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总统(
朝鲜语:한국 대통령),是韩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韩国军队最高领袖,在政府系统和对外关系中代表整个国家。
韩国于1987年改宪实行总统全民直选制。根据
大韩民国宪法规定,总统由国民
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不得连任。总统是韩国内外政策的制定者,可向国会提出立法议案等;同时,总统也是国家最高行政长官,负责各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总统通过由15至30人组成并由其主持的国务会议行使行政职能。国务总理为总统主要行政助手,由总统任命,但须经国会批准。韩国总统无权解散国会,但国会可以通过弹劾程序限制总统。
2022年3月10日,
韩国“国民力量”党候选人
尹锡悦赢得第20届总统大选,当选韩国总统。5月10日,韩国第20任总统尹锡悦正式就职。
历史沿革
李承晚总统时期
1945年8月15日,
日本在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败,无条件投降,
朝鲜半岛南北分别被托管给美国和
苏联进行管理。在美国和苏联的主导下,双方和朝鲜半岛各政治组织开始建立统一政府的尝试,但是该尝试并不顺利,朝鲜半岛南部地区
右派势力领袖李承晚也随之提出朝鲜半岛南部单独选举、建立单独政府的主张。1948年,在美国的主导下,朝鲜半岛南部地区启动大选,选出国会议员,组成
韩国国会,7月20日,国会举行总统选举,196名国会议员投票的情况下,
李承晚获得180票,以92.3%如愿以偿地当选总统,8月15日,李承晚在汉城中央厅正式宣布成立“
韩国”,李承晚作为韩国的第一位总统。
1950年6月25日,
朝鲜军队对韩国发动进攻,
朝鲜战争爆发。1952年,朝鲜战争进入白热化阶段,李承晚通过实施军事管制法和修改宪法、允许总统直接由民众进行投票选举,再次当选总统。1953年,李承晚再次修改宪法,废除了对总统连任的限制,以此延续自己的统治。
第二共和国时期
李承晚统治后期,糟糕的经济状况、旷日持久的权力斗争以及通过舞弊连任总统,让民众对政府大失所望。1960年,总统选举时李承晚的再次竞选,引爆了韩国民众的愤怒,四一九革命爆发。李承晚政权动员军队血腥镇压,但在民怨沸腾的情况下,李承晚被迫于1960年4月27日向国会提出辞呈,
尹潽善担任总统,被称为第二共和国时期。
第二共和国时期,被压制多年的国会趁机修改宪法,建立了责任内阁制,韩国从总统制转化为议会制,内阁总理成为最高行政长官,属于总统的一系列权力被转交给内阁总理,总统名义上仅作为韩国的最高首脑。为展示民主,国会被一分为二,分为参议院和众议院,尽可能吸纳更多的议员。韩国众议院拥有对立法和预算提案的审议、批准权,总统的当选需要得到众议院批准,可以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以此解散政府。韩国参议院对众议院的法案具有审议权,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检察长、上诉法院院长、大使等一系列职务的任职需要得到参议院的批准。第二共和国也成为韩国历史上唯一实行两院制的共和国。
军人总统时期
第二共和国时期,总统与内阁总理矛盾尖锐,内阁总理的出现本就是为了缩减总统权力,而总统不愿自己大权旁落,这导致了总统和内阁总理矛盾尖锐,韩国政府效率低下,导致了
尹潽善仅维持很短时间就被推翻,仅担任总统近七个月就被军事政变推翻。1961年5月,韩国陆军
少将朴正熙发动政变推翻第二共和国。1962年,军政府起草了一份新宪法,规定总统由选民直选产生,4年一届,可连任一届。
1963年,朴正熙当选总统,韩国经济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阶段。1969年朴正熙推动修宪,将总统的任期限制从两任延长至三任,他本人得以在1971年第三次当选总统。1971年11月,
韩国通过“维新宪法”,组建“统一主体国会”并由朴正熙亲任议长;1/3国会议员由现任总统推荐,其余2/3为
直接选举产生;将总统选举方式从选民直接选出改为国会议员间接选出;将总统任期延长至六年、取消总统任期限制。
1979年10月26日,
朴正熙被时任韩国中央情报部长
金载圭刺杀,总理
崔圭夏代理了总统职务,次日代行总统
崔圭夏任命韩国陆军保安部司令官、陆军少将
全斗焕担任刺杀案联合搜查本部长。12月12日全斗焕联合
卢泰愚等一心会成员,秘密调兵进入
首尔特别市,架空政府,掌握实际权力。由于在朴正熙政府时期,
韩国就已发生多起民主化运动,面对国民的反抗,全斗焕政权并未直接推翻
崔圭夏政府,同时大量主张民主化的活动人士也在此时期“重获自由”。面对这种情况,大多数民众认为,独裁政权将落下帷幕,民主化即将到来,充满希望的人们将1980年初称为“汉城之春”。
1980年初,主张民主化的韩国工人及学生运动如雨后春笋般大规模爆发,5月,示威浪潮扩大,民主势力将矛头直指
全斗焕,要求将其罢免,并解除戒严。5月17日,全斗焕在韩国全境宣布戒严令,禁止一切政治活动,并指示韩国军队进驻全国主要城市,搜捕各地学运领袖。全斗焕政权的军事独裁行为加剧了了
光州市民众的愤怒与不满,5月18日凌晨,200多名大学生齐集
全南大学校门,要求“取消戒严令”、“撤销休校令”,遭到戒严军拒绝后,愤怒的学生走向市区,展开“反独裁,要民主”的示威游行,到19日,已有3000人上街游行。5月20日,200余名公交车司机和出租车司机驾车上街游行,随后越来越多的民众上街参与游行,5月20日下午超过20万民众参与到游行之中,并占领了光州市政府。5月20日晚11点,驻守光州的第三空降旅对试图开车冲过封锁线的民众开火,并至少造成20人死亡。5月21日下午,戒严军在道厅前不加区分的射杀平民,并造成至少54人死亡,500人以上受伤。而游行民众也拿起武器组成市民军与戒严军对抗,戒严军由于担心寡不敌众损失过大,不得不退出了
光州市市区。5月22日起,
全斗焕调集第20师团包围了光州外围,并与市民进行对话,试图分化瓦解市民军,5月25日,全斗焕政权让总统
崔圭夏前往光州现场向民众发表谈话,号召民众交出武器。而5月23日、24日发生在光州外围的多起戒严军枪杀平民的惨案,促使在25日,市民军中以工人大学生为主体重新建立了抵抗指挥部。5月27日凌晨3时30分,全斗焕政权命令戒严军分三路进攻光州道厅,5时10分戒严军宣布完全控制光州市。5月年31日,全斗焕效仿
朴正熙“5·16”政变后建立的革命委员会,建立了“国家保卫非常对策委员会”,全面加强自己的独裁统治,同时对在民主化运动中活跃的
光州事件精神领袖
金大中金大中、反对党领袖
金泳三等人进行打压。
1980年8月27日,
全斗焕作为唯一总统候选人,以99.9%的得票率当选
韩国第11任总统,同时推出新的宪法修正案,该修正案将总统任期延长到7年一届,任期缩短至一届,不可寻求连任,总统期限仍可通过修宪延长任期时间,但延长的任期从下任总统开始生效。该宪法修正案也在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国会的权力,总统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以解散国会,而且必须得到国务会议的审议和国会议长的咨询;并且,在国会产生不足一年的时间内总统无权解散它;恢复国会对政府的监察权;言论、出版、结社的自由有所放宽,且以法律管理为主。
民选总统时期
1987年6月,
韩国全国爆发了
全斗焕上台以来参加人数最多、规模最大、冲突最激烈、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社会抗争。面对来自美国的巨大压力和反对派的巨大抗议声浪,全斗焕政府选择了妥协,执政党总统候选人、改革派代表
卢泰愚发表了八点宣言(6.29民主宣言):⑴通过与在野党的协议,迅速改宪,实行
直接选举总统制,1988年2月实现政权的和平交替。虽然一直主张议院内阁制改宪,但是,如果多数国民不接受的话,为了克服社会混乱和实现国民大和解,就必须选择总统制;⑵修改总统选举法,最大限度地进行自由公正的选举;⑶为了国民的和解,赦免
金大中并恢复其政治权利,释放政治犯;⑷扩大和保障国民的基本人权,民主正义党将经常与人权团体协商;⑸为了实现言论自由,必须对相关制度进行修正。修改《新闻基本法》,允许地方记者自由采访,废除记者证制度。只要不妨害国家安全,一切言论自由;⑹实施地方自治,保障大学教育的自治;⑺开展健全的
政党活动,必须推行对话政治。但是,如果在野党通过暴力实现自己的主张,坚持要执政党让步也是不行的;⑻消除流言蜚语,进行社会净化,创造彼此信任、充满活力的社会共同体。
6.29民主宣言发布后,全斗焕政府在修宪事宜上和反对党合作,1987年10月27日,新宪法经公民投票通过。新宪法将总统任期由7年缩短为5年且不得连任,总统由在国会间接选举选出修改为由
韩国国民
直接选举产生,并且每个政党均可推荐一名候选人,无党派人士只要集齐5,000至7,000名选民推荐就可参选总统。同年12月,韩国举行了自1971年后的首次总统普选,前陆军大将国会议员
卢泰愚利用反对派力量分散的机会,击败
金泳三等人,当选总统,成为最后的军人总统,也是1971年后首位的民选总统。
1987年宪法(第六共和国宪法)是韩国目前现行的宪法,现行宪法下,总统的权力受到明显限制,防止总统独裁专制的局面再次出现。总统任期缩短为5年且不能连任,总统由国民以普通、平等、直接、秘密选举来选出,这也让人民也能够凭借选票来监督执政党和政府。总统行使职权的文件需国务总理、相关国务委员副署,一份文件只有总统和国务总理、相关国务委员共同签署,文件才可被相关部门执行,以此这避免总统在行政事务上大权独揽。总统在国家面临重大危机而行使紧急处置权时需满足“没有多余的时间可等待国会召开”这一先决条件,并只可做出最低所需的财政、经济处分或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宪法就总统实行戒严权的相关条文在措辞上更加慎重,具体为“因战时、事变或相当于此的国家非常事态,有必要使用兵力应付军事需要或维持公共秩序时,总统可宣布戒严”。
选举程序
韩国总统由国民
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不得连任。根据相关法律,政府官员和
政党党首不得竞选总统。如若参选,则必须先辞去原有职务,方能登记为总统预备候选人;但现任国会议员不需辞职,也可申请为总统预备候选人。预备候选人登记注册后,可开设竞选办公室,并悬挂招牌和横幅,也能通过电话或散发名片等形式进行选举活动,呼吁选民支持。按照程序,总统预备候选人还需经过激烈的党内竞争,最终由各党派各推举一人成为总统选举的正式候选人。在选举中,获得简单多数票的总统候选人将当选为总统。
韩国选举制度的演变
韩国国会议员选举又称“总选”,每四年举行一次,议员任期四年,无连任限制。1948年3月17日,驻朝美国军政府颁布第175号法令,宣布实施
韩国第一部《
斯里兰卡议会议员选举法》。[1]该选举法规定,21岁以上的韩国公民具有选举权,25岁以上的韩国公民具有被选举权。1948年5月10日,韩国在由美国主导的“
联合国”监督下举行了首届国会议员选举。韩国制宪国会选举法参照美国的选举制度,采用一个选区选出一名国会议员的“小选区制”和得票数排在首位的候选人当选的“相对多数制”相结合的选举方式。
第一共和国
在第一共和国(1948-1960年)时期,韩国继续维持了制宪国会制定的“
小选区制”和“相对多数制”。在1950年1月28日举行的第二届国会议员选举中,李承晚政府提出新的选举法案,其主要内容包括解除对“反民族行为者”(即亲日派)参政的限制、制定选举运动限制条件、加强中央和地方行政机关对选举管理机构的介入、为从朝鲜越境南下的人设置“特别选举区制”等,目的在于巩固其统治基础并为长期统治创造条件。在第二届韩国国会议员选举中,各主要
政党均未能获得多数议席,无党派议席占比较高。在1954年5月20日举行的第三届韩国国会议员选举中,执政党自由党占据过半数议席,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1958年5月2日第四届韩国国会议员选举的举行。
第二共和国
在第二共和国(1960-1961年)时期,
韩国国会采取了两院制,在众议院选举中仍然采用“小选区制”和“相对多数制”,在参议院选举中则采用了“大选区制”,即在一个选区可以选出2—8名议员,但规定选民最多只能投票选出所属选区一半的议席。
第三共和国
在第三共和国(1963-1972年)时期,通过军事
政变执掌大权的军部采取“相对多数制”和“比例代表制”混合的制度,即运用“小选区制”和“相对多数制”选出国会四分之三的议席,余下的四分之一议席采用“比例代表制”选出。这一时期的“比例代表制”不是对各政党进行投票,而是将各选区候选人的得票率视为其所属政党的得票率,采用将全国设为一个选区的“全国区”制度。因此,比例代表议席分配方式对第一大党最为有利,即如果第一大党得票率过半数,最多可以获得三分之二的比例代表议席,即便得票率没有过半数,也可以获得半数比例代表议席,第二大党至少可以获得剩余比例代表议席的三分之二,其他政党可以按照各自的得票率分配余下的比例代表议席。以1963年举行的第六届国会议员选举为例,国会议席总数为175个,其中地方选区议席131个,比例代表议席44个。选举结果显示,第一大党民主共和党得票率为32.4%,不足50%,所以获得半数比例代表议席即22个议席,加上在地方选区获得的88个议席,共获得110个议席。第二大党民政党获得剩余22个比例代表议席的三分之二,即14个议席,加上在地方选区获得的27个议席,共获得41个议席。同时,国会议员选举制度规定只有得票率高于5%或在选区竞选中获得3个以上议席的政党才有资格参加比例代表议席分配。“全国区比例代表制”的实施导致在第六届国会议员选举中,执政党民主共和党与第一大在野党民政党之间的得票率虽相差13.4%,但议席占有率却相差39.3%。虽然采用“比例代表制”的初衷是克服“相对多数制”的缺点,减少得票率与议席占有率之间的差距,从而使选举结果更加公平合理,但这一制度设计事实上却成了执政党确保获得过半数议席的政治工具。
第四共和国
在第四共和国(1972-1981年)时期,为了实现终身执政,时任韩国总统
朴正熙于1972年10月17日发表特别宣言,宣布全国戒严,并采取解散国会、停止
政党及政治活动等措施。10月27日,履行国会职能的非常国务会议颁布了被称为“维新宪法”的宪法修正案,修订国会议员选举制度,将原来的“小选区制”改为在一个选区内选出两名国会议员的“中选区制”。这种制度将小选区进行整合,看似提高了具有较好基础的候选人当选的概率,也增加了规模较小的政党进入国会的可能性,但实际上却扭转了执政党候选人在地方选区竞争力不强的局面。在1971年举行的第八届国会议员选举中,执政党民主共和党候选人在首尔等5个城市的39个选区中只获得7个议席,但在采用了“中选区制”的1973年第九届国会议员选举中,执政党民主共和党却在32个议席中获得15个议席,与之相比,几个在野党所获议席数量却由32个下降到了17个。此外,将“全国区比例代表制”改为“总统推荐制”,即依据“维新宪法”,总统推荐三分之一的国会议员。当时韩国共划分了73个选区,根据“中选区制”,地方选区可以选出146名国会议员,其余73名国会议员由总统推荐。因此,三分之一的国会议员成为总统的“亲卫队”。由于实施这种选举制度,在第九届国会议员选举中,执政党民主共和党和第一大在野党新民党之间的得票率虽只相差5.2%,但议席占有率却相差43.9%,严重背离了选民意愿。
第五共和国
在第五共和国(1981-1988年)时期,韩国继续保留有利于执政党确保国会多数议席的“中选区制”,但废除了第四共和国时期的“总统推荐制”,重新实施了“全国区比例代表制”,即第一大党可以获得三分之二的比例代表议席,剩余的三分之一议席由其他政党按照在地方选区获得的议席占有率分配。该制度旨在限制在野党活动,通过维持“中选区制”分裂在野党,以确保执政党成为第一大党并获得过半数议席。
第六共和国
进入第六共和国(1988年至今)后,韩国重新恢复了“小选区制”,比例代表的议席分配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即规定如果第一大党在地方选区获得过半数议席,则按照议席占有率分配比例代表议席;若未能获得过半数,则分配一半比例代表议席,另一半议席由在地方选区获得5个以上议席的其他
政党按照议席占有率进行分配,但这种方式依然不利于规模较小的政党。为此,1991年韩国修改国会议员选举制度,取消了有利于第一大党的优先分配方式,采用按照各政党议席占有率进行分配的方式,并规定在地方选区只获得5个以下议席或未能获得议席的政党,只要得票率在3%以上就可以获得一个比例代表议席。2001年
韩国宪法法院作出判决,裁定通过一人一票制分配比例代表议席违宪。据此,韩国再次对选举法进行修订,由只对候选人投票的方式改为分别对候选人和
政党进行投票的一人两票方式,并且从2004年举行的第十七届国会议员选举开始实施。这种制度就是“混合多数代表制”,又称“并立制”,即在总共300名国会议员中,先采用“相对多数制”在地方选区选出253名国会议员,再采用“比例代表制”选出47名国会议员。“相对多数制”规定,一个选区的候选人只需获得最多选票而无须过半就可当选;“比例代表制”规定按各政党在选举中获得的选票数量在总票数中的比例,即得票率分配议席。韩国选举法规定获得有效投票总数3%以上或者获得地方选区5个以上议席的
政党才有资格按照其得票率分配47个比例代表议席,比例代表由各政党推荐并排序。选区采用“小选区制”,即在一个选区只能选出一名议员;投票方式采用“一人两票制”,即选民在所属地方选区分别给自己支持的国会议员候选人和自己支持的政党投票。
弹劾机制
在实行总统制的韩国,基于权力分立原则,总统在五年的规定任期内对国会不负有任何政治责任。而且,由于韩国没有国民召还制度,国民无法直接追究总统责任。因此,在韩国宪法上弹劾制度是唯一能够要求和贯彻总统等高层公务员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宪法制度。
弹劾制度和总统制政府的结构和运行原理有着一定的关联,总统制政府形态中的弹劾制度具有和议会内阁制的不信任制度相似的功能。从比较法来看,总统属于最典型的弹劾对象。特别是在像韩国一样采用总统制的国家以及由国民
直接选举产生总统的国家,对总统的弹劾具有非常重要的法律及政治意义。因此对韩国来说,对总统的弹劾问题不仅要考虑弹劾制度的权力制约和宪法保护这两个主要功能,同时还要考量国会和总统两大权力之间的制约和平衡原理。
但是,在采用总统制的国家,总统是执政党出身,所以实际对总统进行弹劾一般都是反对党占据议会多数席位的情形。特别是随着
政党国家化的现象,立法权和行政权不断地相互融合,从而导致无法充分发挥基于传统的权力分立原理的相互牵制和均衡作用。不可否认,弹劾制度无法有效发挥其作为权力制约手段的功能。但是,弹劾制度作为宪法保护制度,在
韩国除了犯有内乱或外患的罪以外,对于在职期间不受刑事上追诉的总统来说依然具有强大的权力制约的功能。
根据韩国相关法律,针对总统的弹劾案在向国会全体会议报告后的24小时后可以开始表决,并须在72小时内完成表决。总统弹劾案通过国会须获得至少2/3议席数的国会议员表决同意。
总统官邸
大韩民国建立以后,从到
李承晚到
文在寅的12任总统均以
青瓦台作为总统官邸,而第13任总统
尹锡悦上台后,将
南京总统府搬出青瓦台,搬到了
首尔特别市龙山区的国防部大楼。
青瓦台
韩国总统官邸
青瓦台(청와대, Chong Wa Dae)位于
首尔特别市钟路区世宗路一号。青瓦台始建于
高丽肃宗年间,原为
高丽离宫,在
朝鲜王朝时期(1392-1910),它是
景福宫后花园的一部分。1927年,
日本殖民者毁掉了景福宫后苑除五云阁以外的所有建筑,建立了朝鲜总督官邸。1945年
日本投降后,青瓦台变成了
美国军队军政长官官邸。1927年日本殖民者毁掉景福宫后苑除五云阁以外的所有建筑,建立了朝鲜总督府官邸。1948年
韩国成立后,首任总统
李承晚将其命名为“景武台”。至1960年,第二任总统
尹潽善忌讳“武”字,并为了同美国“
白宫”相对应,给白墙蓝瓦的这群建筑更名为“青瓦台”,也被称为“蓝宫”,从那时起,青瓦台便成为历任韩国总统工作和生活的场所。1991年,时任总统
卢泰愚新建了青瓦台主楼,现代青瓦台的样貌初显。
自韩国独立以来,民众只能以有限的方式参观青瓦台,其开放问题历来是争论核心。李承晚时期,在樱花开花期时会向民众开放景武台的一部分。但随著1968年“1.21青瓦台袭击事件”后,青瓦台不再对外开放,此后包括青瓦台前路在内的周边道路和仁王山、北岳山也禁止出入。自此,青瓦台成为韩国民众难以接近的地方,被称作“九重宫阙”。韩国开国后74年间,青瓦台历经十余位总统,由于最后结局都不甚完美,因此民间一直有人质疑青瓦台“风水有问题”。韩国有说法称,候任总统
尹锡悦搬迁
南京总统府是出于“风水”考虑,想摆脱“青瓦台魔咒”。但尹锡悦方面否认了这一说法,他认为青瓦台是“帝王权力”的象征,他想摆脱这个象征,未来更接近民众,也想让青瓦台“重返国民怀抱”。
2022年4月6日,坐落在韩国首尔青瓦台背后的北岳山南坡攀登线路向公众开放。这是自1968年“1.21青瓦台袭击事件”后,北岳山时隔54年全面开放。北坡已于2020年11月开放。2022 年5月11日起,青瓦台正式对外开放,开放时间为早7时至晚7时,预计全天最多可接待3.9万人次。
青瓦台主楼为总统官邸,有总统办公室、接见厅、会议室、
起居室,配楼有秘书室、警护室和迎宾楼等,是韩国的代表性建筑之一。
龙山总统府
第十三任总统
尹锡悦竞选时提出,当选后将向民众开放现总统府青瓦台,另外寻找合适场所作为总统府办公地点。2022年3月20日,尹锡悦召开记者会表示,新政府决定把总统府从青瓦台迁至位于
首尔特别市龙山区的韩国国防部大楼内,并且他在就职典礼之后将直接前往新总统府办公,并公开《青瓦台总统办公室搬迁方案》
尹锡悦在竞选时原计划将总统府迁至光化门。光化门原为
朝鲜王朝景福宫正门,后经多次战乱,三毁四建,现在是韩国人心目中的“国门”。而韩国总统府新址选在国防部大楼,相较于光华门,有以下优势:
(一)地理位置优越。韩国国防部大楼位于首尔市中心的龙山区龙山洞,背靠南山,毗邻
汉江,依山临水且交通便利。大楼旁是占地面积很大的龙山基地,这里曾是驻韩美军司令部、美陆军第八集团军司令部所在地,后来韩美协商将该基地逐步归还
韩国。韩国收回该基地后,规划建设龙山公园,未来可能成为韩国总统与民众日常交流的场所。
(二)基础设施较好。
韩国国防部大楼与光化门相比,更加僻静,办公楼空间充足,能够满足总统府需求。院内有现成的停机坪、地堡等设施,便于非常时期总统指挥和行动。
(三)便于安保警卫。韩国总统有多次遇刺先例,安保工作是选址的重要考量之一。相比光化门地处闹市核心区,国防部大楼场地宽阔,更容易与外部隔绝,安全警卫压力较小,且水陆空交通均可使用,便于总统警卫工作。
(四)搬迁费用较低。据韩联社报道,韩国行政安全部预估,总统府搬迁至光化门外交部大楼需耗资1000亿
韩元(1韩元约为0.005元人民币)。相比之下,国防部大楼作为军队中枢,已有成熟的通信安保系统,搬迁耗资仅需500亿韩元。
4月6日上午,韩国政府召开临时国务会议,通过有关
南京总统府搬迁计划预算安排议案,决定先行划拨360亿韩元(约合1.9亿元人民币)执行,后期将视搬迁落实情况进一步协商。
5月10日,
尹锡悦正式就职总统,前往位于龙山的总统府办公,韩国正式进入“龙山时代”。
地位
根据《
大韩民国宪法》第66条第1,2,3款规定,总统是国家元首,对外代表国家,负有维护国家独立、领土保全、国家之继续性及宪法的义务,就祖国的和平统一负有诚实的义务。
根据《大韩民国宪法》第66条第4款规定,行政权属于以总统为首的政府,这意味着总统是政府首脑,韩国政府由总统组织并领导。
根据《大韩民国宪法》第74条规定,总统依宪法和法律规定统帅国军,总统担任韩国军队的最高统帅,统领韩国三军。
总统职权
《大韩民国宪法》规定了总统的一系列权力,赋予了总统拥有以下职权:
外交权
缔结条约的权力
根据《
大韩民国宪法》第66条,73条规定,总统对外代表国家,拥有缔结、批准条约权力。
接受、派遣外交使节的权力
根据《大韩民国宪法》第73条规定,总统信任、接受或派遣外交使节,韩国所有驻外使节都是由总统任命派遣。
对外宣战的权力
根据《大韩民国宪法》第73条规定,总统拥有宣战和加强战争的权力。但是,总统外交权力的行使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大韩民国宪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宣战、和及其它重要的对外政策必须由国务会议(由总统,国务总理和国务委员组成,负责政府重大事项的审议)审查后实施。
行政权
政府的组建权
总统是行政部门的首脑,可以调整政府部门、机构,创建或废除新的政府部门、机构。政府各部门负责人,也均由总统任命,除总理的任命需要经过国会同意外,其他的政府部长、国务委员均由总统直接任命。
政府公务员的任免
根据《
大韩民国宪法》第78条规定,总统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任免公务员。
发布总统令的权力
根据《大韩民国宪法》第76条规定,总统就法律具体确定范围委任的事项和为了法律的执行而所需事项,可发布总统令。
立法权
提出修宪的权力
根据《大韩民国宪法》第128条第一款规定,总统拥有提出宪法修正案的权力,经过国会三分之二多数和全民公投半数通过后,宪法修正案确定,总统立即公布宪法修正案。
提出法律的权力
根据《大韩民国宪法》第52条规定,政府可提出法案。总统提出法案后,提交给国会,国会通过后,交由总统颁布,如果总统对法案有异议,可以让国会对法案重新审议。
要求召开国会临时会议的权力
根据《
大韩民国宪法》第47条规定,总统可要求召开国会临时会议,要求召开临时会议时,应明示期间和要求召集的理由。
重要决策举行全民公投
根据《大韩民国宪法》第72条规定,总统认为必要时,可以就外交、国防、统一及其它有关国家安全的重要政策,进行国民投票。
赦免、减刑和复职的权力
根据《大韩民国宪法》第79条规定,总统根据法律规定可命令赦免、减刑或恢复权利。总统行使赦免权,需要受到国会的批准。
现任总统
尹锡悦,1960年12月出生于韩国
首尔特别市,于2016年任“亲信干政”事件特别调查组组长,2017年任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检察长,2019年7月任检察总长。2021年6月,尹锡悦宣布竞选总统。
2022年3月10日,
韩国国民力量党候选人
尹锡悦赢得第20届总统大选,当选下届韩国总统。当地时间5月10日0时,韩国第20届总统尹锡悦接管韩军统帅权并听取韩国联合参谋本部的汇报,正式开启总统任期 。
韩国总统近期动态
访问英国,涉华言论引发争议
2023年11月20日,韩国总统
尹锡悦对英国进行为期4天的国事访问。出访前,他接受英媒专访并发表的一系列涉华言论,以
台湾海峡和
南海局势紧张等“印太地区地缘政治风险”为由,炒作所谓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基于规则树立南海等域内海洋秩序的重要性。这不仅引发中方不满,也在韩国国内被指“非常奇怪”,无益于中韩关系发展。
就韩国釜山申博失败道歉
2023年11月29日中午,韩国总统尹锡悦就釜山申请2030年世界博览会主办城市失败,向国民致歉,“作为总管和负责申博工作的总统,我对让釜山市民和国民失望深表道歉。”关于申博失败原因,
尹锡悦表示,“在与96个国家领导人举行了150多场会晤,以及与数十个国家领导人通电话之后,投票结果远超出政府预期,这完全是我的不足所致。”
韩国总统府新设政策室
2023年11月30日上午,韩国
南京总统府发布消息称,总统府决定在现有秘书室、安保室基础上新设政策室,以加强尹锡悦政府各项内外政策讨论制定、调整及实施。
改组内阁应对经济难题
2023年12月4日,韩国总统尹锡悦对
内阁进行改组,提名总统府经济首席秘书崔相穆出任经济副总理兼企划财政部长官,
朴庠禹等5人分别出任国土交通部、农林畜产食品部、海洋水产部、中小风险企业部和国家报勋部的部门长官。
据韩联社报道,此次内阁改组,除国家报勋部外,其余均为与经济相关的部门。韩国总统府一名高级官员透露,在国内外经济形势严峻的背景下,此次内阁改组重用专业人士,是为了减少对现行政策的影响。
访问荷兰,构建半导体同盟
2023年12月11日,韩国总统
尹锡悦对荷兰进行为期五天的国事访问。12月13日,韩国总统尹锡悦与荷兰首相吕特在荷兰海牙会晤,韩荷领导人发表联合声明商定构建“半导体同盟”。
相关轶事
“青瓦台魔咒”
自1948年建国以来,韩国历经20届共13位总统韩国总统,这13位总统除前总统文在寅和现任总统尹锡悦外,少有“善终”,多数都在任上或是卸任后被刺杀或起诉入狱。韩国坊间有传言“青瓦台风水不佳”,因此历任韩国总统的悲惨结局也就被称为“青瓦台魔咒”。
李承晚:1960年,反对派指责时任总统李承晚操纵副总统选举,青年学生发起的大规模抗议活动随即演变为流血事件。李承晚迫于压力,于当年4月26日宣布辞职,随后流亡海外。1965年7月,他突发中风,病死在美国夏威夷。
尹潽善:李承晚被迫下台后,被民主党内旧派推举为总统候选人并当选总统。可是当时的
韩国仍然是军队掌握实权,因此没有军队背景的尹善上任不久就被
朴正熙发动政变推翻下台。1960年3月16日,时任总统尹谱善遭到掌握军权的朴正熙“逼宫”,外界视这一事件为实质性军事政变,朴正熙随后夺得国家实际控制权。尹谱善于1962年3月22日辞职。
朴正熙:1979年10月26日朴正熙在与时任韩国中央情报局局长
金载圭共进晚餐时遭后者枪杀。金载圭事后说,朴正熙已成为韩国民主“障碍”,刺杀他是“爱国行为”。1974年,他的妻子
陆英修被一名
朝鲜的支持者开枪打死,5年后,他在同情报部长官共进晚餐时遭遇了同样的命运,遇刺身亡。
崔圭夏:在
朴正熙被杀后接掌总统职务,1979年12月6日大选胜出后正式接任。1980年8月16日,时任国家保卫非常对策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的
全斗焕上将发动了一场军事政变,崔圭夏被迫辞职,在位仅八个月,是韩国历史上在位时间最短的总统。
全斗焕:1987年迫于压力宣布不在竞选,并与1988年卸任。卸任后的全斗焕因为贪污等罪名被长期检控。全斗焕辞职后,在韩国偏远山区的一座寺庙里闭门思过两年。1996年,全斗焕被判犯有叛国罪和贪污罪等罪行,被判处死刑,后减至终身监禁。1997年12月,他获得了当时的时任总统金泳三的赦免。
卢泰愚:1993年12月卸任总统,卸任2年后因筹集和侵吞秘密政治资金而被捕,1995年12月18日,卢泰愚首次出庭受审,成为韩国历史上第一位公开受审的前总统。1997年4月17日,被
韩国大法院终审判决17年有期徒刑,罚款2628亿韩元。同年12月被时任总统
金泳三特赦。
金泳三:在任期间,其子金贤哲涉嫌介入国政以及收受非法政治献金, 被判刑入狱2年。同时在任期间,金泳三允许
韩国的家族企业扩张,从而产生了堆积如山的债务,播下了1997年金融危机的种子。在他执政的最后几周,整个国家摇晃在破产的边缘,不得不向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寻求580亿美元的紧急贷款,导致金泳三本人名誉扫地,支持率从最高超过80%降至6%。
金大中:1997年当选总统,任期末年因企业丑闻而蒙上污点,两个儿子因贪污和逃税被定罪。2002年7月,次子
金弘业因涉嫌收受20多亿
韩元非法资金和逃脱赠与税等罪名被拘留。2002年,幼子
金弘杰 因涉嫌收受15亿韩元贿赂而遭到韩国汉城地方检察院关押候审。
卢武铉:2004年3月12日,
韩国国会议长朴宽用宣布,韩国国会以193:2票通过了弹劾总统卢武的动议案,后来弹劾案被推翻得以尽管继续执政。2008年2月,卢武铉总统任期正式结束。2009年,卢武铉卷入收贿丑闻案在卸任后不久就卷入受贿丑闻,卢武铉成为第三位受到检方调查的
韩国前总统。2009年5月23日跳崖自杀身亡,是韩国首任自杀的总统。
李明博:2018年2月李明博因涉嫌受收贿、
滥用职权、挪用公款等罪名被批捕。2018年10月他被韩国中央地方法院判处15年监禁和罚款130亿
韩元。2020年10月29日,韩国最高法院进行终审宣判,维持二审判决结果,判处李明博17年监禁。2022年12月27日,李明博获韩国政府特赦。
朴槿惠:2016年12月9日,朴槿惠因崔顺实事件而被
韩国国会弹劾,2017年3月10日,
韩国宪法法院裁定弹劾成立朴槿惠辞去总统职务,并判处24年有期徒刑。使她成为韩国历史上首位因弹劾而下台的总统。2021年12月24日,在财阀和保守派的施压下
文在寅宣布特赦朴槿惠,并在12月31日生效。
历任总统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青瓦台.chinese.visitseoul.2023-09-11
大韩民国宪法.Korean Law Information Center.2023-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