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鄂尔多斯(Ordos),
蒙古语意为“众多的宫殿”,位于
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 西北东三面为
黄河环绕,南临古长城,毗邻晋陕宁三省区。总面积 8.7 万平方公里,辖2 区 7 旗。地势呈西北高东南低,北部
黄河冲积平原区、东部丘陵沟壑区、中南部库布其沙漠和毛乌素沙区,西部坡状高原区。环境气候良好,夏季平均气温 21℃,冬季平均气温 -6.6℃,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年好于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313天。森林覆盖率27.4%,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 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 8 个。辖7旗2区,是国家规划的呼包鄂榆城市群和
黄河“几”字弯
都市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座多能、多业、多景、多联、多福之城。
鄂尔多斯资源富集,煤炭、天然气探明储量分别占全国的1/6和1/3,初步构建了集资源开发、就地转化、综合利用于一体的现代
能源经济体系。鄂尔多斯产业多元,以新能源汽车、光电子器件等为主的新制造产业,
石墨烯、碳纤维等为代表的新材料产业,以及新型建筑陶瓷等节能环保产业全面起势。
鄂尔多斯历史文化灿烂、自然景观多样,建成5A级景区2个、4A级景区27个。
鄂尔多斯交通便捷,2700多公里高速公路四通八达,15条货运干线铁路横跨东西、纵贯南北,国际机场可直达国内外50多个城市。
鄂尔多斯环境优美、宜居宜业,森林覆盖率27%,植被覆盖度稳定在70%以上,空气优良率90%以上,公共服务质量和营商环境大幅提升、争创一流,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等殊荣。
近年来,
鄂尔多斯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
内蒙古自治区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守望相助,团结奋斗,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步,成为内蒙古经济发展的火车头,综合经济实力稳居国家中西部城市前列。
历史沿革
先秦时期
鄂尔多斯历史悠久。距今14万到7万年前,“
河套平原人”就在伊克昭盟
乌审旗境内的
萨拉乌苏河(又名
无定河、红柳河)流域繁衍生息,创造了著名的古代“鄂尔多斯”文化,史称“河套人文化”。
大禹建立国家后,把国家分为九州,此时的鄂尔多斯为
武威郡所辖,而鄂尔多斯的西南部则属渠搜国所管。
成汤灭夏后,夏因君主的儿子
獯鬻带着眷属逃到渠搜避难,从此之后,鄂尔多斯的西南部被鬻所统。
商朝建立后,鄂尔多斯西南部被划为鬼方。
商朝灭亡之后民族的军事力量日渐强大,威胁着
西周的安全,
姬静于周宣王元年(前827年)和周宣王六年(前822年),分别派大将
南仲、
尹吉甫两次进攻玁狁,并命令南仲在萨拉乌素河、
榆溪河沿线要地筑城设防,历史上被称为朔方城,在今鄂尔多斯东北部置榆中。
前5世纪末,今鄂尔多斯东部的准格尔旗一带为魏国行政辖区,名
上郡。
秦惠文王十年(前328年),魏被秦战败,魏把上郡割让于秦。此后,
秦国杀掉
义渠王,在鄂尔多斯西南部的
鄂托克前旗、
鄂托克旗及其相邻地区设置了
北地郡,其余地域为楼烦等游牧部落的聚居区。
赵武灵王二十年(前306年),
赵国打败林胡、楼烦,在鄂尔多斯东北部一带设置
云中郡、
九原城。
战国后期,鄂尔多斯东部地区一直为秦国所有。
秦汉时期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始皇统一
中原地区,在今鄂尔多斯一带设立郡、县: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一带属北地郡,准格尔旗、
伊金霍洛旗东部一带属云中郡,
达拉特旗、准格尔旗北部一带属九原郡,
乌审旗、鄂托克前旗、伊金霍洛旗南部一带属北地郡,四郡下辖34个县。此时的鄂尔多斯地区有两个历史称谓,即“新秦中”“河南地”。
西汉元朔二年(前127年),西汉在今鄂尔多斯达拉特旗北部地区设
五原郡,郡下设河阴、曼柏、高兴三县;
杭锦旗一带设
朔方郡郡,郡下设临戎、沃野、
临河区、广牧、朔方、呼遒、渠搜等县;准格尔旗北部地区设
云中郡,郡下设
沙南县;在今准格尔旗东部及
东胜区、
伊金霍洛旗相关地区设西河郡,郡下设谷罗、富昌、美稷、增山、虎猛、大成6个县;在今
乌审旗一带设
上郡,郡下设奢延、白土、
高望3县。
西汉元狩二年(前121年),西汉为了管理投降汉朝的匈奴人,在鄂尔多斯地区设立五个属国,即上郡、西河郡、
五原郡、朔方郡、云中郡。
始建国二年(10年),
王莽篡权后,为控制今鄂尔多斯地区,将
朔方郡改为渠搜郡,五原郡改为获降郡,云中郡改为受降郡,西河郡改为归新郡。
鉴于国家财政困难,
刘秀决定减少一些地方行政机构,于
东汉建武十一年(35年)和东汉建武二十年(44年)先后撤销朔方郡、五原郡,将今鄂尔多斯地区归
太原市(今太原市)领有。
东汉建武二十三年(47年),匈奴萸踺日逐王比归附东汉,比自立为呼和邪单于,据有今准格尔旗纳林一带。
东汉建武二十六年(50年),东汉又将今鄂尔多斯地区
汉隶于
朔方郡、
五原郡、
云中郡、河西郡、
上郡。朔方郡辖有今鄂尔多斯
杭锦旗南部、
鄂托克前旗一带,下辖
朔方县、广牧县、大成县;五原郡辖有
达拉特旗和准格尔旗的北部一带,下辖
河阴县、曼柏县;云中郡辖有今准格尔旗东北部地区;下辖
沙南县;河西郡辖有今
东胜区、
伊金霍洛旗和准格尔旗西南部一带,下辖
美稷县、平定县;上郡辖有今伊金霍洛旗南部和
乌审旗一带,下辖榆林县、奢延县。
东汉建宁元年(168年),
刘宏刘宏登基之初,由于农民起义的冲击,东汉王朝已无法维持对全国的统治,东汉
中平五年(188年),南匈奴摆脱东汉管辖,鄂尔多斯被北方匈奴、
乌桓、鲜卑、羌等少数民族开为游牧区。
北朝时期
汉赵光初二年(319年),
后赵在今
杭锦旗北部建立
朔州市。
夏国
龙升元年(407年),
赫连勃勃在今乌审旗南部萨拉乌素河畔建立大夏国,历史上称为
统万城遗址,其遗址至今可见。
北魏始光二年(425年),北魏在今伊盟北部沿边一带设置沃野、怀朔、抚冥、柔玄、怀荒、
武川镇六镇,统万城改为统万镇。在今准格尔旗黄河沿岸一带建立朔州,在今
鄂托克前旗一带建立西安郡。以统万镇为中心设夏州,夏州下辖化政郡,该郡下辖革融县、岩绿县;熙部下辖山鹿县、新县;金明郡下辖
永丰县、启宁县、广洛县;代名郡下辖呼酋县、渠搜县;灵州辖今鄂托克前旗一带,盐州大兴郡辖今鄂托克前旗南部一带,
五原郡辖今鄂托克前旗城川一带,东夏州上郡沃野镇、悦跋城辖今鄂托克前旗西部一带。
北魏正光六年(525年),裁
朔州市,将朔州在今鄂尔多斯的地盘归入
太原市。
北魏永熙三年(534年),北魏在今鄂尔多斯南部设夏州。
隋唐时期
隋朝开皇九年(589年),隋朝在今准格尔旗、
达拉特旗、
东胜区一带设
榆林郡、下辖榆林县、富昌县、全河县;在今
乌审旗和
鄂托克旗相邻地区设
朔方郡,下设岩绿县、
宁朔县、
德静县、
长泽县;在今达拉特旗和
杭锦旗的部边沿设
五原郡,隋朝开皇五年(585年)曾在这里设丰州,下辖
忻州市、
永丰县、
安化县、大同城;在今鄂托克旗、
鄂托克前旗沿
黄河地区设
灵武郡,下辖杯远县、
灵武市、回乐县、弘静县、丰安县;在今鄂托克旗和鄂托克前旗一带设盐川郡,下辖
五原县。
唐王朝建立后,
李治于
天宝咸亨三年(672年)将今鄂尔多斯地区划入
关内道领属,在今准格尔旗、
东胜区东部设胜州,下辖榆林县、河滨县;在今
伊金霍洛旗南部及
乌审旗一带设夏州,下辖岩绿县、
德静县、
宁朔县、
长泽县;在今
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设
宥州,下辖延恩县、归仁县、怀德县、长泽县;在鄂托克前旗的南部设盐州,下辖五原县;在今鄂托克旗、
鄂托克前旗西部地区设灵州,下辖
怀远县;在
杭锦旗北部设丰州,下辖
九原区、
永丰县。
宋元时期
辽
神册元年(916年),
辽朝在今准格尔旗、
达拉特旗、东胜区、伊金霍洛旗东部地区设振武军,废弃胜州。
辽
天显四年(929年),在今达拉特旗、准格尔旗北部置西南面招讨司(治天德军),下辖
富民县、振武县;在今达拉持旗西南部、
东胜区东部置河清军;在今准格尔旗南部及东胜市东部一带设全
酒泉市;在今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东部设东胜州,下辖榆林县、河滨县;在今达拉特旗、准格尔旗北部设
云内州,下辖柔服县、宁人县。五代十国时期,鄂尔多斯分别被
党项族羌族、灵武节度使(亦称朔方节度使或灵盐节度使)、振武节度使占领,并延续很长一段时间。
北宋建隆元年(960年),北宋在今鄂尔多斯东部地区设麟州新秦郡,下辖
新秦县;在今鄂尔多斯南部地区设
夏州、
宥州,在西南部设盐州。北宋
靖康二年(1127年)北宋灭亡,
西夏占据大部分地区。
元朝至元八年(1271年),元朝在今准格尔旗、
达拉特旗东部、
东胜区一带置中书省河东山西道宣慰司大同路
云内州、东胜州;将
乌审旗、
鄂托克前旗南部划归陕西行省;
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西部划归甘肃行省;在乌审旗、鄂托克旗西部、
杭锦旗南部、
伊金霍洛旗南部、东胜市一带设察汗脑(皇室封地)。
明清时期
元朝灭亡之前,鄂尔多斯地区被元朝太傅、
中书丞相、
王保保扩廓帖木儿所占有。至
明朝初期,扩廓帖木儿被赶出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属明王朝派员管辖。但
成化年间,故元势力和蒙古各部相继进入鄂尔多斯地区。在一个多世纪里,明王朝多次派军进攻,但始终未能如愿。后明朝在鄂尔多斯南部修筑长城,加设边关,将鄂尔多斯让给了蒙古军,并将
俺答汗(俺答)加封为顺义王,两家关系才得以缓合。
明朝
洪武四年(1371年),明朝在今鄂尔多斯南部设察罕脑儿卫,在
东胜区北部设东胜卫。后
鄂尔多斯部入主
河套平原,明朝势力退回长城以南。
明朝成化十五年(1479年),元太祖成吉思汗孛儿只斤·铁木真的第十五世孙达延汗孛儿只斤·巴图孟克再一次统一蒙古草原,设立六个万户;封其三子
孛儿只斤·巴尔斯博罗特(蒙古土默特部首领阿拉担汗为其次子)执掌新秦中草原为鄂尔多斯万户。
清代顺治六年(1649年),置
鄂尔多斯市,敕封额磷臣为伊克昭盟
鄂尔多斯左翼中旗(原郡王旗,后与鄂尔多斯右翼前末旗合并为今
伊金霍洛旗)扎萨克,晋多罗郡王爵,兼伊克昭盟盟长。至此,鄂尔多斯始建盟旗制。
清朝
皇太极九年(1635年)鄂尔多斯万户孛儿只斤·巴尔斯博罗特的第五世孙孛儿只斤·额磷臣率部内附归清,清廷册孛儿只斤·额磷臣为鄂尔多斯济浓,命其统管蒙古鄂尔多斯部。
清朝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清朝在鄂尔多斯左翼中旗东部被开垦的地区设东胜厅。
民国时期
民国初年,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孙中山宣布:“清廷对待蒙古头行的种种政策继续生效。”故当时鄂尔多斯仍设7旗1厅。
民国二年(1912年),将东胜厅(在今罕台庙乡)迁至今羊场壕乡,改置
东胜区。
民国十年(1921年),在今
鄂托克旗北部设东胜县“飞地”木肯淖。
民国十二年(1923年),在今
伊金霍洛旗境内设
神木市“飞地”通格朗。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2月,在
乌审旗西部思家洼成立乌审旗苏维埃政府;3月,撤销乌审旗苏维埃政府,后设中共乌审旗工委;10月,在鄂托克旗南部设中共三段地工作委员会,后又成立中共伊盟工委。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9月设鄂托克旗工作委员会。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4月,中国共产党地下党员在木肯淖、桃力民一带设抗日动员委员会,6月成立中共桃力民工作委员会,8月在
达拉特旗北部成立中共包固工委。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3月,解散桃力民抗日动委会,成立伊克昭盟桃力民蒙汉联合抗敌委员会;5月,在准格尔旗北部成立中共萨托工委,
中国国民党在达拉特旗耳字壕设组训处;9月成立中共准格尔旗工委。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在准格尔旗南部长滩镇设国民党
河曲县政府;冬季,中共伊盟工委在达拉特旗青达门区成立区委。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在三段地成立
鄂托克旗工委、在城川成立特别区委。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3月,成立
乌审旗蒙汉自治联合会、三段地蒙汉自治联合会、城川蒙汉自治联合会。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2月,伊盟工委分为伊东工委和伊西工委;10月,成立准达工委。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2月5日;在准格尔旗南部成立黑界地蒙汉联合会;7月24日,成立东郡工委,撤销准达工委,成立准格尔旗工作委员会。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3月11日,
达拉特旗工委成立;5月1日,伊东、伊西两个工委合并,成立中共
鄂尔多斯市委员会:5月22日,成立伊盟自治政务委员会;7月22日,成立乾萨克旗土委;7月25日,中共伊克昭盟委员会主持组建
乌审旗党委、
鄂托克旗党委、达拉特旗党委、准格尔旗党委、东郡工委、
杭锦旗党委、桃力民工委、通格朗直属区工委。
解放后
1949年12月28日,伊盟人民自治政务委员会改称
绥远省伊盟人民自治政府,在原郡王旗霍洛成立达尔扈特区人民政府。
1950年,伊克昭盟(今鄂尔多斯市)普遍组建了行政政权,各旗县下辖区、乡、行政村(牧区称达尔古)、自然村(牧区称小达尔古)。
2001年4月30日,
鄂尔多斯市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改名为鄂尔多斯市。
2022年7月,鄂尔多斯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获国务院正式批复。这标志着
内蒙古自治区着力推进“三区三中心三室”创新高地建设又取得实质性进展。
经济发展
发展蓝图
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第五次代表大会指出,今后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鄂尔多斯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干事创业的发展黄金期、由大到强的转型关键期。大会描绘了鄂尔多斯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确立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目标新要求。
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对
内蒙古自治区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促进共同富裕,加快建设“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先行区,奋力开创现代化鄂尔多斯建设美好未来。
发展目标
建设经济更强的实力鄂尔多斯。坚持把产业转型作为主攻方向,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建设国家现代
能源经济示范城市,探索形成资源型城市绿色低碳转型新路径,经济综合实力实现新跃升,经济总量挺进全国地级市前 50 强。
建设动能更足的活力鄂尔多斯。坚持把创新驱动作为首要战略,以各领域创新催生发展新动能,理念、科技、产业、制度、模式创新全面加强,政务活力、改革活力、开放活力、人才活力、市场活力充分激发,建设全国营商环境优秀城市,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打造西部对外开放新高地。
建设生态更优的绿色鄂尔多斯。坚持把绿色生态作为最大价值,推动全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打造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样板,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让鄂尔多斯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建设城乡更美的宜居鄂尔多斯。坚持把城乡融合作为关键抓手,推进城乡共进、服务共享、环境共美,建设高品质公园城市,形成田园乡村与现代城镇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城乡发展新形态,打造自治区城乡融合发展范例,持续扩大现代名城影响力。
建设福祉更高的幸福鄂尔多斯。坚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倍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居民富裕度、生活便利度、社会文明度、法治保障度、民族团结度、公共安全度持续提升,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建成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
发展现状
2021 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 4715.70 亿元,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同比增长 7.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为 148.43 亿元,同比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为 3077.88 亿元,同比增长 6.4%;第三产业增加值为 1489.39 亿元,同比增长 8.0%;三次产业结构为 3.1:65.3:31.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218118 元,同比增长 6.3%。
2022年1-9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34.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93.4亿元,增长28.3%(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同口径增长37.7%),其中税收收入1689.4亿元,增加400.3亿元,增长31.1%(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同口径增长,43.6%);非税收入545.1亿元,增加93.1亿元,增长20.6%。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62.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61亿元,增长17.9%。
产业详情
畜牧业
全年现价农林牧渔及服务业总产值 252.1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 4.5%。其中农业总产值 144.2 亿元,同比增长 3.0%;林业总产值 8.3 亿元,同比增长 25.0%;牧业总产值 92.6 亿元,同比增长 4.9%;
渔业总产值 2.5 亿元,同比增长 7.4%;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 4.5 亿元,同比增长 6.3%。全市农作物总播种面积 456.7 千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324.9 千公顷,经济作物播种面积 131.8 千公顷。
油料播种面积 28.6 千公顷,蔬菜及食用菌播种面积 11.9 千公顷。全年粮食总产量201.0 万吨,同比增长 2.3%;油料产量 8.7 万吨,同比下降 13.2%;
甜菜产量 1.2 万吨,同比下降 66.6%;蔬菜及食用菌产量 42.9 万吨,同比下降 2.3%。全市拥有
农业机械总动力 278.5 万千瓦,同比增长 2.8%。拥有大中型拖拉机 2.6 万台,同比增长 6.8%;排灌机械 6.7 万台(套),同比增长 0.4%,其中,节水灌溉类机械 7125 套,同比增长 6.2%;联合收获机 2127 台,同比增长 3.3%。机械耕地面积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比重为 94.5%,机械播种面积占比为 91.6%,机收机械化率达到 72.1%,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 86.5%。
工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按可比价同比增长 5.8%。年末规模以 上 工 业 企 业 481 家, 较 去 年增 加 22 家。 工 业 产 品 产 销 率 达99.6%。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增长 22.2%、重工业增长 5.8%;按经济类型分,国有企业增长 38.8%,集体企业下降 78.2%,股份制企业增长 5.6%,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 9.0%,其他经济类型工业企业下 降 0.8%。 按 三 大 门 类 分, 采 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5%; 制造业增长4.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 13.3%。三大门类比重分别为 78.1%、14.8% 和 7.1%。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 6701.9 亿元,同比增长 61.3%;利润总额 1914.9 亿元,同比增长 200.6%。亏损企业 106 户,比上年减少 14 户。企业亏损面 22%,比上年末下降 3.1 个百分点;亏损企业亏损额 106 亿元,同比增长 21.7%。全市五成以上的工业产品保持增长态势。规模以上原煤产量 67283.1 万吨,同比增长 3.7%;规模以上发电量 1300.9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3.6%;
精甲醇 1268.3 万吨,同比增长 2.2%;化肥 282.3 万吨,同比增长 6.7%;
乙二醇 67.5 万吨,同比增长 9.1%;多晶硅 11558.7 吨,同比增长 19.4%;石墨及碳素制品 6.2 万吨,同比增长 12.0%;液晶显示屏 9115 万只,同比增长 39.0%;
氧化铝 43.6 万吨;汽车 54488 辆。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中,非煤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8.0%,占比 28.4%。新能源装机达到 413.8 万千瓦,其中风电 44.5 万千瓦、光伏 287.3 万千瓦、水电 76 万千瓦、
生物质发电 6 万千瓦。新产业较快增长,规模以上工业中高新技术企业达到 77 家,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户数的 16%,高技术投资同比增长 90.4%。
服务业
全年服务业增加值为 1489.39 亿元,同比增长 8.0%。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 271.93 亿元,同比增长 8.3%;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 64.19 亿元,同比增长 11.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 274.14 亿元,同比增长 9.1%;
金融业增加值 128.72 亿元,同比增长 7.1%;房地产业增加值 150.21 亿元,同比增长 11.5%。全年 276 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 402.7 亿元,同比增长 12.8%。
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
年末全市具有资质等级的
建筑施工企业 180 个,全年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总产值 144.8 亿元,同比增长 21.5%,竣工产值 67.4 亿元,同比下降 10.5%。
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 330.2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34.2%;竣工面积 95.4 万平方米,同比下降 31.3%。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 118.6 亿元,同比增长 75.9%。其中,商品住宅投资 90.2 亿元,同比增长 77.2%;商业营用房投资 12.1 亿元,同比增长 20.3%。房屋 施 工 面 积 2630.3 万 平 方米, 同 比 增 长 20.7%, 房 屋竣工面积 95.2 万平方米,同比 增 长 110.1%。 商 品 房 销售 面 积 161.5 万 平 方 米, 同比 增 长 79.9%, 商 品 房 销 售额 1062796 万 元, 同 比 增 长101.5%。
固定资产投资
全 市 500 万 元 以 上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0.8%。 其 中 民 间 投 资 同比 增 长 33.4%, 民 间 投 资占 总 投 资 比 重 49.6%。 全市亿元以上项目 316 个,亿元以上项目投资额比上年 增 长 9.4%。 从 三 次 产业投资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 27.9%,第二产业投资同比增长 21.6%,第三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9.2%。主要工业行业投资中,采矿业投资同比增长 78.3%;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 1.6%;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同比增长 0.4%。第三产业投资中,住宿和餐饮业同比下降 32.7%;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同比增长 40.8%;教育投资同比增长 17.0%。
国内贸易
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8.3 亿元,同比增长 7.6%。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 529.6 亿元,同比增长 7.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 78.8 亿元,同 比 增 长 8.5%。 在 限 额 以 上 单 位 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同比增长5.9%;日用品类同比增长 25.2%;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同比增长 16.8%;中西药品类同比增长 64.5%;化妆品类同比增长 6.2%;金银珠宝类同比增长 36.9%;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同比增长6.2%;汽车类同比增长 10.0%。
对外经济
2022全年利用外资新签项目数 2 个,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 9.6 亿美元。全市完成进出口总额 89.3 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 94.1%。其中进口总额 31.2 亿元,同比增长 42.1%;出口总额 58.1 亿元,同比增长 141.7%。
交通、邮电
鄂尔多斯伊金霍洛国际机场全年共营运航线 51 条,通航城市 43 个。铁路通车里程达 2660 公里;全市公路总里程 24884 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里程 1311公里,公路网密度为 28.6 公里 / 百平方公里。全市铁路客运量 283.3 万人次,同比增长 12.4%;货运量 43636 万吨,同比增长 14.3%。全市
公路客运量 131.6 万人次,同比下降 60%;货运量 29414.7 万吨,同比增长 22%。全市民航旅客吞吐量 150.3 万人次,同比增长 10.1%;货邮吞吐量 7283.5 吨,同比增长 45.3%。全市机动车拥有量 81.3 万辆,同比增长 8%,其中新注册 6 万户。全年实现邮电业务收入 28.6 亿元,同比增长 9.2%。其中,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业务收入 5.6 亿元,同比增长 23.2%;电信业务收入 23 亿元,增长 6.6%。年末固定电话用户 14.8 万户,移动电话用户267.9 万户,宽带用户达到 69.5 万户。全市快递服务业务总量累计完成 1.53亿件。
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火车站完 成 552.0 亿 元, 同 比 增 长18.7%, 其 中, 税 收 收 入 完 成428.5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22.3%;非税收入完成 123.5 亿元,同比增长 7.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9.4 亿元,同比增长 9.9%。其中,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住房保障等民生类支出共计 466.0 亿元,同比增长 13.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63.9%。全市共有银行法人机构 27 家,银行营业网点675 个,共有从业人员 9920 人。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人民币)4753.8 亿元,同比增长 18.3%。其中,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 1436.2 亿元,同比增长 51.2%;住户存款余额 2705.8 亿元,同比增长 12.4%。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 3491.2 亿元,同比增长 2.7%。其中,非金融企业及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贷款 2934 亿元,与去年同期持平;住户贷款 557.2 亿元,同比增长 19.6% 。全市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 40 家,中支以下各级保险机构 243 家。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 84.34 亿元,同比增长 7.2%。其中,财产险收入 22.51 亿元,同比下降 7.3%;
人寿保险收入 48.36 亿元,同比增长13.7%;健康险收入 11.95 亿元,同比增长 1.2%;意外伤害险收入 1.52亿元,同比增长 15.6%。各项赔付支出 23.29 亿元,同比增长 8.1%。其中财产险赔付支出 12.93 亿元,同比下降 4.6%;寿险赔付支出 7.05 亿元,同比增长 40.3%;健康险赔付支出 2.92 亿元,同比增长 9.6%;意外伤害险赔付支出 0.39 亿元,同比增长 23.9%。
教育和科技
全市有普通高校 4 所,在校生 16935 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1 所,在校学生 1324 人;
普通高中 23 所,在校学生 31447 人;普通初中 59 所,在校学生 69996 人;职业中学 7 所,在校学生 8460 人;普通小学 146 所,在校学生 176648 人;幼儿园 339 所,在校学生 80824 人;特殊教育学校 3 所,在校学生 438 人。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共有在校生 38.9万人。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 114.1%,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 99.2%。全市年内共登记各类科技成果 86 项,同比增长 10.3%。全市全年专利授权量 3391 件,同比增长 35.9%,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 0.93 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88 项,成交金额 7.5 亿元。年内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70 家,自治区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33 家。
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
全市拥有文化馆、群众艺术馆 10 个,组织文艺活动 966 场次,乡镇文化站 51 个,
公共图书馆 9 个,博物馆 23 个,艺术表演团体 9 个,组织开展演出活动 1175 场次。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 99.83%和 99.74%。全市放映公益电影 13696 场次,观众人数达 45 万人次。
全市共有
公立医院 24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7 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71 个,乡镇卫生院 89 个,
村卫生室 572 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 个,妇幼保健机构 9 个,卫生监督所 10 个。公立医院床位数 7491 张,乡镇卫生院床位数 1450 张。卫生技术人员 17520 人,其中注册医师 6977 人,注册护士 6953 人。
全市共有 A 级旅游景区 47 家,其中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 2 家,4A 级旅游景区 27 家,3A 级旅游景区 11 家。共 99 家旅行社,其中具有出境经营权的旅行社 6 家。全市共接待旅游者 1750 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 330.3 亿元。
全市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累计 453 人,国家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累计 2013 人。年内成功承办 5 项自治区级重要体育赛事,3 项市级体育赛事。我市 9 个旗区共有 51 个苏木乡镇全民健身点,全民健身体系日趋完善。
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全 市 建 成 区 面 积 277.01 平 方 公 里, 道 路 面 积 6142.37 万 平 方米 , 供热面积 9460.67 万平方米。全市燃气普及率达 95.50%,污水处理率达 98.7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 100%。全市建成区绿地率达41.4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 44.6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 32.39 平方米。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年好于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 313 天,污染 52天,其中重度污染 0 天,全市
二氧化硫均值为 11μg/m3,
二氧化氮均值为 22μg/m3,同比分别下降15.4% 和 12.0%, 可 吸 入 颗粒物年平均浓度 57μg/m3。全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 100%(本底值除外)。城镇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均值为 50.7 分贝,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均值为 64.4 分贝。全年共完成造林面积 38.2 千公顷,森林总面积 2381.4 千公顷,森林覆盖率为 27.4%,草原面积 6523.5 千公顷(其中可利用面积 5826.1 千公顷)。全市有各级自然保护区 11 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 个,自治区级保护区有 8 个,总面积达 951.5 千公顷。
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全体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 45638 元,同比增长7.7%。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9398 元,同比增长 15.6%。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53676 元,同比增长 6.7%。从主要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 34863 元,增长 6.9%;经营净收入 9211 元,增长 5.8%;财产净收入 5947 元,增长 5.9%;转移净收入 3655 元,增长 8.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33208 元,同比增长 14.5%。农村牧区常住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23583 元,同比增长9.3%。从主要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 4771 元,增长 9.1%;经营净收入 12890 元,增长 9.0%;财产净收入 3325 元,增长 8.7%;转移净收入2597 元,增长 11.7%。农牧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18945 元,同比增长16.9%。城镇居民家庭食品烟酒支出占家庭消费
总支出的比重为 24.9%,农村为 24.5%。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1.7 平方米,农牧民人均住房面积 53.6 平方米。每百户城镇居民拥有家用汽车 101 辆,每百户农牧民拥有家用汽车 60 辆。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58.5 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53.5 万人;参加城乡居民
医疗保险 118.6 万人,职工医疗
社会保障保 险 53.4 万 人; 参 加 工 伤 保 险41.8 万 人; 参 加 失 业 保 险 32.3鄂尔多斯名片万人。年内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为 3277 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水平540 元。全市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5594 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1422 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 840 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 7200元。全市养老机构 26 家,床位 2708 张;
民办养老机构 45 家,床位 8582 张。
风景名胜
七星湖、成吉思汗陵园、响沙湾、库布其沙漠度假村、乌审召庙、鄂尔多斯草原、秦直道、郡王府、昭君坟、巴音陶勒盖敖包、西鄂尔多斯珍惜植物自然保护区、黄河峡谷、鄂尔多斯红碱淖、九城宫生态园
城市荣誉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2007 年 12 月,
鄂尔多斯市被
国家旅游局正式命名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市将旅游业作为重点产业来抓,不断加大对旅游行业的投入,全面改善旅游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旅游管理体系,城市旅游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拥有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 2 个,4A 级旅游景区 27 个。
改革开放 30 年全国十八个典型地区之一和全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七个典型城市”之一
2008 年,鄂尔多斯市被党中央确定为全国改革开放 30 年十八个典型地区之一和全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七个典型城市”之一。
鄂尔多斯市通过科学利用优越的资源条件,高起点引进和配置
生产要素,全面推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工业和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创造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走出了一条西部资源富集地区科学发展、快速发展的路子。
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2009 年 4 月,鄂尔多斯市被科技部正式批准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全市建立经济社会协调运行新机制,重点探索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通过实施一系列优先发展项目,逐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全国卫生城市
2011 年 11 月, 鄂 尔 多 斯市被全国爱卫办正式命名为“全国卫生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由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选命名,是全国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每三年为一个评审周期。目前,
鄂尔多斯市已连续三届荣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
2011 年 12 月,鄂尔多斯市被中央文明委正式命名为“全国文明城市”。自成功创建以来,鄂尔多斯市已连续四届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准格尔旗、
鄂托克前旗、
杭锦旗荣获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称号,
伊金霍洛旗、
乌审旗、
鄂托克旗晋级全国县级提名城市,建成了国家西部全国文明城市数量最多的文明城市群。
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2013 年 5 月, 鄂 尔 多 斯 市被
全国绿化委员会正式命名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
2013 年 5 月, 鄂 尔 多 斯 市被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表 彰 为“2009—2012 年 度 全 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2013 年 11 月,
鄂尔多斯市被文化部、财政部正式命名为全国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全市构建起以市、旗两级为骨干,苏木乡镇、街道、社区和
嘎查村为基础,农牧民家庭文化户和民间组织为延伸,流动文化为枢纽的五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现了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
国家园林城市
2014 年 9 月, 鄂 尔 多 斯 市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
国家森林城市
2015 年 11 月,鄂尔多斯市被
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全市高举生态文明的大旗,以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
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的璀璨明珠为总目标,一张蓝图绘到底,经过几代人的共同努力,如今的鄂尔多斯满眼新绿。
全国双拥模范城市
鄂尔多斯市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连续五次联合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市活动以来,全市全面落实优抚安置各项政策,拓展双拥工作领域,创新双拥工作形式,丰富双拥工作内容,有力地促进了军地双方
和谐发展。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2018 年 12 月 15 日, 中 国生态文明论坛在广西南宁召开年会,生态环境部对第二批 16 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第二批 45 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进行了授牌命名。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库布其沙漠亿利生态示范区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2019 年 12 月 9 日 , 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鄂尔多斯市的生动实践,探索出一条富有民族自治地方城市特色的创建之路,为“建设亮丽
内蒙古自治区,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贡献,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探索了宝贵经验。
2020 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
2020 年 9 月 20 日, 第 九 届中国国际生态竞争力峰会授予
鄂尔多斯市“2020 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称号。党的十八大以来,鄂尔多斯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开展荒漠化防治,大力推进污染防治,大力发展现代能源经济,初步走上了一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民生福祉持续提升的文明发展之路。
健康中国年度标志城市
在首届健康中国促进行动暨年度指数发布大会上,鄂尔多斯市获评 2019-2020 年“健康中国年度标志城市”。围绕健康城市建设,制定出台《“健康鄂尔多斯 2030”实施方案》,明确了优化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培育健康人群、提升健康服务、营造健康文化等 5 项重点任务,实施 14 项专项行动,不断提升健康城市水平。
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
2020 年 12 月 29 日, 文 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发布第一批国家文 化 和 旅 游 消 费 示 范 城 市(15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60 个)名单,
鄂尔多斯市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之列,也是自治区唯一一个入选的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
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
2021 年 12 月 15 日, 平 安中国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鄂尔多斯市被授予“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荣誉称号,同时捧得“长安杯”。“
长安杯”是全国平安建设的最高奖,是平安建设领域时间跨度最长、涵盖内容最多、评选条件最严的一项综合考评,反映一个城市平安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水平。获得参评资格的城市,必须连续三届(每四年为一届)荣获“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原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
参考资料
七星湖.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2023-11-28