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古典哲学
近代哲学流派
德国古典哲学是西方自古希腊以来2000多年哲学发展的总汇,一般是指伊曼努尔·康德约翰·费希特谢林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哲学,其相关的哲学学说包括先验蒋梦麟论和经验实在论、先验唯心主义逻辑学辩证法等。
在19世纪中叶以后,随着普鲁士王国王国统一德国,工业革命和生产力的大发展,有统治需求的资产阶级逐渐出现,德国哲学家从精神上开始形成自己的哲学体系。当德国古典哲学家们开始研究哲学时,正是经验论与理性主义在认识论方面的争论陷入僵局,科学理性与自由发生冲突,形而上学名存实亡的时候,这些就构成了德国哲学家们所面对的问题。从伊曼努尔·康德开始,世界观发生了巨大转变。世界再也不再是其所是,理性再不只是被当作法则的附属品所对待,而是转变为由理性为世界立法,世界被认为是由人们的观察所决定的。跟随康德的批判哲学,产生了约翰·费希特的自我哲学、谢林同一哲学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的精神哲学、以及费尔巴哈哲学。
德国古典哲学是近代欧洲资产阶级反封建哲学发展的最高峰,把人类各个领域的知识总结为一个完整的宏大思想体系,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创立的直接理论前提。德国古典哲学的出现标志着近代西方资产阶级哲学发展的成熟与完成,在整个西方哲学发展史上是一个承上启下的重要阶段,占有突出的重要地位。
诞生背景
历史背景
与当时欧洲其他国家相比,德国在政治、经济等方面都处在非常落后的境地。16世纪的宗教改革诉诸内在性、主观性和个体性的倾向虽然对德国哲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但是它毕竟具有浓厚的非理性倾向,而且由宗教争端而引发的战乱亦给德国造成了极大的破坏。1618年至1648年的“三十年战争”因新教与天主教之间的争端而起,几乎整个欧洲国家都参加了,史称第一次欧洲战争,但却是在德国本土上开战的。德国经此浩劫,失去了三分之二的人口,几乎倒退了200年。所以,当英法等国经过资产阶级革命而相继确立了资本主义制度之时,德国仍然处在封建割据的状态,以至于年轻的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悲叹:德国已不成其为一个国家。然而,由于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由于德国始终处在欧洲文化的影响之下,所以尽管德国在政治、经济等方面极其落后,但是在文化领域却卓有建树,终于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时,走在了文化领域的最前列。
直到19世纪中叶以后,随着普鲁士王国统一德国,德国人的民族意识才开始觉醒。由于工业革命和生产力的大发展,有统治需求的资产阶级逐渐登上历史的舞台。哲学家也从精神上开始形成自己的哲学体系,这时伊曼努尔·康德出现了,他开创了一个全新的哲学时代——德国古典哲学。
哲学背景
近代哲学的启蒙主义精神集中体现在它的理性主义上,不过它所理解的理性实际上主要是作为认识能力的“科学理性”。近代哲学之初,哲学与科学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哲学为科学提供认识论上的证明,科学则为哲学的理性主义提供证明。然而,由于经验论与唯理论之间关于认识问题的争论最终陷入了困境,结果不仅未能证明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而且使理性自身发生了动摇,因为理性在证明科学知识的活动中显得无能为力,于是18世纪哲学表现出了浓厚的经验主义、怀疑主义的色彩和反形而上学的倾向。当然,哲学未能证明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在人们看来或许只是理论上的问题而不是实际上的问题,因为18世纪的人们坚信我们的确有普遍必然的科学知识如欧几里得几何学和艾萨克·牛顿物理学,所以哲学未能证明科学只不过是哲学的无能罢了。与此相比,更严重的问题是理性与自由的冲突。
启蒙主义以理性和自由为其根本的主旨,理性是权威和基础,而自由则是最终的目的。然而让-雅克·卢梭却在启蒙主义的内部发现了矛盾:理性与其成果科学知识的发展和进步不但不能使人们逐步摆脱种种的束缚与限制从而走向自由,反而与自由是背道而驰的,科学、文明越是进步,人类就越是不平等不自由。理性与自由、科学与道德是相互矛盾的。
德国古典哲学家们开始研究哲学时,正是经验论与理性主义在认识论方面的争论陷入僵局,科学理性与自由发生冲突,形而上学名存实亡的时候。这些就构成了德国哲学家们所面对的问题。
发展流变
康德的批判哲学
伊曼努尔·康德首先面对的是经验论和唯理论发展到一个死胡同的境地;其次,康德也在反思理性启蒙对人的影响。于是,康德把之前的哲学脉络做了整理和调和,把经验论和唯理论各自的优点和问题做了重新审视,并提出了自己的解决办法;面对理性启蒙带来的个人自由缺失,康德也提出了关于理性与信仰、科学与宗教的重要哲学议题。康德哲学的精髓包含在他的三部大作里,这三部大作是《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由于这三大“批判”是康德哲学的核心,因此他的哲学也被称为“批判哲学”。康德哲学是在“批判”前人哲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综合性的哲学。
通常将伊曼努尔·康德的哲学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前批判时期”和批判时期。划分的标志就是康德在1770年写的就职教授的论文:《论感觉界和理智界之形式与原则》。这篇论文标志着康德开始形成他自己的“批判哲学”体系,奠定了他的唯心主义先验论和不可知论的思想基础。
“前批判时期”的确有许多不同于后来批判时期的思想特点。“前批判时期”,康德比较重视自然科学的研究,他的世界观具有明显的辩证法因素,也从自然科学中引伸出倾向于唯物主义的一些结论。
“前批判时期”,伊曼努尔·康德在自然科学的研究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他提出了两个有名的假说,即地球自转由于潮汐摩擦的影响而减慢的假说和关于太阳系起源的原始星云假说。康德这两个著名的假说,分别记载在他写的两部著作中。在《对地球从生成的最初起在自转中是否发生过某种变化的问题的研究》。
批判时期,康德形成了自己的不可知论和先验唯心主义的哲学体系。他自称他的哲学是“批判哲学”,他认为应该“批判”地来研究人的认识能力问题。所谓“批判”,也就是考察人的认识能力构成知识的条件,以及人的认识能力在构成知识时的范围和限度。伊曼努尔·康德在这个时期发表了他的三本代表作:《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这样就构成了他的“批判哲学”的体系。《纯粹理性批判》是他花了十年工夫写成的一部关于认识论的著作。在这部书里,康德探讨了科学知识如何可能的问题,系统地阐述了他的不可知论和先验唯心主义的观点。以后他又写了一本《未来形而上学导论》,比较扼要地阐述了他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所阐述的观点,这是康德最主要的著作。 《实践理性批判》是伊曼努尔·康德伦理学。康德在这部著作里探讨了一般道德理论,他是一个典型的动机论者,他认为道德行为是受自由意志所支配,人的道德行为的最后保证是雅威。康德的伦理学实质上是道德神学,他在这部著作里明目张胆地宣扬信仰主义。在这之前,他写了一个简明的伦理著作《道德形而上学》,《实践理性批判》就是这部著作的系统化和理论化。《判断力批判》是康德的美学著作。在这部著作里,康德除了系统地阐述他的美学观点外,还大力宣扬了反动的天才论。在批判时期,伊曼努尔·康德已经很少研究自然科学,他的注意力主要是在认识论、伦理学和美学方面。
费希特的自我哲学
费希特将哲学是在批判康德哲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费希特握弃了康德哲学中的经验论成分,发展了康德哲学中的理性主义因素。他的哲学是“纯正的”唯心论哲学,他本人则可谓是德国第一位真正的唯心论哲学大师。
费希特将自己的哲学称为“知识学”,他最重要的哲学论著就题名为《知识学基础》,而他的哲学体系的核心部分,也就是关于认知问题即知识论问题的探讨费希特首先从三个方面批判康德哲学:一是否认康德哲学所主张的有“自在之物”这个客观事物存在,认为客体是由主体推断出来的;二是否认伊曼努尔·康德主张的“自在之物”对人的感官的刺激作用,认为感觉是纯主观的;三是否认康德主张的知识一方面来源于“自在之物”的刺激而引起的感性材料,一方面来源于先验形式,认为感性内容就是先验形式。
彻底抛弃了康德的“自在之物”之后,约翰·费希特便开始创建他自己的“知识学”体系。他认为,在进行认识之前必须先设定认识主体,也就是“白我”,因为只有在“白我”的基础上,认识才有可能。所以,费希特的哲学有时也被称作“自我论哲学”,而且常常引起误解,认为费希特是个“自大狂”,其实不然,费希特的“白我”绝不是指个别人的“自我”,更不是费希特自己的“自我”,而是抽象的认识主体的代名词。他只是认为,认识是由认识主体独立完成的,不能再引入他物如“自在之物”之类,否则,必然陷入二元论的矛盾。
约翰·费希特的知识学以三个原理为中心内容,即:(一)自我建立自我;(二)自我建立非我(即事物);(三)自我与非我的统一。这三个阶段可以说是一个辩证发展过程中的三个阶段。自我在不断创造非我的过程中不断丰富自己,自我的创造过程也就是自我的认识过程。
费希特哲学的最大贡献是发展了辩证法。他强调认识的正、反、合发展过程。所谓“正”,就是自我肯定自身;所谓“反”,就是自我被否定,即与非我发生矛盾;所谓“合”,就是自我与非我相互限制,并由此得到综合,又形成新的自我。如此往返无穷,便是认识过程。约翰·费希特哲学中的辩证法因素后来又由谢林予以进一步发展,最后成为黑格尔哲学的基本核心。
谢林的同一哲学
谢林哲学中影响最大的是他的同一哲学。所谓“同一”,就是指物我的同一,即主体与客体、意识与存在、理想与现实是同一的。谢林认为,自然与人物质与心灵都是“绝对”的产物。他把这个“绝对”称作“太一”或者“无差异”。“绝对”一分为二,成为主体与客体,而主体与客体又同一于“绝对”,并以“绝对”为目的。谢林认为:“一切知识都以客观东西与主观东西的一致为基础。”有主观的东西或者自我,就一定有客观的东西或者非我。主体与客体或者自我与非我,是同时存在的,而两者都是“无差别的”同一的东西,因而便引出了高于两者之上的同一或者“绝对”。由于这个同一或者“绝对”不是“经验的自我”,而是超出于个别的“自我”之上的,所以谢林便摆脱了约翰·费希特的主观唯心论,确立了他的客观唯心论体系。
谢林的客观唯心论同样含有辩证法的因素,而且是费希特辩证法的进一步发展,构成了德国古典哲学中辩证思想发展的重要一环但是,谢林的同一哲学为了避免思维与存在对立的二元论,过分强调同一而抹杀了思维与存在的差别。这一缺陷,就是黑格尔哲学想要尽力弥补的。
黑格尔的精神哲学
黑格尔哲学的基本概念是绝对精神,可以说,黑格尔整个哲学体系就是对绝对精神的论述。所谓“绝对精神”,就是客观独立存在的某种宇宙精神。黑格尔认为,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都是绝对精神的体现或者说外在表现,是绝对精神自我实现过程中的某一阶段或者某一环节。,“绝对精神”最初作为纯思维纯概念而存在,这是第一阶段,即逻辑阶段:然后,它将自身外化为自然界,立自己的对象,这是第二阶段,即“自然”阶段;最后,它又扬弃自然界回复其自身,便作为精神而存在,这是第三阶段,即“精神”阶段,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哲学全书》的三部分,也就是绝对精神运动的三阶段。
黑格尔的逻辑学是绝对精神运动的第一阶段,也就是纯思维阶段,或者说纯形式阶段。“逻辑学”也由三部分组成:本体论、本质论和概念论。这是绝对精神在逻辑阶段自我发展过程所经历的三个阶段。其中存在论是最抽象的,这时绝对精神仅仅表现为“纯存在”,即无任何规定性或者说差异,因此相当于“无”。黑格尔的逻辑学就是从“纯存在”或者“无”开始的。从“纯存在”中出现的第一个概念是质的概念,即某物之所以是某物的概念。由质否定其自身而推演出它的对立面即量的概念:由质与量的统一,就产生度的概念,即有质的量:将质与量包含于自身的度,是存在阶段的最高概念。
这样,概念便完成了最初的辩证运动,进入第二阶段即本质阶段。这阶段也包括三个小阶段:本质自身、现象和现实。其推演过程也同前。第三阶段便是概念阶段,也是绝对精神在整个逻辑阶段中的最后、最高阶段。概念是存在与本质的统一,其自身同样分三个小阶段:主观性、客观性和理念。由主观性到客观性,再到理念,这样便结束了整个逻辑阶段。接着,进入第二部分即自然哲学。在自然哲学中,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探讨的是人对自然的认识,也分三个阶段:力学、物理学和有机物理学。每个阶段又分三个小阶段,如此等等。最后进入“精神哲学”,即对个人意识和社会意识的探讨,仍分三个阶段: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这样,黑格尔的哲学以绝对精神开始,最后又回到绝对精神。在这过程中,他对人类心灵作了全面的论述。
费尔巴哈哲学
费尔巴哈对黑格尔“理性神学”的批判他第一个看出宗教与唯心主义哲学具有内在的本质关系。他指出,一切宗教、包括基督教的本质其实都是人的本质的抽象的形式,宗教是人的本质的异化。他从这里就进入了对宗教的唯心主义根源的批判,并进一步展开了对于人的本质的全面探讨。所以他说:“我的第一个思想是雅威,第二个是理性,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是人。神的主体是理性,而理性的主体是人。”
朴素直观的人本主义但费尔巴哈在对唯心主义的这种批判中忽视了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吸收只是诉之于人的朴素的直观。他把人看作一个三层次的统一体,即:1)灵与肉的统一,没有脱离大脑的思维;2)人与自然界的统一,自然界是基础,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依赖自然而生存、延续和思维;3)“你”和“我”的统一,“你”是“我”的直接的感性对象,与“我”处于外部的交往关系中,因而人是“类”的一分子。由这种人学观中费尔巴哈引出了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两个方面的回答。首先肯定自然界是第一性的,精神、思维是自然界的产物,是第二性的。其次,人的思维也就必然与存在的特性相一致,而他的存在本身就证明了他的感官是联系主客观的桥梁,他完全能够通过自己的感官来认识客观存在,与存在达到认识论上的同一性。
感觉论费尔巴哈认为感性才是思维和存在的现实的同一,因为感觉是认识的唯一源泉。但人的实践在他眼里只是满足日常需要的吃、喝等等行为,甚至是“卑污的犹太人活动”即赚钱活动,而不是卡尔·马克思所说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而这就导致了费尔巴哈在人的本质问题上的深刻矛盾,即把人的东西当作动物的东西,而把动物的东西等同于人的东西。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他则归之于两性的性爱或情欲,认为这是最基本、最直接的“你”和“我”的关系,在此之上所建立的广泛的你我关系则是“类”的基础。这就把人与人之间具体丰富的、社会性的感性关系完全归结为抽象一般的生物学关系了。
“爱的宗教”但正是在两性关系上,最清楚地体现出了费尔巴哈的矛盾。他一方面从生物学的角度看待这种关系,将其建立在两性身体解剖和种族的延续上;另一方面却又从意识和精神的角度来引申这种关系,认为由此可以将性爱提升为一种道德甚至宗教,即“爱的宗教”。
代表人物
康德
伊曼努尔·康德(德语:Immanuel Kant,1724年-1804年)1724年,康德生于哥尼斯堡,是一个马具商的儿子,他生长在宗教环境中,父母均为虔诚的信徒。他作为学生、教师和作家的几乎全部时光都是在距离出生城市不远的周边地区度过的。在弗雷德利辛学院为入大学(1732年~1740年)做准备时,他的主要兴趣在于罗马经典;在哥尼斯堡大学,他研究了物理学、数学、哲学和神学(1740年~1746年)。从1746年到1755年,他为居住在加里宁格勒附近的几个家庭担任家庭教师;1755年,他被聘为大学的编外讲师,并讲授数学、物理学、逻辑学形而上学伦理学、自然地理、人类学、自然神学和“哲学百科全书”。1766年至1772年间,除了他的编外教师的职位外,他同时兼任皇家图书馆的副馆长一职。1770年,他成了逻辑学和形而上学教授,并在这一位置上工作到1797年,那时他的身体非常虚弱,不得不退休。伊曼努尔·康德于1804年去世。
他的主要作品:《纯粹理性批判》《未来形而上学绪论》《伦理学的形而上学基础》《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伦理学的形而上学》等。
费希特
约翰·戈特利布·费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1762年-1814年)于1762年生于萨克森,是一个穷苦纺织工的儿子。因为一个贵族被这个孩子的聪明才智打动,慷慨解囊,费希特于是得到了在麦森(Meissen)和舒尔普伏尔塔(Schulpforta)学习的资费。他在耶拿、莱比锡市和维腾堡(1780年~1784年)学习神学,为了获取生活费,他还做家庭教师给人讲课(1784年~1793年),这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干扰了他的大学学习。1790年,在一些期望他能给他们讲授新批判哲学的学生的要求下,约翰·费希特开始研究伊曼努尔·康德,这对他的思想有着革命性的改变,并决定了他未来的生活方向。1794年,他被邀请到当时德国的学术中心耶拿担任教授之职,并成为新唯心主义的领袖,其目标不仅在于改造生活,也准备改造科学和哲学。在耶拿期间(1794年~1799年),费希特撰写了《知识科学》《自然权利》和《伦理学》。在他发表的《论我们对于神圣世界之信仰的基础》(1798年)一文中,他似乎将雅威与道德世界秩序等同起来,这招来了无神论的指控。他辞掉了教授职位,并来到柏林,在那里他发展了自己的哲学,并以受人欢迎的形式发表在演讲和著作中。1807年至1808年间,他发表了《对德意志民族的演讲》,呼吁人民的爱国精神,那时拿破仑·波拿巴还占领着柏林。1809年,他在新建的柏林洪堡大学任哲学教授,出色且忠实地为学校服务,直至1814年去世。
他的主要作品:《一切启示的批判》《全部知识学的基础》《自然法权的基础》《伦理学体系》《人的使命》《到达幸福生活的途径》《对德意志民族的演讲》等。
谢林
弗里德里希·威廉·约瑟夫·谢林(Friedrich Wihelm Joseph Schelling,1775年-1854年)生于1775年,于1790年至1795年间在蒂宾根大学神学院学习哲学和神学。在莱比锡市,他为两个年轻学生担任了两年的家庭教师,此间他在大学自学了数学、物理学和医学,此后他在耶拿获得了哲学教职(1798年)。在这里,他倾慕奥古斯特(August)和施勒格尔(Caroline von Schlegel)领导的浪漫派圈子,并创作了自己最优秀的作品。在担任过各种不同的职务——在渥兹堡(1803年~1806年)和慕尼黑(1806年~1820年)担任过美术学院院长,在埃尔朗根(1820年~1827年)和慕尼黑担任过新建大学的哲学教授——之后,他被邀请到柏林为流行的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哲学潮流掌舵,但基本没有成功。他于1854年去世。
他的主要作品:《自然哲学观念》《先验唯心主义体系》《论世界灵魂》等
黑格尔
乔治·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年-1831年)于1770年生于斯图加特,在图宾根学习神学和哲学(1788年~1793年),并且在1794年至1801年间,曾在法兰克福和瑞士做过私人家庭教师。1801年他定居于耶拿,而后于1805年取得了教授职位,但在1806年的耶拿战役之后,他被迫放弃了这一职位。他曾担任班堡(Bamberg)报纸编辑(1806年~1808年)和纽伦堡(Nüremberg)大学预科学校主任(1808年~1816年),而后他被聘至海德堡(Heidelberg)任哲学教授,再后来是在柏林,在那里,他发挥了重大影响,并赢得很多的追随者。1831年,他死于霍乱
他的主要思想有:黑格尔辩证法、存在和思维的认识、逻辑学和应用逻辑学的推论等。
他的主要作品有:《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哲学全书》《法哲学原理》等。
费尔巴哈
路德维希·费尔巴哈(LudwigFeuerbach,1804-1872)代表作有《黑格尔哲学的批判》《基督教的本质》《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未来哲学原理》和《宗教的本质》等。
费尔巴哈在1804年生于巴伐利亚王国的兰得舒特,在1823年进入海德堡大学学习,1830年他发表了《论死和不死》批判了宗教神学关于灵魂的说教之后遭到了迫害。在1836年搬到乡村开始过隐居生活,他晚年参加了德国社会民主党,阅读过马克思的《资本论》,但是这使得他没有看到无产阶级的历史作用。1872年,费尔巴哈在穷困中离开了人世。
费尔巴哈对黑格尔“理性神学”的批判,他是第一个看出宗教与唯心主义哲学具有内在的本质关系。他指出,一切宗教、包括基督教的本质其实都是人的本质的抽象的形式,宗教是人的本质的异化。他从这里就进入了对宗教的唯心主义根源的批判,并进一步展开了对于人的本质的全面探讨。他说:“我的第一个思想是雅威,第二个是理性,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是人。神的主体是理性,而理性的主体是人。”
他的思想标志着德国古典哲学从唯心主义转向了唯物主义,从抽象的思辨哲学转向了感性的哲学人类学,并直接激发了卡尔·马克思恩格斯从青年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派向实践唯物主义的突变。
关联学说
先验唯心论和经验实在论
伊曼努尔·康德的时空观是针对当时流行的时空观提出的。当时的科学界流行的是牛顿的“绝对时空”的观念,时空被看做绝对的客观存在,它们不随着事物的运动而变化,而像一个空盒子,包含着所有运动变化的物体。当时的哲学界有两种针锋相对的时空观:一是贝克莱提出的唯心论的观点,认为时空是人的感觉经验;一是戈特弗里德·莱布尼茨提出的实在论的观点,认为时空是单子的客观性质。莱布尼茨和牛顿都认为时空是客观的,他们的区别只是,牛顿认为时空是不依赖于事物的绝对存在,莱布尼茨认为时空是依附于事物本身(单子)的性质。他们的时空观可被概括为“先验实在论”,这个词的意思是,时空的实在不依赖于经验的“物自体”,或物自体的性质,它是先于经验,独立于经验,简直就是与经验无涉的。贝克莱的理论可被称作“经验唯心论”。这个词的意思是,时空没有客观实在性,它们只是从心灵产生的一种主观经验。伊曼努尔·康德说,他的时空观是先验实在论和经验唯心论的综合,时空既有先验观念性,又有经验实在性。康德对他的时空观的性质的概括也适用于他的全部理论。可以说,他的批判哲学既是先验唯心论,又是经验实在论。
先验唯心论的理论要旨是,先验形式不是物自体的性质,而是人类认识的主观形式。康德拿时间和空间来说,它们只是“人类直观的主观纯形式”;只有那些有限的存在者才具有感性直观,他们因而才有直观形式,但不一定所有的有限存在者的直观形式都是时间和空间;或许,与人类不同的有限存在者另有不同于时空的感性直观形式;但人们不能确定这一点。人们可以确定的是,时空只是人类的感性直观形式,而不是事物本身存在的形式。时空像是戴在每一个人脸上的有色眼镜,每一个人看到的事物都有这副眼镜的色彩,但人们不能说这种色彩是事物固有的,而不属于眼镜。伊曼努尔·康德说,先验实在论者把时空作为不依赖于人的主观认识的客观存在或物自体的存在形式,这是一种“幻相”,因为他们把人类所特有的主观性混淆为事物固有的客观性。康德的时空观是先验唯心论,因为他一方面强调时空的先验性,另一方面又承认时空的主观性,认为时空不能脱离人的认识而独立存在。
康德认为,经验和先验属于不同的层次:经验的对象是物自体对人们的显现,是现象;而物自体则是不可经验的先验对象。虽然时空只是人类所具有的主观形式,而不属于物自体,但物自体向人显现的一切都在这些形式之中。伊曼努尔·康德说,时空是“所有一切现象的先天的、形式的条件”。值得注意的是,先验唯心论关于时空是人类“主观纯形式”的说法在这里转变为经验实在论的论断:时空是现象的形式。康德认为两者并无矛盾,人类认识的主观条件同时也是在人类的经验中显现出来的对象(即现象)的客观形式,或者说,是对象得以向人类显现的客观条件。就人类而言,时空是主观的;就现象而言,时空是实在的。贝克莱的错误在于把先验的主观性当作经验的主观性,否认时空同时也是经验对象或现象的客观特征。伊曼努尔·康德说,经验唯心论是“梦想”,因为贝克莱混淆了先验与经验,把经验之外的观念性作为现实。康德的时空观是经验实在论,因为他一方面坚持时空的客观实在性,另一方面又说明,时空的实在只属于现象,而不属于物自体。
先验知性论
康德的知识论把人类知识分为两部分:感性和知性。两者有不同的功能:感性提供直观对象,知性则以概念思考对象,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知性如同感性一样,也可分为质料和形式。知性的质料是感性直观(即由时空统摄的感觉材料),知性的形式如同感性的形式一样,也是先天的纯形式。伊曼努尔·康德关于感性纯形式的说明分“形而上学说明”和“先验说明”两部分:前者说明纯形式是什么的问题,后者回答纯形式为什么是先验(为什么是感性直观的可能性条件)的问题。同样,关于知性纯形式的理论也面临着“是什么”和“为什么”两个问题,不过,康德把对第一个问题的解答称作“形而上学演绎”,把对第二个问题的解答称作“先验演绎”。其所以是“演绎”,而不再是“说明”,那是因为关于知性纯形式的理论更具有逻辑的严格性,它的结论可以用逻辑的方法推导出来。
先验理念
人类的认识能力是由感性而到知性,再由知性而到理性。知性和理性都是逻辑思维的能力,但以不同的逻辑形式为思想的途径。与知性相对应的逻辑形式是判断,因而可以从判断形式推导出知性范畴。按照同样的思路,伊曼努尔·康德说,与理性相对应的逻辑形式是推理,从推理的形式可以推出理性的最高概念。传统逻辑的推理形式是三段式,三段式可分三类:直言三段式、假言三段式和选言三段式。每一个三段式形式都蕴涵着一个理性的最高概念,作为它的统摄原则。直言三段式所指向的是一个自身不再是宾词的主词,这就是“灵魂”的概念;假言三段式所指向的是一个不再以任何事物为条件的前提,这就是“世界”的概念;选言三段式所指向的是一个自身不再是部分的整体,这就是“雅威”的概念。灵魂、世界和上帝是理性思维的最高概念,伊曼努尔·康德称之为先验理念。康德对待先验理念既持批判的态度,又持肯定的态度。如果理念被当作形而上学研究的客观对象,他批判之;如果理念被理解为知识系统的导向原则和道德体系的公设,他肯定之。
先验唯心主义
康德的认识论是从考察人的认识能力开始的。康德认为,人们既不能武断地宣布人的理性可以无条件地认识客观对象及其普遍必然规律,从而断定,人的理性所得的知识都是科学的知识;也不能矢口否认,怀疑一切,以为理性根本无法认识客观对象及其普遍必然规律,从而不承认有科学知识。 他他提出,在人们认识之前,首先应该批判地考察人的理性认识能力,考察这种认识能力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和如何构成科学知识,以及这种认识能力的范围和限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称他自己的哲学叫作“批判哲学”或“先验唯心主义”。
伊曼努尔·康德认为,构成科学知识需要具备三个条件:即普遍性、 必然性和增添新的内容。他认为在他以前的哲学家中,理性主义 和经验论都各执一端,都有片面性的错误。唯理论只注意理 论分析,“强调广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忽视了塔漆新内容; 经验论只是注重了经验综合,强调了科学知识有新内容,却 忽祝了替遍必然性。于是康德采用折中主义的办法,把二者揉合在一起,构成他的一个公式: 科学知识一普遍必然性+新内容。 他把普遍必然性称之为“形式”,认为是先天的,是人的认识能力所固有的,与经验无关;把新内容称为“质料”, 认为这是通过感觉经验从后天得来的。这样,伊曼努尔·康德的公式就是:
逻辑学
黑格尔的逻辑学作为他整个哲学的大纲,是黑格尔哲学中最具重要意义的部分,也是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的方法论即辩证法的集中体现。但逻辑学在他看来首先是本体论,即关于一切存在之为存在的学说,所以他的逻辑学的第一个作为出发点的范畴就是“存在”,或“纯存在”,由此展开为逻辑学的第一部分“存在论”。
存在论
存在—无—变但“存在”既然只是这样一个空洞的“决心”,它还什么都没有规定,所以从内容上看它就是“无”(Nichts)。纯存在就成了纯无。但这个纯无毕竟是依托着纯存在而得以建立(得以存在)起来的,否则它根本就不可能出现(没有“无”),也不可能谈论它。所以无中本身即已包含着存在的概念了。既然存在自我否定为无,无也否定自身而为存在,所以这种否定或否定之否定就形成了第三个范畴,即“变易”(Werden)。变易是存在和无的动态的统一,也就是产生(从无到存在)和消灭(从存在到无)的统一。在这种统一中,变易成为了第一个“具体概念”,即有了自己的具体内容,它把存在和无都变成了自身概念内部的两个环节,并由此使存在和无成为了特定的存在(“定在”)和特定的无,从而具有了“质”的规定性。
本质论
本质与反思本体论还只停留于事物的表面外观,在思维层次上属于“知性”的直接性阶段。本质论则深入到了事物的本质。但本质不过是“过去了的存在”,即存在“原先”所是的东西,存在的来由、根据。“本质”一词(Wesen)在德语中正好是从“存在”(Sein)的过去时(即Gewesen)变来的。从存在进到本质其实就是对存在本身的深入,追溯其来源和真相,所以本质是存在的“真理”。但由于本质不可能直接把握,而只能像照镜子一样从它的对方身上(首先是从存在身上)“反映”出来,所以本质论属于“反思”(Reflexion,又译“反映”)的间接性领域;又由于反映出来的镜像总是颠倒的,所以本质论总要通过对这镜像的再颠倒或否定才能获得正确的观点,它在思维层次上就属于“否定的理性”(或“消极的理性”)阶段。
概念论
概念是存在和本质的真理,即通过本质而返回到了存在。概念才是本质的存在、“真正的存在”。从存在到概念的进展不过是存在本身的自我深入,它在概念中发现了自己的真正本质,即自由。概念论分为“主观性”、“客观性”和“理念”三个阶段。
“主观性”(“主观概念”)主要是要把形式逻辑的概念、判断、推理深入到其辩证逻辑的根基,使其获得辩证法的理解。首先,他认为概念本身不能像形式逻辑那样理解为抽象的形式框架,而应从内容上理解为“具体概念”,即“不同规定的统一”。其中,普遍性和特殊性都成为了个别性的两个环节,个别性则能动地突向外部世界,从而否定自身并跃进到另一个更高的普遍概念。具体概念由于这种自我分裂而建立起了两个概念的关系,这就是“判断”。
“客观性”由于内部的概念本性的推动而展示为三个阶段,即“机械性”、“化学性”、“目的性”。其中事物从外在的单一的量的关系(机械性)进展到对立面的统一关系(化学性)再进到自行发展的能动关系(目的性),越来越显示出了概念的自由本性。值得注意的是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对“目的性”概念的分析。
“理念”的三个环节是“生命”、“认识”和“绝对理念”。
应用逻辑学
逻辑学从自身中“外化”出自然哲学,虽然表现了逻辑理念本身的自由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但所外化出来的东西毕竟不可与纯粹的逻辑理念同日而语,就本身而言是一种在层次上降低了的东西(或理念的“堕落”),只有着眼于它们所包含的逻辑理念才有其不可缺少的价值。但自然界的这种缺陷正好给其中所潜藏的逻辑理念自由地展示其威力提供了一个新的现实的舞台,它推动自然界一步步向前发展,提高其层次,以至于从中产生出具有自我意识的人和人的历史来,并在一个返回到绝对精神的历程中使自然界和人的精神都获得了最终的拯救。所以这种“应用逻辑学”可以看作一种“理性神学”,这整个过程实际上相当于基督教中的创世、原罪、堕落和拯救等一套神学教义的思辨形式。
精神哲学
精神哲学分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三个阶段。
“主观精神”,包含三个阶段:“人类学”、“精神现象学”和“心理学”。其中最重要的是“精神现象学”。它从精神现象中最直接呈现的意识现象即“感性的确定性”出发,感性确定性的真理(真正的确定性)在对象上就只不过是共相“这一个”的确定性,在意识中则只剩下共相“我”的确定性。于是感性确定性的主客对立就被扬弃,而代之以两个共相“我”和“对象”的对立了。
“客观精神”,体现在“法哲学”中。所谓“法”(Recht)又译作“权利”,这个词的意思就是自由的外部规定,即我能够自由地做什么的规定。这些规定分为三个层次:“抽象法(权利)”、“道德”和“伦理”。首先,抽象权利就是私有制所确定的权利。其次,“道德”建立在对这些外在权利的内心意识上,是对自己的客观行为的主观评价。“伦理”不是单纯个人内心的道德,而是按照人们的道德意识而确立的保障人的权利的外部社会制度。
“绝对精神”。精神哲学的最后阶段是“绝对精神”。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认为,客观精神的实质只有在人们的精神生活中才能得到最纯粹的体现,这些精神生活都是时代精神的反映,但却蜕除了经济政治和社会历史的外在的客观性,但又不是单纯心理上的精神现象,而是本身体现为社会历史所追求的理想的客观目标,这就是艺术、宗教和哲学。
自然哲学
机械论、物理论、有机论黑“自然哲学”就是要在自然界里揭示出雅威或逻辑理念的身影来,并阐明上帝在他的这个“异在”中所做的工作。自然界的产生虽然显示了上帝(逻辑理念)的大能,但这还不够,上帝还要能够扬弃自然界的“异在性”,让自然界自己从自身中发展出精神来。“上帝永远不会僵死,而是僵硬冰冷的石头会呼喊起来,使自己超升为精神。”这样一个超升过程在自然界中经历了三个阶段,即机械论(力学)、物理论(除机械力学外的广义的物理学,包括光学、热学、地球科学天文学、电磁学、化学等等,但也包括古代的气水土火“四元素”理论)、有机论。它们分别与《逻辑学》中的本体论、本质论和概念论相对应。在有机论的顶点即人和人的精神身上,自然界意识到了自身,意识到自己实际上不过是精神这样一种本质,因而就否定自己而向精神哲学过渡。“精神是从自然界发展出来的,自然界的目标就是自己毁灭自己,并打破自己的直接的东西与感性的东西的外壳,像芬夜神那样焚毁自己,以便作为精神从这种得到更新的外在性中涌现出来。”精神是自然界的“真理”。
先验哲学
谢林把自己的先验哲学称作“先验唯心论”,即要研究自我意识从自身中创造出客观性来的历史。这一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即认识、实践和艺术。
自由与历史规律实践哲学的开端就是人的自由,从此展开了人类社会历史的领域,整个人类历史无非是人的自由从萌生到发展最后与必然达到同一的过程。在这个过程的开始,这种自由只能是“任意性”。到了封建时代即从罗马帝国到他所处的时代,人的自由受到自然必然性的强制。最后是从谢林的时代开始的未来时代,人类在相互关系的无穷的偶然性中开始意识到了背后起支配作用的必然性,并使这种必然性上升到了自由的必然性。
法哲学这种法制状态既然有规律可寻,它就不再是属于单纯“实践哲学”的,而是属于一种更高层次上的“理论哲学”即法哲学了。但真正要达到主客体浑然一体的“无差别的同一性”还得靠艺术直观,这就是艺术哲学所要研究的。
理智直观纵观整个历史,人总是自由地行动,但又总是受到必然性的支配,这一矛盾过程本身使得自由与必然逐渐接近和融合,显露出背后起作用的“天意”,即表明这个过程内在地起作用的根源和本质无非是那个神秘的“绝对同一”。不过在现实的历史活动中人总是意识不到这个绝对同一,因为他们要么出于任意行事,要么又过于听天由命,这就还不能达到对历史的真正的自我意识。我们只有借助于一种“理智直观”(又译“知性直观”)才能超前地意识到历史的最终目的,在这种理智直观中,人凭借自己的理智创造出直观的对象来,从而使自己和这个对象直接同一,这是一种“精神的艺术感”。
实体即主体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巴鲁赫·斯宾诺莎的无限实体与约翰·费希特的能动的自我统一起来,用“实体就是主体”的命题阐发了辩证法本体论的统一。他说:“一切问题的关键在于:不仅把真实的东西或真理理解和表述为实体,而且同样理解和表述为主体。”黑格尔认为实体不是现成的、被给予的存在,也不是永恒不变的本质;而是辩证运动的主体,它的存在在于能动的活动,在辩证发展过程中实现自身,完善自身;意识和世界的一切都是这个唯一、无限实体的自我展开。
同斯宾诺莎一样,黑格尔也把实体称为雅威,把绝对精神等同于上帝。他认为,实体只有经历了克服对立面矛盾的全过程,把所有环节都包含于自身,才成为绝对的整体。在此意义上,上帝的活动和生活不是“自己爱自己的游戏”,而是充满着“否定物的严肃、痛苦、容忍和劳作”。从亚里士多德开始,“主体”(Subjekt)也有“主词”的意思,针对把“上帝”作为最高本体的神学—形而上学传统,他批评说:“人们从上帝这个词开始。但这个词就其本身来说只是一个毫无意义的声音,一个空洞的名词。只有宾词说出雅威究竟是什么之后,这个声音或名词才有内容和意义;空洞的开端只在达到这个终点时,才是一个现实的知识。”这就是说,“上帝存在”不是一个孤立的判断,而是辩证推理的过程,只有把所有完善的概念都统一在“上帝”的主词之中,如说“上帝是永恒,上帝是世界的道德秩序,或上帝是爱等等”,才能达到关于上帝即实体的绝对知识。
黑格尔辩证法
一般说来,辩证法是希腊哲学的产物。当黑格尔试图克服近代哲学的局限性,站在近代哲学的主体性原则的基础上恢复古代哲学的客观性立场的时候,古代哲学朴素天然的辩证性思想为他提供了扬弃近代哲学之“知性思维”的极其有效的可能方式。黑格尔曾经将赫拉克利特埃利亚的芝诺苏格拉底等人称做辩证法的创始人,虽然他们的思想很少共同之处,但是无论是赫拉克利特的自然辩证法、芝诺的概念辩证法,还是苏格拉底探索事物“是什么”的对话方法,都对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的形成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当然,最直接的影响是伊曼努尔·康德的消极的理性辩证法约翰·费希特与谢林对康德辩证法的积极的改造。
辩证法(Dialektik)这个概念源于希腊文,原义是“对话”。在某种意义上说,黑格尔的辩证法乃是将苏格拉底通过两个人对话而追问事物的本质的方式进一步深化为思想自己与自己的“对话”,因而它是一种概念辩证法。不过在黑格尔看来,思想不仅是人们的思想,而且是事物本身的本质规定,所以思想从根本上说乃是“客观思想”。于是,当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将思想看做是宇宙万物共同的根据和基础的时候,他的辩证法就不仅仅是一种认识的“方法”,也不仅仅是建构哲学体系的方式,而是世间一切事物共同的运动方式或客观规律。
黑格尔的辩证法以“三一式”为其形式,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正题、反题与合题。一般说来,正题是肯定的环节,它表明矛盾此时还处于潜在的阶段,黑格尔也称之为“自在的”阶段;反题是否定的环节,此时矛盾的双方得到了展开,黑格尔称之为“自为的”阶段;合题则是“否定之否定”的环节,它是正题与反题的对立统一,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称之为“自在而自为的”阶段。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就是由许许多多这样的正题、反题与合题的“圆圈”所组成的一个巨大的“圆圈”。有时人们把黑格尔的这种“三一式”就称为辩证法,实际上并不十分恰当,因为它毕竟只是某种形式。虽然黑格尔自己往往为了体系的缘故过于注重形式而使其哲学的内容经常有牵强附会之嫌,但是仅仅把他的辩证法理解为“三一式”毕竟只是抓住了辩证法的皮毛而没有理解它的精髓。
代表著作
《纯粹理性批判》
在《纯粹理性批判》中,伊曼努尔·康德的中心任务是要解决知识问题认识论问题,即解决世界到底能不能认识、如果能认识又能认识到什么程度的问题。因此在未认识事物之前,先要确定人的认识能力本身。这就是先验范畴。所谓“先验”,就是先于经验的意思。由于康德哲学是从探讨先验范畴开始的,所以也被称作“先验论哲学”。
康德在这本书中所提出的认识论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所谓“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的问题。在他看来,一切认识都基于判断,判断本身有三种类型:(1)先天分析判断;(2)后天综合判断;(3)先天综合判断。在上述三种判断中,伊曼努尔·康德认为先天分析判断只能将已有的知识作更为清晰的表述;后天综合判断不能够保证人们的知识有普遍必然性;唯有先天综合判断,既能够扩展人们的知识,又具有普遍必然性,它才是最终使人们能够不断地获得新的可靠的科学知识的根据。康德认为,人们在数学和自然科学中实际上到处都是以这种先天综合判断作为基础的。过去的形而上学虽然都失败了,但凡有形而上学的“自然倾向”之处,也都在致力于先天综合命题的寻求,如证明“世界有一个开端”等等;显然,未来有可能作为科学的形而上学也必然要以某种先天综合判断为基础。
现在问题是,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既然先天综合判断是一切可能的科学的基础,所以这个问题按照上面的层次就被分解为四个问题:(1)纯粹数学如何可能?(2)纯粹自然科学如何可能?(3)形而上学作为自然倾向如何可能?(4)形而上学作为科学如何可能?在《纯粹理性批判》中,第一个问题是由“先验感性论”来回答的;第二个问题是由“先验逻辑”中的“先验分析论”来回答的;第三个问题是由“先验逻辑”中的“先验辩证论”来回答的(以上三论构成了《纯粹理性批判》中的“先验要素论”部分);第四个问题是由“先验方法论”来回答的。而这也是《纯粹理性批判》一书的总体结构。这种总体安排与伊曼努尔·康德对人类知识结构的看法也是相适应的。人的知识在康德看来分为感性、知性和理性三个层次,其中理性又分为消极的辩证论和积极的方法论,后者构成了向实践理性的过渡。
《实践理性批判》
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就人的意志力作了探讨。意志力和善恶有关,属宗教和伦理范围,康德的结论是:由于实践理性的先验性质,人在活动时必然要假定“至善者”的存在,至于这“至善者”是被称作“雅威”还是其他名称,那不是本质问题:由于“至善者”的存在,也就证明了道德原则的先验存在。
实践理性高于理论理性只有人的本体才在人的意志中体现出真正独立的“纯粹理性”,即纯粹实践理性,它超越于一切感性之上而对人发布无条件的命令,不管人是否现实地接受并将它在现象中实现出来,都无损于它的尊严。所以同一个理性在现象界为自然立法,在本体界则为人自身立法。在这种意义上,实践理性比起理论理性来更纯粹、更配得上称作“纯粹理性”.纯粹实践理性的原则是如何可能的?它的先天根据是什么?这就是伊曼努尔·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所要回答的问题。
纯粹实践理性高于一般实践理性康德认为,纯粹实践理性的上述问题就是道德律如何可能的问题。一般实践理性可以不涉及道德,如日常生活中的实用原则也要使用理性,除了与自然打交道时的技术实践的理性外,还有与他人打交道时的明智原则或“实践智慧”。但人类在长期的日常社会实践生活中也已经形成了一些“普通的道德理性知识”乃至于“通俗的道德哲学”,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类,其中已经隐含着先验的道德形而上学原则即纯粹实践理性原则了。伊曼努尔·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基础》中对这些通俗道德哲学的原理进行了清理和挖掘,发现它们的真正的道德价值并不在于在客观的经验后果中“合乎道德律”,而在于主观动机上“出于道德律”。所以真正的道德原则必须摆脱一切感性爱好的考虑而从纯粹理性的单纯形式上来确定,从而找到义务的真正发源之处。所以康德主张把“通俗的道德哲学”提升到“道德形而上学”,再把“道德形而上学”追溯到“实践理性批判”,以便从先验哲学的立场上彻底解决道德如何可能的问题。
《判断力批判》
伊曼努尔·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认为,判断力是“一个处于知性和理性之间的中间环节”。判断力不是一种独立的能力,包括“三种不能再从一个共同根据推导出来的机能:认识能力、愉快和不快的情感和欲求能力”。判断力中的认识能力又可分两种:在纯粹理性批判中,知性使用范畴思考感性直观,用自然法则决定经验,属于“规定判断力”。而判断力批判考察的是另一种判断力,他称之为“反思判断力”。反思判断力不是从范畴、法则出发来决定特殊事物,而是从特殊的事实和情感出发寻求普遍目的。反思判断力综合了知、情、意的因素,在必然和自由、自然界和道德界之间起到了连接作用。
伊曼努尔·康德把反思判断力分为审美判断力和合目的性判断力。审美判断力是按照某个规则、而不按照某个概念来评判事物的特殊能力,它与趣味或鉴赏相关,用愉快和不快的情感,评判审美的、感性的对象;而合目的性判断力按照以逻辑方式,借助知性和理性的概念来评判自然界事物整体和目的。
康德从审美和道德的关系入手沟通自然和自由的关系。他认为,美的东西是善的东西的象征,心灵在普遍赞同的情感中意识到一种超越快乐的高尚和升华,美感和崇高感在“人的本性中”,是趋向道德情感的素质根基。
在自然界有无目的的问题上,存在着目的论与机械论的“二律背反”,知性和理性不能解决这个理论矛盾,只有把人看作目的本身和自然的目的,才能判断世界万物的合目的性。伊曼努尔·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说:“在这个仅仅作为道德主体的人之中,在道德律能够适用的个体的人之中,我们才能发现关于目的的无条件的立法。因此,正是这种立法,才能找到在目的上无条件的立法,因而只有这种立法才能使人有能力成为终极目的,全部自然界都在目的论上从属于这个终极目的。”
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的结论中说:“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愈持久地加以思索,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日新月异、有加无已的景仰和敬畏: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当人自由地实现了道德自律和至善,第一批判揭示的自由与必然的矛盾,第二批判揭示的理性存在者与经验世界中存在者的矛盾,以及第三批判揭示的人与自然的矛盾,都会得到和解。
《精神现象学》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通过《精神现象学》确立了其哲学的基本原则,即“实体即主体”。
《精神现象学》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处于非常微妙的地位。《精神现象学》第一版发表时在扉页上曾经标有“科学体系,第一部分”的字样,但是后来黑格尔形成了由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组成的《哲学全书》体系,《精神现象学》便沦落为哲学体系的“导言”了,其中的许多内容都被吸收到了“精神哲学”之中。青年黑格尔派的著名代表之一大卫·施特劳斯认为,“人们可以恰当地称《精神现象学》为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著作的全部。黑格尔在这里第一次驾着自己的船离开港口远航,周游世界,尽管这是一种奥德赛式的航行;而他随后的远征,虽然有着更好的引导,却好像局限在内陆海之内。所有黑格尔后来的著作和讲演,诸如他的《逻辑学》、《法哲学原理》、宗教哲学、美学、哲学史和历史哲学,都只是出自《精神现象学》的部分,而《精神现象学》的丰富性,即使在《哲学全书》中也保存得并不完全,而且无论怎么看也是一种干缩的状态。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的天才处于巅峰。”
《逻辑学》
《逻辑学》是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哲学的基础。黑格尔的逻辑学既不同于形式逻辑,也不同于伊曼努尔·康德的先验逻辑:它所研究的既不是空洞的思维规律,也不是主体的先天认识形式,而是事物的纯粹的本质性因素——纯思想规定。因此,黑格尔的逻辑学与康德的先验逻辑一样都是具有认识论意义的逻辑,但是它同时亦消解了康德先验逻辑的单纯主观性和静态结构的局限性,因而不仅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且具有本体论的意义。黑格尔说:“逻辑须要作为纯粹理性的体系,作为纯粹思维的王国来把握。这个王国就是真理,正如真理本身是毫无蔽障,自在自为的那样。人们可以说,这个内容就是雅威的展示,展示出永恒本质中的上帝在创造自然和一个有限的精神以前是怎样的。”作为一个唯心主义者,而且是有史以来最大的形而上学家,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所讲的“以前”并不是时间意义上的在先,而是逻辑意义上的在先。从时间上讲,黑格尔承认自然在人类精神之前就已经存在了。但是从逻辑上讲,就本质而言,精神则是真正在先的,因为它所体现的乃是决定世界之为世界、自然之为自然的本质和根据。
《哲学全书》
《哲学全书》分为三大部分:“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逻辑学”是研究理念的自在自为的科学,它讨论的是纯粹的本质性因素,亦即纯思想规定或范畴;“自然哲学”是研究理念的异在或外在化的科学,它讨论的是理念外化自身而成为自然亦即理念的外在表现;“精神哲学”研究的是理念由它的异在返回它自身的科学,它讨论的是通过人类精神理念重新获得自己的形式,从而成为真正的现实的过程。
《法哲学原理》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书中描述了自己反对把哲学和社会相互割裂,他认为,“把哲学当作私人艺术来研究,肯定哲学是与公众有关的东西,他的哲学主要是或者纯粹是为国家服务的。”他自认为他的哲学是为普鲁士君主专制国家服务的,他的哲学是“官方的哲学”。
影响
德国古典哲学对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影响
德国古典哲学对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马克思恩格斯不但吸收和继承德国古典哲学的代表人物伊曼努尔·康德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关于社会公平思想的精华,而且在此基础上超越了他们。
受康德的影响,马克思重视自由,把自由作为其思考问题的哲学基础但是,马克思把康德的社会公平理想植根于深厚的现实土壤,从现实的物质基础出发探究社会公平理想,寻找实现社会公平理想的途径,这是对康德的一大超越。另外,康德对人的关注也深深影响了卡尔·马克思。康德把人作为目的,重视人的作用和价值,国家的目的就是要保障人的自由、人与人之间的平等的关系,从而使整个社会处于有序和谐的状态,人们能以自己合适的方式追求合法的利益。在伊曼努尔·康德的影响下,马克思对人类的幸福进行深入思考和研究,重视人类的地位和尊严,这也为他确立公平正义的目标提供了丰厚的思想源泉。
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思想对马克思的影响是巨大的,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这篇包含着天才思想火花的文章中,马克思在继承费尔巴哈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实现了对他的超越。费尔巴哈高扬人的价值和尊严,他认为人和动物的区别在于人的类本质,这一类本质是人的理性、意志和爱。而且,他把人看做具体的、感性存在的人,把人看做处于社会交往中的人,而不是纯粹抽象的人。卡尔·马克思极取费尔巴哈把人看做社会的人的思想,不是从抽象的人出发,而是把人作为社会的存在,作为现实物质生产过程的社会的人,抛弃黑格尔的抽象的人,进而探究社会公平的一系列问题,从而使对社会公平的研究奠定了唯物主义基础,逐渐走出了唯心主义的迷雾。
德国唯心主义的影响
在19世纪初,德国唯心主义以伊曼努尔·康德为基础,通过一些伟大的文学领袖,比如柯勒律治、威廉·华兹华斯托马斯·卡莱尔约翰·拉斯金等,进入到英国,并开始影响经验主义和直觉主义——既包括约翰·斯图亚特·穆勒,也包括惠威尔和汉密尔顿。然而,对于新德国哲学的严肃研究一直没有出现,直到1965年斯特灵(J.H.Stirling)的《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的秘密》一书出版为止。在19世纪此后的时段内,乃至到20世纪,一批受到康德和黑格尔深刻影响的有活力的哲学家在英国思想界取得了领军地位。此运动中的领袖有托马斯·希尔·格林(Thomas Hill Green)、爱德华·凯尔德(Edward Caird)、约翰·凯尔德(John Caird)、F.H.布拉德雷(Bradley)和B.伯纳德·鲍桑葵(Bosanquet)。
被称为黑格尔学派人物的共同特点在于,他们都强调心灵和知识的有机思想,以反对英国联想主义特有的原子论方法;他们反对将机械力学作为普遍理论;并认为经验世界构成了哲学的主题内容。英国哲学家并没有采用德国老师的辩证法和先验方法,没有不加批判地接受他们的结论;但是,沿着托马斯·希尔·格林的线索,他们以一种新鲜而又独立的方式“重温”了一遍整个德国唯心主义的全部思想,并且保持了伊曼努尔·康德所发起的那场运动的基本原则。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诞生背景
历史背景
哲学背景
发展流变
康德的批判哲学
费希特的自我哲学
谢林的同一哲学
黑格尔的精神哲学
费尔巴哈哲学
代表人物
康德
费希特
谢林
黑格尔
费尔巴哈
关联学说
先验唯心论和经验实在论
先验知性论
先验理念
先验唯心主义
逻辑学
存在论
本质论
概念论
应用逻辑学
精神哲学
自然哲学
先验哲学
实体即主体
黑格尔辩证法
代表著作
《纯粹理性批判》
《实践理性批判》
《判断力批判》
《精神现象学》
《逻辑学》
《哲学全书》
《法哲学原理》
影响
德国古典哲学对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影响
德国唯心主义的影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