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知本(1881~1976),字怀九,号龙甲,别名礼恭,
湖北省荆州府
江陵县张公人,是著名革命家、法学家、教育家。
张知本,15岁考进武昌两湖书院;17岁时,清政府选拔优贡,考为湖北第一,入京朝考取为二等;光绪二十六年(1900),于两湖书院毕业,由湖广总督
张之洞保送,官费赴
日本留学,先在东京宏文书院专习
日语,后转入
法政大学攻读法律;光绪三十一年,他加入
中国同盟会,同年毕业回国,先任湖北广济中学堂堂长,继任武昌官立法政学堂监督、武昌私立法政学堂及法官养成所教席、荆州府中学堂堂长等;广州黄花岗起义失败后,出任同盟会湖北支部评议长;武昌辛亥首义成功,任政事部副部长,司法部成立,任首届部长;1924年,
中国国民党改组,
孙中山亲自提名张知本为中央委员;1928年,任
湖北省政府主席;1933年当选立法委员,并主持《五五宪法草案》的起草工作;抗战爆发后赴
重庆市,任重庆行政法院院长,还兼任朝阳学院院长;1949年赴台湾;1950年,他受聘为台湾“国策顾问”“光复大陆设计委员会副主任”“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国民大会宪政研讨委员会常委”等。
张知本是杰出的法学家,为当代中国重要的政治家及思想家。他一生致力于学术工作和司法工作,促成民主政治实现。他的著作有《法学通论》《
宪法论》《社会法律学》《破产法论》《宪政要论》《宪法拟》《辛亥革命论》《张知本先生言论选集》等,译著有《民事证据论》《土地公有论》。
人物生平
张知本(1881—1976),
江陵县人。1904年赴
日本留学,初入宏文书院,后转入
法政大学攻法律。毕业回国后,1911年3月任
中国同盟会湖北支部评议长,秘密发展组织,宣传革命。
辛亥首义后,初任武昌军政府政事部副部长,司法部成立后任部长,时仅30岁。他重建司法机构,推行新法制,并参与《鄂州约法》的草拟,被我国司法界所推重。
1912年任
江汉大学校长,次年当选国会参议院议员。
袁世凯解散国会,回武昌,执教
私立武昌中华大学。护法军兴起,参加“非常国会”,出任湖南津市护法军总司令部秘书长。
1922年,湖北督军兼省长肖耀南把湖北的几个专科学校都改为大学,请几个老
中国国民党人回湖北任校长。如
石瑛任武昌大学的校长;
郭泰祺任商科大学的校长;张知本就是在这种气氛下担任了湖北法科大学校长。当时湖北曾流行着这种看法:湖北的能人,文的是张知本,武的是
孔庚。
1924年,中国国民党改组,1924年1月,张知本以湖北代表的身份参加中国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孙中山先生亲自提名张知本为第一届中央候补委员,与毛泽东等同一名单。当选为2月任大本营参议,负责国民党汉口执行部工作,主管
湖南省、湖北、
陕西省三省党务。
1925年孙中山先生逝世后,在武昌首义园举行了追悼大会,发行了《中山纪念册》。前面的序言,就是张知本作的。
在他任职期间,他有意与中共党人接触,后被
中国国民党要员觉察,受到开除国民党
党籍的处分。
1926年10月10日,北伐军占领武昌后,张卸职任
上海法政学院校长。
1927年12月,因
谭延闿的推荐,张知本出任
湖北省政府主席,提出施政纲要。
1928年5月张知本就任湖北省政府主席。怎奈当时主持军务的是
胡宗铎、
陶钧。特别是陶钧,威福自专,为所欲为,时人称之为陶屠户。张知本虽对陶钧深恶痛绝,但陶钧掌管军务,张知本也无法管束他。有一次为营业税事,商人代表到省政府请愿。那时正好开省政府会议,张知本退席接见,正商谈间,陶钧赶来了,把商人代表大骂了一顿,说:“混蛋、王八蛋、滚蛋,再啰嗦,就枪毙你们。”
1930年赴
北平市参加国民党改组派反对
蒋介石的活动,任“中央扩大委员会”委员。
1932年任民众训练委员会主任,因与蒋介石主张不和,愤然辞职。
1933年任立法委员,主持起草《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和《五·五宪章》之蓝本,反对军人干预政治,在草案上写了一条:“现役军人不能当选总统”,这明明是针对蒋介石。蒋介石看了很恼火,当国民党中央审查此草案时,蒋介石怂
何应钦、
白崇禧大打出手,还说:“这样规定,就会使中国恢复到好儿不当兵、好铁不打钉的局面。”
张知本说:“看草案,不能割裂开单看一条,要就整个条文看。另外不是有一条规定:人人有服兵役的义务吗?”当然,这一条最后还是被删掉了。
张知本经常批评
蒋介石的独裁,不是为人民开生路,而是为人民塞生路。他说:“蒋介石治理国家,是外行。如果是内行,一把钥匙,很容易就把门打开了。因为是外行,左一斧头,右一斧头,费了很大的气力,而门仍未打开!”
1936年,张知本出任北平朝阳学院院长。他延聘了
邓初民、
马哲民、
黄松龄比较进步的人,想对学校开展新的局面。这些人也确实领导了一些进步活动。但当时的教育部长
陈立夫,把这些人视为洪水猛兽。指“邓、马、黄”是“反动集团”,指责朝阳学院是“共产党的窝子”。最后撤了张知本院长的职务,赶走了邓初民、马哲民、黄松龄,并把学校从
成都市搬到了
重庆市,便于他控制。
抗战后张知本到了重庆,任重庆行政法院院长。初到任时,张知本很想有一番作为。在全国各地设
行政法院分院或在原有省法院设行政法讼庭,以便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因为当时行政法院是在中央方面设立的一个孤立的机构,下面没有基本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还必须经过诉愿。在诉愿两次程序上,不服其决定,才能进行,而且还是文书审判。一个案子,时间拖得很长,以至于到确定判决时,事过境迁,徒具形式,毫无实效。张知本从事改革,颇为踌躇。结果限于当时的政治形势,仍不得不维持现状。
1948年,张知本又当选为行宪国民大会代表,与1000名代表联署要求修改宪法,但未能被大会接受。
到了1948年底,时局急转直下,南京岌岌可危。
1949年
元旦,
蒋介石引退后,
李宗仁当代总统时,邀请张知本为司法行政部长。李宗仁对他评价颇高:“张知本到职后,励精图治”、“常微服出巡,探听民隐,侦察县吏,为全国所称誉。”张出任司法行政部部长后,提出释放政治犯,提案虽通过,但因蒋介石暗中干涉,未能实施。
然而,旧中国的积弊岂是以张知本一人之力可以扫除的?他断定腐朽的
中国国民党政府必将灭亡,曾苦笑着对友人说:“我做了开国的司法部长,现在又做亡国的司法部长。”
1949年9月,张知本去台湾,卸司法部部长职务受聘台湾当局领导人办公室“国策顾问”,历任台湾当局领导人办公室“资政”、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国民大会”宪政研讨委员会常委、 《中国宪法学会》理事长、湖北旅台湾同乡会常务监事等职务。
人物性格
张知本出身寒苦,对人极为谦恭。有人评价他说:“自养者深,宜其待人之厚。”他常提到
孔子的话:“士不可不弘毅。”他说:弘就是广大,毅就是坚强;毅是坚持原则性,弘是运用灵活性。
陶希圣称赞张知本:“先生于我国宪政之贡献,如
本杰明·富兰克林之于美国宪政。”张知本的至交杨玉清后来回忆说:“
张居正是
江陵县人,史称张江陵。在明末,锐意改革,整肃
纪纲,有文治,有武功,确定了明朝的天下四十年。张知本也是湖北江陵人,但他不是江陵的后代,而其宅心处事,确有与张江陵近似的地方!”
人物著作
张知本毕生从事法学研究,是中国近代知名法学家。他著有《
宪法论》、《宪政要论》、《
法学通论》、《社会法律学》等专著,译著有《民事证据论》、《土地公有论》,在法律界有很高的声望。他身居
中国国民党要职,为寻求国共两党友好合作作了不懈的努力,他的丰功伟绩是值得我们怀念的。
人物事迹
1911年10月,
武昌起义后,革命党人数次聚集于
蛇山南麓的湖北议局办公楼,商讨成立“中华民国军政府鄂军都督府”,订立《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条例》。在推选军政府各部首长时,与会者一致赞同时年30岁、已在司法界颇具威望的张知本为司法局局长(后改称司法部长)。
张知本获悉推选他为司法局长时,天正下着大雨,立即冒雨赶往革命党人聚会会场,对大家说:“我年纪轻,见识浅,实在不能负此重任!”与会者纷纷勉慰他:“这是责任,不是权利,义不容辞!”众望所归,张知本只得欣然从命。
张就任后,不辱使命,恪尽职守,全力于法制建设,建树颇多。
张知本受命后,即以原学台衙门为司法部办公之处,并亲书“维持秩序,整肃纲纪”于辕门左右,又书一联于大堂,联为:“不侮寡,不畏强御;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以自警惕,并明示
北洋政府涤故更新、崇法爱民之旨意。
接着,张知本学习外国的法制经验,组建新型司法机构,任命毕业于东京
法政大学的同盟会会员和共进会外交部部长
彭汉遗为副部长;毕业于
东京大学法学部的同盟会会员
石志泉为民事司司长;毕业于湖北官立法政学堂、时任《
中华民国公报》编辑的韩玉辰为刑事司司长,还有监狱司司长王伯、总务司司长李稼生、参事
宁柏青等均为法学界的才俊。其它课长、课员、书记之人选,则由各单位主管负责物色,鉴请核定任用。
组织就绪后,张知本积极开展部务,如筹设江夏临时审判所、临时上诉审判所(后改组为江夏地方审判厅、湖北高等审检厅),专理各属人民上诉案件。
与此同时,张知本采用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的原则,制定一系列包括刑事诉讼制度在内的新型司法制度,是为我国资产阶级司法制度的开端。
参考资料
张知本.清华大学学位论文服务系统.2024-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