区任职,均采取了一定的优惠政策与特殊措施。
唐朝,为解决南方民族地区官员缺额严重的问题,特殊的“南选”之制,即由朝廷授权所在地的
都督直接选
补土人,委以官职的一种制度。宋代时,朝廷不仅灵活调整了到岭南为官者的赴任时间,以避开瘴气最严重的季节,还出台了针对官员后代的优待政策,“邕、宜、钦极边烟瘴
知州,听奏子孙一人。凡因战阵物故及殁于王事,许官其子孙。”
清代,在督抚的默许下,瘴区官员在瘴气严重时可暂时迁移至他地办公,待瘴气减弱或消散后再返回原治所。同时,清廷认为生于瘴区之人对瘴毒有一定抵抗力,从而建立了五省籍贯制度,在瘴区官职空缺时,优先从南方五省籍贯的候选人中选拔,期望以此减少官员因瘴气而亡的情况。
对军事征防的影响
瘴气的肆虐,也对古代各朝代的军事行动与边防驻守产生了影响。
唐朝在
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置防冬兵,即仅在冬季瘴气相对减弱的时节部署兵力,因为敌军不会在春夏之际瘴气肆虐的时候入侵,往往选择冬季瘴气稍弱的冬季发动攻势。宋代时期,为减轻瘴气对将士的影响,宋代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优抚措施,不仅提高了岭南地区将士的俸禄,还特别规定对于因瘴气而牺牲的官兵及其家属,给予丰厚的抚恤和优待。例如,“广南捕蛮诸军岁满归营,人赐钱二千,月增俸钱二百。度岭阵亡及瘴疠物故者子孙或弟侄,不以等样收一人隶本营者,支衣廪之半。”
对生活习惯的影响
瘴气的存在深刻地塑造了瘴区居民的生活方式和习惯,以岭南地区的民众为例,岭南瘴乡之人喜爱食用槟榔,就是认为槟榔能除瘴。宋代学者
罗大经曾描述道:“岭南人以槟榔代茶,且谓可以御瘴。余始至,不能食,久之,亦能稍稍,居岁余,则不可一日无此君矣。”元末
陶宗仪则将槟榔誉为“洗瘴丹”。明末
吴有性在其著作《
瘟疫论》中也记载:“槟榔能消能磨,除伏邪,为疏利之药,又除岭南瘴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